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书由 (以下简称“招标人”)与 (以下简称“设计人”)于 年 月 日签署。
招标人通过 月 日的中标通知书接授了设计人以人民币 元为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⑴合同书及附件(含澄清文件,如果有); ⑵中标通知书; ⑶投标书;
⑷勘察设计合同专用条款; ⑸勘察设计合同通用条款; ⑹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
⑺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表;
⑻勘察设计工作量计算及报价计算说明;
⑼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参与人员的基本情况; ⑽勘察设计工作大纲。
二、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外,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三、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如下:
⑴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和设计: 年 月 日之前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⑵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修改及批复阶段: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⑶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和设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⑷施工图审查阶段: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⑸征地拆迁图编绘: 年 月 日之前完成。 ⑹施工配合服务: 年( 天)。
四、招标人和设计人双方的责任和及违约条款遵照勘察设计合同条款的规定。 五、最终提交的设计文件份数。
1、为预审提供的初步设计正式文件 份,初步设计简本 份;根据预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 份;初步设计正式批复后出版最终初步设计文件 份。
2、施工图设计文件每合同段 份。
3、设计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全部存档图纸的CAD文件光盘两张。
六、付款方式:本合同的总金额是完成本合同所规定义务的一切费用。除暂定金额之外,其余由设计人包干使用,招标人将按进度分期支付。
㈠勘察设计费
1、在签订合同后28天内招标人预付勘察设计费的5%作为预付款。 2、初步设计文件经招标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勘察设计费的40%;
3、施工图文件按期完成后并送至招标人处,经招标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勘察设计费的35%;
4、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按期完成后并送至招标人处,招标人施工招标完成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之后,支付勘察设计费的10%;
为保证设计单位的设计质量和设计服务,按勘察设计费用合同总额5%作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每次支付勘察设计费时预留5%,待项目交工证书签发后28天内返还50%的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完成后28天内返还剩余的50%质量保证金。
㈡后续服务费
为保证设计单位的后续服务质量,勘察设计费的5%作为本项目的后续服务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后续服务费其中的50%招标人每半年等额向设计人支付一次,剩余的50%至项目施工缺陷责任期满1个月内支付。
七、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设计费用结清后失效。双方要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九、本合同书一式 份,正本二份,双方各执行一份,副本 份,招标人 份,设计人 份,和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备案一份。
招 标 人: 设 计 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
(职务、姓名签字) (职务、姓名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招标监督:(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
(职务、姓名签字) 电 话: 日 期:
廉政合同格式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本项目招标人 (全称) (以下简甲方)与设计人 (全称)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㈠严格遵守党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㈡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㈢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㈣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建设,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㈤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力和义务。
㈥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㈠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㈡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㈢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户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㈣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本勘察设计合同有关的勘察设计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㈡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的任何费用。 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㈣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第四条 违约责任
㈠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失效之日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勘察设计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招标人: (单位全称)(盖章) 设计人: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 务) (职 务) (姓 名) (姓 名) (签 字) (签 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甲方监督单位(全称)(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全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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