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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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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与培

训制度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目的

落实“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安全管理制度,解决我矿人员素质与现代化矿井装备要求不相符的问题,适应矿井发展要求,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安全技术素质,促进我矿安全生产。

意义:没有了学习,无数犯过的错误将重演;没有了学习,员工将厌倦单调的工作;没有了学习,企业就没有长远的发展。

二、适用范围

从事矿井安全生产的所有人员。 三、职责

专业分管领导是本专业员工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专业培训的领导工作。

技术科、机电科、通防科等部门协助专业领导和专业安全培训工作,负责本专业职工的正规操作培训,做好专业安全培训学习工作。

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培训质量,负责对受训学员理论考试的考试考核工作,检查现场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和正规操作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各单位正职是本单位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员工业余安全教育培训学习。负责制定本单位培训管理考核办法,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培训档案,保存培训资料。

各单位外出培训人员培训结束后,培训成绩合格者,方可按规定报销培训费用。

四、培训内容及办法

1、培训内容: (1)、业务学习

业务学习以生产工艺流程、操作技能、规程措施、矿井或本岗位工种主要安全隐患分析、安全生产难点重点分析、习惯性违章行为分析、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历史事故分析等。

回采专业以解决综采综放采煤工艺及其各工种操作要领、机电设备维护保养、顶板管理、通风管理、瓦斯管理为重点,由生产矿长陈明等负责,统一安排学习内容。一季度综采工作面所有人员必须达到熟练操作要求,机电维护工、移架工、煤机司机必须全部考试过关,制定四季度培训计划和目标并实施。

掘进专业以综掘、炮掘及其各工种操作要领、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具体到每一迎头的顶板管理、局部通风管理、瓦斯管理为重点,由掘进专业领导毕泗芳负责,统一安排学习内容。一季度综掘工作面所有人员必须达到熟练操作要求,机电维护工、综掘机司机必须全部考试过关,机电维护工必须人人会处理皮带跑偏、会综掘机的一般性事故处理及设备保养,制定季度培训计划和目标并实施。

通风防尘专业由总工程师沙学政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每一季度的培训目标。

机电运输专业由机运专业领导李建森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每一季度的培训目标。

各业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培训工作,矿实行综合考评、末位淘汰。

(2)、思想政治学习

由各单位党支部负责分季度制定学习计划和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学习企业文化,发展企业文化,把企业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以企业文化占领职工思想阵地,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自己的安全自己管,指望他人不保险”、“别人的安全也要管,联责联保联着咱”的安全理念;树立“做事先做人,人品是根本”、“只有积极的人生态度、良好的心态,才有美好人生”、“积极做人、精心做事”、“团队第一、个人第二”、“有效沟通、上下畅通”的做人处世理念;树立“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日事日毕”、“决不当‘差不多’先生”、“细节决定成败,关键在于落实”、“及时落实,决不拖延”的个人奋斗理念。

考核标准:“三好三高”:建设好团队,职工精神状态好,办公落实好,工作落实效率高,整体素质高,士气高。月度评比最好最差单位。

2、培训办法

(1)、理论培训和现场培训相结合。

(2)、班前培训、灵活多样的专项培训和固定时间培训相结合。 (3)、外出培训,走出去学习。

(4)、请进来,请兄弟矿井专家、老师、技术能手授课培训。 (5)、以考带训,不断考试,随时考试,奖罚结合,带动培训。 五、矿内培训及奖罚:

1、新工人、转岗人员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未经

培训不得上岗。

新工人实习期间由区队负责采取“以师带徒”的方式进行培训,未签订《师徒合同》不得上岗。在师傅指导、带领下,工作熟练期满(培训3~6个月),使新工人在较短时间内达到初级工水平,经考核合格方可作业,考核不合格的继续培训,直至合格,

区队安排工作应当考虑带徒培训人员实际,不得安排师徒分开作业,确保徒弟随时都在师傅的监护之下。带徒师傅带徒期间由单位根据情况发给一定带徒津贴,具体由单位制定标准进行考核。

2、积极利用班前会时间学习,学习操作规程、施工作业规程、业务知识、传达落实隐患排查情况。

3、矿每季按工种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抽考,分回采组、掘进组、辅助组、机电组进行考核,试题内容为业余培训学习和复习题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操作规程。每单位抽考10~20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班组长2人、员工7人)。安监处组织考试阅卷,并根据考试成绩分别对单位班子安全金对应扣减。平均成绩达到80分不奖不罚,平均成绩低于70分扣减班子安全奖10%,平均成绩低于60分扣减班子安全奖20%。

4、强化每日一题的学习培训。每月28日由各专业领导确定下

一月每日一题内容。安监处各专业建立相应的试题库,考试内容不得重复。由各单位值班领导将当日的安全一题及内容写在题板上,利用三班班前会向员工传达学习、讲解,让员工人人清楚、明白,掌握学习题的内容及含义;副矿长以上领导现场抽查不少

于5人,每少一人罚款10元,并让员工在时空卡上签名。

科室及以上管理人员下井抽考5人,在时空卡上签字。每少1人签字,罚款5元;现场提问,回答错误或不会,对被提问人罚款10元。

5、矿每季开展评选技术能手活动,对评出的技术能手给与嘉奖。 6、、特殊工种按技术能力、敬业精神分级进行工资分配。 六、培训管理

矿成立安全培训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各专业领导、安监为副组长,各业务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具体负责全矿的安全培训管理考核工作。

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一、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处理领导责任制

1、矿长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听取和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平衡解决有关的问题。

2、生产矿长、总工程师负责具体组织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制定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重点抓好“一通三防”和顶板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处理,解决所需的人员、资金、材料问题。

3、副矿长抓好分管范围内排查隐患的治理工作,各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专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验收。

4、安监组织对全公司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督查、验收;安监处负责综合汇总和监督检查,并参加验收。

5、各业务部门负责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地面各专业的

分管领导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上报本承包组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公司统一安排检查、落实、销号。

二、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1、公司每月定期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每月26日,由矿长组织召开由生产经理、总工程师、安监及各专业分管领导、安监、技术、地质、通防、机电运输、调度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会议,排查出次月的重大事故隐患。

2、对重大隐患制定专门的治理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所有隐患均制定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同时,对隐患的类别与等级加以确定,并明确每一项目的整改时间、治理目标、整改措施、施工单位及人员、资金落实情况和整改验收负责人,由安监处负责形成会议纪要,技术科上报集团公司和上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并下发有关单位落实执行。

3、安监处对排查的隐患实行建档立卡,实行档案化管理。 三、矿井安全隐患的等级和类别

1、按安全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危害严重或者治理难度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由上级部门协助解决的隐患;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者有一定的工程量,区队解决不了,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C级:对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由区队(车间)、业务部门必须处理的隐患。

2、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灾、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它。

四、安全隐患的治理

1、所有排查的安全隐患项目,必须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对隐患项目实行跟踪管理,专人监督落实:A级安全隐患由矿长、总工程师、安监负责落实;B级安全隐患由各专业分管副矿长落实;C级安全隐患由各区队及业务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

2、安监处、调度室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调度内容,根据隐患排查纪要要求,督促整改;各业务部门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纳入业务保安责任范围,由专业领导负责有关规程措施的落实工作。

3、对完成的项目,由各专业领导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及时填写“重大安全处理隐患验收卡”,参加验收负责人必须在“验收卡”上签字并消号,验收不合格项目,责令安全隐患单位重新整改。

五、考核与惩处

1、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不能出现漏查漏排现象。凡出现A、B、C级安全隐患漏排的,每发现一条对专业负责人分别罚款500元、200元、50元。

2、积极抓好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无故到期完不成的对专业领导、副总和隐患整改责任人分别按以下标准进行罚款:每项A级安全隐患罚款500元,每项B级安全隐患罚款200元,每项C级安全隐患罚款100元。因特殊情况未完成者,必须分析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安监处。并要继续排查跟踪落实整改,直至隐患整改完成。否则对专业副总罚款100元。

3、安监处根据隐患排查情况,向治理负责人下“隐患卡”并督促落实;完成的项目由验收人组织验收、填写“重大安全处理隐患验收卡”后消号,不按期组织验收罚款100元。验收不合格责令重新整改,对A、B级重大安全隐患,在项目完成后由总工程师或安监组织初步验收,然后申请上级部门复查,除明确授权外不得自行消号。 由安监处统一印制、管理和保存以下表格:①省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②重大安全隐患完成情况落实表;③重大安全隐患处理验收卡。

六、切实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上报工作

1、依照集团公司“关于定期报送煤矿重大隐患情况的通知”要求,每季度定期对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上报。公司每季末月26日对本季度重大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及下一季度重大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专题总结和排查,形成书面报告,向集团公司书面报告。 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要严格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第二款、《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和《山东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的要求,逐条分析是否存在重大隐患,一一进行说明。如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说明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等内容。汇报材料要真实可靠,并附有文字说明和有关图纸资料。重要情况要随时进行上报。

3、严格落实责任,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责任制。公司矿长负责隐患报告的审查签字,公司总工程师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工作的具

体组织、协调,各专业分管领导要积极配合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工作,安监处负责具体的汇总、整理,技术科上报报送。凡出现下列情形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排查未排查出的、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导致事故发生的、对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等原因影响分局正常工作或被分局追究处罚的,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1、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一览表

2、山东省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 3、重大安全隐患完成情况落实表 4、重大安全隐患处理验收卡

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一览表

序号 隐患项目 具体内容 是否 存在 备注 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 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的10% 超能力、超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 强度或者超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定员组织生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 产 或者未按计划检修 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 规定人数 二 瓦斯超限作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是否充足 一 业 是否按规定检查瓦斯,是否存在漏检、假检。 是否存在井下瓦斯检查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现象。 矿井总风量是否充足 主井、出风井是否同时出煤。 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 违反规定串联通风 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不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 三 完善、不可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 靠 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 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未装 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 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 老窖积水等情况组织生产。 有严重水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员, 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 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 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 四 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国土资源部门认定为超层越界 超层越界开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 采 超出采矿许可证注明的座标控制范围开采 擅自开采保安煤柱 五 有冲击地压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 六 危险,未采计 取有效措施 未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 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 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 防治煤层自然发火 自然发火严七 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选定自然发火观 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惰性气体等措施。 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 生产。 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位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 八 使用明令禁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 止使用或者品和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 淘汰的设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 备、工艺 等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电气设备未取 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 未使用专用法爆器。 采用不能保证2个畅通安全出口采煤工艺开采(三角 煤、残留煤柱按规定开采者除外) 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 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 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段 单回路供电 九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 十 产,煤矿改对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作出重大变更后未经再次审批 扩建期间,并组织生产 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生产 或者在其他改扩建矿井在非改扩建区域超出安全设计规定范围和 区域的生产规模生产。 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 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未经竣工验收并批准而擅自组织生产 煤矿实行整 体承包生产生产经营单位将煤矿(矿井)承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经营后,未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重新取得煤 炭生产许可煤矿(矿井)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 证和安全生理协议或者载有双方安全责任与权利内容的承包合同产许可证,进行生产。 从事生产 的,或者承承包方(承托方)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包方再次转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 包的,以及 煤矿将井下 采掘工作面承包方(承托方)再次转包 和井巷维修 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对外承包 十一 煤矿改制期 间,未明确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生产 安全生产责 任人或安全 管理机构,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或者在完成员进行生产 改制后,未 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全生产许可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以及矿长资证、煤炭生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进行生产 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超设计和核定生产能力生产,严重危及安全生产 十二 受瓦斯、煤尘、自然发火、顶板、水害威胁,严重危 及安全生产 省第十三 156号令有关规定 超层、越界开采或者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者岩柱 图纸、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的 煤矿安全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检测仪器不符合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严重危及安全生产 其它可能导致煤矿重大事故的危险性因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

隐患等级:类别:确认时间:治理完成时间: 单位 全称 隐患 名称 隐患及治理情况(可附材料、图纸) 矿长:电话: 总工程师:电话: (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上级 意见 单位负责人:(章) 挂牌监督人:年月日

重大安全隐患完成情况落实表

单位 隐 患 内 容 隐 患 治 理 完 成 情 况 隐患级别 隐患类别 隐患地点 隐患完成日 期 重大安全隐 患现场检查验收人员(日期) 施工单位 处室负责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重 大 安 全 隐 患 处 理 验 收 卡

隐患名称 排查时间 排查单位 编号 完成时间 单位负责人 隐患主要内容及处理措施 验收单位 安监 签名 验收负责人

调度 技术 地质 通防 机电 运输 验收时间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设置

1、公司实行在矿长领导下的安全监督监察管理体系。

2、公司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检查部门---安全监察处。按要求配备了回采、掘进、机电、运输、通防、巷修等专职安监人员。 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

1、矿长、生产矿长负责每月组织一次矿井全面安全质量大检查;各专业负责每周组织一次专业安全检查。

2、安监处依据《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行使下列安全监督检查职能: ①监督检查上级一系列安全法律法规、指示指令、通知通报、规章制度、规程规定等落实执行情况;

②监督检查公司安全工作会议、文件、领导指示、指令、决议、规定等落实执行情况;

③负责全矿井上下安全监督检查,负责隐患的检查、监督落实整改和复查考核,制止违章违纪人员; ④负责工程质量的复查验收考核;

⑤对采掘机运通巷各专业现场存在的隐患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一通三防”、防治水现场管理情况,抓好顶板、放炮、提升运输和零星工程施工检查管理;

⑥抓好井下的准军事化管理和人员上下井考勤管理。

⑦负责公司安全文件的考核,负责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情况的考

核,负责三违帮教和安全评估工作;

⑧开展安全培训,对现场施工人员正规操作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⑨负责对隐患和事故进行分析追究; 三、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一)公司定期检查

矿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质量大检查,专业每周组织一次专业检查,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通报,责令隐患单位限期整改处理。检查及复查通报由安监处存档,并由安监处负责监督整改和复查验收。对到期完不成的按《安全隐患责任追究规定》进行处罚。 (二)安监专职检查 1、检查体系

实行安监、副、安监员三级管理,抓全矿,副实行在专业管理基础上的采区安全责任承包,安监员实行“三八制”管理,采掘安监员包区(掘进包头)负责,机运通巷包片巡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监察体系,联责检查范围的安全、质量、隐患、“三违”进行考核。 2、具体措施

①落实安全监察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执行、主任工程师、分管副(副主任工程师)、安监员和信息员等处内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违反岗位责任制条款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规定进行处罚。

②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现场实行程序化检查,严格按标准、按工序、按程序进行全方位、24小时检查制度,实行现场交。在专业管理基础上实行采区安全责任承包,联责检查范围内的安全、质量进行考核。

③实行周日安全检查复查制度。每个星期天的中班或夜班,由亲自组织,处内管理人员参加,分采区、分专业,主要是对一周来各项检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考核处罚。对查出的隐患安排整改,并汇总形成检查情况通报,发各专业领导及隐患单位,督促抓好隐患的限期整改,对到期不整改的进行分析追究处罚。

④实行中夜巡检查和八小时盯岗制度。安监处管理人员以中夜班检查为主,重点查交,抓好交期间的安全管理,检查安监员盯岗情况,查中夜班薄弱时间,消除事故隐患。对安装、撤除,回采搬家撤面、初采初放,掘进过断层,透老巷等安全管理重点及时安排人员盯岗,并实行隐患处理责任卡制度。

⑤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处理制度。抓好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督整改,对不整改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⑥执行停止作业制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质量不合格、无规程措施施工等的重大隐患严格执行停止作业。

⑦实行安全评估制度。认真对照评估表的检查内容,对现场进行动态安全质量评估,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安排整改。

⑧执行事故(隐患)追究处罚制度。对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各类轻重伤以及非伤亡事故严格按照公司安全文件规定分析追究

和处理处罚。

⑨开展安全培训。配合专业组织全员安全培训,完成上级和公司安排的培复训任务,检查区队安全业务学习情况,组织特殊工种人员考试、换证、检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正规操作情况。

⑩实行工程质量跟踪复查制度。对各专业验收后的工程质量进行复查。对专业月度工程质量考核以安监处复查后的定级为准考核。 ⑾严格内部管理,实行安监人员量化工资考核。对安监人员联责安全事故、工程质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学习考试、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抓好公司安全文件的考核。 (三)党群齐抓共管

公司在现有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增设地面安全检查人员,负责对地面各单位、各生产作业场所、岗位工正规操作以及重点施工管理人员盯岗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学习、劳动纪律、环境卫生、秩序、防火防盗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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