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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_(隧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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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Ⅲ标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第一章 编制说明

一、编制目的

1、为加强对隧洞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 2、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

3、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4针对重大危险因素而编制,危险因素分为施工安全、环境安全两大类。

5、针对施工过程中已知的或潜在的危险因素采取的消除或控制性技术;

6、亦即以保障员工、设备和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职业危害、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为目的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结合设计文件、安全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本工程的特点,制订xxxxxxⅢ标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三、编制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xxxxxxⅢ标工程项目经理部的黄家梁施工区、水码门施工区的1#、2#、3#、4#隧洞以及其他施工。 四、编制原则

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施工合同,深刻领会和贯彻业主意图及业主对承包商的各项要求。

3、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标准、安全技术规程。执行业主对本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采取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施工项目管理模式,优化资源配置,实行动态管理,以适应施工组织安排的要求。

4、对现场安全管理坚持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严密监控。 5、对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在辨识清楚的基础上对人、机、料、法、环五个环节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采取技术手段进行控制。 五、编制目标

1、杜绝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 2、无特大、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消除特大、重大安全隐患;

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员齐心协力做到:死亡事故“零”目标,重伤率控制在4‰以下;轻伤率控制在10‰以下;

5、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 6、无刑事案件发生。

7、杜绝食物中毒和重大传染病事故;

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格率100%; 9、没有社会相关方面和员工的重大投诉; 10、粉尘、污水、噪声排放达到标准。

第二章 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本标段隧洞工程原设计由青龙嘴渠首取水工程(底栏栅重力坝)、渡槽(长0.0457km)、干渠(隧洞:桩号; 0+000-4+450),另有三条支洞,其中一个为溢流支洞,其位置为:桩号在干渠的0+0.00段处为溢流支洞,(溢流支洞长30.0 m);桩号在干渠的2+400.98段处 (肖家湾支洞: 支洞长30.0 m); 桩号在干渠的3+622.0段处(黄家梁支洞: 支洞长:48.0m)。变更后取消了肖家湾支洞、黄家梁支洞、干渠的0+0.00段处为溢流支洞,增加了黄家梁渡槽。

1)由于设计变更隧洞施工的通风排烟、排水、出渣运输、浇筑运输等均发生变化,减少了施工作业面,增加了单面施工作业距离,使供电、供风、排水、排烟的难度增大,使料场、渣场、库房的压力增大, 2)原2#洞到肖家湾支洞约2400m,单头施工1200m;肖家湾支洞到黄家梁支洞1222m,单头施工611m。

3)变更后2#隧洞进口到3#隧洞进口之间的实际距离3226m(0+043~3+269),单头施工1613m。

4)隧洞开挖后揭示的地质围岩与原设计出入较大,隧洞穿过煤窑老

采空区及煤层,塌方、有毒有害的安全防范措施是本工程的重点。 二、工程地质

区域地质:工程区位于长江北岸,地处四川盆地的东北缘,总体属川东平行岭谷的一部分。位于四川盆地沉降带(为新华夏系第三沉降带之组成部分)之川东褶带东缘,因受大巴山弧形构造阻挡,构造线向东逐渐弯曲,其方向由北北东向逐渐偏转为近东西向。地质构造形态以褶皱为主, 此区还有岩溶地下水分布。由于受逆断层构造的影响,地层破碎,节理裂隙发育不规则,围岩自身稳定性差,隧洞开挖后碎裂间隙渗人隧洞内。 三、工程水文

隧洞区地下水主要类型为基岩裂隙水。构造裂隙水以及大气降水,岩层富水性较弱~中等。隧洞进口端地形较缓,埋深较浅,雨季时受地表水易于补给,雨季时地下水相对较丰富。通过地质调查和资料的分析,隧洞洞身段埋藏较深,受构造影响岩体节理裂隙较发育,地下与赋水性相对较好,类溪水丰富易出现较大涌水,雨季时受地表水补给,故富水量也变化相对大,对隧洞开挖产生不利影响。 四、工程危险源分析 1、危险源的种类

(1)、按给人造成伤害的类别进行分类,一般有以下几类: 隧洞施工一般可能遇到的不良地段和特殊地段有:滑坡、坍塌、岩堆、偏压地层、岩溶、高应力高强度地层、松散地层、软土地段,膨胀地层、软弱黄土地层、含水未固结围岩、溶洞、断层、岩爆、流沙、瓦斯溢出

地层等。

(2)、也可以从设备和人员两方面考虑分类。(民爆物品爆炸、触电、火灾、运输事故、机械物体打击、高处作业坠落等。) 2、辨识的范围

进行危险源辨识要涵盖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包括施工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有关部门、上级机关来检查、调研、宣传等方面的人员,建设、设计、检测等相关单位人员,实习人员,来访人员等;二是正常的施工生产等常规的活动和临时抢修等非常规的活动;三是所有的施工设备、设施,也包括建设、监理、检测等各相关单位的设备;四是所有场所和环境,并充分考虑其在过去、现在、将来和正常、异常、紧急等状态。 3、危险评估

从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活动的不安全因素、设备设施和周围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等方面,对隧洞施工可能存在的危害进行识别。现有的预防措施不能防止事故发生的,很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列为重要危险源,其他可能造成伤害的判定为一般危险源。

(1)、如果现有的防范措施不能防止事故发生,很可能造成人员死亡的危险源判定为重大危险源,其他为一般风险源。把分析判断的结果填入《危险源辨识、分析评估表》,并按伤害类别汇总,填《危险源清单》。

(2)、对分析评估出的危险源指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对于重要的危险源也可以形成单独的安全管理方案,编入工地安全自控标准。

(3)、工程施工及方案等发生变化时,应进行危险源和控制措施的再评审,如有必要,应重新制定措施,重新编制《危险源辨识清单》和《目标和管理方案一览表》,并在实施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公司安全质量部。 4、风险控制和管理

对评估出的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工程施工方案。 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

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台帐,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应予以公示,并在其部位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项目部应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管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全面准确的掌握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加强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检查。

编制安全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

工区项目部在开工前必须由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物资、交通消防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人员(必要时可选聘相关行业专家或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根据工区项目部指定的安全目标和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本单位和兄弟单位事故案例、各行业安全技术规则和现有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所防范的危害,以及相关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验和施工调查的

情况,对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分类,评估,分级,并采取措施控制。 5、危险源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工程施工前,根据已辨识出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将安全技术要求纳入项目和工点安全技术交底中。

(2)、防护措施、设备、机具、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施工前,根据工地安全标准或安全管理方案,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机具、个人防护用品。

(3)、教育和培训。对关键工序的操作、管理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达到相应的安全能力后,方可上岗。 (4)、检查监控。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方案规定的其他负有监控职责的人员,必须对已开工的工程实施工地安全标准或安全管理方案的情况和相关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情况填入安全日志。对与存在的与工地安全标准和安全管理方案不符合或对目标、指标的实现有影响的缺陷,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指出,并按规定的时限向分管领导报告;对于严重威胁操作人员安全的,有权要求立即停工。

(5)、纠正和预防。对于施工中出现的事故、未遂事故、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和上级指出的缺陷,应及时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必要时请上级相关部门人员及相关行业专家进行调查分析,拟定并评审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专门的安全管理方案进行必要的变更;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后,要评审其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纠正和预防措施完成后,应作专

门的记录。对应上级指出的缺陷,要将实施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专题报告。

(6)、根据制定的控制措施,确定工区项目部各部室或人员的职责,编入工地安全自控标准;并结合本工程项目情况对安全目标、指标进行分解,对重大危险源编制《目标和管理方案一览表》(附表三)。并在开工前,将《危险源清单》和《目标和管理方案一览表》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厦深局指和公司安全质量部。 6、事故应急救援

(1)、工区项目部制定、评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工区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与风险类别相对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和关键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等三类方案构成。 (3)、应急预案的编制,按照国家安检总局发布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编制导则》)的规定进行编制。 (4)、结合危险源辨识、分析、评价结果,确定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风险。

(5)、针对确定的风险,按《编制导则》的要求,逐一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将救援程序和措施分解到有关的关键工作岗位,形成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

(6)、将各项专项应急预案向对应的现场处置方案整理、综合,制定出关键岗位应对多种紧急情况的现场处置方案。

(7)、结合专项应急预案,制定工程项目的综合应急预案。要将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

(8)、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组长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评审,评审后由组长签发,并报送集团公司备案。

(9)、工区项目部要根据应急相应计划,配齐并定期检查、测试所需的应急设备、仪器。

(10)、工区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测试其相应能力与效果,演练情况应做好记录;根据演练的结果,特别是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急相应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改。

第三章安全组织机构

一、组织保障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体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安质部为安全保障职能部门,并有其他部门共同参与。设专职安全工程师及安全员,施工队设专职(兼职)安全员跟班作业,形成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体系。 2、安全领导小组以施工安全、人员安全、财产安全为工作职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制度,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召开安全会议,有安全远期、近期规划,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定安全措施,搞好安全教育,消除事故隐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项目经理部、施工作业队、工班、个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形成自下而上、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保证体系,项目经

理部将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同项目管理责任制结合起来,同职工切身利益挂钩,对达不到安全生产规定指标者,施行一票否决制,明确奖励和处罚条款,定期兑现奖罚。对所有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实行安全施工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使项目全体人员都能够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安全保证体系框图详见图

图框系体证保全安 日常检查查患检隐全专业检查故安事除定期检查消地规范生活环境力工能制准防控标规范施工作业预全全测安安规范现场设施预设高建提规范生产管理组员小全导系门人队安领体责员员全业职产作部负查人安作兼生工务工检工工工及全全业施全施施施员安 全安级各场安建证 部 现参保 安 目 职 项 专 安全技术培训识育意教上岗前安全教育全全安安高系统安全教育提现安全管理制度兑制罚任奖责安全奖惩条例、全人安到安全作业规程任责4、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面广,单靠一个部门、一部分人去抓很难奏效。为此,必须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权限。使安全管理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氛围。并建立一套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奖惩办法和安全否决权评比管理制度。

5、建立高效灵敏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规定各种安全信息的传递方法和程序,在施工中形成畅通无阻的信息网,准确及时地搜集各种安全信息(如执行“三同时”,“五同时”的信息,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落实、确认信息,安全隐患、工伤信息等),并设专人负责予以处理。

6、项目部、施工施工队、工班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聘用职工签订合同时,将安全要求写入合同书。 二、项目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是本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岗位安全职责是: 1)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组织建立和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规划);

3)根据工程特点,加强对协作单位的控制和管理;

4)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项目部各管理岗位的安全

生产职责,负责组织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6)落实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规划)的资源配置;

7)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派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落实专人负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对新进入工地的施工施工队,要有针对地进行安全教育,制止违章操作;

9)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迅速如实上报,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10)自觉接受上级安全生产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 项目常务副经理安全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部的全面安全生产工作; 2)项目经理不在工地时,履行项目经理的安全职责;

3)督促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4、参加本项目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批工作,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履行安全职责;

5)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范事故措施和安全设施费用的来源; 6)主持或参加本项目部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掌握分析各类事故发生情况及经济损失情况,适时增加安全投入,调整奖罚幅度;

7)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经常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协调进度与安全、投入与安全等之间的关系。

3、 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职责

1)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

3)强化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督促、落实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和人员配备;

4)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5)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定期对监控效果进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督促落实;

6)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 7)督促各工区,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效果的有效性,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实现安全生产科学、规范、有序、受控;

8)组织召开有各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协调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职责,通报安全生产的现状;

9)主持或参加项目部组织的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审核事故报告。发生较大事故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改进措施,贯彻“四不放过”原则。

4、 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分管区域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

2)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在组织部署分管本区域生产的同时布置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3)督促项目部各职能管理部门、工区依据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生产。对危险部位施工场所,负责落实专项措施;

4)对自查和上级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5)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6)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7)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5、 分管行政项目副经理安全岗位职责

1) 对项目部后勤保障安全负有直接管理领导责任。

2) 负责项目部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内部治安秩序,搞好治安综合治理,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3) 组织督促落实项目部消防、用电、防盗、饮食安全工作。 4) 负责安全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6、 总工程师岗位安全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对项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其职责:

1)负责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

2)主持项目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操作规程的修编、审定工作; 3、组织安全生产中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科研攻关;

4)主持项目工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度汛、重大事故危险源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审核、修订和交底。 7、 副总工程师岗位安全职责

项目副总工程师对分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负领导责任,其职责:

1)负责分管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

2)主持分管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方案,操作规程的修编、审定工作; 3)组织分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中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科研攻关。 4)主持分管工程项目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度汛、重大事故危险源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审核、修订和交底。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 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

在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副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其职责:

1)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监理部、总公司、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规定、指令; 2)组织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4)参与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督促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5)负责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环保和文明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纠正违章,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6)负责项目所属各工区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评价和对各工区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7)负责项目部安领小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8)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告、建档管理工作; 9)配合参加事故的调查,参加项目内部事故处理工作; 10)做好劳动环境、尘、毒、噪声危害的监测管理和督促治理; 11)督促工区做好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监控措施制定工作; 12)督促各协作单位安全生产资质的审查和施工生产中安全监督、指导、管理工作;

13)负责本项目环境保护归口管理工作。 9、 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 2)协助组织召开项目安全工作会议的接待及会议的准备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汇报各部门对施工安全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报导工作;

4)做好办公楼、宿舍、后勤服务设的施防火防盗和生活用电、饮食和饮用水卫生、食堂防火等日常安全宣传管理工作;

5)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节日前后的用电、消防设施和保卫检查,对重大隐患要报告上级领导,并及时落实措施整改;

6)负责安全生产相关简报、文件的收发、归档管理,做好安全生产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7)做好新工入厂前和转岗人员的培训工作; 8)积极配合事故抢险和重大事故外理。

9)认真贯彻执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 10、 工程技术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针、、法令、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及措施,经审定后监督执行;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从技术上提供施工的安全保障; 4)参加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工作;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工程质量部安全职责

1)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颁布的相关规范要求;

2)负责项目范围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工作,贯彻落实项目的安全、质量方针和目标;

3)负责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施

工队限期落实改进措施,消除安全质量隐患。工程质量的检查和工程事故的调查分析;

4)做好相关部门、施工队伍的质量培训、质量交底工作; 5)编制下发质量管理办法和质量控制制度; 6)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工程验收;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 经营合同部安全职责

1)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计划的执行文件,编制安全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2)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特别注意评价工程施工的环境影响;

3)检查工区签订工程协作合同时要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 4)负责对工区协作方等级及安全资格审查; 13、 生产管理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卫生安全的法规及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教育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定;

3)平衡调度生产计划时,必须符合安全第一的要求;在执行作业计划的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

4)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定施工现场特种作业的防护设施、设备,组织安排危险区域安全标志的设置;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列入整改计划的事故隐患的处理进行监督、

检查;

6)不违章指挥,并坚决纠正和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7)科学地安排施工程序,尽量避免多单位、多层次的交叉施工作业。如发生多层次施工作业,必须设安全防护设施;

8)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如实地反映事故情况,积极落实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 14、 机电物资部岗位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物资、机械管理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督促工区做好施工机械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2)负责督促工区物资设备部组织机械操作、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

3)组织工区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实验;

4)组织工区施工机械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5)组织工区物资设备部门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校验工作。 15、 劳资财务部安全职责

1)劳资财务部是财务工作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财务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督促本部门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规程,接受项目经理和安全副经理监督检查;

3)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督促和检查项目部所属

各工区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4)保证项目部本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费用的开支,并负责监督其使用情况;

5)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基金,及时支付安全生产用款; 6)办理项目部本部职工的保险业务;

7)负责项目部安全事故的罚款收缴和管理,安全奖金的支付和兑现; 8)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财务收支管理,检查各工区安全生产投入的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16、 试验室主任安全职责

1)试验中心主任是试验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完善试验中心试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试验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指示,组织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3)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督促试验中心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规程,接受项目经理和安全副经理的监督检查。 17、 测量队队长安全职责

1)测量队队长是测量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测量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督促本测量监控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规程,接受

项目经理和安全副经理的监督检查;

3)建立健全和落实测量监控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18、 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程、规范、法令、制度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常识; 2)负责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不符合安全规范施工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安全教育、处罚,并及时责令整改;

3)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处理,处理不了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4)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监督安全作业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负责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员工安全学习,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搞好新工安全教育;

7)负责管理、维修、保养安全设施、标志和器材;

8)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按照规定进行安全事故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

9)按时填写安全台帐,做好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及时整理上报有关的报表、资料;

10)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考核。审查外来施工队伍的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监督完成安全生产合同的鉴定。 19、 材料员安全职责

1)严格把好安全设施材料质量关,负责对协作单位的合格供应商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

2)负责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检查督促分包单位施工落手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安全生产保证文件中要求,对现场使用的井架、脚手架、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和配件应保证质量,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督促分包单位更新替换;

4)加强对队伍的安全知识的教育,严格执行危险品、易燃易爆物油漆、乙炔、氧气的储存规定;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0、 施工员安全职责

1)按照安全保证计划要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2)正确处理好生产和安全的关系,每月定期组织现场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上级检查出的问题要迅速落实整改,做到“三定”,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并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的归档工作。

3)督促协作单位做好各种设施及电气机械设备的验收挂牌工作,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设施、设备,要对重要设施部位进行监督检查。

4)动用明火作业,应分有关审批手续,在实施过程中要加以监督检查。

5)对施工队施工前要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对遵章守纪的要给予表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施工单位或个人,必要时可强制停止其操作或上报上级作停产整顿处理。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应立即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及时象上级部门汇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各项工作。 7、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21库管员安全职责

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

2)对采购进库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物品,应认真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物品入库、登记入册时,要写明厂家,质保数据和合格证号码,以防伪劣产品入库。

4)出库时应按项目经理批准种类发货,不能混淆和搞错,防止因发货错误而发生事故。

5)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霉变与损坏,影响使用功能。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质检员安全职责

1)认真按照施工质量标准、规范,做好项目工地现场的质量管理工作。

2)对施工队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质量记录;发现未按施工质量标准、规范施工,存在质量事故隐患的开具《质检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复验。

对有严重质量事故隐患,限期不能得到整改的,有权决定停止施工,并及时上报。

3)参加有关施工质量工作会议及各类质量安全检查,负责与当地质监部门的业务联系。

4)发生质量事故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参加质量事故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参与质量事故处理和检查补救措施的落实。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3驾驶员安全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项目部车辆管理有关规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履行车辆驾驶职责。

3)随时检查车辆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向办公室汇报。

4)提高安全意识,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违章操作、违章驾驶,杜绝麻痹思想。

5)杜绝不经批准,擅自出车或找其他理由驾车的情况发生。 6)每一次出车,必须认真填写出车日程报告单,没有行车报告单不许出车。

7)不折不扣落实“三不超,开”的预防措施。三不超即不超速、不超载、不超劳,开即无证不开,无令不开,酒后不开,病后不开,车辆带病不开。

8)做好车辆内外卫生,出勤要主动、勤快、文明服务、讲礼貌,树立礼貌行车的良好形象。

24、工区作业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的施工安全负直接责任;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本工种岗位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3)落实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做好施工生产现场和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文明生产;

4)实施交制度,做好班前安全交底,检查岗位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器具的正确使用,班中安全督促检查、班后清理现场工作,及时纠正违章、消除隐患;

5)组织全班做好自检、互检、交检查和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6)认真执行班前会制度。 25、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项目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

2)服从班组长领导,认真按照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服从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的管理,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3)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时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

4)搞好施工机具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面的整洁、卫生。 5)对违章施工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7)坚决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场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洪、防触电、防雷击等安全规定的要求,现场的生产、生活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修配间、停车场等临时设施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统一部署。

2、施工场区内的地坪、道路、仓库、加工场、材料场、基坑四周均采用砼进行场地硬化。危险地点悬挂警示灯或警告牌,有人经过的坑、预留孔洞设防护围栏和明显的红灯警示,防止车辆、行人坠落坑、洞内,造成伤害事故。在醒目的地方设置固定的安全警示牌。 3、根据行业的安全规程,结合工程实际编印通俗易懂的安全防护措

施,交底全体职工员。

4、重视业主和设计单位提供的水文和气象资料,根据气象特点制定防洪预案送监理批准,若发现有可能危及人身、工程和财产安全的灾害预兆时,立即按防洪预案实施和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害措施,以确保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

5、适时分析安全形势并举行安全会议,指定有关管理人员参加并做好记录,各作业班组在班前班后对该班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及时处理安全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6、加强安全检查,建立专门安全监督岗,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生产安全负全责。发现紧急事故征兆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工程结构安全。

7、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区按《消防法》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池和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明确消防责任人。

8、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两瓶安全距离为5m,距明火10m。乙炔瓶应安装防回火安全装置,氧气瓶与乙炔瓶必须隔离存放,隔离存放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的要求。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和上述防触电措施执行。 二、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工人在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掌握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对重点岗位的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制度、施工纪律进行培训和考核。

2、要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项目部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对隧洞施工操作人员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教育。

3、针对隧洞施工,对所有作业人员在开工前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隧洞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的教育培训,未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参加隧洞施工作业。具体规定如下:

(1)、工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设立安全教育档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各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按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实施。 (2)、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项目部、施工队、班组的三级教育,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①工区项目部进行第一级教育,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项目部的安全规章制度。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5学时。

②施工队进行二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5学时。

③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教训和案例剖析、劳动纪律、本班制度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

④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施工队和班组两级安全培训,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针对本过程的特点,规定每周一为班组安全教育日,每次教育时间不少于45分钟,培训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又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4)、项目全体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不定期安全教育培训,具体要求为:

①工区项目经理在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基础上,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0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国家和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公司安全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前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基础上,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国家和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③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部门、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有关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④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书后,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⑤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培

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知识、技能及本公司、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⑥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5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知识及本班组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4、安全教育制度的形式:

培训方式:应结合单位和工程任务实际,利用专业培训、会议、竞赛、案例等形式进行、法规及岗位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学习,利用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交流先进经验等,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素质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①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②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文件精神。 ③隧洞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立安全纪律牌。 ④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

⑤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⑥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会议,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5、落实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隧洞施工队每班施工作业前要组织班前安全活动,每次不少于十分钟,重点对工种安全操作、安全要点、劳动防护提出有针对性的交底和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

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三、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生产部针对隧洞工程队进行隧洞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由队长以及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作业层的负责人、领工员、技术员,主要岗位操作人员在交底卡上签字。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实施,交底时应作出详细的说明,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安全技术交底后,作业层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队长等要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过程控制的重要环节,是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保证,具体要求如下: (1)、过程开工前,工区技术负责人将工程概况、施工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2)、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技术人员要根据工程情况,向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技术人员要对操作班组作书面技术交底。

(4)、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要先编写施工方案,然后根据施工方案作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以交底代替方案,或以方案代替交底。

(5)、两个以上作业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技术人员要按工程进度定期地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6)、安全技术交底要经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安全员签字认可,不

许代签名。

(7)、班组长要根据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对操作工人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 (8)、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内容包括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等,严禁施工队长、班组长违章指挥。

(9)、安全技术交底后,施工队长、安全员、班组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10)、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的安全技术交底后,必须有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机管员、施工队长(班组长)等验收,验收合格后方那可投入实施。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工程队长要每班对隧洞施工进行安全检查,班组安全检查每日进行,专职安全员每天至少对隧洞施工作业现场检查两次,日常施工生产过程中,由隧洞队安全监督员和作业层兼职安全员负责实施日常检查和监督。安全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查现场的每个岗位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检查隧洞施工机械等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的落实工作情况等。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作出处理意见,并付诸实施,并作好记录,做好签字手续。 (1)、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工区项目部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由工区项目部领导带队,安全质量部和相关部门参与、各工区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参加检查的人员在检查前一天通知),检查到工点和每个分工点(或分工点抽查一个队,代表该分工点)。日常检查每周一次;各工点每日检查一项单位工程,施工队每日进行一次检查;各班组每日每班组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查;非定期检查视工程情况而定。

(2)、安全检查要以查领导、查管理、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一查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是否真正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二查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是否到位;三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重点查在施工现场落实情况;四查职工和劳务工的劳动纪律;五查施工现场事故易发点的隐患,重点是制定有效措施,认真整改。 (3)、安全检查必须填写《安全检查工作记录》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及时复查。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果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应立可停止施工,处理合格后方可继续。对情节严重,且拒不执行监督要求的,视情况给以责任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实施监护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开工前的安全检查

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

人员是否均持证上岗等。 (5)、安全检查

①、日常安全检查,各级安检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隧洞施工(瓦斯防制、塌方、突泥突水、放射性危害预报)、桥梁施工、石方爆破、火工品库房设置及管理(购买、运输、存储、领取、使用、回收等程序)、施工用电、机电设备、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高空作业、起吊运输、预应力张拉等。

②、其他安全检查,进行工程复工安全检查,春、夏季的防汛抗洪、防暑、防雷电、防爆炸检查、冬季施工安全检查,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安全检查。

③、项目安全检查要有重点,做到边查边改。同时推行项目安全检查表,做到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尽快消除隐患。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须立即停止作业。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消项制度。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 五、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特殊工种人员除接受正常的安全教育外,必须参加行业安全培训,取得操作证和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对特殊工种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对发现本工种禁忌病时要立即调离,不得上岗作业,以保证本人和其他人的安全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场内机动车司机、锅炉压力容器操作工等),必须参加当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教育、考核、复验,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获取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 (2)、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连续离开特种岗位6个月以上者,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从事原岗位作业。

(4)、工区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常对特种工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保护用品要按规定发放,并督促其正确施工劳动保护用品。

(5)、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改借。特种工在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

(6)、对已取得上岗证的人员,项目部要进行造册登记存档,《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册应齐全。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工种作业范围内进行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果需要调离,必须经项目部同意。 六、消防管理制度

1)项目部要对消防工具设专人管理和保养。

2)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安全可用状态是否良好,如有问题及时进行维护修理。

3)消防用具专防专用,严禁任何人随意运用,如有随意挪作它用,一经发现,按消防有关条款制裁。 七、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地方有关文件资料,结合本分部管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 1、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具体伤亡人员简况;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人、事故报告单位; 2、事故报告范围

(1)施工队职工伤亡安全事故; (2)消防安全事故; (3)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4)工程施工安全事故;

(5)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6)人员中毒安全事故。

3、事故等级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事故报告方式和程序

(1) 各作业队发生各类伤亡事故时,各施工队在得到发生事故的通知后立即用口头报告、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第一时间向项目部及时报告,项目部立即监理部、业主或安全监督部门;

(2)项目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用快速方式和书面形式逐级汇报;

(3)项目部在口头报告、电话报告的同时,迅速了解初步情况,填写《事故报告单位》,并同步报所在当地。

5、调查处理

(1)伤亡事故,青州市水利建筑总公司调查,结案批复后,形成文本材料报云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事故性质特别、火情特殊的,可报请云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指导、协助调查处理;由云阳县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负责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的部门应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青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复;

(2)重大安全事故:由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批复结案后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3)特大安全事故:由重庆市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或生产监督管理局直接组织调查处理。 6、责任追究

对有关地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事故单位,如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关于《中国党纪律处分条列》、302号令《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重庆市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安全生产法第70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2)有关部门不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

(3)有关负责人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没有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造成事故扩大的;

(4)不积极配合事故调查,采取各种方式阻扰和干涉对事故调查的。 八、安全操作规程挂牌制度

1、为保证各特殊工种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操作,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每个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挂牌上岗,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工人不得从事该工种的上岗。

2、在各工种施工场地,挂立各特殊工种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牌。 3、各特殊工种主要包括钢筋工、电工、电焊工、汽车驾驶员、各种机械司机、爆破工、支护工、拌和站操作工等。

4、操作须知牌内容主要包括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 5、专门作业的安全规程,如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程,气瓶、液化气体气瓶、溶解乙炔气瓶等使用和储运的安全技术规程,易燃液体装卸罐安全操作规程等。 九、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保证施工安全,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通过交流、沟通,提出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同时将安全工作做得好的方面

进行宣传,让大家学习,作为安全施工的榜样,并抓住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及制定安全计划。

项目部的安全会议主要有定期安全会议和不定期安全会议两种。定期安全会议为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每月25号召开。定期安全会议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工程师组织,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主管安全副经理主持,项目部全体员工和各施工施工队负责人、安全员参加,项目部办公室和安全环保部负责记录。不定期安全会议一般由于工程施工出现安全问题、安全隐患或工程施工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上级召开安全会议后项目部组织传达会议精神、会议内容等。不定期安全会议由项目部主管安全副经理组织召开,根据会议内容或会议重要程度由项目部相关人员或全体人员参加。 定期安全会议的主要内容: 1、本月的安全工作情况 2、本月存在的安全工作问题

3、对提出的安全工作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大家讨论,制定出解决方案及具体的落实措施,并限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时间、责任人,以及完成后的复查等。 4、下月的安全工作计划 5、领导总结

不定期安全会议根据会议的主题,主要有: 1、传达上级单位的安全会议精神。

2、当工程施工时施工现场出现紧急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时,项目部

组织召开临时安全会议,讨论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法。 十、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定期进行施工安全知识、交通法规等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2、及时保养车辆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消除安全隐患。司机要持证上岗,不得酒后开车,严禁上班时间饮酒。长途运输必须配备二名司机。

3、配齐与使用的机械车辆配套的操作、保养人员,确保在突击施工高峰时,不疲劳作业,杜绝因疲劳连续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 4、要文明行车,礼让三先,不开赌气车,不得超速行驶,遇有交叉路口要一看二慢三通过,确保行车安全。

5、要按规定吨位运输,决不能超载、超高,杜绝一切不安全苗头。 6、运输建筑材料时一定要对货物进行掩盖和防护,以免出现不安全隐患或造成环境污染。

7、现场道路要平整、坚实,保证畅通。危险地点悬挂按照GB23-82《安全色》和GB23-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

8、施工现场临时便道与地方公路交叉路口,特别是在公路交通高峰期必须设专人指挥交通,公路两端设交通安全警示牌。 十一、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架设、安装并严格执行。

2、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

的电工完成,非专业人员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3、电缆线路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需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应符合安全规定,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

4、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线阻不得大于4Ω,变压器设护栏,设门加锁,专人负责,近旁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等的警示牌。

5、室内配电盘、配电柜要有绝缘垫,并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6、各类电气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要设接地或接零保护。配电箱能防火、防雨,箱内不得存入杂物并应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7、移动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套电缆,穿过行车道时,套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8、检修电气设备时要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要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

9、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临时敷设的电线路,不得挂在钢筋模板和脚手架上,必须安设绝缘支撑物。 10、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11、严禁个人乱拉、乱接照明灯或其他电器。 十二、机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装置,及监测、

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3、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除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行。

4、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和调整作业。 5、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严禁酒后操作。

6、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7、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工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8、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9、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十三、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国家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职业病的种类:

目前我国公布的职业病共9类:职业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2、与建筑业有关的主要职业病:

(1)职业中毒:由于施工现场通风不良等原因,如隧洞施工地下室施工,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可造成局部环境大量的空气污染,有毒物质积聚,危害身体或造成急性中毒。如隧洞开挖工因没有良好的通风,空气污染,造成气管和肺部感染。油漆工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品,如果不注意防护,或者防护不当。可造成慢性苯中毒,如白血球减少,进一步可抑制骨髓造血功能,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 (2)尘肺:粉尘作业人员,如石工、电焊工、木工、化灰工等,如不注意个人防护,轻者可导致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或支气管哮喘,长期在粉尘的作业环境下工作,严重时可导致尘肺。 (3)职业性耳病:建筑施工现场的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振动机等高分贝的噪声,长期在这种环境因素下作业,可使人听力减退,严重时可造成耳聋。

(4)职业性眼病:如电焊工在操作施工时,不带眼罩,不注意眼部的保护,可导致电光眼,使眼睛红肿疼痛,不能视物。

(5)心血管疾病:由于建筑施工人员大多为高空作业、长期高度注意力集中,容易造成精神紧张,可导致高血压、冠心病的发生。长期在不良环境因素的刺激下,如长期接触噪声、振动等,也会导致高血压及冠心病的发病率提高。

(6)骨髓及软组织损伤:因建筑施工人员大多为重体力劳动,主要由外伤、提重或负重、不良体位等因素造成。如急性腰扭伤、慢性腰痛、腰肌劳损、韧带损伤和腰椎间盘突出症。

(7)高温中暑:由于夏天高温露天作业,太阳直射,没有防护措施,或者防护不当,不科学安排工作时间。很容易造成施工人员中暑。再如夏天在地下室施工,由于局部环境高温高湿,或者通风设备不良,没有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也可导致施工人员中暑。 3、预防措施

(1)把职业病防护费用列入建设作业队工程预算,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发挥防护作用。

a办公室为职业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由作业队经理负责,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

b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c建立、健全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 d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及应急救援预案。

(2)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职业卫生教育,特别是隧洞开挖工、支护工、油漆工、电焊工、粉尘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检查发现不适宜原工作的,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必要时进行医学观察。

(3)建立、健全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施工现场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5)作业队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的真实情况。

(6)作业队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工作。 (7)施工现场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8)施工现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损伤的有毒、有害施工现场,劳动者必须配置一定的防护用品、现场急救药品、冲洗设备。

(9)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0)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对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提高职业卫生的知识。督促、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11)发现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方可重新施工作

业。

(12)对遭受或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施工人员,应当及时进行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十四、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资金保障制度

1)项目部应建立安全及技术措施费用专项资金保障制度。 2)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技术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并建立专项帐薄,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1)安全技术参数资金作为优先筹措资金,必须保证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任何集体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2)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资金应加大预防费用投入,减少事故发生,降低事故费用所占的比例。 3)安全生产资金是安全生产得以正常开展和实施的前提保证,其计划编制必须要纳入项目生产任务计划编制范畴,与生产财务计划同时进行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编制上报项目经理审定并备案存查。

4)要切实加强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应制定年度使用计划,并纳入项目部全面预算。年度终了,项目部应将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公司备案,接受监督。安全生产资金运行情况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

1)单位工程竣工后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 2)防止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在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3)完成年度规定的各项指标,取得显著成绩的;

4)安全技术改造或提出重大的合理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 对下列行为之一的作业层和施工人员经教育不改的据情节给予处罚: 1)发现事故隐患或上级检查下达指令整改,不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造成事故情节严重的;

2)发生事故后,破环事故现场或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嫁祸他人的;

3)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4)玩忽职守违反安全操作规范和生产责任造成事故的; 5)不按本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事故的;

6)对制止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对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7)由于设备超期运行,因设备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十六、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值班制度

①隧洞施工洞口安排人员值班。

②值班值宿人员要对当天的安全工作负责,值宿人员不得酒后上岗、睡觉、擅离职守。

③交时准时上岗,要做好值班记录。 2)卫生制度

①施工现场所有员工应维护公共卫生,做到不乱倒垃圾、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

②注意饮食为生,不喝生水、污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 ③搞好个人卫生、公共场地卫生,积极参加卫生劳动。 3)门卫制度

①隧洞施工现场应设门卫按时交,准时到岗,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准私自脱岗,不准喝酒,睡觉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②要严格查询外来人员,无项目部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隧洞施工现场,进入现场的车辆要停放到指定地点;

③没有施工现场负责人的批示手续,任何人不得拉运各种建筑材料,夜间按时关好大门,做好夜间巡逻检查工作,防止发生火灾。 十七、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1)火工品管理制度: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必须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爆炸物品的发领,必须坚持“受检在前、审批在后,实物领用”的原则。爆炸物品的使用,必须坚持“事前检查、事中控制、事后记录”的原则。爆炸物品的清退,必须坚持“有效控制、及时清退”的原则。

1)爆炸物品管理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2003。

2)施工现场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从严管理,依法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使用爆炸物品的主管领导人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物资管理部门的主管领导人负责购买、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爆破作业单位的主管领导人负责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3)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必须制定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必须建立验收、领发、检查、看守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机关负责对管协范围内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同时接受所在地机关的监督检查。

4)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和看守员应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正式职工担任。

5)炸药库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巡守。库房应安装报警器或采取养犬等技防、物防措施,并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6)施工现场每天作业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日清点登记,退回原库。严禁带回工棚、宿舍或随意存放。严禁私藏、私用、赠送他人。 7)严禁随意存放爆破器材;严禁非法设立爆破器材临时存放点。严禁将爆破器材分发给作业层或个人保存。

8)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等工作制度。收存、发放应按制度进行登记、签字。库房管理要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备,帐物相符,严禁混存和超量储存。储存爆炸物品的库房要保持通风良好,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0%范围内,温度控制在15—30℃范围内。库内禁止存放其他物品。

9)准备建立爆炸物品仓库前,应由使用单位提出建库计划(包括拟建仓库的地点、时间、设计图纸、保卫措施、防火制度、保管和看守人员名单等内容),报所在地县以上机关审核批准,之后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设计标准建立仓库。建库完工后须经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建库选址时,应由建库单位会同批准的机关共同进行实地勘察。要本着既便于施工生产,又能确保安全的原则,在运离城镇人口稠密区、风景名胜区、水利设施、交通要道、高压电线、通信线路、地下输道等区域、设施的地方,亦应避开不良地质、地貌环境,防止洪水、泥石流、危岩、落石等意外自然灾害的破坏,选择适当的地点建库。

第五章 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用安全电技术措施

1、现场的供电线路、设备安装维护以及拆除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保护接地是指将电器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级之间作可靠的电器连接,此种保护方式只适用于TT供电系统的施工现场;保护接零是指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点器联接,此种保护方式只适用于TN供电系统的施工现场。 工作接地

指将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叫直接接地,目的是防止高压侧电源直

接窜入低压侧,造成低压系统的电器设备被摧毁不能正常工作,可稳定系统的电压,其阻值应小于4Ω。 (2)保护接地

指将电气设备外壳与大地连接,叫保护接地,其可以保护人体接触设备带电体漏电时的安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其阻值应小于4Ω。 (3)保护接零

指将电气设备外壳与电网的零线连结叫保护接零。 (4)重复接地

指在保护接零线上再作的接地叫重复接地,其阻值应小于10Ω,在施工现场重复接地不能少于三处(始端、中间、末端)。

在低压电网已作了工作接地时,应采用保护接零,不应采用保护接地。同时,在同一个电网内,不允许一部分用电设备采用保护接地,而另一部分采用保护接零。 3、TN—S供电系统

即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也称三项五线制,《规范》规定: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终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当施工现场采用供电部门高压侧供电,自己设置变压器形成电网的,应作工作接地,必须采用TN—S系统;施工现场有自备发电机组时,接地系统应设置,也应采用TN—S系统。

TN—S供电系统的优点是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PE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PE线不许断线,在供电末端应将PE线做

重复接地。 4、配电箱、开关箱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三级配电两极保护”。

“三级配电”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下就是用电设备。

“两极保护”主要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

(2)电箱、开关箱应装在干燥、通风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装设应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距地面大于0.6m,小于1.5m;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3-1.5m。不允许使用木质电箱和使用金属外壳木质底板。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5、电缆的选用

施工现场应选用五芯电缆,不得在四芯电缆外侧加装一根PE线代替五芯电缆,同时,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电线电缆,电缆进行埋地敷设时,埋地深度不小于0.6,并在电缆上下铺5cm细纱,最上部覆盖硬质保护层,在过路埋地敷设时应套钢管,管内导线无线头,管口密封;进行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杆与杆距离不得大于25 m,线间距不得小于0.3 m ,橡皮电缆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 m,电缆严禁架设

在树上或脚手架上。 6、漏电保护器

规范规定: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一箱”的制度,严禁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三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7、其它规定

(1)工地一般禁止带电作业,在必须进行带电操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2)在三相五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接地保护,严禁将工作零线用作接零接地保护。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零有的接地。

(3)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应停电作业而且必须专职持证电工进行;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4)工地安装的变压器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配备消防器材。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平衡。

(5)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用围栏防护,保证有足够的操作距离,并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及安全标志。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6)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用用橡胶电缆供电 ,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

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

(7)遇有雷雨天气时不得爬杆带电作业,在室外无特殊防护装置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拉闸。

(8)检修电气设备时应遵守如下规定: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应停电作业,而且必须由专职持证电工。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其它人不得进行操作。检修时应断电琐好电箱门或悬挂”正在作业,严禁合闸”安全警示标牌。

工作中如遇停电应拉下开关,切断电源,检修结束后必须仔细检查各项设备的情况,没有异常,方可合闸。

大型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作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作业警示标牌或派人看管,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进行送电试验时,必须在经过认真检查后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二、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措施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合的机械,严禁酒后或疲劳状态下作业。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格执行操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观察和工作后的保养制度。 (1)工作前应检查和注意事项: a、工作场地周围有无防碍工作的障碍物;

b、油、水、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进行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备; c、安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d、指示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

e、油温、水温是否到达正常使用温度; (2)工作中应随时注意观察: a、指示灯和各种仪表是否正常;

b、机械运转是否正常,声音是否异常,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待检查确认无任何异常情况时方看重新开机工作; c、工作场所有无异常变化。 (3)工作后应进行检查保养:

a、机械有无过热,部件有无松动或故障; b、参照保养规定进行保养工作; c、作好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d、认真填写机械履历书。

3、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应先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和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

4、驾驶室或操作室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物品,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5、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地方停放,关闭好驾驶(操作室),拉上制动闸。坡道上停车时,要用三角木或石块抵住车轮。夜间应有专人看守并设置警示灯。

6、柴、汽油机的机械正常工作温度应保持在60-90C之间,温度在40C以下时不得带负荷运转。

7、对于用水冷却的机械,当气温低于0C时,工作后应及时放水,或采取其它防冻措施,以防动裂机体。

8、放置电动机的地点必须保持干燥,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品。启动高压点开关及高压电机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 所有进场施工机械,必须按进场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三、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1、进行施工现场布设时,应严格按照有利于生产、符合防洪、防火、防尘等安全要求,临时设施布置应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进行,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严禁脏、乱、差和火险隐患的存在。

2、现场的临时设备必须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施工现场内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以及动力线路和其它临时工程,应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制定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和消防平面布置图。

3、施工现场的生活、仓库、变电房、配电房、仓库、等均应设在干燥的地基上,并应符合防水、防洪、防风、防暴、防震的要求,并必须悬挂明显的安全标志。

4、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标语、标牌、消防设施等严禁擅自拆除和蓄意破坏。

5、施工现场内的“四口五临边”及沟、坑、水池等边缘应设置安全护栏。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路段以及和现有道路交接的施工段、点应设专人指挥疏导交通,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6、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作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四、隧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洞口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1、洞口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在高于2m的边坡上作业时必须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2、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必须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必须经常检查,特别是在雨雪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3、爆破后必须清除边仰坡上的松动石块后,方可继续施工。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4、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防护。 5、隧洞门及端墙工程施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必须设有扶手、栏杆。脚手架不得妨碍车辆通行;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必须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起吊作业时机下严禁车辆和行人通过。 (二)洞内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1、隧洞施工必须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2、隧洞施工各班组间,必须建立完善的交制度。在交时,人必须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及有关安全事宜及措施向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记录本上,工地值班负责人、领工员必须认真检查交情况。每班开工前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不得施工。

3、在软岩或不良地质的隧洞中,施工前必须制订切实可靠的施工安全措施,如设计文件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须对指定范围进行超前探测,并遵守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原则。

4、施工中必须加强对围岩及支护的检查和测量,掌握围岩和支护的变形位移情况。如发现隧洞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保管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情况危险时,必须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5、所有进入隧洞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6、进洞前必须先做好边仰坡和排水设施。

第六章 隧洞施工危险源控制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开挖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危险源:塌方(塌坍、掉块)、爆炸(炸药、雷管、高压风管爆管)、高压水管爆管、触电、钻孔台架倒塌、钻孔台架的高空坠落、机械伤害。 (二)控制要点 1、钻眼

(1)、钻孔台车的安全:钻孔台架主体结构必须有专门设计,加工制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台架的安全稳定,作业平台上钢筋围栏的

高度应大于1.0m。

(2)、检查清理危石,确认掌子面的安全:施钻的人员和安全员在钻眼前,同时应检查掌子面、拱顶、边帮安全状况,清理掉松动的危石。 (3)、检查有无瞎炮:进入掌子面后首先检查有无瞎炮,如发现有瞎炮,应立即通知爆破工,对瞎炮进行处理,不得在原炮眼里继续打眼。 (4)、高压风、水:高压风、水管线必须经常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防止其爆裂伤人。

(5)、供电线路:台车上的供电线路要经常检查维护,上人之前必须先检查,后上人。

(6)、防止机械伤人:使用风动凿岩机前,应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管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是否弯直,是否堵塞,凿岩机支架应放置稳定。 2、装药

(1)、爆破器材加工必须在专用加工房里进行,加工房要远离洞口不少于50m以外适合的地方,当洞口距开挖面大于一定距离后,可在洞内附属洞室等适当地点设临时加工房,严禁在加工房以外任何地方加工爆破器材。加工爆破器材必须使用合格的专用雷管钳连接。加工好的爆破器材运到装炮点后,应分别放在安全地点,必须有专人全程管理。

(2)、清除炮眼内杂物:在清除炮眼内杂物时,要通知在场人员注意躲避。

(3)、分工划片装药:在装药前,应针对炮眼的布局和装药规定,规

范装药的顺序和安全有效的装药程序,划片分工负责,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相互碰撞。

(4)、应用木棒装药:装药时必须用木棒轻轻送进,轻轻地捣实,严禁用力强行装药。起爆药不得捣得太实。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药。 (5)、封堵好装药炮孔:严禁擅自增加装药量。炮眼封堵使用炮泥或者专用的封孔材料,不允许使用石硝或其它物品封堵炮眼。 (6)、一旦开始装药,在炮眼20m范围内不准继续钻孔作业,严禁边钻孔边进行装药作业。不允许在装药区域内进行与装药作业无关的其它工作,尤其是电、气焊、金属切割。装炮区的所有机械或机具必须停止运转,撤到安全距离以外。

(7)、为防止中途停电,装药人员要带有安全灯具。

(8)、要专人专车负责爆破器材的领取和运输,炸药与雷管药分车装运,每次剩余的爆破器材应立即送回指定的保管库房。 3、起爆

隧洞爆破作业必须统一组织指挥,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起爆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a、独头巷道撤离不少于200m; b、相临的上下坑道撤离不少于lOOm;

c、相临的平行道、横通道及洞与洞之间撤离不少于50m; 1)瓦斯工区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a、开挖工作面附近20 m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5%; b、必须采用湿式钻孔;

c、炮眼深度不应小于0.6m。

2)瓦斯工区装药与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a、爆破地点20 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b、爆破地点20 m内,矿车、碎石、煤碴等物体阻塞开挖断面不得大于1/3;

c、通风应风量足,风向稳,局扇无循环风; d、炮眼内煤、岩粉应清除干净; e、炮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应进行爆破。

3)瓦斯工区的爆破作业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炸药,有突出地段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的含水炸药。

4)瓦斯工区必须采用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

5)瓦斯工区采用电雷管起爆时,严禁反向装药。采用正向连续装药结构时,雷管以外不得装药卷。

在岩层内爆破,炮眼深度不足0.9m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为0.9m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在煤层中爆破,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

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应用炮泥封堵。炮泥应用水炮泥和黏土泡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黏土炮泥填满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泥。

6)爆破网路和连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必须采用串联连接方式。线路所有连结接头应相互扭紧,明线部分应包覆绝缘层并悬空。

b、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若必须在同一侧时,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并应保持0.3 m以上间距。 c、母线应采用具有良好绝缘性和柔软性的铜芯电缆,并随用随挂,严禁将其固定。母线的长度必须大于规定的爆破安全距离。 d、必须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

e、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电雷管在同一串联网路中使用。 7)电力起爆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工作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8)在低瓦斯工区和高瓦斯工区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15min后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遇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在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工作。瓦斯突出工区爆破作业应按《瓦斯隧洞技术规范》第9.1.3条第3款执行。 5、贯通安全

当在同一隧洞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担任掘进的单位必须加强联系,服从统一协调指挥。两工作面距离接近余留8倍循环进尺时,另一端停止掘进,将人员和设备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示,禁止人员入内。

6、开挖作业的安全要求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首先应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必须先予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洞,操作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可以降低粉尘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并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等)。

4)、站在渣堆上作业时,必须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5)、开钻前对使用的机具详细检查,既能发挥机具效率,又能保证施工安全。风钻钻眼时,必须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予修理。

6)、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妥当。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钻杆。

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隧洞施工场地狭窄,人员集中,能见度又差,在现场拆卸修理容易发生事故。

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残眼中可能留有残药,继续在残药中钻孔会发生爆炸事故。

9)、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必须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必须刹住车轮,放下支柱,

放置移动。

二、出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危险源:塌方(塌坍、掉块)、危石、机械伤人、运输交通安全。

(二)控制要点

1、装碴前和装碴过程中应观察围岩状况,发现松动危石或塌方征兆应通知领班人员,处理过后再行装碴。支护结构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2、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辅助人员应随心留意机械运转,防止挤伤碰伤。

3、严禁超量装载,车箱边的危石应立即除掉,避免途中落石伤人。 4、装碴时发现碴堆中有残留炸药雷管,应立即处理。 5、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车,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6、在机动车辆行驶频繁的地段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

7、通过较大坡度地段、洞口、以及前面有障碍物时,必须减速鸣笛。 8、设置安全标志。在洞口、横通道口、狭窄的施工地段、道路危险地段、弃碴场边缘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突出“减速”、“小心”警示,必要时有专人指挥。

9、洞内交通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间距应大于50cm;同方向行驶的车辆,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20m,洞内能见度较低时应予加大。

10、保证车况良好。在进洞前应对电路系统、刹车系统、照明系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立即修理排除。同时每一辆车应携带适当的灭火器。

11、严禁混装。洞内所有运输车辆严禁人员和料具混装、人、碴混装。 12、所有进出隧洞的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严禁扒车、搭车和与司机攀谈嬉闹。

13、卸碴应有专人指挥,在指定的地点卸碴,不得随意倾倒。车辆卸完碴以后,司机和指挥人员应检查车斗是否放下,确认放下后再行驶,防止车斗撞坏电线等建筑物。 14、出碴作业的安全要求

1)、严禁司机酒后驾车和疲劳作业。

2)、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3)、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4)、所有运载车辆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装运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示界限的红灯,物件应 捆扎牢固。

5)、进出隧洞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动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搭车。

6)、机械装渣时,坑道断面必须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渣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渣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7)、洞内采取无轨运输时,必须做到:

(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有牵引车会车时5km/h;机动车的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会车时

10km/h。

(2)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并设专人指挥交通。

(3)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机械与设备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止运输车辆碰撞。 (5)在洞内倒车和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有专人指挥。以防压人。 (6)洞内卸渣场地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渣边缘内0.8m处装置档木。

(7)路面必须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过时,必须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三、支护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危险源:塌方(塌坍、掉块、突泥、突水)、危石、设备触电、高压风管爆管、机械伤人、高处坠落、台架的稳定性、乙炔氧气的爆炸、电气焊引起的火灾、车辆安全。 (二)控制要点

1、支护前应检查确认掌子面、拱顶、边帮的安全状况,清理掉松动的危石,找顶清理危石时,遇有紧急情况及时通知的关人员及机械撤离。

2、作业时检查作业台架安放稳定,喷锚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四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挂安全网,配置登高扶梯,梯子要稳定地固定

在平台上,不得晃动。

3、高压风、水、输料管必须经常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防止其爆裂伤人。

4、检查是否漏电,如电焊机、喷射机、等用电设备闸刀、线路、漏电保护器、接地要联接完好,电线无破损、无漏电。台架上的供电线路保证不漏电,必须先检查,后上人。

5、乙炔、氧气的使用、摆放距离和防护要满足国家的有关规定,防止爆炸。

6、台架上的小型工具要放入工具箱,防止坠落伤人。

7、运送材料的车辆严禁人料混装,严禁超宽、超载、超高、超速,装运残料要捆绑牢固。车辆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出碴车输的有关规定。

8、如发现支护结构有起皮、开裂、掉块等现象,应立即对支护结构进行加固补强。 9、支护作业安全要求

1)、隧洞各部开挖后,除围岩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要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不管采用哪种方法支护,都应:

(1)隧洞工程开挖后,必须尽快安设锚杆,宜一般先喷射5CM混凝土、再钻孔安设锚杆。

(2)锚杆的孔位、孔径、孔深及布置形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锚杆杆体露出岩面长度,不应大于喷层的厚度。

不管采用哪种方法,必须预防突然事故的发生并有应变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坚持先支护(强支护)、后开挖(短进尺、弱爆破)、快封闭、勤测量的原则,以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必须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严重时,必须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进行加固。

3)、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的距离一般为:Ⅴ1级围岩一个循环一榀拱架,Ⅳ级围岩一个循环二榀拱架。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洞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4)、不得将支撑立柱放置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

5)、钢支架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起重吊装”的规定要求。

6)、喷锚支护时,危石必须清除、脚手架应搭设牢靠,并经常检查。喷射手应佩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分应检查合格,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严禁将注浆管对人放置。

7)、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杆失效时,必须立即在该区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下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以确保安全。

8)、当发现监控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表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订处理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为确保安全,观测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测量,注意各种情况的变化,并加强与施工班组的联系。 四、衬砌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危险源:瓦斯爆炸、瓦斯突出、台架坠落、坠物、砼输送管爆管、爆模、漏电、运输车辆的安全。瓦斯爆炸瓦斯突出 (二)控制要点

1、衬砌台车、作业台架必须有专门设计,加工制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台架的安全稳定,防护栏杆的高度应大于1.2m。跳板、底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进行防滑处理。

2、台架严禁超载堆放物品,工作台上、跳板上和脚手架上严禁乱堆乱放,应在台架上挂牌标明载重量,防止超载堆放物品,防止物品坠落伤人。

3、所有明火源必须与防水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免引燃防水板。钢筋焊接设备必须的隔离防护板供电线路必须与防水板保持一定距离。

4、所有通过衬砌台车的供电线路必须有绝缘措施,电焊机、振捣器、输送泵等用电设备闸刀、线路、漏电保护器、接地要联接完好,电线无破损、无漏电。

5、乙炔、氧气的使用、摆放距离和防护要满足国家的有关规定,防

止爆炸。

6、砼输送泵用前应连接好管路,对管道进行检查并试压。 7、运送材料的车辆严禁人料混装,严禁超宽、超载、超高、超速,残料要捆绑牢固。

8、在衬砌混凝土灌注时,必须按设计要求支撑好,两侧灌注速度和混凝土面上升高度要对称,灌注时随时检查支撑的稳定,防止衬砌台车偏压造成的爆模。 9、衬砌作业的安全要求

1)、模板台车上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2)、灌筑二次衬砌混凝土的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稳定的脚手架上并佩戴安全带。

3)、必须重视防止异物混入混凝土料中,首先应使拌和机停止运转,然后取出异物,以免损坏机械设备等。 4)、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

五、不良地质地段隧洞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危险源: 除了具有一般地质地段所具有的危险源以外,还存在坍塌、突泥、突水、岩爆、初期支护结构出现大的垮塌、瓦斯爆炸、瓦斯突出等 (二)控制原则

1、软弱破碎富水围岩、岩溶地段:必须根据设计提供的的地质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超前地质预报工作,根地质预报获取的地质资料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根据实际揭示的地质情况及时修改施工参数。

2、膨胀岩地段:支护与围岩应紧贴,严格控制围岩变形。采用严防水、少扰动、早封闭的措施。施工期间应有专人监测,当围岩变形加速时,立即撤走人员。

3、在岩爆地段:可在掌子面钻孔、喷水释放部分应力,减弱岩爆危害。施工应有专人观测,发觉岩壁面发生响声,立即示警撤走人员。 4、施工中加强对围岩和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当发现围岩和支护体系变形速率异常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将全部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5、瓦斯工区施工中应遵循各项关于瓦斯监测、隧洞通风以及各项施工的操作规程。坚持瓦斯数据检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瓦斯浓度超标应立即撤出人员进行通风及其他应急处理。

6、在不良地质地段施工,必须有应急预案,储备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设备,如准备小导管、管棚长钢管、双浆液注浆机、管棚钻机、型钢拱架、泥浆泵、水泵等。

7、不良地质地段隧洞作业的安全要求

(1)、偏压浅埋、突泥突水地段:必须根据设计提供的的地质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超前地质预报工作,根地质预报获取的地质资料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根据实际揭示的地质情况及时修改施工参数。 (2)、施工中加强对围岩和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当发现围岩和支护体系变形速率异常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将全部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在不良地质地段施工,必须有应急预案,储备足够的抢险急救

物资设备,如准备小导管、管棚长钢管、双浆液注浆机、管棚钻机、型钢拱架、泥浆泵、水泵等。 六、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石方爆破作业,以小型及松动爆破为主。石质边坡采用小炮爆破、打预裂孔等方法,对风化较严重、节理发育的岩层宜采用小型炮微差爆破,不超挖,并能保证边坡稳定。在事前28d作出计划和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爆破作业的安全距离为300m。

2、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的工地管理按《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和《土方及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进行。爆炸物品存放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有关规定,爆炸物品必须严格管理,谨防丢失,确保安全。

①爆破器材需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当地门全方位管理,由门购买并押运到施工现场存放库,器材运输需要特别运输车(防爆、防火、防高温、防撞击),防止器材爆炸。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得产生摩擦、震动、撞击、投掷、坠落。堆放要平稳,不得散装、改装或倒放。不同性质的炸药、雷管、导破管等不得在同一车辆内装运。

②运输的车辆覆盖、捆紧,雨天运输时,必须做好防雨防滑措施。同时要有熟识炸药性能的专人押送。用汽车运输时,车厢内不得有铁器,装载不得超过准许载重量的2/3,车速不得超过20km/h。

③现场用人搬运炸药时,每人每次搬运量不得超过一箱(袋),搬运工人进行中,要保持1m以上的间距。往现场运送炸药时,不准与雷

管同时混合运送。起爆器、炸药包或已接好的起爆雷管,只准爆破员携带运送。

④爆破器材仓库地点:仓库周围直径300m范围内无居民用建筑,并且人畜活动很少的地段,并在仓库位置设置防雷击设施。选址暂定在相对应K36+800桩号左侧500m附近山坡上,地势较低有利于防雷,有较少的建筑物和当地人员,交通运输也较方便。

⑤炸药库设置:炸药库为5×8m半地下砖石结构炸药,雷管库为4×5m半地下砖石结构,上覆防爆被一层。两库相隔安全距离不小于6m,在出入口处搭设警卫和保管员办公室一间(5×3×2)m2,设防盗门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⑥炸药库防护:爆破材料库要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其周围5m范围内须清除一切树木和草皮,并设置1.6m高铁丝网一道,库内设足够的消防设施。

⑦炸药放置:库内成箱成袋的炸药,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在木垫上,堆放高度不超过1.7m高,宽度不超过2m,堆与堆之间留出不小于1.3m宽通道,保持通风情况良好。

⑧器材防护:导爆管、雷管箱盒堆放必须平放,不得倒放,不准抛掷、拖拉、堆放、敲打、碰撞、并采取一定的防静电、防雷等措施。器材按种类、段别、批号、数量挂牌分别堆放,不准混乱堆放。 ⑨炸药库及其器材管理:所有爆破器材入库和出库都做好详细记载,包括经手人、爆破器材型号、数量、质量状态、时间、具体使用部位等,按器材编号顺序仔细清点器材,防止在运输使用过程中丢失、被

盗,杜绝无炸药使用安全许可证人员领取爆破器材。

⑩爆破残余器材处理:爆破完成后,残余器材应由专人收集交与爆破器材管理人员,集中销毁,个人不得私自保留或盗卖爆破器材,一经发现立即报案,由当地门处理。

3、爆破作业前,对爆破器材进行安排,将存放地点、数量、警卫、收发、安全等措施连同必要的图纸,在爆破器材进入工地前经地方管理部门同意和准许,发给准许证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4、爆破作业前,首先确定爆破的危险区,及时疏散危险区内的人员、车辆等,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人、畜、建筑物和其它公共设施受到危害和损失,。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建立警戒线,显示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在危险区的入口或附近道路设置标志,并派人看守,防止无关人员在爆破时进入危险区。

5、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应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使全体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必要时事先发出安民告示。

6、起爆前15min由指挥员发布准备命令,由安全员做最后的安全检查,如一切正常,在接到指挥员起爆命令后立即合闸起爆,起爆后迅速拉闸断电,起爆后15min由指定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其它问题后,方可解除警戒。

7、爆破作业过程中,做好爆破作业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装药量、作业目的等。每次剩余爆破器材必须清点后入库,每次爆破

如果产生瞎炮,残炮等,应现场清点残留爆破器材,集中销毁。 8、每次爆破后及时清理废渣,按设计要求纵向调运作为路基填料或作为材料堆放或者废弃。随时消除边坡上的危石和松动部分,对可能产生危害的缝隙和凹陷处,以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填塞、加固,必要时进行支护。

9、采用爆破作业时,爆破计划和技术措施等在得到监理工程师及当地主管部门的批准之前,不进行爆破作业,并注意做到下列各点: ①在当地批准的地点修建合适的仓库,按批准的方法保管允许数量的爆破器材。仓库备有足够数量的经批准的合格防火防爆器材。仓库内不得堆存任何其它物品。仓库必须日夜守卫。

②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负责经常检查督促。按规定按时报告器材的使用和库存情况。

③购置和补充爆破器材须经项目经理许可。对器材进行检验须由项目总工程师核准。失效及施工结束后剩余的爆破器材按有关规定和工程师的指示处理。

④炸药、雷管的使用定量领取、随用随领,并具有完备的签名登记手续,禁止非法使用;因故未用的立即交回,不得在仓库外保存。 10、爆破过程中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

①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穿戴整齐,并佩戴安全帽、耳塞、防声棉、防护衣(防静电)。炮孔装好药后及时起爆,

②爆后要认真检查有无瞎炮和其它不安全事故。若有,要及时处理,得不到处理的必须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③岩石分层进行开挖,在石方开挖区注意施工排水,在纵向和横向形成坡面开挖面,以确保爆破出的石料不受积水浸泡。

④对于不安全范围内,但不能移动而应予以保护的,应有足够的防护措施。如:排架防护,挂钢丝网等。

⑤对于现场爆破施工人员由于撤离时间短,而又必须保证安全时,设置掩体保护人员设备不受损伤。

⑥对于爆区附近的一切运转设备在连接电爆网路时应暂时停止,机械设备必须地并远离电爆网路。

⑦没有提到的各种措施,仔细参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强制性规定。 11、爆破作业环境保证

爆破前对爆破周围的自然条件及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①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进行爆破作业。

边坡有滑落危险时;爆破会导致河床严重堵塞时;爆破可能危及建筑物和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时;危险区边界未设警界的;夜间施工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②露天路堑及边坡爆破应掌握气象状况,遇到雷电,暴雨雪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③采用电起爆网路时,应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对杂散电进行测试;发现存在危险,应立即采取预防和排除措施。

④在残孔附近钻孔时应避免凿穿残留炮孔,在任何情况下不应打钻残孔。

⑤以上没有提到的各种措施,参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强制性规定。

七、作业辅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辅助作业主要指供水、供电、供风、通风排烟、排水、道路。 (一)危险源:空压机的压力罐、风管爆裂、高压水管爆裂、供电线路和配电设备漏电、水泵漏电、风机漏电、风筒着火、供电线路着火、道路失修、结构超限、交通失控。 (二)控制要点

1、空压机压力罐必须定期标定,高压风管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完好,防止爆裂。

2、高压水管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完好,防止爆裂。

3、供电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设备和供电线路必须按照设计方案实施。洞内变压器和配电柜必须放置在设计指定的地点,变压器洞室需做好防水、防潮措施。

所有供电设备和线路必须定期检查维修维护。用电设备必须采用“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一接地”,防止漏电起火或漏电伤人。 4、供电线路和通风管分侧挂设,防止电路起火引起火灾。 5、瓦斯工区的机修作业、电工作业必须使用防爆工具。

6、排水沟要通畅,防止积水损坏道路。反坡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7、道路必须经常性检查和维护,确保平顺、畅通。

8、钻孔台架、喷锚台架、衬砌台车、压浆修补台架等必须留有足够的净空以利车辆通行,设置明显的限界标志,车辆通行时,机具材料及人员不得侵入。 9、供风作业

(1)对空压机及配套设备必须认真检查、试机,在确保完善、有效、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2)必须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专人维修,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安全。

(3)对高压风管路安装和使用:

1)管路应敷设平顺,接头密封可靠,防止漏风,凡有裂纹、创伤、凹陷等现象的差质管道不得使用。

2)洞内风管路宜铺设于电缆、电线相对的另一侧,并与运输轨道有一定的距离,管道高度不得超过运输轨道的轨面,若管径较大而超过轨面,应适当增大距离,以免风管受损和影响运输,同时不得影响边沟施工和排水。

3)洞外地段,当风管超过500m,稳定变化较大时,应装设伸缩器,并应严密、灵活、有效可靠;靠近空压机150m以内,风管的法兰盘接头宜用耐热材料石棉衬垫。

4)高压风管道在总输出管道上,必须安装总闸阀以便控制和维修管道,主管道上每隔300-500m应分装闸阀,按施工要求,在适当地段(一般要求每隔60m)加设一个三通接头备用;管道前端至开挖面距

离宜保持在30m左右,并用高压软管接分风器;分部开挖法中通往上导坑开挖面使用的软管长度不宜大于50m;分风器与凿岩机间连接的胶皮管长度不宜大于10m,导坑、马口、挖低地段不宜大于15m。 5)胶皮管必须认真检查合格,如有割伤、变形及时更换,确保安全。胶皮管与凿岩机连接必须十分可靠,以免出现事故。

6)管道安装前检查钢管内情况,不得有残杂物和其他赃物存留其中;各种闸阀在安装前必须拆开清洗,并进行风压或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冬季施工必须注意管道保温。 8)设备维修必须停风后进行。 10、施工通风与防尘

(1)隧洞内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2)隧洞施工时的通风,必须设专人管理,保证每人每分钟得到4m³的新鲜空气。

(3)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4)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5)在凿岩及装渣工作面上应做好防尘工作。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

放置喷雾器。

(6)除尘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得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11、供电排水及防火 A、供电

(1)隧洞内的照明灯必须保持亮度充足、均匀、不闪烁。隧洞施工应使用的供电线路,照明灯的功率、高度,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

(2)隧洞内用电线路,均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有瓷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他铁杆上,或捆绑在一起。开关外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熔断器。如使用电缆亦应牢固地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3)隧洞内各部照明电压为:

1)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2)成洞地段为110-220V; 3)手提作业灯为12-36V;

(4)隧洞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器与照明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

(5)在潮湿及漏水隧洞中的电灯必须使用防水灯口。 B、排水

(1)在有地下水排除的隧洞,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抽水机

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洞隔开。

(2)抽水机械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洞内使用内燃机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3)隧洞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且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4)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立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5)对抽出来的水的流向,应考虑实际情况处理,注意不影响和破坏自然平衡环境,以免造成其他问题。 C、防火

(1)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洞室、料室、皮带运输机等处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

(2)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必须拒绝明火作业与取暖。 (3)洞内及各洞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洞室,并设置向外开的防火门。

(4)所有相关人员应进行培训,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2、电焊作业

(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在有效期内)上岗。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追逐打闹,禁止窜岗,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4)电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头罩或手持面罩,穿干燥工作服,绝缘鞋,用耐火防护手套,耐火的护腿套、套袖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高挂低用。

(6)进入作业地点后,熟悉作业环境,检查设备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汇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7)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结构钢筋等金属物代替导线。

(8)焊接电缆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穿管,埋入地下或架空等保护措施。

(9)雨雪天气、六级以上大风开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过后应消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10)作业时如遇到以下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a.改变电焊机接头; b.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c.转移工作地点搬运焊机时; d.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检修时; e.更换保险装置时; f.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操作现场时。 (11)焊工在洞内高处作业时:

a.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件上;

b.高处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下方设护栏专人监护,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接火盘;

c.线缆应用电绝缘材料捆绑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搭在背上或踩在脚下作业。焊钳不得夹在腋下,更换焊条不要赤手操作。 (12)焊工必须站在稳定的操作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13)在狭小空间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绝缘垫,作业时间不能过长,应俩人轮流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监护人随时注意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是否正确等情况,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身体出汗,衣服潮湿时,严禁将身体靠在金属及工件上,以防触电。

(14)电焊机及金属防护笼(罩)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15)电焊机必须使用防触电保护器,并设单独开关箱。

(16)一、二次导线绝缘必须很好,接线正确,焊把线与焊机连接牢固可靠。接线处防护罩齐全,焊钳手柄绝缘良好,二次导线长度不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位。

(17)严禁在起吊部件的过程中,边吊边焊。 (18)作业完毕必须及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13、空压机作业

(1)新的或大中修理后的空压机,必须经试运转,确认性能可靠后,方可工作.

(2)空压机必须安装稳定,基础要符合设计要求。

(3)接好输气管道,并通知施工人员后,方能打开送气阀送气。 (4)禁止在出气口处工作,更不能在贮气缸附近进行焊接或加热、撞击欣碎加工等工作。

(5)皮带传动的空压机,在皮带周围要设有防护罩护栏。 (6)经常保持各部位润滑良好,各轴承最高温升不得超过60℃。 (7)在运转时,应经常检视运转情况以及有无异常。

(8)清洁、保养压缩机的滤清器、管道和零件时,不能用汽油清洗,以免爆炸。

(9)对贮气罐的注意事项:

1)每班工作后须打开放水阀门,放出缸内水份油质等物。每月至少将缸内油质等物清除一次。

2)放置贮气缸的地方,应注意通风良好、易于散热。 3)气缸不应置于日光下曝晒,以免因温度过高而发生爆炸。

4)气缸、输气管道,每年须作一次水压试验,试验压力是工作压力的1.5倍。气压表和安全阀,每年须作一次校验。 5)气缸外部应经常保持清洁。

(10)空压机用电动机作动力时,除按电动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不应注意下列事项:

1)所有导电部分须有防护装置。 2)附近不能堆放挥发性油料等易燃物。

(11)空压机用内燃机作动力时,除按内燃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并应遵守本节有关规定。

(12)发生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

1)压力表(气压、油压)温度表、电流表指示值超过规定数值或指示不正常时。

2)发生漏水、漏气、漏电、漏油或冷却水突然中断时。 3)当气压安全阀不停地工作时。 4)机器有不正常的声响时。

5)电动机滑环或电刷发生较大火花或有声响时。

(13)必须使用规定的牌号机油作气缸润滑油,油质要符合标准。 (14)停工后,应将贮气缸中的空气放掉。 八、防火、防汛安全保证措施

1、防火安全保证措施项目部将按照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在施工区域布置消防设施,并对所有消防设施、电路、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并施工区域内实施专人负责防火责任制。

施工人员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消防管理条例》,做好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执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易燃易爆品的管理。 工队长要做好岗前安全消防培训,做到勤宣传、勤检查、勤考核、勤监督,早发现、早治理,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所有项目区域的电力设施,安装要符合规定,标识标志警示齐全明显,严禁私拉乱接线路,线路严禁搭铁、接地、短漏,防止人员触电和引起火灾。

电焊工及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证,方可上岗,并严格操作规程,电、气、焊操作时必须远离易燃物,并把周围的易燃物品妥善处理干净方可作业。

对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配备合格充足的消防器材。

各作业面主管部门做好各自的危险源分布图,使人人清楚,心中有数,有备无患。

2、防汛安全保证措施

在固定排水系统没有施作之前,要施工临时排水系统,如边仰坡排水沟、洞口排水沟等,并保证水流畅通,做到洞口无积水,暴雨不淹洞。 针对汛期对于施工的影响,项目部要做好中短期天气情况的收集工作,给予施工人员提前预警,遇到雨天提前做好防汛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在汛期到来之前,做好防汛安全教育和防洪防汛物资准备。使广大员工认识防洪防汛工作的重要性,树立防洪防汛防隐患意识。 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汛期日常天气变化的接收和宣传工作,即时

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有备无患。

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堆放地选择洞口平整易于排水的制高点,严禁在河川等流域或低洼处存放原材料,设置库房、临时住宿,防止洪灾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对遇水易潮变质的原材料应加修防雨棚,并有专人负责,做好周边排水工作。

车辆机械停放尽量选择制高点,远离容易发生塌方、滑坡洪汛隐患区。汛期要保证车辆、机械的完好使用率,随时准备对突发事件应急抢险。 洞外存放材料、机械设备的场地边要挖排水沟。

配备抢险人员、车辆、机械和充足的防汛物资,专人负责,以备抢险之用。

电工对整个项目架设线路进行认真细致排查,发现线路老化、短路、搭铁避雷器损坏,漏电保护器失效等现象,及时整改修复,以免造成事故伤害。

汛期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24小时干部值班制度,并做好交认证记录。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保证上情下达的畅通。

第七章 监控量测

1、监控量测的目的 (1)量测的目的

现场监控量测是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掌握围岩在开挖过程中的

动态和支护结构的稳定状态。必须进行现场监控量测,通过对量测数据的分析和判断,对围岩支护体系的稳定状态进行预测并据此确定相应的施工措施,以确保围岩结构的稳定。 (2)量测项目

根据隧洞的地质条件,围岩特点,设计考虑进行如下项目的量测:拱顶下沉量测、围岩周边收敛量测、锚杆抗拨试验、围岩内部位移量测、地表沉降观测和掌子面地质支护状态观测,施工中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其它量测项目,以满足施工需要。 (3)监控量测方法

隧洞开挖支护时,及时埋入观测计或锚固件。拱顶下沉用精密水准仪悬挂钢卷尺进行量测,水平收敛用成都大地岩土工程技术开发公司研制的ZW-3型围岩收敛仪量测,锚杆抗拨试验用锚杆抗拨计,洞口浅埋段地表沉降观测采用精密水准仪,洞内外观察由有经验的工程师用地质罗盘、钢尺、地质锤等工具。 (4)测点布置

洞内拱顶下沉与水平收敛量测点布置在同一断面内,断面间距:II类衬砌地段平均为5m。量测频率依据开挖后的时间、测点距开挖面的距离以及设计要求进行。 (5)数据整理

在取得量测数据后,将同一断面的各种量测数据互相印证,以确认量测结果的可靠性:对位移等物理量随时间变化的时态曲线进行回归处理,监视时态曲线的变化规律,利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分析

围岩变形的空间分布规律,了解围岩的稳定性特征。 (6)信息反馈

用经验对量测情况进行信息反馈。通过对目测和位移量测结果的分析,对围岩稳定状态,施工方法和支护措施的安全情况进行评判,将评判结果反馈到设计和施工中,确定二次社砌和仰拱施工时间,及时调整施工方法和支护设计参数。 ①确保施工安全及结构的长期稳定性.

②验证支护结构效果,确认或调整支护参数和施工方法. ③确定二次衬砌施作时间. ④监控工程对周围环境影响.

⑤积累测量数据,为信息化设计与施工提供依据. 2、量测设计内容

根据本标段工程的规模、地形地质条件、支护类型和参数、开挖方式等制定,本监控量测的内容是根据<<铁路隧洞监控两侧技术规程>>进行设计.初步选择确定本隧洞监控量测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 ①量测断面间距

施工中将按照设计文件设置量测断面并布点。本投标人结合本标段隧洞具体情况,初步拟定必测项目量测断面间距与每断面测点数量。 隧洞每个量测断面各布置一个拱顶下沉测点和一条水平净空收敛量测基线。 ③量测频率

洞内观察分为开挖工作面观

察和支护表面状况观察两部分。开挖工作面观察应在每次开挖后进行,地质情况基本无变化时,可每天至少进行一次,观察内容包括喷射混凝土、锚杆、钢架的表面外观状况等。洞外观察包括边仰坡稳定、地表水渗透等观察。净空水平收敛量测和拱顶下沉量测采用相同的量测频率。量测频率见表10,实际量测频率从表中根据变形速度和距开挖工作面距离选择较高的一个量测频率。

为确保量测精度和加快量测速度,本投标人拟在隧洞拱顶下沉和水平收敛量测中采用目前比较先进的无接触围岩量测技术。它具有快速、准确、灵活方便等优点。

量测方法:无接触法围岩量测观测方案见图10,测量人员按量测频率要求对隧洞断面上布设的观测点进行全自动多测回全圆观测,得到这些点的收敛信息

⑤监测资料整理、数据分析及反馈

在取得监测数据后,及时由专业监测人员整理分析监测数据。结合围岩、支护受力及变形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将实测值与允许值进行比较,及时绘制各种变形或应力~时间关系曲线,预测变形发展趋向及围岩和隧洞结构的安全状况,及时向项目总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汇报。

⑥监控量测管理 A.量测控制标准

根据有关规范、规程、设计资料及类似工程经验,制定本工程监控量测变形管理等级见表12,据此指导施工。

观察及量测发现异常时,应及时修改支护参数。一般正常状态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净空变化速度小于0.2mm/d时,喷射混凝土表面无裂缝或仅有少量微裂缝,围岩基本稳定;位移速度除在最初1~2天允许有加速外,应逐渐减少。当净空变化速度持续大于1.0mm/d时,应加强初期支护;二次衬砌混凝土施作时间应满足《铁路隧洞喷锚构筑法技术规范》要求。 a.监控量测计划

工程施工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进度,编制详细的监测实施计划,并确定监测技术标准,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批准。 b.监控量测小组

为了真实反映监测结果,本标段施工监测由工程技术管理中心组成专门监测小组,具体负责各项监测工作。 c.监测管理

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对监测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程完成后,根据监测资料整理出本标段的监测分析总报告纳入竣工资料中。 d.现场量测要求

净空变化、拱顶下沉量测应在每次开挖后12h内取得初读数,最迟不得大于24h,且在下循环开挖前必须完成。

测试前检查仪表设备是否完好,发现故障及时修理或更换;确认测点是否松动或人为损坏,当测点状态良好时方可进行测试工作。 测试中按各项量测操作规程安装好仪器仪表,每测点一般测读三次,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观测值;每次测试都要认真做好原始数据记录,并

记录开挖里程、支护施工情况以及环境温度等,保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测试完毕后检查仪器、仪表,做好养护、保管工作。及时进行资料整理及信息反馈。 e.保证措施

将监测管理及监测实施计划纳入施工生产计划中,作为一个重要的施工工序来抓,并保证监测有确定的时间和空间。

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实施方案和相应的测点埋设保护措施,并将其纳入工程的施工进度控制计划。施工监测紧密结合施工步骤,监控每一施工步骤对周围环境、围岩、支护结构、变形的影响,据此优化施工方案。

监测组与监理工程师密切配合工作,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情况和问题,并提供有关切实可靠的数据记录。量测项目人员要相对固定,保证数据资料的连续性。量测仪器专人使用、专业机构保养、专业机构检校。量测设备、元器件等在使用前均经过检校,合格后方可使用。 各监测项目在监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实施细则,量测数据均要经现场检查、室内两级复核后方可上报。量测数据的存储、计算、管理均采用计算机系统进行。

针对施工各关键问题开展相应的QC小组活动,及时分析、反馈信息,指导设计和施工。

第八章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安全应急预案

方案制定目的是为了对隧洞施工范围内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故,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及使各级人员在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能作出应急快速反应,实施抢救措施,忙而不乱,发挥整体救灾效能,迅速控制局面。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员造成的伤害、对财产造成的损失、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对企业与社会造成的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结合该爆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其他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 2、国家条例、规程、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466号令)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 三、编制原则:

1、根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消除一切事故隐患,确保人员

设备安全。

2、启动原则: 在隧洞施工发生事故及灾害时,本预案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

3、响应原则: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在接到事故及灾害报告后,无论何时,只要在本地区,必须马上以最快的方式赶赴事故现场,按相应的事故处理预案正确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损失和缩小事故影响范围。

4、请假原则: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在离开本地区时,必须向应急救援组长请假,同时将自己的职责向指定人员交待清楚。

5、指挥原则: 在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未到达现场前,事故处理由当班班长负责指挥;在应急救援组长未到达之前,事故处理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指挥;应急救援组长到达现场后,事故处理由组长统一指挥。

6、处理原则:事故应急处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基本原则。 四、组织机构、职责: 1、组织机构:

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 王端茂

副组长:赖发康、刘少洪、廖结云

技术支持组:陈德全、邹代全、陈勇 通讯联络组:陈绍安、雷华秀

抢险抢修组: 赖发中、熊素明、黄志洪、鲁瞾、各协作队队长 后勤保障组:冯春简、赖发东 现场保护警卫组:黄喜红、张学志

应急抢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统称应急抢险办),由安全环保部兼任主任,由机电物资部和综合办主任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工程技术部技术员和各作业队负责人组成,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应急抢险救援组织架构图

技术支持组 通讯联络组 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抢险抢修组 现场保护警卫组

(1)、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抢险领导小组:、

(2)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抢险办工作实行24小时应急抢险值班制度,值班电话:023-

(3)云阳县报警电话:110 (4)云阳县人民医院救护电话:120 (5)云阳县消防中队电话:119 2、职责分工:

(1)应急救援组长:在遇到重大突发危害事件发生时,接到报警报告后,根据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各方面的资源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通知各应急救援小组立即赶往现场,向其下达各种应急处理指令,进行排险抢险、应急救援,并根据险情程度与应急小组的应急能力决定是否需要外部资源的援助。

(2)指挥部成员: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抢险的具体指挥工作,指挥各抢险小组落实排险抢险、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并及时向组长报告本应急救援小组的工作情况。当组长不在现场时,自动承担组长的一切职责。

(3)通讯联络组:接到组长的通知后,立即与事发现场保持畅通的联系,根据险情程度和需要与电厂、地方、医院、消防、等相关部门进行联系。如组长决定需要外部资源援助,接到指令后迅速

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报告有关情况并派人到指定地点接车、接人、接物,引导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到事发现场。

(4)救护行动组:接到组长的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抢救受伤者脱离事故危险区域,同时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医疗机构前来救护,在专业医疗人员没有到达之前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救助。或者根据伤者人数及伤情将受伤人员迅速送往医院,通知医院做好救护准备,务必使人身伤害降至最低程度。

(5)抢险救灾组:接到组长的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抓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卫工作,进行人员搜救、疏散受灾人员、现场侦察和组织救灾抢险工作。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排险抢险、抢救物质财产,使国家和企业的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把事故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6)后勤保障小组:接到组长的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必须的物资材料、工器具、设备等,以确保抢救现场的需要。 2、应急方案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应急响应程序要求,按过程分为:接事故报告、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六个过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见上表。

重大灾情发生后,灾情发生单位必须保护灾情现场,凡与灾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人员为防止灾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当通过拍照、绘制灾情现场图等方式对灾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

迹、书证、物证等证据。 (1)事故情况与响应级别确定

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程序,对施工情况分析做出判断,初步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关闭。

(2)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如通知指挥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通知调配救援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设备等)、成立现场指挥部等。 (3)救援行动

事故发生

N 事故报告 信息反馈 关闭

应急资源调配 指挥人员到位 信息网络开通 事故判断 响应级别 Y 应急启动 Y Y 救援行动 人员救助 工程抢险 警戒标志 医疗救护

现场指挥到位

应急增援 N 人群疏散 事态控制 环境保护 现场监测 专家支持

响应升级 现场清理 解除警戒 善后处理 Y 应急恢复 事故调查 应急结束 总结评审

有关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展开事故现场警戒、疏散、人员救助、工程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专家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在本级无法有效控制,向相邻标段、监理、建设单位甚至地方应急中心请求更高级的应急响应。 (4)应急恢复

救援行动结束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警戒解除、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 (5)应急结束

执行应急关闭程序,由灾情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五、塌方事故应急预案

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坍塌、边坡坍塌、基础桩壁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倒塌等。 1、防止坍塌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1)必须认真贯彻建设部“重申防止坍塌事故的若干规定”,在项目施工中必须针对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经甲乙方及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2)工程土石方施工,必须单独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

措施,防止土石方坍塌,尤其是制定防止毗邻建筑物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按土质放坡或护坡

施工中,要按土质的类别,较浅的基坑,要采取放坡的措施,对较深的基坑,要考虑采取护壁桩、锚杆等技术措施,必须有专业队伍进行防护施工。 ②降水处理

对工程标高低于地下水以下,首先要降低地下水位,对毗邻建筑物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认真观测。

③基坑边堆土要有安全距离,严禁在坑边堆放建筑材料,防止动荷载对土体的震动造成原土层内部颗粒结构发生变化。 ④土石方挖掘过程中,要加强监控。 ⑤杜绝“三违”现象。

3)模板作业时,对模板支撑宜采用钢支撑材料作支撑立柱,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材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支撑立柱基础为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对地面平整、夯实,并加设满足支撑承载力要求的垫板后,方可用以支撑立柱。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行成整体。 2、 发生坍塌事故的应急措施:

(1) 如发现隧洞内有坍方的现象时,由小组成员轮流监守,且设立明显标志。并通知施工负责人。情况严重时,立即将全部工作人员撤离

危险地段。

(2) 发生坍方后,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人员,由安全人员组织施工人员紧急撤离至安全区域并用洞内电话及时向项目部汇报,立即响应现场应急措施。

(3)当土方或建筑物发生坍塌后,造成人员被埋、被压的情况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员上岗,除应立即逐级报告给主管部门之外,应保护好现场,在确认不会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受伤人员。

(4) 由组长指挥现场。工班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清理土方或杂物,如有人受到重伤,应首先按部位进行抢救人员,其他组织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展扩大。在向有关部门通知抢救电话的同时,对轻伤人员在现场采取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

(5) 由副组长组织进行塌方情况的检测并分析塌方原因,及时采取有效、快速的防护措施,控制险情继续蔓延。

(6)被抢救出来的伤员,要由现场医疗室医生或急救组急救中心救护人员进行抢救,用担架把伤员抬到救护车上,对伤势严重的人员要立即进行吸氧和输液,到医院后组织医务人员全力救治伤员。重伤人员立即组织人员抢救,用项目部车辆送往医院。并拨打医院120急救电话请医院派救护车辆支援。在其他救援未到来之前不得放弃对伤员的抢救。

(7) 由其他小组成员做好现场的维护和保卫工作,指导救援队的抢救工作。

(8) 项目部组织人员集合在安全区域并清点人数,待塌方稳定后,立即使用挖掘机等各种机械设备进行挖掘抢救,一定要保证人员安全。(9)当核实所有人员获救后,将受伤人员的位置进行拍照或录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10)对在土方坍塌和建筑物坍塌死亡的人员,由企业及市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亡人员的家属进行安抚,伤残人员安置和财产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六、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应急事故(爆炸)的预防

(1)加强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从火工品的入库检验、储存、领取、运输、加工、使用及返库,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2)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坚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运输、实施操作爆破作业。 (4)由队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杜绝违章操作。 2、事故的初步处理

事故发生后,经队安委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的现场调查、取证、研究、分析后,写成书面报告上报项目经理分部,为以后上级调查提供第一手资料。 3.发生爆炸应急预案

(1) 爆炸发生后发现人员立即向派出所或项目值班领导报告。当接到爆炸事故报警后,安全领导应立即启动,迅速展开工作,并将情况立即报告上级。

(2) 迅速组织人员疏散爆炸现场附近人员至安全区域,防止发生后续爆炸,查明爆炸类型(火工物品、化学物品、瓦斯等)并发出警报,召集人员持抢险救护装备,迅速赶到现场救护。

(3) 利用干粉灭火器、砂、洒水车等消防工具对爆炸现场火种进行扑灭,对于火势过大难以扑灭的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请消防部门予以协助。

(4) 如爆炸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立即组织人员抢救,用项目部车辆送往医院。并拨打医院120急救电话请医院派救护车辆支援,对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对事故现场的伤员进行救治。

(5) 如果爆炸造成塌方的立即使用挖掘机等各种机械设备进行挖掘抢救,并准备好应急设施防止再次塌方。

(6)负责通信联络的人员应保障事故现场的通信畅通,负责各种信息的传递。

七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触电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仍至人体窒息(“假死”状态),在瞬间或在三分钟

内就夺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是极易发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1、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① 用电应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盖有项目部公章。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敷设,竣工后输验收手续。 ② 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③ 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④ 根据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

⑤ 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⑥ 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⑦ 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⑧ 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

⑨ 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或TT的三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注意事项有:

a) 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设备做保护接地。

b) 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Ω。

c) 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d) 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

e) 电动设备和机具衽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f) 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控制电源线长度≯30m。

(2) 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措施:

① 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发

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 ② 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a) 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闸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b) 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c) 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d) 救护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e) 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f) 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得进入断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拢跳跃地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③ 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a)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b) 严禁救护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他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c) 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d) 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e) 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④ 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

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⑤ 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 措施:

应使其舒适地平卧着,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医院诊治。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施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 ⑥ 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

当判断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地抢救。方法如下:

a)通畅气道。第一,清除口中异物。使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如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

物推到咽喉深处。第二,采用仰头抬颊法畅通气道。操作时,救护人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颏颌骨向上抬起, 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自然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为使触电者头部后仰,可于其颈部下方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

b)口对口(鼻)人工呼吸。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畅通。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c)胸外心脏按压: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 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若伤者同时拌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2.触电安全防护措施 (1) 使用安全电压。 (2) 采用绝缘材料防护。

(3) 采用相应的屏护,如围墙、栅栏、护网、护罩等。

(4) 在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备之间、带电体之间,保

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止过电压放电或各种短路事故。 (5) 做好电气设备的接地与接零工作。 3.触电急救

(1) 触电时,触电者往往继续处于与带电部分接触的状态,而且不能独自脱离这种状态,以致大大加重了触电伤害的严重程度。为了使触电者摆脱电流,应首先迅速切断他所接触的那部分电气设备的电源,但如果触电者位于高处时,还应采取预防坠落或保证其安全的措施。 (2) 若电器设备的电源不可能快速切断时,必须采取其他措施使触电者迅速摆脱电流作用。例如,当电压在1000V以下时,救护者可戴绝缘手套,用木炳斧子或手柄绝缘的工具,如尖咀钳等逐根剪断导线。如果触电者衣服干燥、不贴身,可拉住衣服下摆,但不得接触其身体、鞋、潮湿衣服及周围接地的金属物。救护者可穿胶皮鞋或站在干燥的、不导电的垫板或一卷干衣服上面。

(3) 若触电者的一只手紧握住导电体时,救护人员应站在绝缘地板或橡胶地毯上,将其手指逐个扳开以松开导体,或是用干燥的木棒等,将接触触电者的导线挑开。

(4)对于1000V以上的电气设备,救护者必须穿绝缘手套和高统靴,用铁棍或能耐该电压的绝缘钳操作,但须预防可能的跨步电压。救护时,必须注意救护者及周围其他人的安全。

(5)触电者摆脱电流后,应立即就地对其进行急救:使触电者仰面躺下,检查是否有呼吸和心跳。当呼吸不正常时,应作人工呼吸;如果桡动脉,甚至颈动脉没有了脉博,应进行心脏外按摩,以设法使其复

苏。

(6) 如果触电者呼吸、心跳正常,但失去知觉,应解开其衣领及腰带,以利呼吸,同时用凉水喷脸或用蘸有氨水的棉花贴近鼻子,同时按摩及暖热其身体。

(7) 若触电者尚有知觉,且感觉较好,也不应允许其继续活动,而应注意休息,因为电流对人体的不良影响,可能过一段时间,如几分钟、几小时甚至几天才显现出来。 八、突水事故应急预案

突水段施工时,掌子面施工作业人员配备救生服,遇突水时,所有抢险人员必须穿救生服。

1)、当洞内出现突水时,突水量大于正常抽排水能力时,首先安全质量组织指挥作业面施工人员撤离,并随时切断掌子面的电源,以保证撤离人员和抢险人员的安全,启动洞内涌水处的备用抽水设施,启动泵站备用水泵,以增大排水能力。

2)、当此时仍不能满足排水时,由施工队长组织尽快启用洞外移动泵站进洞,再次增大排水能力。

3)、当洞内积水继续增长时,由项目经理组织增设排水管路和移动泵站数量,关闭小型水泵,采用泵站大扬程,大流量水泵直接抽排水。 4)、当出现人员伤亡时,启动“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程序。 5)、没有人员伤亡,当积水下降时,由地质工程师对积水浸泡段、隧洞初期支护进行检查,由安全质量组织施工队对有裂纹、松动处壁墙及时进行处理,避免初期支护因长时间浸泡软化产生脱落伤及作

业人员。

九、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四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1、 物体打击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① 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② 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③ 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

④ 边长小于或等于250mm的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封闭,用砂浆固定。

⑤ 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⑥ 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⑦ 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指挥,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⑧ 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⑨ 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

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2、 发生物体打击应急措施:

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① 发生的物体打击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务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② 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十、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施工需要一定数量的可燃板材,这些材料如果处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极易发生火灾,在施工阶段,也需要大量的乙炔和氧气,对钢筋进行焊接,如盛装乙炔和氧气内的钢瓶储存方法不当,使用不规范,也容易发生因气体泄露而产生的气瓶爆炸事故。因此,加强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企业利益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有效措施。 1、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①组织措施

a)要建立、健全消防机构。指挥部、项目分部要成立义务消防队,并明确指挥部、项目分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b)指挥部、项目分部要加强对员工、外来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进行不小于一次的消防演练。

c)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设备、材料堆放场所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d)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故的损失将到最低。 ②管理措施

a)要按规定设置乙炔和氧气瓶的库房,气瓶储室通风要良好,在库房门口张挂醒目的放火警示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b)乙炔和氧气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

c)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先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动火时要设专人值班,随时观察动火情况。

d)严禁对盛装过有可燃气体的容器进行焊接。

e)焊接(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消防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工证后,方可上岗。

f)集体宿舍的用电要由持证电工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

线上凉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烧香拜神,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g)仓库存放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h)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的灯具。

i)库房内设置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做到人离断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j)厨房不准同时使用煤气炉、柴炉和油炉。 2、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①发生火灾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②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

③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④在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

⑤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⑥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⑦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

“120”电话求救。

十一、中毒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在工程施工中,一般常见的中毒事故主要有锰、苯中毒、液化石油气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地下建筑内等。遇到中毒紧急情况时,必须:保持冷静; 确保自己安全; 报警和电话求援; 将患者移离危险区; 实施第一救援。

1、防止锰中毒的预防措施

集中焊接场所,可以采取机械抽风系统,即在每个焊接作业点上方设置吸烟尘罩,将锰烟尘吸入支管道,再汇入总管道,经过过滤净化后再进行排放。

现场焊接作业场狭小,流动频繁,每次焊接作业时间短,难以设置移动排毒设备,装置焊接时应选择上风方向进行作业操作,以减少锰烟尘的危害。

2、防苯毒的技术措施有:

1)通风不良的车间、地下室、污水池内涂刷各种防腐涂料或环氧树脂玻璃钢等作业,必须根据场地大小,采取多台抽风机把苯等有害气体抽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

2)施工现场油漆配料房,应改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防止苯中毒和铅中毒。

3)涂刷冷沥青,凡在通风不良的场所或容器内涂刷冷沥青时,必须采取机械送风、送氧及抽风等措施,不断稀释空气中的毒物浓度,如果只送风不抽风,就会形成毒气“满溢”而无法排出,仍易中毒。

3、一氧化碳中毒的应急措施

凡是含碳的物质如煤、木材等在燃烧不完全时都可能产生一氧化碳。一氧化碳进入人体后会很快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而且不易解离。一氧化碳的浓度高时还可与细胞色素氧化酶的铁结合,抑制细胞呼吸而中毒。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的环境,如燃烧、浓烟,且缺乏良好的通风设备。伤员有头痛、心悸、恶心、呕吐、全身乏力、昏厥等症状特征,重者昏迷、抽搐,甚至死亡。

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将病人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松解衣服,但要注意保暖。对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并注射呼吸兴奋剂,如山梗菜硷或回苏灵等,同时给氧。也可对昏迷者人中、十宣、涌泉等穴针刺,待病人自主呼吸、心跳恢复后方可送医院。

4、液化石油气中毒应急措施

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组成液化石油气的全体碳氢化合物均有较强的麻醉作用。但因它们在血液中的溶解度很小,常压条件下,对机体的生理功能无影响。若空气中的液化石油气浓度很高,从而使空气中氧含量减低时,就能使人窒息。中毒后有头晕、乏力、恶心、呕吐,并有四肢麻木及手套袜筒形的感觉障碍, 接触高浓度时可使人昏迷。

对此类伤员要立即脱离现场,解衣宽带,保暖,吸氧。使用脑细胞代谢剂,如细胞色素C、ATP、辅酶A和维生素C、B1、B6、B12等静滴。有呼吸衰竭者可用呼吸兴奋剂,如可拉明、洛贝林等。

5、集体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一旦发生工程区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生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①、立即停止该区域食品加工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卫生和等部门;

②、立即将发病员工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③、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④、积极配合卫生、门进行处理,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⑤、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工程区正常的工作秩序。

⑥、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八章 各类紧急应变过程和步骤

一、紧急应变程序

1、爆炸和火灾:报警→人员撤退和疏散→抢救伤员和灭火→抢出机具和财物→善后处理→事故调查→总结评审。

2、塌方:报警→人员撤退→清点人数→与隔离体联系→向隔离体或掩体内送风送水送食物(若需要)→现场确定可行抢救方案→救治伤

员→施工现场清理和善后处理→事故调查→总结评审。

3、火工品失盗:报警→保护现场→清理失盗情况→调查及协助调查→善后处理→事故调查→总结评审。

4、中毒:报警和报案→中毒人员救治→调查及协助调查→善后处理→事故调查→总结评审。

5、山体滑坡:报警→人员撤退→清点人数→现场确定可行抢救方案→救治伤员→施工现场清理和善后处理→事故调查→总结评审。 6、高处坠落:报警→抢救队进入现场救治伤员→善后处理→事故调查→总结评审。

7、涌水和突水突泥及泥石流:报警→人员撤退→抢救队进入现场救治伤员→善后处理(包括排水、引水、堵水、喷锚支护、衬砌等)→事故调查→总结评审。

8、油料污染:报警→人员撤退→清理被污染地带→调查及协助调查→ 善后处理→事故调查→总结评审。

9、机械交通事故:报警→人员抢救→调查及协助调查→ 善后处理→事故调查→总结评审。

二、紧急应变过程的联络、报警和报案工作 1、联络和报警、报案程序

内部:现场人员→现场领工员→项目经理分部调度→公司经理部调度→集团公司调度。

外部:现场人员→现场领工员→队调度→项目经理分部调度→业主/当地/监理/消防部门/门/急救中心。

2、小范围内的联络和报警:使用口哨和对讲机。

3、较远及远距离的联络和报警器:使用对讲机和电话机(包括手机)。 4、报案:使用电话机/手机。 5、专用电话号码: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查询电话:114 经理部调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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