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部位的技术要求及作业条件: 1.1施工部位
独立基础、管廊内外侧、地下室肥槽外墙。 2.2回填要求
根据结构设计说明,本工程土方回填均为3∶7灰土分层夯实;独立基础及地下管廊内外侧回填标高至-0.35m;地下室肥槽及周边均回填至-0.15m。 2.2.1需回填部位的结构混凝土强度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强度的100%以上。 2.2.2室外回填土部位的防水层全部施工完毕并且验收合格,墙体及顶板的防水保护层全部施工完毕。
2.2.3需做施工道路的管廊回填的室内顶板支撑全部保留,其余部位均拆除。 2.2.4回填土的原土确定后,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取样做原土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施工。
2.2.5标准击实试验:土方回填料确定后,项目部质检员、试验员邀请监理工程师共同在回填存土场地进行取样,抽取的土样应具有代表性,各土层和各性状的土都应包括。土样抽取后送实验室做标准击实试验,确定最优含水率下的最大干密度。
2.2.6现场压实试验:标准击实试验完成后,即在施工现场安排压实试验。 7.3主要施工方法 7.3.1施工工艺
独立基础、管廊外侧回填:选土→筛土→拌3∶7灰土→基底清理→铺第一步灰土300高→机械碾压夯实→取样→验收→铺第二步灰土→……→铺最后一步灰土夯实→取样→验收
管廊内侧回填:选土→筛土→拌3∶7灰土→基底清理→铺第一步灰土→人工夯实→取样→验收→铺第二步土→……→铺最后一步灰土→夯实→取样→验收 地下室肥槽回填:选土→筛土→拌3∶7灰土→基底清理→铺第一步灰土→夯实→取样→验收→铺第二步素土→……→铺最后一步素土→夯实→取样→验收 2.施工方法: 2.1土方回填
回填土的原土土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前根据规范要求需过筛时(回填素土粒径不大于50mm,灰土粒径不大于20mm),应在槽
边或存土点过筛,灰土必须在槽上拌制。
采用一台履带式挖掘机进行搅拌(根据施工情况,可以增减机械和搅拌点),一台铲车负责运输粘土和石灰;按3:7灰、土体积比进行堆放,灰土必须过标准斗。先将粘土堆放成堆,再将石灰堆放于粘土之上,由挖机搅拌均匀,拌合时必须均匀一致,至少翻拌两次,拌合好的灰土颜色应一致。搅拌时应加入适量水以保持灰土的湿润,灰土含水量为18~19%,工地检验方法是:用手将灰土紧握成团,两指轻捏即碎为宜。如土料水分过大或不足时,应晾干或洒水润湿。土中不得含有有机物或建筑垃圾。
回填土施工时,首先将基底内的杂物清理干净,特别是槽边掉下的虚土,风吹入的树叶、木屑、纸片、塑料袋等垃圾杂物;回填部位的聚苯板(50厚)防水保护层粘贴牢固。在防水保护层上弹出铺土厚度水平控制线。
铺土:肥槽回填土施工时,每步铺土应先按要求宽度(800mm)铺设灰土,后铺素土,每步铺土厚度为200~250mm(人工夯实的铺土厚度不大于200mm),铺完土打夯前用木耙找平。
夯实:肥槽回填的夯实采蛙式打夯机夯实,每步夯击不少于三遍,打夯时应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接,纵横交叉;机械打夯完成后,靠墙边及转角处需人工用木夯夯实,打夯要领为“夯高过膝,一夯压半夯,夯排三次”。个别部位可采用2吨全液压式压路机机械碾压夯实。
回填土施工缝的留设:灰土分段施工时,不得在墙体转角处留接槎,上下两层灰土的接槎距离不得小于500mm,施工缝位置按每层500mm宽留出踏步槎。
找平与验收:回填灰土或素土最上一层完成后,应拉线或用靠尺检查标高和平整度,超高处用铁锹铲平;低洼处应及时补打灰土或素土。 3.质量标准:
3.1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3.2回填的土料及白灰粉,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的规定,严禁使用未熟化的生石灰拌制灰土。
3.3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实。取样测定夯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的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环刀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3.4回填土的顶层标高不得超过散水及室内地面面层的底标高。 3.5回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见下表
回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桩基场地平整 项 序 检查项目 基 坑基槽 主控 项目 1 标高 -50 人机管沟 地(路)面基础层 检查方法 工 械 ±±30 50 -50 -50 水准仪 2 分层压实系数 0.94 按规定方法 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 水准仪及抽样检查 20 用靠尺或水准仪 一1 般 项2 目 3 回填土料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表面平整度 20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20 3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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