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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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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村级财务管理一直是农村工作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农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村工作是否顺利开展及党群、干群关系能否理顺的关键之所在。近年来,各级、不断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管理,推行“村账村用乡(镇、街道)代管”的双代管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级民主理财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等一系列监管制度,但是尽管这样,村级财务管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影响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阻碍了农村社会稳定及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到位。按照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实行双代管后,村级资金全部转入街道专户储存。村会计成了出纳,只负责备用资金的保管和使用,票据的审核与保管,于每月5日前将审批后的票据交经管站集中审核、入账,实行真正的账款分离。但在实际工作中,除了上级拨入的村级补助资金直接转入由街道管理的村级专户外,其它村级收入留在“小金库”里自由使用,由村会计直接管理,村或村主任一支笔签字,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

2.收入不入账,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随着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开发区企业的迅速增加,占地规模不断增大,开发区辖区内部分村庄企业占地补偿款成为村级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这部分

收入大部分由村支部或主任掌管资金的去向及用途,形成了账外循环,账外账,导致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有些村或村主任财经法律淡薄,越权代替村会计工作,自己直接收取一些承包款、租金等,长期不报账,以费用直接冲收入,签字、报销自己说了算,出纳岗位形同虚设,民主理财更无从谈起。

3.财务账目混乱,报销手续不规范。首先,审批签字不规范。有的村是签,有的村是主任签,没有“刚”性制度约束。根据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委会财务支出应有村主任“一支笔”审批,而按现在乡镇对村级管理实行村任“一把手”制度,村主任职位形同虚设。其次,票据不规范。财务支出很少能取得正式的税务票据,白条报账现象严重。而大部分白条都是自制凭证,由会计或经手人填上内容,找个证明人签个字就行,缺少可查性,真实性程度降低。

4.村务监督委员会不理财,不监管,形同虚设。部分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不健全,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多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直接由村干部任命,村务监督委员会只是迎接上级检查时墙上的一个名单,从未行使过理财权利,履行过理财义务,对村级管理听之任之,不能代表群众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专用章和监督委员会主任的个人私章由村支部或者报账员保管,村干部自己花钱自己审查、直接盖章,致使村务监督委员会不理财、难理财,形同虚设。

5.村务公开不规范,公开内容不全面。部分村存在财务公开随意性大、不规范的现象。有的村长期财务不公开,上级来检查了,造点数字上去。有的虽然实行了财务公开,但有敷衍现象,所公开的项目不齐全、内容不具体、时间不固定。还有的对财务公开的内容避重就轻,无关紧要的公开,重点的、金额大的收支不公开或是财务内容公开不够具体、不够细化等。同时财务公开也存在较大水分,公开出来的数字,真实性、可信度很低,无法让村民信服。由于财务公开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导致村民对村里收支情况搞不清楚,心中的疑团大,对村干部不相信,由此也会引起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1.提高村干部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广泛开展党的宗旨教育、警示教育和法规教育,切实解决村级干部思想和观念上存在的问题,督促他们自觉端正思想,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把加强财务管理放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的高度来认识,积极探索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着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民主理财观念不强的问题。

2.建立、健全对村务收支的监督制约机制。现在,村级现金管理、村务监督等财务规章制度已经建立健全。关键是要落实好、执行好。一要严格“村财村用街道监管”制度。将村级所有收入纳入

财政分局管理,支出由经管站审核的双重管理模式,坚决杜绝收入不入账、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现象。二要改革完善村务监督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财务工作。三是将财权进行分解,彻底消除“村官”的一支笔签字制度,正式或收据至少要有两名村干部签字,大额开支由村两委研究通过,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避免财务开支的暗箱操作,形成相互制约机制。四是加大财务公开的力度。严格按要求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财务管理,定期对村干部使用资金的情况进行审核,定期在村务公开栏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大额资金使用等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3.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村级财会人员的配备,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推选,预备人员要经街道、办事处考核后任用。要保证财会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性,没有特殊情况,村级不得擅自调整会计和现金出纳员;村主要干部不得兼任会计或出纳员,现在兼任的必须立即调整,坚决避免任人唯亲的现象。要注重加强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各种形式,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培养一支业务精通、素质优良、敢于负责的财会人员队伍。

4.开展财务审计,严肃查处违规案件。建立由街道纪委、财政、经管等部门组成的审计组织,对村级财务进行定期审计、重点审计和不定期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氛围。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和法律责任,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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