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海淀区大西山风景旅游区西埠头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综合旅游配套服务设施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混凝土工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7.浇灌2m高度以上框架柱、梁混凝土应站在脚手架或平台上作业。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浇灌人员不得直接在钢筋上踩踏、行走。 8.向模板内灌注混凝土时,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灌注人员应听从振捣人员的指挥。 9.浇筑混凝土作业时,楼板仓内照明用电必须使用12v低压。 10.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应严密牢固。 (三)混凝土养护 1.使用覆盖物养护混凝土时,预留孔洞必须按照规定设安全标志,加盖或设围栏,不得随意挪动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 2.使用电热毯养护应设警示牌、围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养护区域。严禁折叠使用电热毯,不得在电热毯上压重物,不得用金属丝捆绑电热毯。 3. 使用软水管浇水养护时,应将水管接头连接牢固,移动水管不得猛拽,不得倒行拉移胶管。 4.覆盖物养护材料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并存放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5.蒸汽养护、操作和冬施测温人员,不得在混凝土养护坑(池)边沿站立或行走,应注意脚孔洞与磕绊物等.加热用的蒸汽管应架高或保温材料包裹。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施工人员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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