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理 制 度
1、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库管员,并经政审培训懂爆炸物品性能和业务知识,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2、建立入库人员登记制度,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库区,因工作来库区检查人员,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由矿领导亲自带领登记检查,方可入库,否则库管员有权拒绝入库。
3、库区设醒目的防火标志,严禁库区内吸烟用火,因工作进入库区人员必须经过严格搜身检查,严禁将烟、发火器、手机带人库区,值班室内需用火炉取暖的,必须制定火炉管理制度,加强火炉管理,保证安全,不准携带未经绝缘套的矿灯进入库区,库区要设有防鼠措施,保持无鼠迹。
4、库区设置避雷装置,接地电阻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5、库房周围无杂草、无易燃易爆及其它杂务堆放。
6、库内不准安装电气线路、禁止使用电气设备和不安全照明装备。
7、不准存放、使用易打火金属工具、设施。 8、进入库区后的车辆必须熄火或有防火帽。 9、库区内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10、库区值班人员必须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 11、实行每日防火检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12、制定灭火和紧急疏散方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3、在重要醒目部位,设置“禁止明火作业”、“禁止吸烟”等安全标志牌。
14、严禁任何人员带火种如打火机、火柴等进入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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