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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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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考评培训办法

为了加强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辽宁省“十一五”期间中小学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方案》精神,实施“1123”园丁计划,按全市中小学教师总数1%、10%、20%、30%的比例,建立省、市、县(市、区)、校四级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梯队,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国家、省有关教育文件为依据,遵循骨干教师成长规律,在骨干教师考评时坚持“以评促训、管训结合、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运作模式;在骨干教师培训时则坚持“扬长培训”的原则,突出针对性、实效性、超前性、示范性。骨干教师实行五年任期制。努力造就一支相对稳定的能够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

二、目标计划

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的总体目标是:到2006年底全市在高中、职业中学、初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级各类学校中考评出;市级骨干教师2990人(其中高中250人、职业中学60人、初中1400人、小学1100人、幼儿园150人、特教20人、民族教育10人);县区级骨干教师2680人(其中初中1400人、小学1100人、幼儿园150人、特教20人、民族教育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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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骨干教师2990人(其中高中250人、职业中学60人、初中1400人、小学1100人、幼儿园150人、特教20人、民族教育10人)。

三、考评办法

“十一、五”期间,中小学骨干教师采取“先考评、后培训”的办法进行。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的产生步骤是:由各中小学向所属教师进修院校推荐候选人,教师进修院校经筛选、县区教育局批准后,按照市级骨干名额1.2倍推荐市级骨干候选人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从中考评出市、省级骨干教师。各县区在此之后考评出县区级骨干教师和校级骨干教师。

四、考评对象及条件

凡参加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考评教师,必须具备如下条件:⑴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经历5年以上(2001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教学工作);⑵完成“十五”期间继续教育培训,每年获合格学分;⑶具有“十一、五”规定的提高学历;⑷获辽宁省中小学教师教育信息技术二级合格证书;⑸在教学一线长期任教的教师(含教学副校长);⑹年龄为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考评内容及程序

(一)考评内容(满分200分)

1、证书量化计分(不重复计分,满分100分) ⑴学历计分(满分10分)

硕士学历、学位10分,小学任教获本科学历5分,研究生课程班1分。

⑵荣誉称号:(满分30分)

由教育部和省市县及教育局授予: 等级 综合类 单项类 国家级 30分 25分 省级 20分 15分 市级 15分 10分 县级 10分 5分 其它 3分 3分 ⑶优质课获奖:(满分20分) 等级 观摩课 说课、课件、其它 国家级 20分 10分 省级 15分 8分 市级 10分 5分 县级 5分 3分 ⑷科研项目:市级(含市级)以上的教科研课题。 (满分20分) 获成果奖 终结鉴定 教育部 15分 20分 省教育厅或省教科院 10分 15分 市“十五”项目 5分 10分 ⑸著作论文:(满分20分)

正式出版社专著(20分),编著10分, 正式出版社的文集8分;

刊物:公开发行省级刊物(含大学学报)20分。 学会论文:教科所、中国教育学会及分会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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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一级学会8分,省分会及市教育学会、分会5分。 其他:3分。

2、教育教学通识性考试(闭卷,50分) 内容:(1)教育教学常规理论

(2)课改理论

(3)教育现象行动研究、教育教学叙事、教学流程

框图设计、十项著名教学理论

3、课堂教学模拟上课(满分50分) 模拟上课10分钟,内容为所任学科。 (二)考评步骤及时间

2007年1月15日前,各县区及有关学校将骨干教师登记表(按考号顺序排列)、软盘上报到市教师进修学院研训处,各幼儿园骨干教师的推荐人选上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托幼办)。2007年2月1日,市教育局组织统一教育教学理论考试。2007年3月1日将审报材料(每人一袋内装评审资料(1)最高层次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学分证书、省计算机二级合格证书(3)最高级别的荣誉证书(4)最高级别的优质课证书(5)最高分值的科研项目证书(6)著作、论文原书、原刊物、原文集、证书原件(7)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为2001年至2005年资料)上报,进行证书量化评审,2007年3月中旬进行模拟上课。考评结束后,各项考试考核成绩按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级骨干教师并发放证书。

六、培训内容和形式

各级骨干教师培训应优先安排教育信息技术培训。教师进修院校及教师任职校根据骨干教师的长处和优势,指导帮助他们创先、创优、总结经验、著书立说、创造业绩、树立威信。培训宜采取个案培训或者分类培训的方法。也可集中一些时间和经费开办骨干教师的专题、专项培训班。目前,骨干教师的选修方向可分成以下几类:

1、教改实验与教育科学研究。组织骨干教师申报教改实验项目与科研课题。培训院校指导实施实验与研究,并对实验与研究的成果进行评定验收。

2、总结经验著书立说,其成果表现为见诸公开出版物的理论文章。

3、参观考察与学术交流。组织骨干教师结合教改专题进行调研活动或参观考察活动,组织骨干教师参加高层次学术研讨活动,使他们开拓视野,掌握学科教改发展的新动态。

4、教学示范或帮带活动。组织骨干教师上示范课、公开课或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安排骨干教师帮带新教师或一般教师;同样也可安排青年骨干教师与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结成“帮教对子”。

七、相关规定

⑴各级骨干教师在职务聘任、职称评定、优秀教师、特级教师评选、享受津贴方面要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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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骨干教师科研立项、进修提高、出地区出省出国(境)考察等方面应给予支持。

⑶要安排骨干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并要支持骨干教师参加提高学历培训。

⑷要对骨干教师严格要求、放手使用,鼓励他们勇挑重担,让他们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建立威望。

⑸要积极宣传骨干教师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关心和努力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创建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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