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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继承人管理办法

来源:筏尚旅游网
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继承人管理办法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决定,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卫生厅及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要求,为了确保我院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人才梯队建设,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目标

通过继承工作,使继承人在整理、继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基础上,发展、创新中医药学术,培养造就一批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中医理论深厚、中医药技术精湛、品德优良、医德高尚的中医药继承创新型人才。

为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持续性建设奠定中医人才基础。

二、遴选条件

(一)年龄45岁及以下,爱岗敬业,品学兼优,有志于继承、研究和发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可优先遴选。少数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中药工作满15年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也可作为继承人的遴选对象。

(三)受聘担任主治医师、主管药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四)从事中医药专业工作累计满8年:或西医院校毕业生,从事医疗专业工作时间累计满8年,其中从事中西医结合工作或中医药工

作满4年(在职西医脱产学习中医或攻读中医临床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期间,其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五)与指导老师所从事的专业基本对口。

(六)未担任行政职务,身体健康,能够保证继承工作教学计划与任务的完成。

三、遴选程序

按照先遴选确定指导老师,再遴选继承人的顺序进行。 (一)指导老师的遴选程序:指导老师由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担任。

(二)继承人的遴选程序:按照每名指导老师选配2名继承人的要求,采取本人申请、科室推荐、资格审核、考试考核、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申请人按照与指导老师专业对口的原则,填报跟师志愿和《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继承工作继承人申报表》。

四、继承要求

(一)继承学习时间:连续3年,统一时间进岗学习,具体起止时间2009年9月至2012年8月。

(二)学习方式:采取跟师学习、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的形式进行。其中,集中理论授课时间5~6个月,跟师学习不少于180个工作日,临床实践不少于250个工作日。

(三)教学内容:继承教学以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和临床(实践)为主,要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

技术专长等临证精华,提高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

经典理论学习要采取自学研修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继承人要以精读《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为主,学习一部与所从事专业密切相关的专科经典。中药专业继承人应学习《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雷公炮炙论》《炮炙大法》以及今年出版的《中药大辞典》等经典的有关内容,并重点掌握1~2项中药技术。

(四)教学要求

通过继承工作达到下列要求:

1.中医药理底更加扎实,中国传统文化知识进一步加强。 掌握指导老师指定的古典医籍,领悟古籍精华。

2.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临床疗效或技能技艺水平,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临床疗效突出。

3.按照中医药学术发展的规律,结合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

4.学习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1篇以上继承、总结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的论文。同一位指导老师的两名继承人发表的整理或总结指导老师经验和专长的论文不得为同一专题。

5.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由本人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的临床医案

60份;中药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反映指导老师加工、炮制、制剂工艺、鉴别经验等方面的特色技艺材料60份。

6.结业时须提交2万字以上的结业论文和2000字的论文摘要。其内容既要体现指导老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学术思想,又要有继承人自己的创新观点,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临床(实践)意义。

五、结业待遇和经费补助

(一)继承人3年学习期满后进行结业考核,通过考核的继承人,根据《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可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指导老师每带一 名继承人,医院每年给予0.5万元的补助:继承人按三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0.5万元用于集中理论学习; 0.5 万元用于学习资料、学术交流及发表论文等)。继承工作经费要专款专用,用于继承教学、带教津贴和继承工作管理等。

六、其他事项

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继承人工作,是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推进中医药继承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可持续性建设重要人才的条件,各科室一定 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做好该项工作,于2009年6月10日前将《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继承工作继承人申报表》上报政务部人力资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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