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建筑法》和国家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合同》并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议,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名称:盛武北苑小区 2.工程地点:原武镇盛武北苑
3.施工部位:主体工程的钢筋工程(不包括二次结构及预留外的钢筋工程),具体楼号见附加协议。
4.乙方负责钢筋施工中的加工机械设备,(套丝、对焊及竖向埋弧焊的机械设备及施工除外),扎丝、垫块、钢筋的制作及安装工程。
5.结算方式:按月进度付所干工程款的70%,主体完工后一月内付清所剩主体30%的工程款。
6.工程款计算方式:按实际工作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计算 。
7.如工地出现安全事故,伍仟以下由乙方承担,伍仟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8.工地因材料或停水断电及外界因素造成的停工超过24小时,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人工费及生活费。
9.此合同经双方同意并无意见,此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付完工程款后自行作废。
甲方:
年 月乙方:
日
砼及杂工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建筑法》和国家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合同》并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议,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名称:盛武北苑小区 2.工程地点:原武镇盛武北苑
3.施工部位:主体工程中的混凝土及杂工(不包括二次结构中的砼及杂工)。
4.乙方负责人工劳务,其余的设备均由甲方负责。 5.结算方式:按月进度付所干工程款的70%,主体完工后一月内付清所剩主体30%的工程款。
6.工程款计算方式:按实际工作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计算 。
7.如工地出现安全事故,伍仟以下由乙方承担,伍仟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8.工地因材料或停水断电及外界因素造成的停工超过24小时,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人工费及生活费。
9.此合同经双方同意并无意见,此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付完工程款后自行作废。
甲方:
年 月乙方: 日
木工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建筑法》和国家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合同》并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议,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名称:盛武北苑小区 2.工程地点:原武镇盛武北苑
3.施工部位:主体工程的木工工程(不包括二次结构及预留外的木工工程),具体楼号见附加协议,木工包括小五金(海绵条、胶带、铁丝、圆钉)。
4.结算方式:按月进度付所干工程款的70%,主体完工后
一月内付清所剩主体30%的工程款。
5.工程款计算方式:按实际工作的建筑展模面积每平方 米 元计算 。
6.如工地出现安全事故,伍仟以下由乙方承担,伍仟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7.工地因材料或停水断电及外界因素造成的停工超过24小时,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人工费及生活费。
8.此合同经双方同意并无意见,此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付完工程款后自行作废。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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