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回填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二方结合各自优势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友好协商、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
1.乙方承包甲方承包建设的“伟业新天地”项目室内外回填土。 2.工程地点:横山县白界乡草海则村 二、承包单价和质量要求:
1.室内外回填土由甲方向乙方按每车次10元补贴。 2.土方质量要求:不含垃圾等杂质。 三、工程期限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伟业新天地”项目室内外回填完毕之日止。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协调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的畅通; 2.负责指定土方需要点; 3.安排专人负责统计车次; 4.负责小区大门口道路的清扫工作; 5.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款;
6.甲方在工程未完工之前不得将工程另行承包给他人或者其他公司。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回填土运至现场甲方指定位置; 2.有权利要求按合同约定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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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土源;
4.每车拉运方量一般情况下不得低于22 m3,特殊情况下不得低于20 m3。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乙方车辆拉运至每300至500车次时,由甲方结清运费。若工程结束,但车数没有达到500车次的,由甲方一次性付清剩余运费。 七、双方因合同履行而发生的纠纷或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相关机构调解,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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