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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0

来源:筏尚旅游网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9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1年4月19日上午九点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6日以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建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将刊登于中国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将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针对《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市宏伟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市宏伟支行以信用贷款的方式申请2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贷款利率等以实际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同时,授权董事孙玉德先生办理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合同的签订等相关事宜。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奥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营业部申请贷款的议案》,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1

0票。

同意全资子公司吉林奥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新材料”)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营业部申请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奥克新材料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和自有房产作为上述贷款的抵押物,其他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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