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环境总体规划(2015―2030年)
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境保护
【发文字号】本政发[2017]2号 【发布部门】本溪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2.08 【实施日期】2017.0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环境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通知
(本政发〔2017〕2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现将《本溪市环境总体规划(2015-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8日
本溪市环境总体规划(2015-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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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规划目的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进行总体布局,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被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总书记就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环境保护作出了一系列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2015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等一系列纲领性文件,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明确提出,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新修订的《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将本溪市列为全国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水源涵养重要区、重点城镇群人居保障功能区。《辽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中,本溪市被列为辽东山地生态区,发展定位为全省最重要的水源涵养区,经济发展需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的原则。《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本溪市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被列为优化开发区域,本溪县、桓仁县被列为限制开发区域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本溪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被列为禁止开发区。
作为中国北方老工业基地的典型城市,本溪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相互作用十分突出。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本溪市经历了从“卫星上看不见的城市”,到实施国家七年治理计划,“十五”期间以环境保护规划优化城市建设及经济发展空间布局,“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面提升环境质量4个发展阶段,开展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基层实践和探索,积累了企业末端治理、规划源头控制、政府立法行政、全面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完善基础设施等多方面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工作经验,已从“看不见的城市”成为“看不够的城市”。本溪市环境与发展问题的典型 2 / 19
性和治理污染取得的成绩,引起国家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2013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
部、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将本溪市作为第二批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试点城市,要求本溪市先行先试,为全省乃至全国开展此项工作积累经验和建立样板。 多年来,通过编制并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一系列规划,本溪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究其原因,就是缺少一个具有发展战略性、区域协调性、空间开发统筹性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顶层设计,城市环境管理经常处于事后、末端、补救的局面。全面总结以往的经验和成就,制定一部站在区域生态安全高度,深刻把握本溪市传统产业特征和独特的资源环境禀赋特征,准确评估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科学管控环境空间的环境总体规划,成为助力本溪市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机遇,实现绿色转型、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必然选择。 (二)规划范围
规划空间范围分为两个层次,即:市域和中心城区。市域:包括本溪市行政辖区内的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本溪高新区和本溪县、桓仁县,总面积8411.3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包括本溪主城区和沈本新城,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19平方公里。 (三)规划时限
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规划时限:近期为2020年,中期为2025年,远期为2030年。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4〕56号,2014年 3 / 19
11月27日);
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中发〔2015〕12号,2015年4月25日);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中办发〔2015〕45号,2015年8月9日);
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的通知》(环发〔2007〕195号,2007年12月26日);
8.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环办〔2011〕11号,2011年1月27日);
9.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2〕1088号,2012年9月19日);
10.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办〔2013〕5号,2013年1月18日);
1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规程>的通知》(环办函〔2013〕449号,2013年6月19日);
12.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670号,2013年6月19日);
1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1749号,2014年12月17日);
14.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发〔2015〕56号,2015年5月8日); 4 / 19
15.《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辽政发〔2007〕
49号,2007年12月28日);
16.《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辽政发〔2014〕11号,2014年5月24日);
17.《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环境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本政办发〔2014〕11号); 二、生态环境基础与形势 (一)自然概况
本溪市位于辽宁省东南部,版图呈哑铃状,东临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西与辽阳市接壤,南接丹东市,北靠沈阳市,是沈丹铁路和丹阜高速公路的重要枢纽。境内长白山余脉、千山山脉自东北向西南横贯全境,形成以中低山及丘陵为主的较典型的“山地丘陵、沟谷盆地”地貌形态特征。地势东高西低、南高北低,呈“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貌格局。地处中温带半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寒冷期长,降水集中,湿度较大,地方性差异明显。受地貌影响,降水量呈自南向北递减的趋势。主导风向为东风,次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大风的季节分布为春多夏少。市域地理空间分属三大流域:浑江流域、太子河流域、草河流域(属叆河流域)。境内水资源相对丰富,大小河流近200条,年地表径流量34.52亿立方米。土壤类型包括暗棕壤土、棕壤土、白浆化棕壤土、草甸土、沼泽土以及水稻土,以暗棕壤土和棕壤土为主。人类聚居区依地形地貌特点形成“沿沟谷、依河流而居”的形态特征。铁矿、煤炭、建材、冶金辅助材料和化工原料驰名中外,是我国重工业原材料生产基地之一。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居辽宁省之首,是辽宁中部城市群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区和辽东天然次生林区,是辽东“绿色屏障”。 (二)经济社会发展
1.经济发展趋势分析。本溪市经济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995年之前,“波动增 5 / 19
长期”,产业发展尚不稳定,增速波动程度较大;1996-2008年,“快速增长期”,1996
年本钢成为国有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钢铁业发展强势,增速持续提高;2009年起,“调整转型期”,本溪处于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增速逐渐放缓。2014年本溪市地区生产总值(GDP)1171.1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3.61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642.02亿元,增长5.9%;第三产业增加值465.53亿元,增长7.3%。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由上年的5.5:56.5:38.0调整为5.4:54.8:39.8。人均GDP为71006.94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3%。从全省范围看,本溪GDP水平处于中等偏下,但人均GDP、GDP增长速率(按可比价格计算)位居前列。
2.人口发展分析。2014年末,本溪市常住人口172.6万人,户籍人口152.03万人。人口主要分布于平山区、明山区和溪湖区。近年来,常住人口增长趋势逐渐趋缓,户籍人口显现出下降趋势。2014年末,本溪城镇化率达到77.92%。
3.产业结构与布局分析。本溪呈现明显的“二、三、一”产业格局。第二产业是本溪市的主导产业,呈现钢铁产业一业独大(75%)、非钢产业发育不足(25%)的发展状况。主要工业行业(工业总产值比重>5%)为: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医药制造业。近年来,第三产业比重不断提升,服务业地位与作用日益凸显,但增速较为缓慢,仅处于辽宁省中等水平。
“十三五”期间,本溪市将打造“1+9+1”产业新格局。其中工业产业分布为:本溪县境内本溪(高官)玻璃制品产业集群、中国人参铁加工产业集群;桓仁县境内本溪(桓仁)葡萄酒产业集群、本溪(桓仁)包装印刷产业集群;平山区境内本钢集团所属钢铁冶炼及铁矿、石灰石矿等企业,本溪桥北钢材深加工产业集群;明山区境内辽宁(明山)新材料产业集群;溪湖区境内本钢集团所属石灰石矿,本溪湖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南芬区境内本钢集团所属铁矿、球团等企业,辽宁(南芬)铸件产业集群;本 6 / 19
溪高新区境内本钢集团所属铁矿,中国药都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三)环境保护状况 1.环境质量状况。
(1)水环境质量状况。2006-2014年,本溪市主要河流、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呈逐年改善的趋势。2014年太子河本溪段老官砬子国控断面和兴安国控断面分别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Ⅱ类和Ⅳ类标准。细河邱家省控断面除氨氮个别时段超标外,各项指标年均值达到Ⅴ类标准。浑江上游业主沟断面及下游桓仁断面分别符合Ⅱ类和Ⅲ类标准。老官砬子饮用水源各项污染指标达到Ⅲ类标准以上。观音阁水库除总氮超标外,其余各项污染指标均值均达到Ⅱ类标准,综合营养指数为33.07,处于中营养状态。桓仁水库总氮超标,总磷部分时段、部分断面超标,其余各项污染指标均值达到Ⅱ类标准,综合营养指数为43.99,处于中营养状态。
(2)大气环境质量状况。2009-2014年,本溪市城区二氧化硫浓度呈下降趋势,二氧化氮、PM10浓度呈下降后反弹趋势,其中可吸入颗粒物为主要污染物,2014年PM2.5和PM10年均浓度分别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37倍和0.74倍。自然降尘年均值为13.1吨/平方公里·月,超过省控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0.64倍。市区降水PH值在7.02-8.01之间,全年未出现酸性降水。
(3)声环境质量状况。2014年,本溪市各类功能区环境噪声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低于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环境噪声限值。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6.3分贝,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6.0分贝。
(4)土壤环境状况。本溪市土壤各类污染物均处于未污染或轻微污染级水平。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土壤中砷、镉、铬、钴、铜、氟、锰、镍、铅、钒、硒、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多环芳烃污染未超标。重污染企业、工业园区及周边等重点地区,土壤镉、铬和苯并(α)芘污染健康风险较高。 7 / 19
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结构状况。
(1)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结构状况。2014年,本溪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39039.12吨和3018.29吨。化学需氧量主要来源是城市生活污染源和农业污染源。氨氮主要来源是城市生活污染源,其次为农业污染源。
(2)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结构状况。2014年,本溪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主要来源于工业污染源,排放量分别为70099.08吨和58243.33吨。
(3)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与结构状况。2014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715.12万吨,综合利用727.12万吨,处置量1850.39万吨,贮存量137.6万吨,处置利用率94.9%。主要工业固体废物为:尾矿、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其它废物。201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5505.045吨,处置利用量5340.36吨,贮存量164.6吨,处置利用率97%。主要工业危险固体废物为:废矿物油、精(蒸)馏残渣、其他废物和无机氰化物废物。
2014年本溪市城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量为835.00吨,城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为100%。
3.现状环境风险源。
本溪市主要环境风险源包括本钢焦化厂、北营焦化厂、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山区海大制药厂、溪湖区污水处理厂、溪港化工厂、本钢化工厂、春华药业、本源药业、科硕药业、石桥子污水处理厂、沈本新城污水处理厂、南芬区圣华化工有限公司、南芬污水处理厂;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辽宁鑫海化工有限公司、本溪富比生电石有限公司、本溪波莱特漆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县污水处理厂、田师付污水处理厂、桓仁县污水处理厂、桓仁矿业有限公司、桓仁县人造板厂等。 4.环境基础设施状况。
(1)污水处理厂建设概况。本溪市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7座。2014年生活污水处 8 / 19
理率为91.6%。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稳定达标,处理后出水水质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工业污水处理设施205套。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污水处理厂2座,基本实现了工业废水循环再利用。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现状。本溪市区现有千金岭垃圾处理厂1座,设计处理能力900.00吨/日,年处理能力32.85万吨,主要服务范围为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四个城区。2014年本溪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87%。本溪县和桓仁县分别建有1座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全部卫生填埋。
(3)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现状。本溪市现已规划危险废物产业园1个,目前,园中危险废物处理企业为董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该企业年可处理废矿物油3500.00吨,餐厨废弃油脂12000.00吨。高台子地区建设医疗废物处置中心1个,日处置医疗废物5吨。目前,全市除偏远乡镇外城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全部实现集中处置。 (四)生态系统现状
本溪市森林覆盖率76.3%,为辽宁省之首,是辽宁中部城市群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区和辽东天然次生林区、辽宁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热点区域。野生动植物种类多,特有性高,主要分布于中南部的千山山脉,现已记录的维管束植物1156种,约占辽宁省维管束植物总数的52.55%。已记录的陆生脊椎动物223种,约占辽宁省陆生脊椎动物总数的27.13%。国家重点保护珍稀濒危野生植物17种,约占辽宁省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总数的42.5%。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2种,约占辽宁省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总数的22%。 (五)资源环境约束力评价 1.资源承载力评价。
(1)水资源承载力评价。本溪市水资源丰富,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956-2000年)约32.56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2070立方米,是全省均值的2.5倍。近年来,本溪水资源利用效率逐年稳步提升,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呈现大幅下降趋势。 9 / 19
(2)土地资源承载力评价。本溪市人均耕地少(约0.6亩/人),坡耕地多,中低产
田面积比重大,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偏低,耕地质量有待提升。
本溪市地貌以山区、丘陵为主要特征,适宜于城镇建设、农村居民居住和工业生产的土地十分有限。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在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双重约束下,建设用地供给压力较大。
(3)能源承载力评价。本溪市综合能源消耗和工业能源消耗总量呈下降趋势,但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改变,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增长速度虽快但所占比例较低。本溪市总体能效水平逐年提高,2003年至2013年间,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七成,万元工业产值综合能耗下降近八成。但本溪市万元GDP综合能耗同期仍位居辽宁省各市后列,节能压力较大。
本溪市以能源输入为主,自给程度较低,煤炭、成品油、燃气、电力等能源基本依靠外埠供应,其中2013年工业企业焦炭从市外购进量为583.98万吨,约占当年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总量的39.82%。在未来的发展中,能源消费是制约本溪市发展的首要问题。
2.环境容量评价。
(1)大气环境容量评价。本溪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环境容量分别为7.37万吨/年和4.30万吨/年,其中:本溪县和桓仁县的大气环境容量较大,二氧化硫分别为2.93万吨/年和3.11万吨/年,氮氧化物分别为1.71万吨/年和1.82万吨/年;市辖区环境容量较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为1.34万吨/年和0.77万吨/年(附表2-1)。 表2-1 本溪市各县(区)大气环境容量 序号 1 10 / 19 县区 平山区 区县国土面积(km) 178.7 2环境容量(万吨/年) 二氧化硫 0.16 氮氧化物 0.09
2 3 4 5 6 7 明山区 溪湖区 南芬区 高新区 本溪县 桓仁县 合计 412.6 124 626 179 3344 3547 8411.3 0.36 0.12 0.54 0.16 2.93 3.11 7.37 0.21 0.07 0.31 0.09 1.71 1.82 4.30
2014年,本溪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7.01万吨/年和5.82万吨/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氮氧化物污染负荷超过环境容量0.4倍。市辖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5.99万吨/年和5.28万吨/年,超过环境容量3.47倍和5.86倍。工业源和机动车是主要污染源。
(2)水环境容量评价。本溪市具有纳污功能且水域较大的河流有:太子河、细河、北沙河、小汤河、草河、浑江、富尔江、大雅河、六河和南沙河等10条河流。太子河、细河、北沙河、南沙河已无环境容量(附表2-2)。太子河城区段水环境理想容量为化学需氧量10853.03吨/年、氨氮527.45吨/年,现状已无水环境容量。 附表2-2 主要河流陆域水环境容量
陆域水环境理想容量 序号 水环境功能区 化学需氧量 (吨/年) 1 2 3 4 11 / 19 太子河 细河 北沙河 小汤河 18089.08 2495.44 226.63 3356.73 氨氮 (吨/年) 1052.95 129.81 36.77 301.38 陆域水环境剩余容量 化学需氧量 (吨/年) 2892.98 321.02 / 1226.75 氨氮 (吨/年) / / / 14.36
5 6 7 8 9 10 草河 浑江 富尔江 大雅河 六河 南沙河 合计 220.62 12130.21 439.80 11246.17 4488.91 98.30 52791.89 17.93 1098.93 30.31 1048.93 403.31 7.80 4128.12 177.15 11711.44 238.89 10767.47 3557.46 / 30893.16 9.91 1054.03 9.57 992.06 314.55 / 2394.48
2014年,本溪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均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但各县区及重点企业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存在差异(附表2-3)。其中平山区、溪湖区、本溪高新区、桓仁县和其他重点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略高于总量控制要求;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本溪高新区、本溪县、桓仁县氨氮排放量略高于总量控制要求,需进一步提高废水处理能力。
表2-3 2014年各区县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
序号 1 2 3 4 5 6 7 县区 平山区 溪湖区 明山区 南芬区 高新区 本溪县 桓仁县 化学需氧量(吨/年) 总量指标 4876.10 2208.04 5823.93 2879.35 3627.78 6784.01 8911.58 排放量 4943.73 2253.62 5640.83 2472.37 4141.55 6473.58 9382.45 氨氮(万吨/年) 总量指标 547.96 246.79 606.35 178.34 179.81 536.12 446.12 排放量 583.25 263.64 655.21 105.97 205.75 555.64 455.31 12 / 19
(六)生态环境存在问题
1.生态基础条件好,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仍需维护并强化。本溪市生态环境基础条件较好,森林覆盖率位居辽宁省之首,是辽宁中部城市群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区和辽东天然次生林区,同时也是辽宁省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域,自然生态本底优势突出。但生态环境较为脆弱,主要表现为:森林结构不合理,以中幼龄林为主,加上农业种植、矿产开采、道路建设、污染治理滞后等导致森林水源涵养、水文调蓄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持续下降;建成区呈蔓延态势发展,对自然山体、林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用地存在不断蚕食的风险;景观生态过程与格局缺乏足够的连续性,市区绿地斑块之间及与外界生态基质之间缺乏联系,需加强本溪市生态安全格局构建,更好地发挥区域生态服务功能。
2.经济发展后劲足,生态环境保护存在压力。近年来,本溪GDP增长速率位居全省前列。随着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和沈阳经济区战略的深入实施,沈本一体化发展,依靠近海、近中心的区位优势,独特的资源、产业优势,以及传统产业的转型和生物制药、生态旅游、绿色食品加工、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将带来本溪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新一轮的城镇化发展带来对建设用地的增长需求,重化工业等为主的产业结构高耗能、高排放的本质属性,新兴产业带来的新的污染问题,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和知名旅游城市发展战略对生态环境品质的更高要求,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对滞后、环境管理能力的不足等,给本溪市生态环境改善带来严峻挑战。
3.城市布局不平衡,环境问题集中凸显治理难度加大。本溪市城市布局集中分布于西部太子河流域范围,主要包括太子河干流周边的本溪主城区、细河流域的桥北地区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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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城区、北沙河流域的沈本新城。上述区域也是产业集中布局区,污染物排放集中,环
境问题集中凸显。
本溪主城区位于太子河干流中上游河谷盆地,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城区周围群山环绕,其风场特征、大气稳定度、地面粗糙度、逆温及盆地地形,不利于空气扩散。本钢集团等众多重点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对本溪主要集聚区的人居环境影响巨大。主城区、桥北及南芬城区入河排污口多,废水排放量大,生态水不足,导致出境断面超标,对下游辽阳市参窝水库、太子河段、大辽河等水生态环境影响较大。
沈本新城区域坡地比例较大,平地面积狭小,城市建设可利用土地较为紧张。该区域河道流量较小,水资源较为匮乏,难以满足大规模城市化、工业化发展需要。特别是对于沈本新城优势产业生物医药产业而言,更对本地区水资源供给的质与量以及水环境质量的维持提出了更高要求。
4.环境基础设施滞后,污染物处理能力建设需要提高。本溪市城市化发展迅速,建成区面积扩张迅速,垃圾产量和污水排放量增速提升,垃圾清运、收集、处理能力和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亟待加强。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加速,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建设仍需提高。
5.环保体系待完善,管理体制与能力亟需改革提升。面对越来越重的环境监管工作,本溪市环保队伍的素质和监管能力不足。市本级和县(区)、乡(镇、街道)和农村环境管理能力差距明显。管理手段落后,监测设备配置不齐全等因素制约了环境监管工作。县以下环保部门人员少,管辖面积大,距离远,任务繁重,监测设施滞后,能力建设不足。农村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运行保障资金缺乏,影响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效果。 14 / 19
本溪县和桓仁县作为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辽宁中部城市群及本溪市重要水源涵养和
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制约了区域经济发展,亟需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一方面可弥补上游地区由于产业发展限制带来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可利用经济手段激励区域企业优先考虑环境友好产品,遏制对生态环境资源过度消耗、污染和破坏的生产工艺。 三、生态环境发展战略和目标
(一)生态环境发展定位
依据新修订的《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和《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需求,打造城区人居保障功能区,两县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农产品提供功能区。本溪市中心城区所在的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本溪高新区,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建设国内一流钢铁及钢铁深加工基地,成为国家精品钢基地;努力打造东北地区智慧城市典范工程;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和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健康服务业集聚区,实现老工业基地绿色转型,打造人居保障功能区,成为宜居的美丽城区。
本溪县、桓仁县作为辽宁省和本溪市区主要水资源基地、重要生态腹地,应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的原则,建设水源涵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农产品提供区,通过发展生态旅游、健康养生、绿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等新兴产业,提供生态产品,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打造辽宁东部绿色生态屏障和旅游目的地。
(二)总体战略
1.以区域、流域生态安全格局为基础,引导城市空间格局。依据资源消耗的上线、环境质量的底线、生态保护的红线,明确城市增长生态控制线,建立基于生态安全战略约 15 / 19
束下的城市空间格局。以主导生态服务功能廓清城市发展梯度,确定生态安全战略调控
空间规划,形成生态环境空间分级控制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重要生态功能区和重点行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方案,实现统筹城市发展格局与自然生态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城市建设、资源开发与区域生态安全相协调。
2.以知名旅游城市环境品质为指引,实施“双绿”产业战略。依据本溪市优势产业和自然资源禀赋,以建设“东北老工业城市绿色转型振兴示范区,智慧山水旅游城市,全国生态文明城市”为抓手,积极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和绿色资源产业化,实施“双绿”产业发展战略,实现本溪产业“绿色化发展”。
3.以人居环境质量保障为目标,优化城市用地和基础设施布局。依据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要求,确定本溪市人居环境聚居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重点针对中心城区及其生态腹地范围,建立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土壤环境分区指标体系。结合现状产业及污染源分布、居住用地布局、城市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布局等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方案,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城市。
4.以体制机制、保护和治理技术创新为抓手,推进环境管理与服务跨越发展。借助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编制与实施平台,推进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改革环境管理模式,提升管理能力,推进自然资产负债表和负面清单等新的管理手段实施,制定生态补偿等生态保护政策,推进多规协调、协商制度,推进多规合一。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难点,创新、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引导城市发展品质向发展绿色协调、成果公平共享、顺应公众需求、尊重历史传承、塑造城市文化转变。
(三)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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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等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础的五位一体战略布局,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依据,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老工业基地绿色转型,着力破解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城市生态安全格局,探索出一条集生态安全、风景优美、城市智慧、社会文明、生活幸福的独具特色的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振兴之路,最终实现本溪城市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战略目标。 (四)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治理和保护桓仁水库、观音阁水库2个重要水源,太子河、浑江、草河3个重点流域共5大碧水走廊;建设本溪县境内兄弟山、和尚帽子,桓仁县境内摩天岭、老秃顶子等山地,以及市区周边环城国家森林公园等3个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太子河、浑江、细河和北沙河流域4大人居聚居城镇;提升桓仁县、本溪县等2大绿色农产品种植区,形成本溪市“五三四二”(五廊、三屏、四城、两区)生态安全格局,建设美丽宜居的生态文明新本溪。
2.分阶段目标。
(1)近期目标(2016-2020年)。“十三五”期间,以环境治理工程和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为抓手,重点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实现排污企业全部稳定达标排放,全面淘汰落后产能,初步建立生态红线区,构建本溪生态安全格局框架。2018年底前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2020年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17 / 19
(2)中期目标(2021-2025年)。“十四五”期间,以城市功能定位为导向,以多规
合一为抓手,重点推进城市空间布局优化。编制并实施全市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建立更加严格的生态控制区,完成城镇域内企业和居民生活污水纳入管理,取消城镇污水入河排放口,不断深化生态建设和修复工作。到2025年,实现城市布局和功能优化,建立本溪市生态安全格局。
(3)远期目标(2026-2030年)。“十五五”期间,实现本溪老工业基地绿色转型振兴,达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创建要求。传统产业绿色化、绿色资源产业化的多极化绿色产业结构体系初步形成。以环境质量全面、稳定达标为目标,本钢集团等本溪传统产业在单位产品能耗、水耗、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等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实现传统产业绿色转型;生物医药、旅游、文化、体育和健康养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大健康产业形成规模,本溪市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全面优化,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城市各生态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建成美丽宜居的生态文明新本溪。
3.指标体系。
表3-1 本溪市环境总体规划指标体系
序号 分类 指标 指标名称 市域森林覆盖率 单位 现状值 规划值 类型 2020 2025 2030 约束% 76 ≥76 ≥76 ≥76 性 % 约束- ≥20 ≥25 ≥25 性 适用 范围 市域 市域 1 2 3 生 态 一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面积比例 城市建成区绿化率 % 40 ≥43 ≥45 ≥46 约束中心城 18 / 19
安 4 全 格 局 5 优 化 污染土壤修复率 % ≤10 ≥40 ≥80③ 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食品种植面积的比重 性 约束% <40 ≥40 ≥60③ ≥60 性 区 市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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