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混凝土面层 1 原材料
1.1 水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重交通以上等级道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采用42.5级以上的道路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中轻交通等级的道路可采用矿渣水泥,其强度等级宜不低于32.5级。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含化学成分、物理指标),并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2 不同等级、厂牌、品种、出厂日期的水泥不得混存、混用。出厂期超过三个月或受潮的水泥,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 用于不同交通等级道路面层水泥的弯拉强度、抗压强度最小值应符合表1.1-1的规定。
表1.1-1 道路面层水泥的弯拉强度、抗压强度最小值 道路等级 特重交通 重交通 中、轻交通 3 28 3 28 3 28 龄期(d) 25.5 57.5 22.0 52.5 16.0 42.5 抗压强度(MPa) 4.5 7.5 4.0 7.0 3.5 6.5 弯拉强度(MPa) 4 水泥的化学成分、物理指标应符合表1.1-2的规定。 表1.1-2 各交通等级路面用水泥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指标 交通等级 特重、重交通 中、轻交通 水泥性能 不宜>9.0% 不宜<12.0% 不得>1.5% 不得>6.0% 不得>4.0% 怀疑有碱活性集料时,≤0.6%;无碱含量 Na20﹢0.658K20≤0.6% 碱活性集料时,≤1.0% 混合材种类 不得掺窑灰、煤矸石、火山灰和粘土,有抗盐冻要求时不得掺石灰、石粉 出磨时安定性 雷氏夹或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标准稠度需水量 不宜>28% 不宜>30% 烧失量 不得>3.0% 不得>5.0% 比表面积 宜在300~450m2/kg 细度(80μm) 筛余量≤10% ≥1.5h 初凝时间 ≤10h 终凝时间 28d干缩率* 不得>0.09% 不得>0.10% *≤3.6Kg/m2 耐磨性 注:*示28d干缩率和耐磨性试验方法采用现行国家标准《道路硅酸盐水泥》GB 13693。
10.1.2 粗集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粗集料应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碎石、砾石、破碎砾石,并应符
铝酸三钙 铁铝酸三钙 游离氧化钙 氧化镁 三氧化硫 不宜>7.0% 不宜<15.0% 不得>1.0% 不得>5.0% 不得>3.5%
合表1.2-1的规定。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有抗(盐)冻要求的次干路、支路混凝土路面使用的粗集料级别应不低于Ⅰ级。 Ⅰ级集料吸水率不应大于1.0%,Ⅱ级集料吸水率不应大于2.0%。
1.2-1 粗集料技术指标 技 术 要 求 项 目 Ⅰ级 Ⅱ级 碎石压碎指标(%) <10 <15 砾石压碎指标(%) <12 <14 坚固性(按质量损失计%) <5 <8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5 <15 计%) 含泥量(按质量计%) <0.5 <1.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0.2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 合格 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03<0.5 <1.0 质量计%) 空隙率 <47%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无裂缝、酥缝、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碱集料反应 试验龄期的膨胀率小于0.10% 抗压强度(MPa) 火成岩≥100,变质岩≥80,水成岩≥60 2 粗集料宜采用人工级配。其级配范围宜符合表1.2-2的规定 表1.2-2 人工合成级配范围 粒方 筛 孔 尺 寸(mm) 2.36 4.75 9.50 16.0 19.0 26.5 31.5 37.5 径 累 计 筛 余(以 质 量 计)( %) 级配 4.75~16 95~100 85~100 40~60 0~10 4.75~19 95~100 85~95 60~75 30~45 0~5 0 4.75~26.5 95~100 90~100 70~90 50~70 25~40 0~5 0 20~4.75~31.5 95~100 90~100 75~90 60~75 40~60 0~5 0 35 3 粗集料的最大公称粒径,碎砾石不得大于26.5mm,碎石不得大于31.5mm,砾石不宜大于19.0mm;钢纤维混凝土粗集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9.0mm。
1.3 细集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质地坚硬、细度模数在2.5以上、符合级配规定的洁净粗砂、中砂。
2 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3的规定。
表1.3 砂的技术指标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粒 径 筛孔尺寸(mm) 颗 0.15 0.30 0.60 1.18 2.36 4.75 粒 粗砂 90~100 80~95 71~85 35~65 5~35 0~10 级 累计筛配 余量 中砂 90~100 70~92 41~70 10~50 0~25 0~10 (%) 细砂 90~100 55~85 16~40 10~25 0~15 0~10 泥土杂物含量(冲洗法)一级 二级 三级
(%) <1 <2 <3 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 <0.5 (折算为S03)(%) 氯化物(氯离子质量计) ≤0.01 ≤0.02 ≤0.06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 颜色不应深于标准溶液的颜色 其他杂物 不得混有石灰、煤渣、草根等其他杂物 3 使用机制砂时,除应满足表1.3的规定外,还应检验砂磨光值,其值宜大于35,不宜使用抗磨性较差的水成岩类机制砂。 4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宜采用一级砂和二级砂。
5 海砂不得直接用于混凝土面层。淡化海砂不得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可用于支路。
1.4 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宜使用饮用水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水,PH值为6~8。 1.5 外加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加剂宜使用无氯盐类的防冻剂、引气剂、减水剂等。
2 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的有关规定,并应有合格证。
3 使用外加剂应经掺配试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的有关规定。 1.6 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品种、规格、成份,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应具有生产厂的牌号、炉号,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并经复试(含见证取样)合格。 2 钢筋不得有锈蚀、裂纹、断伤和刻痕等缺陷。
3 钢筋应按类型、直径、钢号、批号等分别堆放,并应避免油污、锈蚀。 1.7 用于混凝土路面的钢纤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丝钢纤维抗拉强度不宜小于600MPa。
2 钢纤维长度应与混凝土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相匹配,最短长度宜大于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的1/3;最大长度不宜大于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的2倍,钢纤维长度与标称值的偏差不得超过±10%。
3 宜使用经防蚀处理的钢纤维,严禁使用带尖刺的钢纤维。
4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钢纤维》YB/T151的有关要求。 1.8 传力杆(拉杆)、滑动套材质、规格应符合规定。可用镀锌铁皮管、硬塑料管等制作滑动套。
1.9 胀缝板宜采用厚20mm、水稳定性好、具有一定柔性的板材制作,且经防腐处理。
1.10 填缝材料宜用树脂类、橡胶类、聚氯乙烯胶泥类、改性沥青类填缝材料,并宜加入耐老化剂。
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2.1 混凝土面层的配合比应满足弯拉强度、工作性、耐久性三项技术要求。 2.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弯拉强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交通等级路面板的设计28d弯拉强度标准值(ƒr)应符合表2.2-1的规定。
2.2-1 混凝土弯拉强度标准值(ƒr)
交通等级 特重 重 中等 轻 5.0 5.0 4.5 4.0 弯拉强度标准值(MPa) 2 应按下式计算配制28d弯拉强度的均值。
ƒr
ƒc=———— ﹢t×s (2.2-1)
1﹣1.04cυ 式中:ƒc—配制28d弯拉强度的均值(MPa); ƒr—设计弯拉强度标准值(MPa); s—弯拉强度试验样本的标准差(MPa); t—保证率系数,应按表2.2-2确定;
cυ—弯拉强度变异系数,应按统计数据在表2.2-3的规定范围内取值;在
无统计数据时,弯拉强度变异系数应按设计取值;如果施工配制弯拉强度超出设计给定的弯拉强度变异系数上限,则必须改进机械装备和提高施工控制水平。
表2.2-2 保证率系数(t) 样本数n(组) 道路等级 判别概率p 3 6 9 15 20 城市快速路 0.05 1.36 0.79 0.61 0.45 0.39 主干路 0.10 0.95 0.59 0.46 0.35 0.30 次干路 0.15 0.72 0.46 0.37 0.28 0.24 其他 0.20 0.56 0.37 0.29 0.22 0.19 表2.2-3 各级道路混凝土路面弯拉强度变异系数(cυ) 道路技术等级 城市快速主干路 次干路 其他路 路 混凝土变拉强度 低 低 中 中 中 高 变异水平等级 弯拉强度变异系数 0.05~0.05~0.10~0.10~0.10~0.15~0.10 0.10 0.15 0.15 0.15 0.20 (cυ)允许变化范围 2 不同摊铺方式混凝土最佳工作性范围及最大用水量应符合表2.2-4的规定。
表2.2-4 不同摊铺方式混凝土工作性及用水量要求 摊 铺 方 式 混凝土类项 目 滑模摊铺机 轨道摊铺机 三轴机组摊小型机具型 铺机 摊铺 出机坍落度20~40① 40~60 30~50 10~40 (mm) 砾石混凝土 摊铺坍落度5~55② 20~40 10~30 0~20 (mm)
最大用水量155 153 148 145 (kg/m3) 出机坍落度25~50① 40~60 30~50 10~40 (mm) 碎石混凝摊铺坍落度10~65② 20~40 10~30 0~20 土 (mm) 最大用水量160 156 153 150 (kg/m3) 注:1 ①为设超铺角的摊铺机。不设超铺角的摊铺机最佳坍落度砾石为10~40㎜;碎石为10~30㎜;
2 ②为最佳工作性允许波动范围。 3 混凝土耐久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面混凝土含气量及允许偏差宜符合表2.2-5的规定。
表10.2.2-5 路面混凝土含气量及允许偏差(%) 最大粒径(mm) 无抗冻性要求 有抗冻性要求 有抗盐冻要求 19.0 4.0±1.0 5.0±0.5 6.0±0.5 26.5 3.5±1.0 4.5±0.5 5.5±0.5 31.5 3.5±1.0 4.0±0.5 5.0±0.5 2)混凝土最大水灰比和最小单位水泥用量宜符合表2.2-6的规定。最大单位水泥用量不宜大于400 kg/m3。
表2.2-6 路面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单位水泥用量 道路等级 城市快速路、主干次干路 其它道路 路 0.44 0.46 0.48 最大水灰比 0.42 0.44 0.46 抗冰冻要求最大水灰比 0.40 0.42 0.44 抗盐冻要求最大水灰比 300 300 290 最小单位水泥用量(kg/42.5级水泥 310 310 305 m3) 32.5级水泥 320 320 315 抗冰(盐)冻时最小单位 42.5级水泥 330 330 325 水泥用量(kg/m3) 32.5级水泥 注:1 水灰比计算以砂石料的自然风干状态计(砂含水量≤1.0%;石子含水量≤0.5%);
2 水灰比、最小单位水泥用量宜经试验确定。
3)严寒地区路面混凝土抗冻标号不宜小于F250,寒冷地区不宜小于F200。 4 路面混凝土外加剂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温施工时,混凝土搅拌物的初凝时间不得小于3h,低温施工时,终凝
时间不得大于10h。
2)外加剂的掺量应由混凝土试配试验确定。
3)引气剂与减水剂或高效减水剂等外加剂复配在同一水溶液中时,不得发
生絮凝现象。
5 配合比参数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灰比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碎石或碎砾石混凝土:
W1.5684 (2.2-2) Cfc1.0097-0.3595fs
砾石混凝土:
W1.2618 (2.2-3) Cfc1.5-409.247s09fw式中:—水灰比;
c fs—水泥实测28d弯拉强度(MPa); fc—配制28d弯拉强度的均值(MPa)。
水灰比应在满足弯拉强度计算值和耐久性(表2.2-6)两者要求的水灰比中取小值。
2)砂率应根据砂的细度模数和粗集料种类,查表2.2-7取值。
表2.2-7 砂的细度模数与最优砂率关系 砂细度模数 2.2~2.5 2.5~2.8 2.8~3.1 3.1~3.4 3.4~3.7 碎石 30~40 32~36 34~38 36~40 38~42 砂率SP (%) 砾石 28~32 30~34 32~36 34~38 36~40 注:碎砾石可在碎石和砾石之间内插取值。 3)根据粗集料种类和表2.2-4适宜的坍落度,分别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单
位用水量(砂石料以自然风干状态计):
不掺外加剂与掺和料的混凝土单位用水量应按公式2.2-4、2.2-5计算。
碎石:W0=104.97+0.309SL+11.27C/W+0.61SP
(10.2.2-4)
砾石:WO=86.+0.370 SL+11.24C/W+1.00SP
(10.2.2-5)
式中:W0—不掺外加剂与掺和料的混凝土单位用水量(kg/m3);
SL—坍落度(mm); SP—砂率(%);
C/W—灰水比,水灰比之倒数。
掺外加剂的混凝土单位用水量应按公式2.2-6计算。
Wow=Wo(1-β/100) (2.2-6)
式中:Wow—掺外加剂混凝土的单位用水量(kg/m3);
β—所用外加剂剂量的实测减水率。
单位用水量应取计算值和表2.2-4的规定值两者中的小值。
4)单位水泥用量应由公式2.2-7计算,并取计算值与表2.2-7规定值的大值。
C0=(C/W)×W0 (2.2-7)
式中:C0—单位用水量(kg/m3)。
5)砂石料用量可按密度法或体积法计算。按密度法计算时,混凝土单位质量
可取2400~2450 kg/m3;按体积法计算时,应计入设计含气量。
6)重要路面应采用正交试验法进行配合比优选。
6 采用真空脱水工艺时,可采用比经验公式2.2-4和式2.2-5计算值略大的
单位用水量;在真空脱水后,扣除每立方米混凝土实际吸除的水量,剩余单位用水量和剩余水灰比分别不宜超过表10.2.2-4最大单位用水量和表10.2.2-6最大水灰比的规定。
2.3 钢纤维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弯拉强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交通等级道路面板28d设计弯拉强度标准值(ƒcf)应符合表2.3-1的规定。
表2.3-1 混凝土弯拉强度标准值(ƒcf) 交通等级 特重 重 中等 轻 弯拉强度标准值(MPa) 6.0 6.0 5.5 5.0 2)配制28d弯拉强度的均值应按本规范式2.2-1计算,以ƒcf和ƒrf代替ƒc和ƒr。
2 混凝土工作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坍落度可比本规范表2.2-4的规定值小20mm。 2)掺高效减水剂时的单位用水量可按表2.3-2初选,再由搅拌物实测坍落度确定。
表10.2.3-2 钢纤维混凝土单位用水量 搅拌物条件 粗集料种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Dm单位用水量(kg类 (mm) /m3) 215 长径比Lƒ/dƒ=50 9.5、16.0 碎石 ρf=0.6% 200 19.0、26.5 坍落度20㎜ 208 9.5、16.0 中砂,细度模数2.5 砾石 19.0、26.5 190 水灰比0.42~0.50 注1 钢纤维长径比每增减10,单位用水量相应增减10kg/m3; 2 钢纤维体积率每增减0.5%.单位用水量相应增减8kg/m3; 3 坍落度为10~50mm变化范围内,相对于坍落度20mm每增减10mm,
单位用水量相应增减7 kg/m3;
4 细度模数在2.0~3.5范围内,砂的细度模数每增减0.1,单位用水量相
3
应减增1kg/m;
5 ρf钢纤维掺量体积率。
3 混凝土耐久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最大水灰比和最小单位水泥用量应符合表2.3-3的规定。
表2.3-3 路面钢纤维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单位水泥用量 道路等级 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及其它道干路 路 0.47 0.49 最大水灰比 0.45 0.46 抗冰冻要求最大水灰比 0.42 0.43 抗盐冻要求最大水灰比 360 360 42.5级水3最小单位水泥用量(kg/m) 泥
370 370 32.5级水泥 380 380 42.5级水泥 抗冰(盐)冻要求最小单位水泥用390 390 量(kg/m3) 32.5级水泥 2)严禁采用海水、海砂,不得掺加氯盐及氯盐类早强剂、防冻剂等外加剂。
4 配合比设计步骤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计算和确定水灰比应符合下列要求:
—以钢纤维混凝土配制28d弯拉强度ƒcf替换ƒc,按本规范公式2.2-2
或式2.2-3计算出基体混凝土的水灰比。
—取钢纤维混凝土基体的水灰比计算值与表2.3-3规定值两者中的小值。
2)钢纤维掺量体积率宜在0.60%~1.00%范围内初选,当板厚折减系数
小时,体积率宜取上限;当长径比大时,宜取较小值;有镦端者宜取较小值。
3)查表2.3-3,初选单位用水量Wof。
4)钢纤维混凝土的单位水泥用量应按公式2.3-1计算。
Cof=(C/W)Wof (2.3-1)
式中:Cof—钢纤维混凝土的单位水泥用量(kg/m3);
Wof—钢纤维混凝土的单位用水量(kg/m3)。
取计算值与表2.3-2规定值两者中的大值,但不宜大于500kg/m3。
5)砂率可按公式2.3-2计算,也可按表2.3-4初选。钢纤维混凝土砂率宜在38%~50%之间。
Sρf=Sp+10ρf (2.3-2)
式中:Spf—钢纤维混凝土砂率(%);
ρf—钢纤维掺量体积率(%)。
表2.3-4 钢纤维混凝土砂率选用值(%) 搅拌物条件 最大公称粒径19mm 碎石 最大公称粒径19mm 砾石 Lƒ/dƒ=50;ρf=1.0%; 45 40 W/C=0.5;砂细度模数Mx=3.0 Lƒ/dƒ增减10 ±5 ±3 ρf增减0.10% ±2 ±2 ±2 ±2 W/C增减0.1 ±1 ±1 砂细度模数Mx增减0.1 6)砂石料用量可采用密度法或体积法计算.按密度法计算时,钢纤维混凝土单位质量可取2450~2580 kg/m3;按体积法计算时,应计入设计含气量。
7)重要路面应采用正交试验法进行配合比优选。 2.4 混凝土配合比确定与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的普通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配合比,应在实验室内经试配检验抗弯强度、坍落度、含气量等配合比设计的各项指标,并根据结果进行配合比调整。
2 实验室的基准配合比应通过搅拌机实际搅拌检验,并经试验段的验证。 3 配合比调整时,水灰比不得增大,单位水泥用量、钢纤维体积率不得减小。 4 施工期间应根据气温和运距等的变化,微调外加剂掺量,微调加水量与砂石料称量。
5 当需要掺加粉煤灰时,对粉煤灰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的其他相关要求应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的有关规定执行。
3 施工准备
3.1 施工前,应按设计规定划分混凝土板块,板块划分应从路口开始,必须避免出现锐角。曲线段分块,应使横向分块线与该点法线方向一致。直线段分块线应与面层胀、缩缝结合,分块距离宜均匀。分块线距检查井盖的边缘,宜大于1m。
3.2 混凝土摊铺前,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 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搅拌站经试运转,确认合格。 2 模板支设完毕,检验合格。
3 混凝土摊铺、养护、成形等机具试运行合格。专用器材已准备就绪。 4 运输与现场浇筑通道已修筑,且符合要求。
4 模板与钢筋
4.1 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应与混凝土的摊铺机械相匹配。模板高度应为混凝土板设计厚度。 2 钢模板应直顺、平整,每1m设置1处支撑装置。
3 木模板直线部分板厚不宜小于5cm,每0.8~1m设1处支撑装置;弯道部分板厚宜为1.5~3cm,每0.5~0.8m设1处支撑装置,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及模板顶面应刨光。
4 模板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的规定。
表4.1 模板制作允许偏差 施工方式 三辊轴机组 轨道摊铺机 小型机具 检测项目 高度(mm) ±1 ±1 ±2 局部变形(mm) ±2 ±2 ±3 两垂直边夹角(°) 90±2 90±1 90±3 顶面平整度(mm) ±1 ±1 ±2 侧面平整度(mm) ±2 ±2 ±3 纵向直顺度(mm) ±2 ±1 ±3 4.2 模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模前应核对路面标高、面板分块、胀缝和构造物位置。
2 模板应安装稳固、顺直、平整,无扭曲,相邻模板连接应紧密平顺,不得错位。
3 严禁在基层上挖槽嵌入模板。
4 使用轨道摊铺机应采用专用钢制轨模。
5 模板安装完毕,应进行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其安装质量应符合表4.2的规定。
表4.2 模板安装允许偏差
施工方式 检测项目 允许偏差 三辊轴机轨道摊铺组 机 ≤10 ≤10 ±5 ±0.10 ≤1 ≤3 ≤3 ≤3 ≤1.5 ≤5 ≤5 ±5 ±0.10 ≤1 ≤2 ≤2 ≤2 ≤1 小型机具 ≤15 ≤15 ±10 ±0.20 ≤2 ≤3 ≤4 ≤4 ≤2 中线偏位(mm) 宽度(mm) 顶面高程(mm) 横坡(%) 相邻板高差(mm) 模板接缝宽度(mm) 侧面垂直度(mm) 纵向顺直度(mm) 顶面平整度(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00m 2 用经纬仪、钢尺量 20m 1 用钢尺量 20m 1 用水准仪具量测 20m 1 用钢尺量 每缝 1 用水平尺、塞尺量 每缝 1 用钢尺量 20m 40m 每两缝间 1 1 1 用水平尺、卡尺量 用20m线和钢尺量 用3m直尺、塞尺量 4.3 钢筋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安装前应检查其原材料品种、规格与加工质量,确认符合设计规定。 2 钢筋网、角隅钢筋等安装应牢固、位置准确。钢筋安装后应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 传力杆安装应牢固、位置准确。胀缝传力杆应与胀缝板、提缝板一起安装。
4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表4.3-1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 焊接钢筋网及绑扎钢筋网及检验频率 项 目 骨架允许偏差骨架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mm) (mm) 钢筋网的长度±10 ±10 用钢尺量 与宽度 ±10 ±20 用钢尺量 钢筋网眼尺寸 每检验抽查钢筋骨架宽度批 10% ±5 ±5 用钢尺量 及高度 钢筋骨架的长±10 ±10 用钢尺量 度 5 钢筋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 钢筋安装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允许偏差项目 检验方法 (mm) 范围 点数 ±5 排距 每检验受力钢筋 抽查10% 用钢尺量 ±10 批 间距
20 钢筋弯起点位置 用钢尺量 绑扎钢筋网及钢筋±20 骨架 箍筋、横向用钢尺量 钢筋间距 焊接钢筋网及钢筋±10 骨架 ±5 中心线位置 钢筋预埋用钢尺量 位置 ±3 水平高差 ±3 距表面 钢筋保护用钢尺量 ±5 层 距底面 10.4.4 混凝土抗压强度达8.0MPa及以上方可拆模。当缺乏强度实测数据时,侧模允许最早拆模时间宜符合表4.4的规定。
表4.4 混凝土面板的允许最早拆模时间(h) 昼夜平均气温 -5℃ 0℃ 5℃ 10℃ 15℃ 20℃ 25℃ ≥30℃ 硅酸盐水泥、R型水泥 240 120 60 36 34 28 24 18 道路、普通硅酸盐水泥 360 168 72 48 36 30 24 18 矿渣硅酸盐水泥 - - 120 60 50 45 36 24 注:允许最早拆侧模时间从混凝土面板精整成形后开始计算。 5 混凝土搅拌与运输
5.1 面层用混凝土宜通过比对,优选具备资质、混凝土质量稳定的集中搅拌站供应。
5.2 现场自行设立搅拌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搅拌站应具备供水、供电、排水、运输道路和分仓堆放砂石料及搭建水泥仓的条件。
2 搅拌站管理、生产和运输能力,应满足浇筑作业需要。从搅拌站至浇筑地点搅拌料的运输时间不宜超过表5.2-1的规定。
表5.2-1 水泥混凝土搅拌料运输时间 气温(℃) 无搅拌设施运输(min) 有搅拌设施运输(min) 30~35 15 45 20~30 30 60 10~20 45 75 5~10 60 90 注:1当运距较远时,宜用搅拌运输车干拌料到浇筑地点后再加水搅拌; 2掺用外加剂应通过试验,根据所配制水泥混凝土的凝结时间,确定
运输时间;
3表列时间系指从加水搅拌到入模时间。
2搅拌站宜设有计算机控制数据信息采集系统。搅拌设备配料计量偏差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表5.2-2 搅拌设备的计量允许偏差(%) 材料名称 水泥 掺合料 钢纤维 砂 粗集料 水 外加剂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每盘 ±1 ±1 ±2 ±2 ±2 ±1 ±1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累计±1 ±1 ±1 ±2 ±2 ±1 ±1 每车 其他等级道路 ±2 ±2 ±2 ±3 ±3 ±2 ±2 5.3 混凝土搅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按配合比要求与施工对其工作性要求经试拌、确定最佳搅拌时间。每盘最长总搅拌时间宜为80~120s。
2 外加剂宜稀释成溶液,均匀加入进行搅拌。当同时掺用引气剂时,宜通过试验适当增大引气剂掺量,以达到规定含气量。
3 混凝土应搅拌均匀,出仓温度应符合施工要求。
4 搅拌钢纤维混凝土,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钢纤维体积率较高,搅拌物较干时,搅拌设备一次搅拌量不宜大于
其额定搅拌量的80%。
2)钢纤维混凝土的投料次序、方法和搅拌时间,应以搅拌过程中钢纤维
不产生结团和满足使用要求通过试拌确定。
3)钢纤维混凝土严禁用人工搅拌。
5.4 施工中应根据运距、混凝土搅拌能力、摊铺能力确定运输车辆的数量与配置。
5.5 不同摊铺工艺的混凝土搅拌物从搅拌机出料到运输、铺筑完毕的允许最长时间应符合表5.5的规定。
表5.5混凝土拌合物出料到运输、铺筑完毕允许最长时间 到运输完毕允许最长时间(h) 到铺筑完毕允许最长时间(h) 施工气温*(℃) 滑模、轨道 三轴、小机具 滑模、轨道 三轴、小机具 5~9 2.0 1.5 2.5 2.0 10~19 1.5 1.0 2.0 1.5 20~29 1.0 0.75 1.5 1.25 30~35 0.75 0.50 1.25 1.0 注:表中*指施工时间的日间平均气温,使用缓凝剂延长凝结时间后,本表数值可增加0.25~0.5h。
6 混凝土铺筑
6.1 混凝土铺筑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 基层或砂垫层表面、模板位置、高程等符合设计要求。模板支撑接缝严密、模内洁净、隔离剂涂刷均匀。
2 钢筋、预埋胀缝板的位置正确,传力杆等安装符合要求。 3 混凝土搅拌、运输与摊铺设备,状况良好。 6.2 三辊轴机组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辊轴机组铺筑混凝土面层时,辊轴直径应与摊铺层厚度匹配,且必须同时配备一台安装插入式振捣器组的排式振捣机,振捣器的直径宜为50~100mm,间距不得大于其有效作用半径的1.5倍,且不得大于50cm。
2 当面层铺装厚度小于15cm时,可采用振捣梁。其振捣频率宜为50~100Hz,振捣加速度宜为4~5g(g为重力加速度)。
3 当一次摊铺双车道面层时,应配备纵缝拉杆插入机,并配有插入深度控制和拉杆间距调整装置。
4 铺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卸料应均匀,布料应与摊铺速度相适应。
2)设有纵缝、缩缝拉杆的混凝土面层,应在面层施工中及时安设拉杆。 3)三辊轴整平机分段整平的作业单元长度宜为20~30m,振捣机振实与
三辊轴整平工序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宜超过15min。
4)在一个作业单元长度内,应采用前进振动、后退静滚方式作业,最佳滚
压遍数应经过试铺确定。
6.3 采用轨道摊铺机铺筑时,最小摊铺宽度不宜小于3.75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设计车道数按表6.3-1的技术参数选择摊铺机。
表6.3-1 轨道摊铺机的基本技术参数 发动机功率最大摊铺宽度摊铺厚度摊铺速度 整机质量项 目 (kW) (m) (mm) (m/min) (t) 三车道轨道摊33~45 11.75~18.3 250~600 1~3 13~38 铺机 双车道轨道摊15~33 7.5~9.0 250~600 1~3 7~13 铺机 单车道轨道摊8~22 3.5~4.5 250~450 1~4 ≤7 铺机 2 坍落度宜控制在20~40mm。不同坍落度时的松铺系数(K)可参考表6.3-2确定,并按此计算出松铺高度。
表6.3-2 松铺系数(K)与坍落度(SL)的关系 坍落度SL(mm) 松铺系数K 5 1.30 10 1.25 20 1.22 30 1.19 40 1.17 50 1.15 60 1.12 3 当施工钢筋混凝土面层时,宜选用两台箱型轨道摊铺机分两层两次布料。下层混凝土的布料长度应根据钢筋网片长度和混凝土凝结时间确定,且不宜超过20m。
4 振实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轨道摊铺机应配备振捣器组,当面板厚度超过150mm、坍落度小于
30mm时,必须插入振捣。
2)轨道摊铺机应配备振动梁或振动板对混凝土表面进行振捣和修整。使
用振动板振动提浆饰面时,提浆厚度宜控制在(4±1)mm。
5 面层表面整平时,应及时清除余料,用抹平板完成表面整修。 6.4 人工小型机具施工水泥混凝土路面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松铺系数宜控制在1.10~1.25。
2 摊铺厚度达到混凝土板厚的2/3时,应拔出模内钢钎,并填实钎洞。 3 混凝土面层分两次摊铺时,上层混凝土的摊铺应在下层混凝土初凝前完成,且下层厚度宜为总厚的3/5。
4 混凝土摊铺应与钢筋网、传力杆及边缘角隅钢筋的安放相配合。 5 一块混凝土板应一次连续浇筑完毕。
6 混凝土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时,不得过振,且振动时间不宜少于30s,移动间距不宜大于50cm。使用平板振捣器振捣时应重叠10~20cm,振捣器行进速度应均匀一致。
7 真空脱水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真空脱水应在面层混凝土振捣后、抹面前进行。
2)开机后应逐渐升高真空度,当达到要求的真空度,开始正常出水后,
真空度应保持稳定,最大真空度不宜超过0.085MPa,待达到规定脱水时间和脱水量时,应逐渐减小真空度。
3)真空系统安装与吸水垫放置位置,应便于混凝土摊铺与面层脱水,不得出现未经吸水的脱空部位。
4)混凝土试件,应与吸水作业同条件制作、同条件养护。
5)真空吸水作业后,应重新压实整平,并拉毛、压痕或刻痕。 8 成活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应采取防风、防晒等措施;抹面拉毛等应在跳板上进行,抹面时
严禁在板面上洒水、撒水泥粉。
2)采用机械抹面时,真空吸水完成后即可进行,先用带有浮动圆盘的重
型抹面机粗抹,再用带有振动圆盘的轻型抹面机或人工细抹一遍。
3)混凝土抹面不宜少于4次,先找平抹平,待混凝土表面无泌水时再抹
面,并依据水泥品种与气温控制抹面间隔时间。
6.5 混凝土面层应拉毛、压痕或刻痕,其平均纹理深度应为1~2mm。 6.6 横缝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胀缝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缝宽宜为20mm。在与结构物衔接处、道路交叉和填挖土方变化处,应设胀缝。
2 胀缝上部的预留填缝空隙,宜用提缝板留置。提缝板应直顺,与胀缝板密合、垂直于面层。
3 缩缝应垂直板面,宽度宜为4~6mm。切缝深度:设传力杆时,不得小于面层厚三分之一,且不得小于70mm;不设传力杆时不得小于面层厚四分之一,且不得小于60mm。
4 机切缝时,宜在水泥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25%~30%时进行。 6.7 施工现场的气温高于30℃、搅拌物温度在30℃~35℃、空气相对湿度小于80%时,搅拌物中宜掺缓凝剂、保塑剂或缓凝减水剂等。切缝应视混凝土强度的增长情况,比常温施工适度提前。铺筑现场宜设遮阳棚。
6.8 当混凝土面层施工采取人工抹面时,遇有5级及以上风应停止施工。
7 面层养护与填缝
7.1 水泥混凝土面层成活后,应及时养护。可选用保湿法和塑料薄膜覆盖等方法养护。气温较高时,养护不宜少于14d;低温时,养护期不宜少于21d。 7.2 昼夜温差大的地区,应采取保温、保湿的养护措施。
7.3 养护期间应封闭交通、不得堆放重物;养护终结,应及时清除面层养护材料。
7.4 混凝土板在达到设计强度的40%以后,方可允许行人通行。 7.5 填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板养护期满后应及时填缝,缝内遗留的砂石、灰浆等杂物,应剔除干净。
2 应按设计要求选择填缝料,并根据填料品种制定工艺技术措施。
3 浇注填缝料必须在缝槽干燥状态下进行,填缝料应与混凝土缝壁粘附紧密,不渗水。
4 填缝料的充满度应根据施工季节而定,常温施工应与路面平,冬期施工,
宜略低于板面。
7.6 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达到设计强度,且填缝完成后,方可开放交通。
8 检验标准
8.1 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材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控项目
1)水泥品种、级别、质量、包装、贮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
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1次。
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 2)混凝土中掺加外加剂的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法确定。每批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3)钢筋品种、规格、数量和下料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钢尺量,检查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钢纤维的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第1.7条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抽检1次。 检验方法:现场取样、试验。
5)粗骨料、细骨料应符合本规范第1.2、1.3条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骨料,每400m3或600t
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按一批计,每批抽检1次。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抽检报告。
6)水应符合本规范第2.1条第3款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水源检查1次。 检验方法:检查水质分析报告。
2 混凝土面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混凝土弯拉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1次;不足100 m³时按
1次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1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混凝土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误差为±5mm。 检查数量;每1000m21组(1点)。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复测。
3)抗滑构造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0m21点。
检验方法:铺砂法。
一般项目
4)水泥混凝土面层应板面平整、密实,边角应整齐、无裂缝,并不得有
石子外露和浮浆、脱皮、踏痕、积水等现象,蜂窝麻面面积不得大于总面积的0.5%。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5)伸缩缝应垂直、直顺,缝内不得有杂物。伸缩缝在规定的深度和宽度
范围内应全部贯通,传力杆应与缝面垂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混凝土路面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1的规定。
表8.1 混凝土路面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与规定值 检验频率 项 目 检验方法 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支范围 点干路 路 数 纵断高程±15 20m 1 用水准仪测量 (mm) 中线偏位≤20 100m 1 用经纬仪测量 (mm) 标准差 1.2 2 100m 1 用测平仪检测 平σ(mm) 整用3m直尺和塞尺连度 最大间隙3 5 20m 1 (mm) 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0 宽度(mm) 40m 1 用钢尺量 –20 横坡(%) ±0.30%且不反坡 20m 1 用水准仪测量 井框与路面高十字法,用直尺和塞尺≤3 每座 1 差(mm) 量最大值 相邻板高差≤3 20m (mm) 1 用钢板尺和塞尺量 纵缝直顺度≤10 100m (mm) 横缝直顺度 ≤10 40m 1 用20m线和钢尺量 蜂窝麻面面积≤2 20m 1 观察和用钢板尺量 ①(%) 注:①每20m查1块板的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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