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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改造塑钢门窗制作及安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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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钢门窗制作及安装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协议达成如下(本合同执行中,往来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阜新新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议妥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说明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门窗面积:工程量暂定为 平方米。 4、价格:88系列四轨推拉窗200.00元/㎡

5、工程总造价: ㎡*200.00元= 元。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制作安装、安全文明施工,包运输及售后服务的工程总承包。

7、工期:按着甲方的工程进度进行安装 8、产品技术要求:

(1)塑材:采用新美公司88系列四轨推拉白色塑材。 (2)钢衬:厚度为1.2mm厚防腐钢衬 (3)玻璃:采用4mm浮法玻璃。 (4)胶条:采用优质胶条。

(5)中空玻璃密封形式:采用中空密封热合胶条。 (6)五金件:豪华月牙锁。

(7)窗框与墙体之间采用射钉安装。

(8)塑钢窗外侧与墙体相连接的四周打防水密封胶。 第二条 工程文件

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塑窗尺寸及数量制门窗风格大样图,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制作。 第三条 工程付款

1、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 元的塑窗预付款,其余款待塑钢窗安装完毕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 (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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