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年终绩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
为了不断激励全体教师争先创优,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现根据《XX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中心小学实际,特制定本考核评分细则。
一、工作量(20分) 1、出勤(6分)
①各小学(园)以每个月报送中心的考勤登记及校务公开公示材料为依据,中心小学下达各校每师5.5分;计算学校考勤总分:学校总分=5.5分×考核人数。
②各校按学校总分及教师所占各师总分的比值进行比例分配。(封顶6分)
③借入教师由原单位考核,但仍参加本中心小学量化评比。 2、教学工作量(10分)
每校以实际开设的班级为基数,班周节数以35节计(其中五节为每天的早读、写字课各以0.5节计)核准全校总课时数。(学校有聘请代课教师的,代课教师课时数不能分解给其他教师)。中途法定假及公派培训达半个月,所在小学加0.5分,以此类推(必须报中心小学备案)。
①小学教师每周16节,得10分(中心校工作量相应减少2节,即每周14节,得10分),每超一节加0.5分,少一节扣0.5分。
②基层小学校长任教语文、数学科的按教师课时1/2计算,副校长、教导按教师课时的2/3计算。每超一节加0.5分。
③学生数以全中心小学班级平均数为基准,语文科、语数包班、两班语、跨年语以基准数的1.5倍计算,数学科以基准数的2.5倍计算,超过上述学生数的每增一生相应加0.2分。(四舍五入法)
④幼儿教师:a、工作量每周6午即3日得10分。每增加1午加1.5分,每减少1午减1.5分;b、幼儿班额数达到所在小学班生的平均数,每增减一生相应加减0.2分,寄午制 幼儿园每位幼师加0.5分。
- 1 -
⑤学生数达到校生平均数时,任教同年段两班数加1分;语数包班及跨年数加2分;两班语加3分,跨年语加4分。
本栏目封顶16分。
⑥法定产假、进修培训、工勤人员得10分。 ⑦教师上下学期任教节数不同的按平均节数得分。
⑧学年度教学工作量不足的(低于10分)当年度不得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近三年内工作量不足者不能晋升职务。
上述计算均采用四舍五入法。 3、管理工作量(4分)
①当年度班主任3分,科任2分。(校长、教导视同班主任得分) ②课股另加1分:报帐员、安全员、保管员、图书管理员、语数教研组长各1人,专任综合科3人以上(含3人)可设综合科教研组长1人,附设园负责人(2个教学班及以上、或幼师3人及以上可设幼儿负责人1人)。课股封顶2分。
③获区先进班集体荣誉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得2分。
④中心小学(小学)每学年先进集体评优数占学校总班数的15%;其相应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得1.5分。
⑤获得③④上述荣誉的所在班级的语数教师与班主任同等得分。 本栏目封顶5分。 二、职业道德(30分)
1、按照《东庄中心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及补充说明考核结果相应定级:优28 合格24 不合格16。
2、能安心在偏远学校(东红、西温、其兰、栖梧、苏田、白山、石头、石尾、东沁、莆头)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每师当年度加0.5分。
3、当年度获得综合性表彰:省级5分、市级4分、区级3分、镇(中心小学)2分。
本栏目封顶30分。
- 2 -
三、业务能力(13分) 1、德育工作(3分)
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注重学生良好学习、行为习惯养成,注重心理健康教育的,完成情况较好的得3分。出现以下情况相应扣分。
①课堂上出现安全事故的,该节课科任教师本栏不得分。 ②导护护送工作中无故不在岗出现事故的,该导护师本栏不得分。 ③因工作交接不到位等出现事故的,当事人本栏不得分。
④被学校通报的班级,所在的班主任及课任教师每人每次各扣0.3分。 ⑤值日值班教师工作不到位被学校通报的,每次扣0.3分。 2、教学常规(10分)
百 分 分 比 数 学 校 优 10 9.5 10% 8% 7% 5% 3% 9 10% 8% 7% 5% 3% 8.5 30% 30% 30% 35% 35% 8 25% 30% 25% 25% 25% 良 7.5 10% 10% 15% 15% 20% 7 5% 6% 9% 10% 11% 1—5名 6—10名 11—15名 16—20名 21—26名 10% 8% 7% 5% 3% 评分办法:
①各小学以每个月的常规检查汇总成绩为依据进行全学期汇总,按成绩高低排出各教师的名次顺序。(专职综合科教师参加中心小学检查的除外)
②中心小学以学期检查总评排出各小学的名次。
③各小学按上述办法算出学校总分,然后按教师所占各师总分的比值进行比例分配。
④学年成绩以上、下学期成绩平均计算。 ⑤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 ⑥综合科:计算办法参照各小学。
⑦任教同年段两班数加0.5分;语数包班及跨年数加1分;两班语加
- 3 -
1.5分,跨年语加2分。
⑧产假教师按学校平均数得分。 本栏目封顶12分。 四、专业发展(15分) 1、继续教育(2分)
参加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合格的得2分。 2、教学研究(6分)
①课题研究,市级课题组负责人得4分,成员得2分,区级负责人得3分,成员得1.5分。
②生活化例题征集每题得0.25分,封顶2分。
③当年度任教研网络组成员(含幼儿):区级2分,中心小学1分,学片0.5分,选最高级得分。
④教学案例、教学设计、教学反思、下水文、说课评课、教具、课件制作等教学研究活动,按下列等级每项选最高等级得分,区级以上的,以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下文或汇编本为准。
⑴区级:一等奖3分 二等奖2.5分 三等奖2分 优秀奖(鼓励奖1.5分)
⑵校级:一等奖2分 二等奖1分 三等奖0.5分 ⑶汇编本:区级得2.5分 市级得4分
⑤校园信息(校级以上)采纳(发表)一则,撰稿教师得0.2分,封顶2分。
⑥骨干教师当年度考评以3分为基准分得分。其得分=[基准分×(你的得分÷最高得分)]×100%
⑦不同项目累计得分,封顶6分。 3、公开教学(2分)
小学(园)校本教研(公开教学)每项得0.5分,封顶1分;学片教研每次得1分,封顶2分;中心小学优质课教学开放周、学片承办的开放日、送教下乡、中队课观摩等每次得2分,逐级选送的项目,视不同级别
- 4 -
累加得分,封顶4分。
⑴省级:一等奖5分 二等奖4.5分 三等奖4分 优秀奖(鼓励奖3.5分)
⑵市级:一等奖4分 二等奖3.5分 三等奖3分 优秀奖(鼓励奖2.5分)
⑶区级:一等奖3分 二等奖2.5分 三等奖2分 优秀奖(鼓励奖1.5分)
⑷校级:一等奖2分 二等奖1.5分 三等奖1分 4、论文(2分)
⑴省级:一等奖5分 二等奖4.5分 三等奖4分 优秀奖(鼓励奖3.5分)
⑵市级:一等奖4分 二等奖3.5分 三等奖3分 优秀奖(鼓励奖2.5分)
⑶区级:一等奖3分 二等奖2.5分 三等奖2分 优秀奖(鼓励奖1.5分)
⑷校级:一等奖2分 二等奖1.5分 三等奖1分
①中心小学选拔推荐的或中心小学信息网上通知的按标准得分。 ②个人自荐须到教研组登记,且有发表批文或证书、论文著作出示的可按标准的1/2得分。
本栏目封顶4分。 5、指导培养教师(1分)
省级3分 市级2分 区级1分 校级0.5分
同级职称的可以指导。中心小学组织的开放日、优质课评选等活动,指导教师由各小学上报教研组核准。指导教师只能1人得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得分。区级及以上同一位获奖教师的指导教师,若是几个合作指导的,只能按一位指导教师的分数进行均分。
本栏目封顶2分。
6、奖励情况(业务及业务相关的单项奖)(2分)
- 5 -
⑴省级:一等奖5分 二等奖4.5分 三等奖4分 优秀奖(鼓励奖3.5分)
⑵市级:一等奖4分 二等奖3.5分 三等奖3分 优秀奖(鼓励奖2.5分)
⑶区级:一等奖3分 二等奖2.5分 三等奖2分 优秀奖(鼓励奖1.5分)
⑷校级:一等奖2分 二等奖1.5分 三等奖1分 ①以表彰的文件、证书、光荣榜为准。
②教育教学单项奖。指中心小学组织或推荐参加各级各类活动中获奖的。如年段验收、各种技能比武、学科外的其他论文等。
以上两项各选每项中最高项累加得分,封顶4分。 五、工作成效(22分) 1、教学效果(16分) A、授课情况(8分)
等 级 百 分 比 分 值 学 校 名次 A级 8 15% 10% 7% 7.5 15% 10% 7% 7 10% 10% 6% 6.5 30% 40% 50% B级 6 20% 20% 20% 5.5 10% 10% 10% 1-10名 11-20名 21-26名 评分办法:
①各校要根据校情制定授课评分细则,进行教学全程管理,公开量分。 ②依据教师授课量化分及等级申请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全校教师(包括病假、产假、综合科)的成绩名次顺序。
③中心小学根据质量检测的结果排出各小学的名次。
④各小学按上述办法算出学校总分,然后按教师所占各师总分的比值进行比例分配。
⑤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
⑥任教同年段两班数加0.5分;语数包班及跨年数加1分;两班语加
- 6 -
1.5分,跨年语加2分。
本栏目封顶10分。 B、教学质量(8分) 评分办法:
①基准分:6分封顶:8分保底:4分
②与基准分相比,每增加1分加0.1分,每减少1分减0.1分。 ③交接班加减分:进一名加0.2分,退一名减0.1分。若第一名无法达到封顶分的,以第一名与封顶分的相差成绩相应类增。
④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一位小数。
⑤学年质量检测综合比分在同学科名次最后10%的不能评优评先(综合比分在60分及60分以上除外)。任教多学科的以各学科的平均分得分。
⑥任教同年段两班数加0.5分;语数包班及跨年数加1分;两班语加1.5分,跨年语加2分。
本栏目封顶10分。
要求:各校应把上学年名次、本学年名次填写完整。 2、管理效果(3分)
①根据学校工作量化评价,本年度在中心小学获:
第1-10名得3分;第11-20名得2.5分;第21-26名得2分; 所在小学校长、负责人、支部书记按上述得分,副校长、教导、大队辅导员、各支部委员、安全员按1/2得分。
②当年度获各级示范校、文明校、素质教育合格校、平安校园等表彰的按文件标准执行(参加创建学校的教师总分不得超过①区级:班级数×1.5分,②市级:班级数×3分,③省级:班级数×4.5分,个人得分不得超过标准的1/2)。以上荣誉在规定年限内,其他学年按当年度的1/2得分。
本栏目封顶5分。 3、育人效果(3分) 指导学生获奖:
- 7 -
①同类项目选最高项一人次(含团体)得分 。
②中心小学内不同项目(不同班级视为不同项目)可累加得分,封顶3分。
③区级以上获奖按文件标准执行,不同项目可累计得分,封顶5分。个人自荐参加各级各类比赛,须向中心小学相关部门登记后上送,并出示获奖证书原件或批文,方可按标准的1/2得分。
④指导教师必须是相关学科的任课教师。
- 8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