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内容及考评细则 (一)师德表现
师德表现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二个等级。骨干教师本人热爱教育,忠于职守,乐于奉献,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师表风范,无任何违反师德师风表现,师德考核为合格。本学期内教师本人有违法乱纪、从事家教家养、不爱岗敬业以及其他有损于教师形象、违反师德师师风的行为或教师岗位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则骨干教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二)岗位履职(30分)
岗位履职考核内容包括骨干教师本人承担的教育教学教研效果、本年度获奖情况和教师个人岗位年度考核结果,本项满分30分。本年度承担所在学校教育教学,其中担任相应学科教学周课时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成绩突出计10分;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业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获国家、省、市和区、校级一等奖分别按10、8、6、4、2计分,二、三等奖分别按其对应项的0.8、0.5折合计分,同一项目同内容获按最高级别最高奖次计分,不重复;获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岗位年度考核优秀计10分,获区级及以上单项优秀或年度考核合格计6分。以上三个方面分值分别为10分,从三个方面分别计分,不交叉。
(三)示范引领(20分)
示范引领考核内容包括承担学校教学示范课、观摩课和指导学生参赛等情况,本项满分20分,从两方面分别记分。校级示范课或观摩课(公开课)每节5分,区级及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公开课)每节10分。指导学生参加区级含区级以上竞赛,或发表作品,每次按获奖级别给予5、4、3、2分标准记分。在校内策划组织一次有质量、有影响的学科活动或辅导的学生及作品在重大开放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每次记1分。 (四)带动辐射(20分)
带动辐射考核内容包括承担带徒、支教、培训讲学等工作任务情况,本项满分30分。指导帮带本校青年教师1-2名,指导青年教师成绩突出,能在校级教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不记分。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科研任务,区级以上每次记10分,校级每次记5分。 (五)教育科研(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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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考核内容包括论文发表与获奖、论著(不含教辅资料)出版、课题研究和教学创新情况等,本项满分20分。学科教学论文(或教育论文)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每篇5分;在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管理下的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科教学论文(或教育论文)评比获国家、省、市、区一等奖每篇分别按5、4、3、2计分,二、三等奖分别按其对应项的0.6和0.4折合计分;学科教学论文(或教育论文)、经验总结、研究报告等在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管理下的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国家、省、市、区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每篇分别按5、4、3、2计分。参与国家、省、市和区级立项课题研究并能积极发挥作用,分别按6、5、4、3计分,本项得分不超过6分。以上同一项目同一内容按最高级别的最高等第计分,不重复。主持编写或个人撰写著作(不含教辅资料)出版每部8分,参与编写且完成其编写任务的三分之一的出版著作每部计3分,本项得分不超过8分。教学创新(教材处理、教学方法、原创教学资源、教学设计和典型课例等)特色成果,每项计2分。
(六)继续教育(10分)
继续教育情况考核内容为骨干教师本年度内参加继续教育及所获学分情况,本项满分10分。骨干教师本年度参加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培训和学术交流等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分,其中校本研训不超过24学分。每少1学时1学分扣0.1分,本项扣分不超过10分。
二、考核程序和考核方式说明
1、骨干教师年度考核以《芙蓉区中小学区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芙教发[2012]8号)文件要求和《芙蓉区燕山二小校级骨干教师考核方案》及考核细则为依据,按下列程序进行:骨干教师个人自评、教研室进行材料评审和服务对象(学校教师、任教班级学生和家长)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按40%计入考核总成绩。依考核细则打分结果按60%计入考核总成绩,两项合成以后得出骨干教师学期考核总分,考核领导小组综合以上考核情况,得出考核结果,报学校审定并公示考核结果。
2.民主测评记分方法:学科组教师、任教班级学生及家长对该教师满意度超过80%,记满分;满意度70%—80%,按相应类别的90%记分;满意度60%—70%,按相应类别的75%记分;满意度50%—60%,按相应类别的50%记分;低于50%,不记分。
三、考核结果等第及运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2.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按相应的标准享受骨干教师津贴,考核优秀者由学校进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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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骨干教师津贴,并在学校教师例会上公示。 四、考核结果不合格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骨干教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有违师德或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个人岗位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 3.评选后不履行骨干教师职责者; 4.不服从学校管理私自离岗者; 5.在评选或考核中材料弄虚作假者;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者; 7.民主测评满意度低于50%者;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者。 五、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特殊情况处理。
1.本年度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者,不参加骨干教师年度考核,不享受骨干教师津贴。 2.女职工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婴儿哺乳期内,并按要求履行了请假手续,应参加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凡未违反省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师德考核和教师岗位年度考核合格,同时在本年度上班期间能较好地履行骨干教师职责,一般定为合格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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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学期XX学校级骨干教师学期考核表
姓 名 任教学科及班级 考核项目 师德表现 岗位履职(30分) (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教学竞赛及个人荣誉) 示范引领(20分) (承担学校所属区域及以上教 教学示范课、观摩课等情况) 学 带动辐射(20分) 实 (承担带徒、支教、培训讲绩 学等工作任务情况) 60% 教育科研(20分) (课题研究、论文发表与获奖、论著【不含教辅资料】出版情况和教学创新) 继续教育情况(10分) 学校教师满意度(10分) 民主测评 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20分) 40% 任教班级家长满意度(10分) 性别 职称 出生年月 周课时 完成主要任务(个人填写) 考核结果 自评 校评 合 计 汇 总 教研室综合 考评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 考评意见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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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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