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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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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交底项目 交底提要 消防安全 交底日期 工程部位 施工现场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 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集中精力,坚守岗位,未经专业培训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2、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悬(临)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处向下投扔物料。 3、严禁酒后登高作业,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4、禁止随意拆除、挪动、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及电器设备等。 (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措施: 1. 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安 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全 3. 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技 4. 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才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需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术 5.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交 稀料。 6. 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底 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内 7.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容 9. 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距离不小于5m,两瓶同时明火作业间距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火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 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凡经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1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凡是进行电、气焊作业的,必须先填用火申请表,工长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13.用火审批证明中必须注明施工单位、工程名称、用途、用火部位、动火人和灭火器材等内容。 14.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总平面图、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管理方针: 科学管理 开拓创新 至诚服务 构筑精品 关爱职工 美化环境

15.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16.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17.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8.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9.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20.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21.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使用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22.氧气瓶和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2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24.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26.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二十五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接交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底人: 安全员:

年 月 日 被交底人签字栏:

本书管理办法:1、凡下达施工任务,必须填写本书,进行安全交底。

2、本书填写一式三份,主管工长,接任务人、安全员各一份。

管理方针: 科学管理 开拓创新 至诚服务 构筑精品 关爱职工 美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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