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辅导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辅导,掌握员工任用、劳动关系、企业培训、薪资福利保险、职业生涯规划、绩效管理、人力资源战略和规划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运用系统采集数据、分析、起草并有针对性地建立各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能够提出计划方案、改进现行管理制度,最终促进学员达到职业等级鉴定的要求,并通过鉴定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适用对象
企事业单位在岗或有志从事人力资源战略和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管理、薪资福利保险、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相关管理人员。
三、报考条件
★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3)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具有研究生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具有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 ★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 (6)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四、证书说明
考试合格后,取得国家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证。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全国统一考试,经全国统一鉴定执证上岗。是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求职者的主要依据;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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