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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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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发布: 2008-9-28 17:35 | 作者: 大白兔28 | 来源: 四川造价信息网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交底讲义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2007年11月 第一章 概述

为了规范电力工程建设市场,科学、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积极推进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与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能源[2006]427号文和原国家经贸委国经贸电力[2001]712号文的要求,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定额总站”)组织编制完成了《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即新“预规”,以下简称“本标准”)。本标准的颁布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了编制、校核、测算、征求意见、修改、定稿、专业审核和专家审查等项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7月以发改办能源[2007]1808号文核准颁布,自2007年10月日起实施。

一、本标准的编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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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4年9月定额总站以电定造[2004]17号文下达了编制任务,成立了各专业编制组,于当年底经过调研、编写和讨论,拟订了各专业的编制大纲。2005年1月,在哈尔滨召开了专家审查会,确定了工作方案、编制原则和编制大纲。

2、2005年3月,各编制组正式开始了调研、收资和编制工作,在调研、收资过程中,编制组先后走访了15个省、市、自治区的共计四十多个工地和企业,取得了第一手的资料后,按计划开始了分组编制工作。

3、分组编制工作完成之后,编制组于2005年10月在长春集中,经过认真协调和研究,于2005年底完成了本标准的初稿。 4、2006年开始,各编制组先后将初稿向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院分别征求意见,并分别进行了进一步修改。 5、2006年8月始,由定额总站组织,选择典型工程进行了测算,同时,分别向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各发电集团公司分别征求意见,经测算、汇总,修改形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6、2006年11月,定额站以电定总造函[2006]11号文将本标准向全国征求意见,截止到12月25日,共接到反馈意见55份10,其中电网53条,发电55条,详见附表。经编制组认真研究,采纳了其中的81条,对文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本标准的送审稿。 7、2007年1月10日,在北京召开了专家审查会,与会专家经过详细审查与讨论,认为本标准的费用项目设置合理、涵盖内容齐全、文字表述准确、费用测算水平符合工程实际,费用计算与管理的操作性强,基本满足电力改革后电网、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需要,同时,与会专家也对该送审稿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和建议。 8、2007年1月22~27日,编制组人员和有关专家再次在北京集中,针对专家审查意见对本标准进行了全面校审,最终形成了本报批稿。 9、为慎重起见,我站先后于2007年3月16日、3月18日、4月9日、4月17日先后就安全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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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费、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项目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设计文件评审费的计算标准等问题召集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了专题研讨,经过讨论达成了一致意见。 二、本标准的特点和主要内容 1、本标准采用了规范的编排格式,内容包括正文和附表两部分。正文部分有七章:第1章 总则,主要阐述了本标准的编制原则、适用范围和使用原则。第2章 术语,对本标准中使用的各个名次术语进行了统一定义。第3章 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详细规定了建设预算中各项费用的构成和计算公式、计算标准。第4章 建设预算费用性质划分,规定了建设预算中各类费用的性质划分和界定规则。第5章建设预算项目划分,规定了各工程项目的编排次序、编排位置和项目划分层次。第6章 建设预算编制方法,规定了建设预算书的内容构成、编制规则和编制方法。第7章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费用计算方法,规定了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规则和费用计算方法。电网工程册的附表给出了电网工程的项目划分和编排次序,附录A是变电站、换流站和串联补偿站工程项目划分表,附录B是送电线路工程项目划分表,附录C是系统通信工程项目划分表,附录D是其他费用项目划分表。 2、本标准在费用项目和内容上充分考虑了现行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规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原2002版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并参照建设部《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正。在费用标准方面充分考虑了国家关于社会保障和安全检测等的相关规定,电力建设工程劳动保护、安全文明施工、健康环境、监理、监造、施工验收评定等标准、规范。在建设预算编制规则和项目划分方面,充分考虑了设计专业的图纸卷册划分方式、项目管理模式和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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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同时,本标准为适应目前项目核准制的规定,简化了部分费用计算公式,做到了适应市场、适应项目管理的要求。 3、本标准的制定汲取了以往各版《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的编制经验和内容精华,保持了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管理体系的继承性和延续性;充分考虑了当前电力建设管理下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以及各种类型项目管理模式的不同特点。本标准经过广泛征求和综合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内容进行了认真调研和反复推敲、测算,并且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格式,在内容组织编排上进行了改进和创新,体现了本标准的适用性、时效性和公平公正性。 三、本标准与2002版预规的对比 (一)费用构成的对比 总费用构成: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动态费用,各项目名称与2002版预规一致,但在内容构成上进行了适当修改。各项费用的内容构成与02版预规的对比如下: 1、建筑安装工程费

本标准项目

一、 直接费 1、 直接工程费 (1) 人工费 (2) 材料费

(3) 施工机械使用费。 2、 措施费

场经费

(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原其他直接费项目

目名称

一、直接工程费 1、基本直接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

对应02版预规项

说明

2、其他直接费 3、现按206号文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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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夜间施工增加费 (3) 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4)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5) 临时设施费 (6) 施工机构转移费

原其他直接费项目 原其他直接费项目 原其他直接费项目 原现场经费项目 原间接费项目

(7)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 安全施工措施补助费 位置变化 二、 间接费 1、 规费

二、间接费 1、企业管理费 包含原养老保险、失业

206号文规定项

⑴ 社会保障费

保险,增加医疗保险内

原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按206号文单

⑵ 住房公积金

划入企业管理费

⑶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合并原现场管理费和按206号文单

2. 企业管理费

企业基本管理费

取消财务费用项目,内容并入企业管理费。

三、 利润 四、 税金 2、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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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号文新增项

利润 税金

对应02版预规项

本标准项目

目名称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

一、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1. 土地征用费 建设场地征用费 2. 施工场地租用费

3. 迁移补偿费 旧有设施迁移补偿费4. 余物清理费

余物拆除清理费

5. 送电线路走廊施工赔偿费

通信设施防输电线路干扰通信设施防输电线路6. 措施费 干扰措施费 二、 项目建设管理费 项目建设管理费 建设项目法人基本管

1. 项目法人管理费

理费

合并标书编制费及成

2. 招标费

套费中设备招标内容3. 工程监理费 工程监理费 4. 设备监造费 设备监造费 5. 工程保险费 工程保险费

三、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1. 项目前期工作费

前期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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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新增加项目

新增项目

位置变化

位置变化 位置变化 位置变化

知识产权转让与研究试验2. 研究试验费

保留设备成套服务费

3. 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费

中技术服务的内容

4. 勘察设计费 勘察设计费 5. 设计文件评审费 设计文件评审费 6. 项目后评价费 项目后评价费 包括原工程质量监督

7. 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

检测费 原前期工程费中单列

8. 电力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费 项目 9. 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

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试

四、 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试运费 运费 1. 分系统调试费 分系统调试费 2. 整套启动试运费 整套启动试运费 3. 施工单位配合费 施工单位配合费 五、 生产准备费 生产准备费 1. 管理车辆购置费

管理车辆购置费

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2. 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 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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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变化

扩大范围项目位置变化

位置变化

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3.

费 进场费 六、 大件运输措施费 七、 基本预备费

新增项目

(二)费用项目内容的调整 1、施工企业管理费,增加了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的内容。 2、土地征用费,较原来更加明确了安置补助、勘测定界、征地管理手续、各种基金及税金等。 3、施工场地租用费,明确了土地复垦内容。 4、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增加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验收评价费的内容。 5、在招标费中明确了编制、审查标书、标底,组织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的内容。 6、项目前期工作费,增加了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地震灾害评价、编制水土保持大纲、矿产压覆评估、文物普探、林业勘测等内容。 7、增加了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项目,其内容包括了原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另增加了特种设备安全监测费、环境监测验收费、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及补偿费、桩基监测费等内容。 (三)费用计算方式及费率的调整 1、架空送电线路工程采用了统一费率。 2、系统通信工程给出了单独费率。 3、增加了电缆线路工程的取费费率。 4、部分取费项目的取费基数作了调整,主要针对系统通信工程、电缆线路工程和其他费用中的部分项目。 5、调整了基本预备费的费率。 (四)部分取费项目计算方式的调整 1、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对特殊地区给定了特定的地区范围定义。 2、对于系统通信工程,其部分其他费用项目的计费基数增加了设备购置费。 3、调整了整套启动试运费的计算方式。 4、原其他费用中的备品备件购置费取消,对需要购买备品备件的,按照其购买品种和数量计入相应设备的设备费。 5、设备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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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费计算方式中增加了直接到场设备运杂费的取费费率。 (五)费用性质划分 1、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划分依据明确以专业出图规范为基础,以便于费用管理为目的,综合目前常规项目管理方式,对以往比较模糊的项目,本次进行了明确划分,例如:对于消防系统,无论一般消防还是特殊消防,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全部划归建筑工程。 2、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1)补充了换流站工程的设备材料划分,随换流变压器和平波电抗器供货的高、低压穿墙套管属于设备。换流阀内冷却系统管道属于设备,外冷却系统管道属于材料。直流极线和中性线属于材料。 (2)电缆线路工程中,避雷器属于设备,主体电缆、电缆头属于设备性材料,在编制建设预算时视为设备。 (六)建设预算项目划分 本标准适应目前设计革新、项目管理及招投标需要,针对原预规中项目划分作了较大改进,主要改进内容如下: 1、本项目划分充分考虑了目前设计专业的专业划分和图纸卷册编排规范;与图纸卷册目录做到了充分一致。 2、增加了临时工程项目。 3、对于电网工程的项目划分,还充分考虑了国家企业颁布的典型设计相关资料。 4、对于电网工程,增加了串联电容补偿站、系统通信工程、电缆线路工程的项目划分,进一步完善了换流站工程项目划分。 5、修改了架空送电线路工程项目划分,把工地运输放到了相应的扩大单位工程中,使之与工程量清单完全对应。 (七)建设预算编制办法 1、适应目前设计阶段和项目管理阶段的要求,对概预算编制所使用的表格进行了改进。 2、明确规定了建设预算必须履行编制、校核、审核和批准程序。 3、明确规定了编制电力工程概预算时,对于电力行业与地方及其他行业定额、取费标准的使用顺序。 4、明确规定了编制不同阶段的建设预算时,对于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使用原则。 5、明确规定了防洪、防风固沙等作为一般工程或共用工程时的不同处理方法。 6、为保持与原预规的一致性,本标准中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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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了“引进设备建设预算编制办法”,并对有关引进成套设备建设预算编制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四、本标准水平测算情况 为保证费用计算方式的科学性和计算标准的合理性,定额管理总站分别选取了不同地区、不同机组容量发电工程和不同电压等级送变电工程的典型工程,按照同口径原则,与原2002版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进行了对比测算,测算情况如下: 1、选取的典型工程 变电工程:750kV宁东变,500kV鞍山变、华北板桥变、苏州西变、广西邕州变,330kV西安北郊变,220kV廊坊小海子变、广西木马变。 架空送电线路:750kV官亭-兰州东线,500kV冯大松线,330kV陕北二回,220kV廊坊小海子-大屯线、广西南塘~湘山线。 电缆送电线路:220kV北京长椿街-八里庄线,110kV和义线。 2、测算结果: 综合各电压等级工程,变电建筑工程取费同比下降5.73%,变电安装工程取费同比下降8.32%,其他费用同比下降7.62~9.62%;送电线路本体工程取费同比下降6.48%,其他费用同比下降2.13~8.22%。 从测算结果中可以看出:低电压等级工程取费下降比例较小,基本在3%左右,高电压等级工程取费下降比例较大,如750kV工程和220kV电缆线路工程取费下降比例基本在8%以上。本测算结果与实际工程的招投标下浮情况基本吻合。 3、综合测算结果 综合新版概预算定额和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经测算,电网工程总造价水平平均下降4~7%。 为慎重起见,我站分别委托华东电力设计院、广西电力设计院分别进行了水平测算,测算结果与以上结果基本一致。 五、本标准的内容构成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4 建设预算费用性质划分 5 建设预算项目划分 6 建设预算编制方法 7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编制方法 附录A 变电站、换流站和和串联补偿站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录B 送电线路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录C 系统通信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录D 其他费用项目划分表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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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E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表格形式 六、本标准的使用原则及适用范围 【标准条文】 1、本标准作为电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编制和费用计算依据,应与电力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和电网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2、本标准是编制电网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参考计算依据,同时也是调解处理工程建设经济纠纷、鉴定投标报价的基础依据。 3、本标准适用于35kV~750kV交流输变电工程,±500kV及以下直流送电工程、换流站工程,以及系统通信工程。其他电压等级及类似工程可参照使用。 4、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建设的上述范围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使用说明】 a、在1000kV特高压交流和±800kV直流输变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发布之前,可参照本标准执行。1000kV特高压交流和±800kV直流输变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作为新的研究课题,目前正在编制之中。 b、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c、投标企业制定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依据是企业定额和国家、行业规定的计算规则,本标准作为电力行业的建设预算编制标准,是各企业共同遵循的准则。 d、本标准颁布之后,原有的人工调整、材机调整、装材价格等所有定额调整文件及装材价格全部废止。 e、变电站的站内行政通信执行变电工程取费,本标准规定的通信工程取费只适用于系统通信工程。 f、通信站建筑工程费率适用于建设的终端站、中继站、载波站等通信站工程。随变电站工程同时建设的通信站工程建筑取费执行变电工程费率。安装工程执行通信站安装费率。 g、随架空送电线路同时架设的光缆工程取费执行架空线路工程费率。 h、换流站、开关站及串联补偿站工程执行变电工程费率。 i、电缆线路工程中,与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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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的电缆沟、井、隧道及其保护管工程执行地方市政定额及取费标准;如果是本线路使用的电缆沟、井、隧道及其保护管工程,则执行电缆线路取费费率。

第二章电网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第一节建设预算费用构成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费用由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动态费用构成,其中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之和称为静态投资。 【术语释义】 1、建设预算 本标准中,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统称为建设预算。 2、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对构成项目的基础设施、工艺系统及附属系统进行施工、安装、调试,使之具备生产功能所支出的费用。 3、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是指构成建设项目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工程。 4、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是指构成生产工艺系统的各类设备、管道及其辅助装置的组合、装配工程。 【费用构成】 (一)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构成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构成如下: 1、直接费 (1)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2)措施费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夜间施工增加费。 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4)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5)临时设施费。 6)施工机构转移费。 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 2、间接费 (1)规费 1)社会保障费。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2)企业管理费。 3、利润 4 、税金 (二)设备购置费的构成 1、设备费。 2、设备运杂费。 (三)其他费用的构成 1、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1)土地征用费。 (2)施工场地租用费。 (3)迁移补偿费。 (4)余物清理费。 (5)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 (6)通信设施防送电线路干扰措施费。 2、项目建设管理费 (1)项目法人管理费。 (2)招标费。 (3)工程监理费。 (4)设备监造费。 (5)工程保险费。 3、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1)项目前期工作费。 (2)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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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与研究试验费。 (3)勘察设计费 (4)设计文件评审费 1)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 2)初步设计文件评审费。 (5)项目后评价费。 (6)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 1)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 2)特种设备安全监测费。 3)环境监测验收费。 4)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及补偿费。 5)桩基检测费。 (7)电力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费。 (8)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 4、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费 (1)分系统调试费 (2)整套启动试运费 (3)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 5、生产准备费 (1)管理车辆购置费。 (2)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 (3)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 6、大件运输措施费 7、基本预备费 (四)动态费用的构成 1、价差预备费。 2、建设期贷款利息。 【使用说明】 a、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中,除税金、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强制性费用外,其余均为竞争性费用。 b、本标准中规定“在本标准之外确有必要增列的费用项目,必须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依据,经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确认后计列”,这里所说的“本标准之外,国家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项目”是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本标准各项规定中没有包括的收费项目,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颁布的收费项目。由于工程自然条件而增加的一般性措施项目应按照本标准相关规定确定是否计列。 c、对于措施费,根据建标[2003]206号文确定的“措施费可根据专业和地区情况自行补充”原则,本标准中补充了部分电力工程特有的项目,但合理工期之外的赶工、施工降水排水、交叉跨越措施、施工围堰、施工平台(栈桥)、修路修桥及涵洞加固、已完工工程保护、封航施工措施、停电施工临时过渡措施等,按如下原则考虑: 施工平台(栈桥)在定额中已经摊销;已完工工程保护已经以点交、清理为界分别在施工企业管理费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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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管理费中予以考虑;线路的交叉跨越措施在本体工程项目中计列;施工降水排水、施工围堰等防护措施列入临时工程;属于工程施工的修路修桥及涵洞加固、封航施工措施、停电施工临时过渡措施列入其他费用的临时工程项目;属于设备运输的修路修桥及涵洞加固、封航施工措施、停电施工临时过渡措施列入其他费用的大件运输措施费;赶工费用按照谁提出谁负担的原则处理,如果是项目法人单位提出的,应从基本预备费中列支。 d、电缆线路工程,本标准中规定“与市政共用的电缆沟、井、隧道及其保护管工程执行地方市政定额及取费标准,下同”,对于安装工程费用中的各项取费比较容易理解,对于项目法人管理费用等其他费用项目,应视电缆沟、井、隧道及其保护管工程的权属决定,如果本期工程的电缆沟、井、隧道及其保护管工程与电缆线路的权属同属一个建设单位,也就是作为一个整体项目立项的,其勘测、设计、招标和运行管理同属一个建设单位,那么其建筑工程费应按照本标准规定计入其他费用各项目的计费基数;如果不是作为一个整体项目立项的,权属不属于同一个建设单位的,其建筑工程费不计入其他费用各项目的计费基数;如果是虽然权属不属于同一个单位,但属于同期设计、同期建设实施,又委托同一个建设单位进行建设管理,且双方有委托协议的,其建筑工程费应计入其他费用各项目的计费基数。 第二节 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构成与计算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计算公式: 建筑安装工程费 = 直接费 + 间接费 + 利润 + 税金 一、直接费 直接费是指建筑安装产品生产过程中直接消耗在特定产品对象上的费用,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计算公式: 直接费 = 直接工程费 + 措施费 (一)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是指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计算公式: 直接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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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费 + 材料费 + 施工机械使用费 计算标准: 根据建设预算编制的不同阶段分别采用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计算,并依据电力工程定额(指标)管理规定,调整到建设预算的编制年水平。 1、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等。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以及产、婚、丧假期间的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 【说明】辅助工资已经综合考虑了女工的生育保险。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防护费用等。 计算标准: 人工费按照电力行业定额中规定的原则计算,电力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按照定额中规定的电力行业基准工日单价执行。 各地区、各年度人工费的调整按照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执行。 2、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以及施工过程中一次性消耗材料及摊销材料的费用。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中的材料费包括装置性材料费和消耗性材料费两部分。 (1)装置性材料费 装置性材料是指电网建设安装工程中构成工艺系统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等工艺性材料。一般情况下,装置性材料指施工过程中必需的、但在建设预算定额中未计价的材料。 计算公式: 装置性材料费 = 装置性材料消耗量 × 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 装置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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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格按照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或综合预算价格计算。 1)术语释义 材料预算价格是工程所需材料在施工现场仓库或堆放地点的出库价格,其价格范围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运输费、保险保价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等。 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是指材料在供货地点的出货价格,其中已经包括了材料的包装及打捆绑扎费用。 材料运输费是指材料自供货地点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装卸费用。 保险保价费是指按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对交付运输的材料进行保价或向保险公司投保所发生的费用。 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采购及保管费是指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材料采购费、仓储费、保管费以及仓储损耗等。 2)计算规则 有关装置性材料价格各部分组成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构成比例按照《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或综合预算价格的规定执行。 【使用说明】 a、材料预算价格中,材料的采购保管费所占的比例应按照装材预算价格本的规定执行。 b、材料的到场检验试验费已经包括在施工单位企业管理费中。 (2)消耗性材料费的计算 消耗性材料是指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在建设成品中不体现其原有形态的材料,以及因施工工艺及措施要求需要进行摊销的材料。一般情况下,消耗性材料指建设预算定额中,费用已经计入定额基价的材料。 消耗性材料费根据定额规定的原则计算。 3、施工机械使用费 1)术语释义 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的安拆和场外移动费用,施工机械使用费内容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装及拆卸费、场外运费、操作人员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养路费及车船税等。 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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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的成本费用。 大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零件的费用,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以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安装及拆卸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试运转费用,以及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原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 操作人员人工费是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等。 燃料动力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气体燃料,以及水、电、气体等所花费的费用。 养路费及车船税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2)计算规则 施工机械费按照定额规定的原则计算。 【使用说明】 a、关于运输机械的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根据定额规定,机械台班单价中未包括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应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在材机调整中予以考虑。 b、关于过路过桥费:(a)变电工程:由于施工机械均在站内运行、工作,不发生过路过桥费用,因此不予考虑;(b)送电线路工程中运输车辆的过路过桥费用在材机调整系数中已经考虑。 c、“施工机械使用费”定义中“大型施工机械”指起重量40t以上的吊装机械。 d、施工机械使用费中的“场外运费”是指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检修、检测或工区之间的转移所发生的费用,施工机构转移费中“施工机械的搬运”是指施工单位机构转场时所发生的搬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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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两者内容不同。 e、大型机具的进出场费:按照机械台班定额的规定执行,机械台班单价中未包括且不属于“施工机构转移费”范围的,应套用机械台班定额计算,在临时工程项目中单独列项。 (二)措施费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主要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机构转移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 计算公式: 措施费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 临时设施费 + 施工机构转移费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 【使用说明】 本标准中的措施费项目与建设部建标[2003]206号文相比,缺少了部分费用项目,该部分费用的归属如下: (a)二次搬运费: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b)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按拆费:按照《机械台班单价定额》的规定计算。 (c)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以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d)脚手架费(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以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e)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施工企业管理费中。 (f)施工排水、降水费(指为确保工程的正常施工,采取的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在“与站址有关的单项工程”项下,作为项目列入临时工程。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按照合理工期要求,建筑、安装工程必须在冬季、雨季期间连续施工而需要增加的费用,其内容包括:在冬季施工期间,为确保工程质量而采取的养护、采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雨季施工期间,采取防雨、防潮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以及因冬季、雨季施工增加施工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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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工效而发生的补偿费用。 【使用说明】 a.电缆线路工程中,与市政共用的电缆沟、井、隧道及其保护管工程执行地方市政定额及取费标准,下同。 b.通信站建筑工程费率适用于建设的光端站、载波站、中继站工程,随变电站工程同时建设的通信站工程建筑取费执行变电工程费率,下同。 c.随架空送电线路同时架设的光缆工程取费执行架空线路工程费率,下同。 d.换流站及串联补偿站工程执行变电工程费率,下同。 【关于地区分类】

地区分类表

地区分类

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

上海、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

北京、天津、山东、河南、河北(张家口、承德以南地区)、重庆、四川(甘孜、阿坝州除外)、云南(迪庆州除外)、贵州

辽宁(盖县及以南地区)、陕西(榆林以南地区)、山西、河北(张家口、承德及以北地区)

辽宁(盖县以北)、陕西(榆林及以北)、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

林浩特市以南各盟、市、旗,不含阿拉善盟)、(伊犁、哈密地区以南)、吉林、甘肃、宁夏、四川(甘孜、阿坝州)、云南(迪庆州)

黑龙江、青海、、(伊犁、哈密及以北地区)、内蒙古除四类地区以外的其它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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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关于四川阿坝、甘孜两州划为Ⅳ类地区的说明: 四川是中国多山省份之一。全省除四川盆地底部的平原和丘陵外,大部分地区岭谷高差均在500米以上,地表起伏之悬殊,在中国仅、可比。四川地形以阿坝、甘孜、凉山自治州的东界为界线,分为四川盆地和川西高原两大部分。西部的川西高原,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南北各不相同。高原北部是青藏高原的一部分。高原南部属横断山区北段,高山峡谷,岭谷相间,由西往东有金沙江、沙鲁里山、雅砻山、大雪山、大渡河、邛崃山等,岭谷高差向南逐渐增大,达2000米-3000米以上。峡谷中森林茂密,分布很广,是四川省的主要林区。四周为大凉山、邛崃山、大巴山、巫山及大娄山等山脉环绕,并主要分布在四川省的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攀枝花及雅安地区。经查阅以上四个地区的年平均气温和年霜冻天数,甘孜、阿坝两州的年平均气温在5℃左右,而凉山州、攀枝花及雅安地区均在14℃以上,因此,将阿坝、甘孜两州划为Ⅳ类地区,而凉山州、攀枝花及雅安地区仍划为Ⅱ类地区。 b、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不包括为确保工程质量而需要在冬季施工所采取的混凝土添加防冻剂费用。混凝土添加防冻剂费用在定额中已经综合考虑,请参考建筑工程定额使用说明;防雨遮盖措施费用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已经综合考虑。 c、按照新版《电力工程建设工期定额》,施工工期大幅缩短,施工所跨越的冬季、雨季的时间相应缩短,因此,与2002版预规相比,费率相应降低。 d、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没有考虑台风、暴雨、暴风雪等恶劣天气影响,原因是:台风、暴雨、暴风雪等极恶劣天气属于不可抗力,所发生的损失费用在基本预备费中考虑。 2、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按照规程要求,工程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的单项工程所发生的夜班补助、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注:送电线路工程(大跨越工程除外)、系统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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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此项费用。 【使用说明】 a、夜间施工增加费中不包括赶工费用;按照施工规范正常要求的轮班作业费用在定额和夜间施工增加费中综合考虑。 b、在城区施工的电缆线路工程应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主要原因是:(a)目前大多数城市考虑市政、交通等原因,白天施工时间很短,有的甚至不允许白天施工,如北京市规定四环以内及繁华地段必须在夜间施工;(b)从工艺角度,电缆敷设及电缆头的制作、抽真空注油等工序必须连续施工才能保证质量。 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企业生产、检验、试验部门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的购置、摊销和维护费用。 4、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是指在高海拔、酷热、严寒等地区施工,因特殊自然条件影响而需额外增加的施工费用。 计算公式: 建筑工程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直接工程费×费率 安装工程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人工费×费率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费率 高海拔地

工程类别

区 建筑

安装

高纬度寒

酷热地区

冷地区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注1.高海拔地区指平均海拔高度在3000米以上的地区。 注2.高纬度寒冷地区指北纬45度以北地区。 注3.酷热地区指面积在1万平方公里以上的沙漠地区,以及吐鲁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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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a、送电线路工程执行安装工程费率。 b、特殊地区是指具备特殊地理和气候等自然条件的地区,通常海岛的地理和气候等自然条件与沿海陆地基本一样,故不能称之为特殊地区。 c、以上费率已经综合考虑了各省、自治区有关规定,在使用时不做调整。 5、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满足现场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在现场必须搭设的生活、生产用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所发生的费用,其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折旧及摊销费,或临时设施的租赁费等。 电网工程临时设施包括:职工宿舍,办公、生活、文化、福利等公用房屋,仓库、加工场、工棚、围墙等建、构筑物,站区围墙范围内的临时施工道路、水、电(含380V降压变压器)分支管线,以及建设期间的临时隔墙等,但不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电源:施工、生活用380V变压器高压侧以外的装置及线路。 2)水源:场外供水管道及装置,水源泵房,施工、生活区供水母管。 3)施工道路:场外道路,施工、生活区的建筑、安装共用主干道路。 4)通信:场外接至施工、生活区总机的通信线路。 计算公式: 临时设施费=直接工程费×费率 【使用说明】 a、临时设施费中不包括现场工人生活所用的水电费及物业管理、卫生清理等费用,该费用在企业管理费统筹考虑。 b、临时设施费中已经包括380V施工、生活变压器费用。 c、临时设施费中已经包括工程完工后施工临时设施的拆除、清理费用。 d、临时设施费中已经综合考虑了现场临时建筑及构筑物建设标准化并可多次使用、施工企业机械化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使现场人员大幅减少以及工期缩短等因素。 6、施工机构转移费 施工机构转移费是指施工企业派遣施工队伍到所承建工程现场所发生的搬迁费用,其内容包括:职工调遣差旅费和调遣期间的工资,以及办公设备、工具、家具、材料用品和施工机械的搬运费等。 【使用说明】 a.费率中已经包括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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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进场的过路过桥费。 b.费率中已经综合考虑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项目管理机构大大精简,需转移的人员和装备数量大大减少等因素。 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 【术语定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是指根据电力行业安全文明施工与健康环境保护规范,在施工现场所采取的安全文明保障措施所支出的补助费用。 【技术说明】 a、现场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应该是在预算定额中包括的,但由于近年来文明施工程度的提高和安全措施的加强,定额中按照一般施工规范要求所考虑的费用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此处所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是对定额相关内容的补差。 b、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与健康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 现场主要的安全文明设施有:(a)安全围栏;(b)临边防护栏杆;(c)“四口”防护栏杆(电梯口、上料口、预留口、楼梯口);(d)孔洞盖板;(e)手扶水平安全绳;(f)安全网;(g)安全操作规程牌;(h)安全标志牌;(i)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牌;(j)脚手架工程牌;(k)废料箱,等等。 现场健康环境保护措施:(a)施工过程中的淋水降尘,现场土方的覆盖、表面固化及淋水降尘;(b)现场道路清扫、洒水压尘;(c)施工现场的区域清理、垃圾清运;(d)现场材料的苫布苫盖;(e)施工人员佩戴的安全帽、防尘面罩、毛巾、工作服,下班后的洗澡、洗衣;(f)现场噪声控制;(g)节能降耗措施,等等。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及机构建设:(a)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b)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c)安全施工检查制度;(d)安全施工措施与安全工作票管理制度;(e)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f)安全奖惩制度;(g)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h)安全工作例会制度;(i)安全用电管理制度;(j)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k)尘毒、射线安全管理制度;(l)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m)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n)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o)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p)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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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q)生活卫生监督管理制度;(r)加班加点控制管理制度;(s)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t)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等等。 c、扩建工程应考虑停电措施费及施工安全特殊措施费用,应按照实际采取的防护措施,作为工程项目在“临时工程”项目下计列。 d、电力工程安全生产相关费用按照本标准规定执行。财政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二○○六年十二月八日印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了安全生产相关费用在企业成本中的列支比例,用于企业的会计成本核算(见该规定第三条和第四条),与本标准不矛盾。 【使用说明】 扩建工程施工时的停电措施费及施工安全特殊措施费用,应按照实际采取的措施项目,作为工程项目在“临时工程”项下计列。 二、间接费 间接费是指建筑安装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为全工程项目服务而不直接消耗在特定产品对象上的费用,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计算公式: 间接费 = 规费 + 企业管理费 (一)规费 规费是指按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电力工程应计列的规费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计算公式: 规费 = 社会保障费 + 住房公积金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1、社会保障费 社会保障费是指按照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施工企业必须为职工交纳的保险、保障费用,由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组成。 1)养老保险费:指企业按照当地部门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指企业按照当地部门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指企业按照当地部门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计费依据】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 计算公式: 建筑工程社会保障费=直接工程费×0.18×缴费费率 安装工程社会保障费=人工费×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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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费率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社会保障费=人工费×1.12×缴费费率 电缆线路及光缆线路工程社会保障费=人工费×1.2×缴费费率 注1.缴费费率是指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障机构颁布的以工资总额为基数计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之和。 注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送电线路应分段计算或按照线路长度计算加权平均费率。 【说明】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1) 社会养老保险;(2)失业保险;(3)工伤保险;(4)医疗保险;(5)生育保险。 a、工伤保险费用已经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令2003年第375号)规定,在“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中考虑。 b、女工生育保险已经在人工费中考虑。 2、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当地部门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计费依据】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62号令), 计算公式: 建筑工程住房公积金=直接工程费×0.18×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 安装工程住房公积金=人工费×1.6×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住房公积金=人工费×1.12×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 电缆线路及光缆线路工程住房公积金=人工费×1.2×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 注: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按照工程所在地部门公布的费率执行。 【使用说明】住房公积金包括企业负担的部分。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计算公式: 建筑工程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直接工程费×0.15% 安装工程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人工费×2.31%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人工费×2.53% 电缆线路工程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人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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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光缆线路工程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人工费×2.53% (二)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其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包括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通信、书报、会议、水电、燃气、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防暑降温、卫生保洁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燃料、养路费等。 4.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管理机构和人员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补贴费: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为保证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施工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的保险费用。 10.劳动安全卫生检测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管理规定,施工企业接受劳动安全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安全资格认定、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劳动卫生检测、劳动安全培训考核所发生的费用。 11.财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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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2.税金: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办公车辆的车船税等。 13.其他:工程排污费,建筑工程定点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检验试验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等。 【使用说明】 a、本标准中取消了财务费用项目,相应费用内容已经计入企业管理费。 b、工程排污费用在企业管理费中已经考虑,不另单列。 c、施工企业的投标活动成本应该在企业管理费中统筹解决。 d、在合理工期内的电网工程移交前的看管费已经在企业管理费中综合考虑。 e、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定额管理职责分工,电力施工企业承担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无需向地方定额站交费。 三、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计算公式: 利润 = (直接费+间接费)× 利润率 四、税金 税金是指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计算公式】 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 税率 税率按照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的规定计算。 【说明】

关于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使用说明】 关于税金计算“税率按照工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的规定计算”,实际上是由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按其驻地的税务部门规定缴费,但在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阶段,由于还无法确定施工单位,因此只能按照工程所在地来确定。 大白兔28 (2008-9-29 10: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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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设备购置费的构成与计算标准 设备购置费是指电网工程中,购置组成工艺流程的各种设备,并将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所支出的购置及运杂费用。计算公式:设备购置费 = 设备费 + 设备运杂费一、设备费设备费是指按照设备出厂价格(或出库价格)购买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包装费)。在编制概预算时,根据市场供货情况及供货价格计算。【使用说明】设备的招标供货合同价格、协议供货合同价格、出厂价格、供应商供货仓库的出库价格统称为供货价格,在确定供货价格时一定要明确双方的交货地点。二、设备运杂费设备运杂费是指设备自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储备仓库)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所发生的费用,其内容包括:设备的上、下站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以及采购保管费。计算公式:设备运杂费=设备费×设备运杂费率设备运杂费率 =铁路、水路运杂费率 + 公路运杂费率 (一)铁路、水路运杂费率 1.主设备(主变压器)铁路、水路运杂费的计算:运距100km以内费率为1.5%;超过100km时,每增加50km费率增加0.08%;不足50km按50km计取。 2.其他设备铁路、水路运杂费费率较原来有所降低。 (二)公路运杂费费率公路运输的运距在50km以内费率为1.06%。运距超过50km时,每增加50km费率增加0.35%,不足50km按50km计取。 (三)其他说明供货商直接供货到现场的,只计取卸车费及保管费,主设备按设备费的0.5%计算,其他设备按设备费的0.7%计算。 第三节 其他费用的构成与计算标准 其他费用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建设所必需的不属于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费,生产准备费,大件运输措施费,基本预备费。计算公式:其他费用 =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 项目建设管理费 +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分系统调试及整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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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试运费 + 生产准备费 + 大件运输措施费 + 基本预备费一、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是指为获得工程建设所必需的场地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主要包括:土地征用费,施工场地租用费,迁移补偿费,余物清理费,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通信设施防送电线路干扰措施费。计算公式: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 土地征用费 + 施工场地租用费 + 迁移补偿费 + 余物清理费+ 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 + 通信设施防送电线路干扰措施费【使用说明】 a、根据《土地法》、《森林法》、《环境保》、《物权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地出台了很多与土地、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收费项目,如土地复垦费、植被恢复费、水土流失补偿费、权属地基调查费、房屋拆迁配套费、宅基地补偿费、房屋拆迁赔偿费、青苗赔偿费等,这些费用的划分,应按照“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中各项目的定义分类汇总计入相关费用。与环保和水土保持有关的费用应按照是补偿(评价)性质、工程项目或是行政收费性质,分别划入前期工作费、工程本体(或辅助生产工程)费用或工程建设监督监测费。如土地复垦费和植被恢复费一般是施工租用场地到期后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发生的费用,因此应计入“施工场地租用费”;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的水土流失补偿费计入“工程建设监督监测费”中的“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及补偿费”;对于权属地基调查费、房屋拆迁配套费、宅基地补偿费、房屋拆迁赔偿费、青苗赔偿费等,如果是工程所征用土地上发生的,应计入“土地征用费”,如果是施工租用场地上发生的,应计入“施工场地租用费”。 b、为满足建设需要,对建设场地范围内的军事区、规划区、机关、企业、住宅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电力线、通信线、公路、铁路、地下管道、沟渠道、坟墓、林木等进行拆除、迁移、改造、封闭或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补偿费用,以及打谷场、鱼塘、经济作物的赔偿费用,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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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补偿的列入“迁移补偿费”项目,拆除费用列入“余物清理费”;需要就地保护的设施和打谷场、鱼塘、经济作物的赔偿费用,属于被征用土地上的计入“土地征用费”项目,属于所租用的建设场地上的计入“施工场地租用费”,属于送电线路走廊施工赔偿的,计入“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 c、关于土地费用和房屋拆迁费用,本标准中规定按照工程所在地规定计算,该处所说的是指省级。 d、在办理土地征用和相关赔偿工作中,要同各级部门、村镇和村民做很多协调工作,所发生的协调费用和招待费用已按照国家有关招待费标准在项目法人管理费项目中综合考虑,不得另行计列。 e、关于森林砍伐及植被恢复费用应视该土地的使用性质而定。如果是站区被征用土地上的林木砍伐和植被恢复费用在“迁移补偿费”中考虑;如果是在租用的施工场地上的林木砍伐和恢复费用在“施工场地租用费”中考虑;如果是送电线路走廊内非征用或施工租用土地上的林木砍伐和恢复费用在“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中考虑。 1、土地征用费土地征用费是指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为取得工程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耕地开垦费、勘测定界费、征地管理费、证书费、手续费以及各种基金和税金等。计算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计算。【使用说明】 a、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向部门交纳的税费应列入“土地征用费”项目。 b、在征地过程中发生的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勘测定界费、征地管理费、费等应列入“土地征用费”项目。 2、施工场地租用费施工场地租用费是指为保证工程建设期间的正常施工,需临时租用场地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场地的租金、清理和复垦费等。计算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地规定,按照项目法人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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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合同计算。 3、迁移补偿费迁移补偿费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对所征用土地范围内的机关、企业、住宅及有关建筑物、构筑物、电力线、通信线、铁路、公路、沟渠、管道、坟墓、林木等进行迁移所发生的补偿费用。计算标准:迁移补偿费按照工程所在地规定计算。 4、余物清理费余物清理费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对所征用土地范围内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有碍工程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计算标准: 余物清理费按照规定的费率计算,并应扣除残余物回收金额。【使用说明】 a、余物清理费计算标准中规定的工程新建直接费是指概算编制年的新建直接费。 b、此处所说的残余物指的是拆除工程中包含在建筑安装定额中的材料的回收价值。旧设备以及线路工程中的铁塔、导线等由于已经形成固定资产,应按照固定资产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5、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是指按照送电线路有关规范要求,对线路走廊内非征用和租用土地上需清理的建筑物、构筑物、林木、经济作物等进行赔偿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标准:按照工程所在地规定计算。【使用说明】城市电缆线路工程施工中的城市道路挖掘和破路费、绿化赔偿费列入“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计列。 6、通信设施防送电线路干扰措施费通信设施防送电线路干扰措施费是指拟建送电线路与现有通信线路交叉或平行时,为消除干扰影响,对通信线迁移或加装保护设施所发生的费用。本费用中不包括线路交叉跨越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标准:依据设计方案以及项目法人与通信部门签订的合同或达成的补偿协议计算。 二、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建设项目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自项目法人筹建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生产的合理建设期内对工程进行组织、管理、协调、监督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项目法人管理费,招标费,工程监理费,设备监造费,工程保险费。计算公式: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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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 = 项目法人管理费 + 招标费 + 工程监理费 + 设备监造费+ 工程保险费 1、项目法人管理费项目法人管理费是指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发生的机构开办费及经常性费用,其内容包括: (1)项目法人机构开办费,包括相关执照及相关手续的申办费,必要办公家居、生活家居、用具和交通工具的购置费用。 (2)项目法人工作经费,包括: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用,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工程档案管理费、水电费、教育及工会经费,施工图文件审查费,工程审价(结算)费、合同订立与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会议费,董事会经费,业务接待费,消防治安费,采暖及防暑降温费,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辆保险费、养路费,设备材料的催交、验货,工程主要材料的监造,建设项目劳动安全验收评价费,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清理及验收费等日常经费。计算公式:输变电工程项目法人管理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 费率系统通信工程项目法人管理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费率【费率调整原因】主要考虑了目前的建设项目管理现状:(a)项目法人治理结构、项目管理模式与管理机构发生了较大变化;(b)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各个方面要求不断提高,相应建设管理工作较以往更加细化,管理工作大量增加;(c)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提高了项目安全与环境建设标准;(d)工程竣工需要进行达标投产,验收标准提高,建设管理工作的内容增加;(e)工程建设的外部协调工作量增大;(f)增加了施工图文件审查费;(g)根据已完工程财务决算资料,项目法人管理费实际发生额超出2002年预规的计取标准很多。【使用说明】 a、关于工程审计,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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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如果是国家审计,费用由国家审计部门负担;如果是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费用由上级主管部门负担;如果是项目法人委托审计,其费用在项目法人管理费中考虑。 b、在电网工程项目中,设备材料的合同签订、催交验货、现场开箱检查等工作一般由项目法人单位的物资部门负责管理服务,其费用应视其工作内容在相应费用项目下支付。设备材料的招标、定货、合同签订服务费用由招标费用中考虑;催交验货服务费用由项目管理费用中考虑;现场开箱检查费用由采购保管费用(包括在材料预算价格中)中考虑。但如果是项目法人与物资部门签订的是供货合同,物资部门作为供货代理商赚取设备材料差价时,其所有费用均包括在设备材料价格中,不应另行计费。 c、关于工程的达标评优费用:按照正常的施工验收规程、规范,竣工工程必须为达标工程,不另计费用。如果需要评优,按照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如果是施工企业主张的,费用在施工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如果是建设项目法人主张的,费用在项目法人管理费中列支。 2、招标费招标费是指项目法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查标书、标底,组织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以及委托具有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对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监理、调试等承包项目进行招标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公式:变电工程招标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费率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招标费= 安装工程费用 × 费率电缆线路工程招标费= 安装工程费× 费率系统通信工程招标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费率【使用说明】 a、委托编制技术规范书的费用不包括在招标费中。技术规范书一般由设计单位编制,相关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 b、招标费中包括标书、标底的编制及审查费用。 c、招标费中,设计招标、设备招标、施工招标委托代理费用比例可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计算方法按照概算中设计费、设备费和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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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费用比例进行分摊。 d、招标费中不包括项目前期工作(例如:采用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可行性方案编制单位等)中发生的招标费用,该阶段的费用均在前期工作费中考虑。 3、工程监理费工程监理费是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规程规范要求,项目法人委托工程监理机构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实施监理所支付的费用。计算公式:变电工程监理费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 费率系统通信工程监理费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1.93% 电缆线路工程监理费= 安装工程费 × 2.15%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监理费根据线路长度按照规定的公里指标标准计算。注1.线路长度不足5km的按5km计算。注2.大跨越工程,按安装工程费的1.5%计算。注4.穿越城区的电网工程,可根据其施工难度,按本标准乘1.1~1.2系数。注5.高海拔地区、酷热地区架空线路工程本标准乘1.1系数。【使用说明】 a、工程建设监理费用各阶段的参考比例:勘察阶段:3%;设计阶段,10%;施工阶段,85%;保修阶段,2%。 b、本标准中监理服务的深度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电力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c、双回以上的多回路线路,以同杆(塔)双回为基础,每增加一回,按照同电压等级单回线路费用标准的20%增加。如220kV同塔四回线路监理费标准计算: 1.25 + 1.00×20%×2 = 1.25 + 0.4 = 1.65万元/km 4、设备监造费设备监造费是为保证设备质量,按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设备监造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法人在主要设备的制造、生产期间对原材料质量以及生产、检验环节进行必要的见证、监督所发生的费用。变电工程监造的范围: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组合电器等主要设备。计算公式:设备监造费=全站设备购置费 × 费率注:成套进口设备不计入取费基数。【使用说明】 a、设备监造费中“成套进口设备不计入计费基数”规定中不计入取费基数的主要指成套进口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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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分散进口的小型设备,价格一般参照国内设备以人民币的形式在表三中估列,费用汇总计入设备购置费,在计算设备监造费时不必扣除。 b、变电站工程中,设备监造的范围已经综合考虑了HGIS、GIS的监造费用,但互感器、避雷器、电容器等设备属于不推荐监造设备。 c、送电线路工程铁塔、导线等材料的监造费用在项目法人管理费中已经考虑。 5、工程保险费 工程保险费是指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工程财产、安全等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要素进行保险所支付的费用。计算标准:根据项目法人和工程实际要求,按照实际保险范围和费率计算,从基本预备费中支付。【使用说明】 a、工程保险的内容和品种由项目主管单位审核确定。 b、在可研阶段和初设阶段, 工程保险费可以参照同类工程计列,从基本预备费中支付。 三、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是指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费,知识产权转让与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设计文件评审费,项目后评价费,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电力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费,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计算公式: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 项目前期工作费 + 知识产权转让与研究试验费 + 勘察设计费+ 设计文件评审费 + 项目后评价费 + 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 电力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费 + 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 1、项目前期工作费项目前期工作费是指项目法人在项目前期阶段(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地震灾害评价、编制水土保持大纲、矿产压覆评估、林业规划勘测、文物普探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分摊在本工程中的电力系统规划设计的咨询费与设计文件评审费等。计算方法:初步设计阶段根据项目法人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项协议费用计列,可行性研究阶段按以下计算公式计算: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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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工作费=(勘察费+基本设计费)×费率【使用说明】 a、项目前期工作费中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设计费和可行性研究设计费,但不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和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 b、项目前期工作费中关于工作人员的工资、差旅费用、业务性支出等费用的计算原则与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一致。 c、电网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中项目应取得的支持性文件主要有:(a)投资主管部门对本工程项目的意见;(b)规划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的批复文件;(c)土地主管部门批准的用地预审意见;(d)水利部授权的水资源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取水、排水文件;(e)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f)水利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意见;(g)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h)银行出具同意贷款的承诺文件;(i)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文物保护单位的证明文件;(j)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批复文件;(k)对军事设施无相互影响的证明文件;(l)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地址危害性评估报告;(m)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n)咨询机构对工程项目的评审意见;(o)其他有关的协议文件及同意文件。 d、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作为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一项工作,其费用已经包括在项目前期工作费中。 e、计费基数中的设计费中不包括竣工图文件编制及其相关费用。 f、架空送电线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的计算采用累进制,当线路长度超过100km时,超过部分费率按照9.3%计算。举例说明:线路长度150km,费率计算:11.2%×[100÷150]+9.3%×[(100-50)÷150] =7.47%+3.1% = 10.57% 2、知识产权转让与研究试验费知识产权转让费是指项目法人在本工程中使用专项研究成果、先进技术所支付的一次性转让费用;研究试验费是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设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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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的研究试验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 (1)应该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2)应该由管理费开支的鉴定、检查和试验费。 (3)应该由勘察设计费中开支的项目。计算标准:根据项目法人提出的项目和费用计列。【使用说明】对于设计单位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出研究试验费,如果是属于设计范围内包括的研究试验项目,由设计费开支;如果不属于设计范围内包括的项目,经业主同意后在本项下计列。 3、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费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项目的各项勘探、勘察费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费、竣工图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以及设计代表的现场技术服务费。按其内容分为勘察费和设计费。计算公式:勘察设计费 = 勘察费 + 设计费 (1)勘察费指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勘察机构按照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对项目进行工程勘察作业以及编制相关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所支付的费用。计算标准:依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算。 (2)设计费指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机构按照工程设计规范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等,以及设计代表进行现场技术服务所支付的费用。计算标准:依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其中已经包括了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相关】 a、勘察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电力工程勘察费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费用支出。 (a)工程勘察工作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水文气象,以及相应的测试、试验工作。 (b)变电工程勘察工作内容包括:搜集可供利用的各种资料并现场踏勘、编写勘察大纲;进行站区的地形、平面高程、平断面测量和配合岩石勘察与水文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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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的测量;工程地质调查、勘探、试验,水文气象查勘,现场技术工作;资料整理、编写报告,提交勘察成果。 (c)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勘察工作内容包括:初步设计阶段:搜集可供利用的各种资料,编写勘察大纲;参加选线、水文调查、工程地质调查、拥挤地段和重要交叉跨越测量、影响范围内必要的通信线相对位置测量;资料整理、编写报告,提交勘察成果。施工图设计阶段:研究任务、编写勘察大纲;进行定线、纵横断面、平面、交叉跨越、边线及风偏测量、塔位定测、塔位断面和弧垂危险点监测、配合岩石勘察、水文专业的测量,工程地质调查、勘探、试验,塔位水文鉴定;资料整理、编写报告,提交勘察成果。 (d)勘察费的计算:电力工程勘察费=工程勘察设计费基准价+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 b、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电力工程设计的工作范围包括编制和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设计费计算公式:工程设计费=基本设计费+其他设计费 (a)基本设计费基本设计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设计单位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运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注:在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费用中已经包括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的费用,但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费用中不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费用。 (b)其他设计费其他设计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项目法人要求,设计单位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使用说明】 a、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可在设计费项目下单独计列。 b、施工图文件审查费已经计入项目法人管理费。 c、竣工图文件编制费可在设计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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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下单独计列。 d、工程决算是项目法人单位财务部门的正常工作,费用由项目法人管理费开支。 e、对于送电线路选线中采用航拍技术时,其费用在勘测费中解决,不单独增加费用。 f、当设计单位由于资质欠缺需要咨询单位参与工作时,所发生的咨询费用由设计费中支出。 4、设计文件评审费设计文件评审费是指项目法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按其内容分为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和初步设计文件评审费。计算公式:设计文件评审费 = 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 + 初步设计文件评审费 (1)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指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评审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从、规划、技术和经济等方面对工程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评审并提出可行性评审报告所发生的费用。 (2)初步设计文件评审费:指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初步设计方案的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和经济性进行全面评审并提出评审报告所发生的费用。【使用说明】 a、对于变电扩建工程,扩建主主变压器的同时,也扩建间隔的,执行扩建主变压器工程费用,不得累加扩建间隔。 b、送电线路长度不足5km的按5km计算。 c、对于扩建主变压器工程,无论扩建几个出线间隔,费率均不做调整。 d、扩建间隔工程,无论本期扩建几个间隔,以上费用标准均不做调整。 5、项目后评价费项目后评价费是指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项目法人为了对项目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指导、改进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同时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完善相关,在建设项目投产后对项目的决策、设计、建设管理、投资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所支出的费用。计算公式:项目后评价费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 费率费率标准:220kV及以下送变电工程0.5%。 33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0.35%。注:本项目应根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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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提出的要求计列。【使用说明】在实际工程中,项目是否需要做后评价,由项目的投资决策机构决定。 6、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是指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特种设备(消防、电梯、压力容器等)安装进行监督、检验、检测所发生的费用。主要费用项目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特种设备安全监测费、环境监测验收费、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及补偿费、桩基检测费。计算公式: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特种设备安全监测费+环境监测验收费+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及补偿费+桩基检测费【使用说明】 a、工程建设监督监测费各项目中已经包括向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交纳的工本费用。 b、工程建设监督监测费中各项检测收费的主体部门按照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执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质量管理的执法主体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的收费机构是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电力行业工程质量监督站。环保检验的主体部门是环保局。消防验收的主体部门是消防部门。电梯及压力容器的检查、检测的主体部门是质量技术监督局。 (1) 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是指根据电力行业有关规定,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检测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公式: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 费率【使用说明】关于压力管道质量检验费用:按照规程、规范要求的焊接及安装质量检验工作及费用已经包括在定额中。如果是由质检站组织的监测、检验,其费用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中考虑。 (2) 特种设备安全监测费特种设备安全监测费是指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工程所安装的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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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1)交流变电站:330kV及以上按每站2万元计列,330kV以下按每站1万元计列。 2)直流换流站:500kV换流站按每站3万元计列。 (3) 环境监测验收费环境监测验收费是指根据国家环境保律、法规,环境监测机构对工程建设阶段进行监督检测以及对工程环保设施进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标准:根据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使用说明】按照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执行。 (4) 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及补偿费水土保持项目验收费是指根据《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对电力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项目进行检测、验收所发生的费用;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指根据《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对电力工程占用或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破坏地貌植被、降低水土保持功能以及水土流失防治等给予补偿所发生的费用。【计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计算标准:根据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使用说明】 a、按照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执行。 b、对于电网工程水土流失补偿费用,构成工程实体的具体水土保持项目,如变电站工程的“挡土墙”、“护坡”、“站区绿化”等工程项目,已列入建筑工程的“辅助生产工程”或“与站址有关的单项工程”,线路工程列入“线路本体工程”;对于需向当地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交纳的水土保持项目检测验收费用、水土流失补偿费用在“工程建设监督监测费”中的“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及补偿费”中考虑。 (5) 桩基检测费桩基检测费是指项目法人根据工程需要,组织对特殊地质条件下使用的特殊桩基进行检测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标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使用说明】 a、本项目中不包括试验桩的制作费用。 b、桩基检测的工作内容按照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7、电力建设标准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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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电力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保证电力工程各项标准、规范的测定、编制和管理工作正常进行,需向电力行业标准化管理部门缴纳的费用。计算公式:电力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费 =(勘察费+基本设计费)× 1.5% 8、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是指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保证电力工程建设预算定额、劳动定额的测算、编制和管理工作正常进行,需向电力行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部门缴纳的费用。计算公式: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0.12%。 四、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费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费包括分系统调试费、整套启动试运费和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计算公式: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费 = 分系统调试费 + 整套启动试运费 + 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 1、分系统调试费分系统调试费是指工艺系统安装完毕后进行系统联动调试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标准:按照电力行业调试定额执行。【使用说明】特殊试验项目在本项目下计列。 2、整套启动试运费整套启动试运费是指输变电工程项目投产前进行整套启动试运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标准:按照电力行业调试定额执行。 3、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是指在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调试阶段,施工企业安装专业配合调试所发生的费用。【计费依据】《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2002年版)》(国家经贸委2002年16号公告)。计算公式: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安装工程费×费率注1.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工程不列此项费用。注2.电缆线路工程、通信工程、光缆工程不列此项费用。【概预算编制说明】 a、编制概算时,单体调试在概算定额基价中已经包括;编制预算时,单体调试单列单位工程,计入工程本体安装费用。 b、特殊试验试验项目,在编制概预算时,汇总计入分系统调试项目下。【使用说明】 a、电网工程整套启动试运费中对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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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失败的次数按照2次综合考虑。 b、整套启动试运费中暴露的设备缺陷处理或因施工质量、设计质量等问题造成返工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谁的责任由谁处理并负担相应费用”的原则处理。 c、电缆线路工程整套启动试运费,按照调试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 d、送变电工程项目投产前的潮流参数计算及保护整定值计算等涉及系统稳定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已经包括在整套启动调试费中。 e、电网工程整套启动调试阶段,调度部门的调度协调,电网安全稳定计算和启动调度方案,接入系统的现场调试、验收配合,自动化信息接入功能调试、信息核对、数据库和画面生成、信息上模拟屏,以及电网通信接入配合现场调试、验收配合、调度联络等费用在整套启动调试费中已经综合考虑。 f、电网改扩建工程在整套启动试运时,生产运行单位配合的费用在生产费用中解决,工程费用中不考虑。 g、电缆线路工程、通信工程、光缆工程的施工单位配合调试费已经在安装定额及调试定额中综合考虑。 五、生产准备费生产准备费是指为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能够正常投产运行提供技术保证和资源配备所发生的费用。包括: 管理车辆购置费、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计算公式:生产准备费= 管理车辆购置费+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 1、管理车辆购置费管理车辆购置费是指生产运行单位进行生产管理必须配备车辆的购置费用,费用内容包括:车辆原价、运杂费、车辆附加费。计算公式:变电工程管理车辆购置费=设备购置费×费率架空线路工程管理车辆购置费=安装工程费×费率电缆线路工程管理车辆购置费=安装工程费×费率系统通信工程管理车辆购置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费率 2、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是指为满足电力工程投产初期生产、生活和管理需要,购置必要的家具、用具、标志牌、警示牌、标示桩等发生的费用。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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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费率系统通信工程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0.4% 注:无人值守变电站、通信站工程原则上不计列该项费用。【使用说明】 a、电网工程的现场标志及投产工程的设备、设施标号牌,凡属于施工现场标志的,由施工单位企业管理费中开支;凡属于即将投产设备、设施的,全部由“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开支。 b、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中规定“必要的标志牌、警示牌、标示桩等”的界定按照相应的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环境规程、规范执行。不包括属于展示企业形象的标志墙、标志牌、广告牌和变电站视觉识别系统等。 3、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是指为保证电力工程正常投产运行,对生产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以及提前进场进行生产准备所发生的费用,其内容包括:培训人员和提前进场人员的培训费、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差旅费、资料费、书报费、取暖费、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等。计算公式: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 费率注:无人值守变电站、变电站扩建工程、电缆线路工程、系统通信工程不计列该项费用。 六、大件运输措施费大件运输措施费是指超限的大型电力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路、桥加固、改造,以及障碍物迁移等措施费用。计算标准:按照实际运输条件及运输方案计算。 七、基本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是指因设计变更(含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增减、设备改型、材料代用)而增加的费用,以及为预防一般自然灾害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可能造成的损失而预留的工程建设资金。计算公式:基本预备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不包括基本预备费)]×费率(见表3.5.14) 本标准中,基本预备费费率分220kV及以下和330kV及以上设置,费率相应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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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基本预备费的计算基数包括编制年价差。 第四节 动态费用的构成与计算标准 动态费用是指对构成工程造价的各要素在建设预算编制年至竣工验收期间,因时间和市场价格变化所引起价格增长和资金成本增加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价差预备费和建设期贷款利息。计算公式:动态费用 = 价差预备费 + 建设期贷款利息一、价差预备费价差预备费是指建设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间内由于价格等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计算说明】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对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中“价差预备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投资〔1999〕1340号)规定,投资价格指数按零计算。 二、建设期贷款利息建设期贷款利息是指筹措债务资金时在建设期内发生并按照规定允许在投产后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利息。【计费依据】《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2002年版)》(国家经贸委2002年16号公告)。计算公式:建设期贷款利息 = (年初借款本息累计+本年贷款/2)×年利率注:以工程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为依据确定贷款额。【使用说明】 a、年利率应根据实际(按年或月)结算利率折算的年利率计算。 第三章 建设预算费用性质划分 本标准中,费用性质划分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统一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的费用计算口径,统一电力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的比较分析体系。性质划分是编制电网工程建设预算和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计算、统计各项费用的界定依据。 第一节 变电站、换流站和串联补偿站工程费用性质划分 一、建筑工程费 建筑工程费除包括建筑工程的本体费用之外,以下项目也列入建筑工程费中: 1.建筑物的上下水、采暖、通风、空调、照明设施。 2.建筑物用电梯的设备及其安装。 3.建筑物的金属网门、栏栅及防雷设施,的避雷针、塔。 4.屋外配电装置的金属结构、金属构架或支架。 5.换流站直流滤波器的电容器门形构架。 6.各种直埋设施的土方、垫层、支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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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沟道的土方、垫层、支墩、结构、盖板,各种涵洞,各种顶管措施。 7.消防设施,包括气体消防、水喷雾系统设备、喷头及其自动控制装置。 8.站区采暖加热站设备及管道,采暖锅炉房设备及管道。 9.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设备、管道及其安装。 10.混凝土砌筑的箱、罐、池等。 11.设备基础、地脚螺栓。 12.建筑专业出图的站区工业管道。 13.建筑专业出图的电线、电缆埋管工程。 14.凡建筑工程建设预算定额中已明确规定列入建筑工程的项目,按定额中的规定执行,例如二次灌浆均列入建筑工程等。【补充说明】 a、建筑物常规水消防、建筑物消防器材都列入建筑工程。 b、南方地区有的设置“集中制冷站”,其设备、管道划归建筑工程。 c、建(构)筑物的平台扶梯列入建筑工程。 d、变电站的消防水泵与生产、生活水泵共同安装在综合水泵房的,统一划归“综合水泵房”项目。综合水泵房内的设备管道划归建筑工程。 e、建筑工程电气系统与安装工程的电气系统以配电箱为界,建筑工程电气系统用配电箱属于建筑工程。 f、变压器事故油池管道属于建筑工程。 g、空调系统的成套装置全部划归建筑工程。二、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除包括各类设备、管道及其辅助装置的组合、装配及其材料费用之外,以下项目也列入安装工程费中: 1.设备的维护平台及扶梯。 2.电缆、电缆桥(支)架及其安装,电缆防火。 3.屋内配电装置的金属结构、金属支架、金属网门。 4.换流站阀厅冷却系统。 5.换流站的交、直流滤波电容器塔。 6.设备本体、道路、屋外区域(如变压器区、配电装置区、管道区等)的照明。 7.电气专业出图的空调系统集中控制装置安装。 8.接地工程的接地极、降阻剂、焦炭等。 9.安装专业出图的电线、电缆埋管、工业管道工程。 10.安装专业出图的设备支架、地脚螺栓。 11.凡设备安装工程建设预算定额中已明确规定列入安装工程的项目,按定额中的规定执行。 三、设备与材料的界定在划分设备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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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对同一品名的物品不应硬性确定为设备或材料,而应根据其供应或使用情况分别确定。 1.设备的零部件、备品备件及随设备供应的专用工具,属于设备。 2.凡属于设备的一个组成部分或组合体,不论用何种材料做成或由哪个制造厂供应,即使是现场加工配制的,均属于设备。 3.凡属于各生产工艺系统设备成套供应的,无论是由该设备厂供应,或是由其他厂家配套供应,或在现场加工配置,均属于设备。 4.某些设备难以统一确定其组成范围或成套范围的,应以制造厂的文件及其供货范围为准,凡是制造厂的文件上列出,且实际供应的,应属于设备。 5.设备中的填充物品,不论其是否随设备供应,都属于设备的一部分。例如:变压器、断路器、油浸式电抗器用的变压器油等,均属于设备的。 6.配电系统的断路器、电抗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属于设备,随设备供货的封闭母线、共箱母线属于设备;管形母线、软母线、绝缘子、金具等属于材料。 7.随换流变压器和平波电抗器供货的高、低压穿墙套管属于设备。 8.换流阀内冷却系统管道属于设备,外冷却系统管道属于材料。 9.换流站的直流极线和中性线属于材料。 10.对于进口设备,应根据工程的设计规定,按照设备的设计供货范围界定。 11.随设备供应的设备基础框架、地脚螺栓属于设备。 12.凡设备安装工程建设预算定额中已经明确了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应按定额中的规定执行。【补充说明】 a、综合布线(包括闭路电视系统)的连接电缆、导管等属于材料。 b、阴极保护工程中的牺牲阳级块属于材料。四、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按照建设预算费用构成与计算标准的规定执行。【补充说明】 a、对于改扩建工程,建设场地范围的拆迁工程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改扩建旧有工程本身的搬迁,应列入特殊项目;二是工程建设涉及的地方项目的拆迁补偿,应按其性质列入其他费用的土地征用费或迁移补偿费项目。 第二节 送电线路工程 1、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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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工程建设预算费用划分为安装工程费、辅助设施工程费和其他费用。 2、架空线路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杆塔组立、架线、附件安装,统称为安装工程。 3、电缆线路工程建设预算费用划分为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辅助设施工程费和其他费用。 4、电缆线路工程中,电缆沟、井、隧道的砌筑,电缆支架、桥架、托架的制作安装,电缆保护管敷设,电缆的埋设、敷设,避雷、接地装置安装,以及电缆附件安装等统称为安装工程。与市政共用的沟、井、隧道和保护管工程划归市政工程范畴。 5、电缆线路工程中,避雷器属于设备。主体电缆、电缆头属于设备性材料,在编制建设预算时计入设备购置费。 6、送电线路辅助设施工程的相关费用称为辅助设施工程费。 7、送电线路工程其他费用按照建设预算费用构成与计算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建设预算项目划分 第一节 一般说明 本标准中的项目划分是对工程建设预算进行工程项目分类设置的依据,本项目划分与设计的专业划分及分卷分册图纸划分相适应。本标准中所规定的项目划分是对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其他费用中工程项目编排次序和编排位置的规定。电网工程建设预算项目划分层次,在各专业系统(工程)下分为三级:第一级为扩大单位工程,第二级为单位工程,第三级为分部工程。本标准中变电站、换流站、串补站工程的项目划分见附录A,送电线路工程的项目划分见附录B。系统通信工程的的项目划分见附录C,其他费用的的项目划分见附录D。编制电力工程建设预算时,对各级项目的工程名称不得任意简化,均应按照本标准中规定的全名填写。如在本项目划分之外确有必要增列的工程项目,应以按照设计专业划分,在系统(工程)、扩大单位工程或单位工程项目序列之下,在已有项目之后顺序排列。 第二节 项目划分说明 1、城市地下或半地下变电站的项目划分参照变电工程相关规定执行,特殊项目可在相关扩大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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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单位工程项目下补充。与变电站联合建设的串联补偿站工程,应执行变电站项目划分,并按照串补站项目划分补充串联电容补偿的相关内容。 2、本标准中的系统通信工程项目划分适用于通信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如果通信工程随变电站或送电线路同期建设时,执行变电站或送电线路中的系统通信项目划分。 3、本标准中其他费用项目划分中,结合工程实际操作情况,给出了的变电工程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用项目划分表和送电线路工程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用项目划分表。 4、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此次在项目上只设置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架线工程和附件安装工程,将原来的工地运输项目,根据运输材料的用途分别划归到了以上各项目中,使本项目划分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基本一致。 第三节 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补充说明 1、变电站和换流站的消防水泵、主变喷雾消防、气体消防等消防系统设备、管道,全部划归在“建筑工程”。 2、变电站、换流站、串补站中,作为永久设施或“永临结合”建设的“站外水源”、“站外通信线路”列入“与站址有关的单项工程”;若为施工用临时设施的,应计入临时工程。 第四节 安装工程项目划分补充说明 1、变电站、换流站、串补站的系统通信工程,无论是载波、还是光纤通信,项目划分按照通信工程项目划分执行。 2、串补成套供的交流不停电电源安装,计入“控制及直流系统”。 3、现在网络系统发展起来,作为一项新的技术手段,设计提资的“数据网接入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划归系统通信工程。 4、大跨越线路特型塔运行专用电源等,在辅助设施工程的“巡线、检修站工程”项下计列。 第五章 建设预算的编制与校审 第一节 一般说明本标准中的建设预算编制方法规定了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的编排次序和编制方法,适用于交直流送变电工程以及系统通信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电网工程建设预算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各阶段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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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设计阶段划分,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在本标准的建设预算编制方法一章中重点明确了以下内容: 1、电网工程建设预算必须履行编制、校核、审核和批准程序方可成为有效文件。各级编制、校核、审核人员必须在正式的建设预算书上签字并加盖电力工程造价人员专用章。 2、如果一个建设项目的建设预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编制时,主体编制单位应负责协调编制范围、价格水平,并负责编制总建设预算书,各编制单位应及时协调,避免漏项和重复编制。 3、确定了统一的建设预算编制说明(包括编制原则)的编写方式和内容构成,并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4、明确了电网工程建设预算中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人工、材料及机械价格以电力行业定额(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定额及相关规定为基础,并结合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价格调整规定计算。 5、明确了关于定额(指标)的调整及补充的规定: (1)定额(指标)中所规定的技术条件与工程实际情况有较大差异时,可根据工程的技术条件及定额规定调整套用相应定额(指标)。 (2)定额(指标)中缺项的,应优先参考使用相似建设工艺的定额(指标);在无相似或可参考子目时,可根据类似工程施工图预算或结算资料编制补充定额(指标);对无资料可供参考的项目,可按工程的具体技术条件编制补充定额(指标)。 (3)补充定额(指标)应符合现行定额编制管理规定,并报电力工程定额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 6、规定了在编制建设预算时,取费计算标准体系的使用应该与所采用的定额或指标相匹配,如果对取费中有关费用系数进行调整的,编制单位应在编制说明中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调整的充分依据。 7、电网工程建设预算中取费的计算可以采用单位工程逐项取费、单位工程综合系数取费或单位工程表二逐项取费中的任何一种。 8、明确了变电站建筑工程中的上下水、采暖、通风、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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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照明、消防、采暖加热站(或锅炉)等安装项目按所采用定额规定的方法计算,对其中的风机、空调机(包括风机盘管)和水泵等设备,参照设备购置费的计算办法计列设备运杂费,并在建筑工程汇总表(表二甲)中将设备购置费单独列出,在总表中统一列入建筑工程费。 9、明确了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时,由于设计深度原因无法详细计算的费用,可参照同期类似工程估列,在校核时,对于估列费用应重点审核。 第二节 关于编制水平年 1、关于价格水平年,一般定为估、概、预算编制日历年的前一年。如果确定某一年为编制水平年后,所执行的、规定应为该日历年12月31日之前生效的文件。静态投资水平年应与估、概、预算编制水平年一致。 2、静态投资水平年之后的性调整、设备材料价格变化应在价差预备费中考虑。 3、编制年价差是指建设预算编制年度的市场价格与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取费价格之间的差额,属于静态投资,注意不能与价差预备费混淆。 4、电力工程估、概、预算的人工、材机、装材等的价格水平调整和计算规则均应按照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的规定执行。 第三节 关于临时工程的计算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于施工组织设计深度的,无法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于新建工程,临时工程费用可按照主辅生产工程及与站址有关的单项工程(不含临时工程)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0.98%计算;对于扩建工程,临时工程费用可按照主辅生产工程及与站址有关的单项工程(不含临时工程)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0.%计算。 第四节 关于建设预算编制表格 1、进一步规范了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表格,在表一甲(乙)中明确了“编制年价差”的位置,明确了各项费用的统计顺序。在表二甲和表三甲中增加了“装置性材料费”统计栏,用以统计装置性材料费用。 2、针对其他费用中的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用需要单独计算的需要,增加了表七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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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用计算表,增加了表三戊 送电线路辅助设施工程费用计算表。 3、单独给出了电缆送电线路建设预算编制表格:表一丁 电缆送电线路工程总概(预)算表,表二丁 电缆送电线路安装工程费用汇总表,表三丁 电缆送电线路单位工程概(预)算表。 4、适应送电线路定额中对地形划分的改进,在送电线路附表一 综合地形增加系数计算表、附表五 送电线路工程工地运输工程量计算表中增加了“峻岭”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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