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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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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第一篇: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为使我校教师进一步适应教育改革新形势的需要,发挥班主任在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方案。

(一)班集体考核100分 一、德育活动(25分)

1、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升旗仪式,纪律严明、秩序井然,学生有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次扣0.5分,5分扣完为止。

2、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团活动课,每学期不少于8次,要求至少四次班会有相关材料(包括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班队会评比活动。满8分,每举行一次得1分,少一次扣1分。

3、积极参加各项德育比赛活动,在活动中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最后得分=总分÷次数。

二、体育卫生工作(20分)

1、间操:以间操活动评比结果为依据,满分10分。 2、按时做眼保健操,秩序好、效果好。满分10分。 三、值日值周(30分)

以值周检查评比结果为依据,学期末最高得30分,最低得零分。计算公式:30-(值周扣分×10%)=该项考核最后得分

四、好人好事(5分)

各班学生凡是:(1)自觉在校内外公益劳动或指令性劳动。 (2)举报坏人坏事,并敢于作斗争。 (3)拾金不昧。

(4)好人好事受到社会相关组织表彰等。视其劳动量、成绩、贡献大小酌情给分或物质奖励。学校累计好人好事加分满20分的得5分。

五、备品保管(10分)

1、损坏黑板,除给予修补或按价赔偿外,扣班级5分。 2、损坏讲桌、课桌、椅子、门窗、电源开关、插座、宣传板、门牌等,除给予修补或按价赔偿外,每人次各扣3分。

3、节约用电,发现未按时熄灯的班级每次扣2分。 六、学生奖励与处罚(10分)

1、学期末班级无违纪学生(包括无违法犯罪行为、无学校处分的),记满分10分。

2、有学生被学校和司法机关处分或处罚的,依情节给予扣分。通报批评扣1分,警告处分扣2分,记过处分扣3分,记大过处分扣4分,留校查看乃至开除扣5分,触犯法律的扣10分。

(二)班主任工作考核100分 一、工作职责履行情况(50分)

1、能及时制订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和总结,按时上交者得5分,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2、班务日志填写完整。5分

3、能做好对班干部的选拨、培养和指导工作,每月至少能组织 1次学生干部会议,每学期不得少于5次,满分5分。

4、教室布置个性化,文具摆放整齐化,洁具放置隐蔽化,“《三表》、《规范》、《守则》”悬挂合理化,园地壁画时间化。5分。

5、控制辍学率,每流失一名学生扣2分,满分10分。班级辍学率超过2%的班级,班主任评优晋职一票否决。

6、经常和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每一名学生作一次家访或电话和书信联系一次,满分5分。

7、安全教育到位,无伤亡事故,满分5分。

8、积极参加各项劳动,效果好的得5分,其次得4分。 9、普法教育好。有普法教育或主题班会者,记满分5分。 二、班主任工作态度(50分) 1、执行制度情况(30分)

(1)一切行动与学校保持一致,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凡学校发出的指令性任务或强制禁止之事,传达不及时,每次扣2分。

(2)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每人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3)凡私自停学生课或勒令学生退学者,每人次扣5分。 (4)凡班主任滥收费,每次扣5分,除返回所收费用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和行政处分。

2、对班主任工作态度的考核认定(20分)

(1)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政教处及教务处组成评分小组,对班主任在学期的工作情况打分认定。

(2)考核的主要内容: A、班集体的凝聚力; B、对学生扣分后的教育手段;

C、班级的学习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相关数据);王岗镇一中 政教处

第二篇: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价意见

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价意见

侯会珍同志从1995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担任班主任工作.在班级管理中,采用 “人性化”管理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管理制度,民主评选班干部,竞争上岗。对学生关怀备至,帮助贫困学生,教学生做人的道理,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开辟第二课堂,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积极参与乡中心校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且成绩显著。经常跟家长沟通,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所带班级成绩优秀,多次获“乡优秀班集体”荣誉称号,该同志也多次被乡中心校评为优秀班主任。

综上所述,该同志担任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任村乡中心校 二00七年九月二十日 第三篇:班主任考核评价办法153

钱庄小学班主任考核评价办法 2014—2015学(讨论稿)

班主任是学校教育工作中的排头兵。班主任工作成效的高低,不

仅关系到学校常规管理的水平,而且直接影响社会和家庭,乃至学生的终身。要提高学校教育的整体水平,很重要的一环就是要有一支素质优良的班主任队伍。实施班主任工作考核,旨在引导班主任老师明确和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关心爱护学生,在务实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完成学校交予的任务,形成浓郁的激励氛围,促使班主任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为班主任聘任、评优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办法:

1、班主任考核分为《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和《班级工作成绩考核》、《民主评议》三部分,分别占40%、40%、20%

2、计算方法:

(1)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分=(个人得分/最高分)× 40(2)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分 =(个人得分/最高分)× 40

(3)民主评议分:对班主任的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爱岗敬业、奉献精神等综合方面,由学校领导干部、全体老师打分,统计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最高不超过20分;

二、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内容:

1、能及时制订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并按时上交者得5分,迟交者得3分,不交者记零分。

2、能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课,每学期不得少于15次,班队活动课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要求班队活动课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满分15分,每举行一次得1分,(以班队会议活动记录及学校抽查为依据)

3、经常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50%的学生作一次家访或与家长书面联系一次,每家访或书面联系一次得1分,及时收缴保存好家长满意程度调查表,全学期最多加分不超过60分。(以班队会议活动记录为依据)

5、周一的升国旗仪式,能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纪律严明、秩序井然,每次得1分。(以吕明涛老师检查记录为依据)

6、能做好对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经常了解班风,学风情况。每月至少能组织1次班级学生干部会议,每学期不得少于5次,要求有会议记录,每组织一次得1分。(以班队会议活动记录为依据)

7、能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每参加一次得1分,如阳光体育活动、运动会、节目汇演、大课间活动组织等。(以组织者检查记录为依据)

8、能按时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班主任会议,每参加一次得1分,不参加者不得分,公差除外。(以会议记录为依据)

9、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者加5分,迟交者得3分,不交者不得分。

10、能科学、规范管理班级,无重大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得5分。若发现一次,扣1分;

11、学生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得10分。若学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则班主任去消评选模范班主任资格。

12、班内人数分:根据国家规定45人(含45人)以下为标准班额,45人以上,每多一个学生加记1分;正常转入学生,相应班级,单班者,转入生可直接进入该班;多班时,转入生可进入人数较少的班;人数相等时,转入生可从一班开始进入。

三、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内容:

1、出勤:学生出勤情况,没有特殊情况,学生无迟到、早退和旷课情况,记2分,每周学校抽查至少两次。(以学校教导处抽查结果为依据)

2、卫生:教室内外、地面、墙壁、走廊及卫生责任区等处卫生情况。红领巾监督岗卫生检查小组每天检查两次,根据检查标准记分,学校卫生大检查,由政教主任组织相关人员每周检查一次,根据检查标准记分。具体由吕明涛老师负责。

3、两操及集会:升旗、广播操、眼保健操学生出勤率和纪律情况。(以学校教导处抽查和红领巾监督岗检查结果为依据)

4、纪律:

①上课、课间、课外活动、文体活动时的纪律情况。(以学校抽查和红领巾监督岗检查结果为依据)

②爱护花草、树木、环境,节约水电等资源情况;(以学校抽查和红领巾监督岗检查结果为依据)

③爱护电力、消防等公共设施,爱护课桌板凳、门窗壁画等公共财产情况;每周检查一次,没有故意损坏现象者记5分。(以总务处检查结果为依据)

5、教室布置:教室的环境布置情况,要求做到教室布置个性化,激励用语规范化,文具摆放条理化,洁具放置隐蔽化,“三表”悬挂合理化,教室周围清洁化。每周检查一次,符合要求者记2分。(以学校吕主任组织相关人员检查结果为依据)

6、班内专栏:按要求办专栏及墙壁文化,符合要求者,每次记2分。(以学校吕明涛老师组织人员检查结果为依据)

7、学生传染病预防、健康查体等各项班级工作,按时完成,符合要求的记1分。(由王兴明负责)

8、学校其他临时性班级工作,服从安排并能按时完成,符合要求的记1分。[说明]:学校根据以上几项将每周检查情况汇总一次:

本着谁分管、谁布置、谁检查、谁记录的原则,分管领导将各自的每周检查情况汇总后以书面表格的形式交给校长,由校长汇总、存档。学校对各分管管理人员也将实行量化考核。

四、班主任评价小组:(负责对本办法的落实及解释)组 长: 辛培良 副组长: 王兴明

成 员: 董亚峰 钱吉景 吕明涛 卫晓磊 于海滨

五、考核评价时间: 8月份。 六、班主任综合考核分的应用:

1、用于评选上级给的模范班主任指标,由高到低顺次截取; 2、纳入学校全体教职工综合考核分中,占6----10分; 说明:(1)、班主任若有事连续4天(含4天)以内的,班主任工作可自行协调,委托一名教师代理班级工作,并报校长准假后,方可离校;否

则按旷勤处理。代理班主任必须履行班主任职责。

(2)、班主任因重大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连续4天以上的,经教工站准假后,可自行协调,委托一名教师代理班级工作,并报校长同意,可按下列规定处理: 代理班主任代理期间必须履行班主任职责,学校将扣除相应天数的原班主任的班主任费,(公差除外),用以支付给代理班主任;(公差期间的代理班主任费由学校支付)。

七、本办法若与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相违背时,以上级的为准执行。

2015年3月

第四篇:班主任考核评价制度

班主任考核评价制度 一、指导思想:

班主任是学校学生班级教育教学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班主任在对于培养人才做好德育工作起着主导作用,为了更进一步地加强和改善德育工作,提高和发展班主任的素质能力,促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我校决定实施班主任考核制度。本考核制度旨在推进班主任队伍建设,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学期结束公布考核成绩,为评选优秀班主任打基础,并依据考核成绩,最终以最高分者为优秀班主任。

二、考核实施办法

1、两操、卫生、路队实行每天检查。

2、班主任考核每月公布一次成绩,学期总评公布一次成绩。 三、考核项目及细则 1、计划、总结

班队计划、总结按时完成并及时上交。计划需结合本班实际,具有可行性;总结需实事求是,真实有效。若没有完成则该项不计分。

2、常规活动

(1)两操:要求班主任采取跟班制,若有无故缺席,则该项不计分。

(2)卫生:指周五大扫除,一个月内如有一次没有打扫,则该项

不计分。平时卫生计入循环红旗分值(见“校园活动”)

(3)路队:要求班主任采取跟班制,若有无故缺席,则该项不计分。

(4)黑板报: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学校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若因 不认真得到两次以上警告者,则该项不计分。

(5)班主任例会:要求准时到会,有记录;无故缺席则该项不计分。

(6)小干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班级小干部例会,做到有内容、有记录,当月分值以检查记录为准。

(7)班会:要求不得占用班会课时间,做到班会有内容、有记录;学校及大队部实行抽查制,一次没开扣5分。

(8)中队角、班级文化墙:要求队角建设规范化,班级文化墙布置特色化。

3、校园活动

参加校园活动包括广播站、校园橱窗、循环红旗、主题中队会、家长会、艺术节、少先队论文及上级布置的相关活动等。

4、日常

(1)行为习惯:由大队委及红领巾礼仪岗监督管理,并向各班主任及时反馈信息。

(2)安全事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则该项满分。 5、相关资料

相关资料包括:班主任例会记录;班会记录;中队会方案;家长会记录、签到表、发言提纲等。

6、班主任经验交流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的依据。 2010.2

第五篇: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实施细1[定稿]

华西实验学校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初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学校中层校中层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考核工作,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所进行的考察、核定、评价,并以此作为加强对校中层干部任用、奖惩等的依据。

第三条 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客观公正原则(三)注重实绩原则(四)群众公认原则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考核学校中层干部。第二章 考核方式 第五条 对中层校中层干部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定期考核。 第六条平时考核是对校中层干部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第七条 定期考核采取、任期末考核的形式进行。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八条 校中层干部考核内谷:(一)思想政治素质(20分)

能不断学习,提高理论素质和思想水平,有大局意识、吃苦在前、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廉洁自律,能主动广泛地听取普通老师的意见,及时采纳合理建议,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学校政令畅通、团结协作、廉政建设等情况。(二)组织管理能力素质(20分)

与本职岗位相关的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领导能力、办事效率、开拓创新,能根据学校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在落实的过程中,做到有检查、有总结、有反馈、有执行力,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求实创新、开拓进取等能力。(三)工作表现(20分)

办事讲实效,办事讲求效益,不拖拉,不借故推脱;工作有创新,成绩有突破;能带领一线教师共同发展。积极参加学校各类会议和活动,不无故缺席,在校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四)工作实绩(40分)

首先自己的专业素质过硬,真正能做好本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起到引领,并能指导其他普通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能把分管的年级带好,所在岗位或部门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能做出成绩。包括

教学效果和质量、工作效率和成果、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成效等。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九条 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一)考核准备;(二)述职; (三)个别谈话;(四)调查核实;(五)撰写考核材料; (六)综合分析,评定考核结果;(七)反馈。

第十条 考核准备:(一)拟定考核方案;(二)组建考核组; (三)考核组与被考核对象商定考核实施计划。 第十一条 召开述职会议:

进行考核动员;被考核对象作本人述职报告。 第十二条 参加述职会议人员: 学校中层干部成员;

第十三条 个别谈话的对象要注意代表性,各类型、各层次都应有代表列入,应包括考核对象本人,具体人选由考核组确定。个别谈话时,考核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第十四条 考核组在综合分析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 第十五条 校中层干部考核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核工作的简要情况和校中层干部的基本情况;

(二)考核情况,包括考核对象的优点、成绩、存在的不足、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三)考核组的评价和建议以及考核组对评定等次的建议。 第十六条 评定考核结果由考核组会议决定,考核结果应正式通知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评定和应用

第十七条 对中层领导的考核要作出整体评价,并提出加强校中层干部建设的具体建议。对存在问题应督促其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应责令整顿,限期改进,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调整。

第十八条 校中层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十九条 校中层干部经考核全部项目达到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优秀等次:(一)思想政治素质高;(二)组织领导能力强;

(三)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四)工作实绩突出;(五)清正廉洁。

第二十条 校中层干部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称职等次:(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二)组织领导能力较强;

(三)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四)工作实绩比较突出;(五)能做到廉洁自律。

第二十一条 校中层干部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情况者,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二)组织领导能力较弱; (三)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第二十二条 校中层干部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一)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二)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

(三)在校中层干部中不能坚持原则,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

(四)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五)工作不负责任,工作中造成较大损失;

(六)连续两年未完成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差。

第二十三条 考核结果应作为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调整级别和工资等的重要依据。选拔担任上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应从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称职的干部中产生。

第二十四条 校中层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考核组应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进。视具体情况,也可以调整其领导职务。

第二十五条 校中层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应视具体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如下处理:(一)免去现任领导职务;(二)责令辞去领导职务;(三)降职。

校中层干部被免去现任领导职务或责令辞去领导职务后,可另行分配适当工作

第二十六条 考核意见反馈给部门校中层干部后,校中层干部应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整改措施,并向考核组专题报告。

第二十七条 考核工作结束后,校中层干部综合评价材料存人本人档案。第六章 考核的纪律和监督

第二十八条 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必须遵守以下纪律:(一)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二)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三)不准泄露考核机密;

(四)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五)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六)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七)不准弄虚作假,向考核组提供虚假数据;(八)不准对反映其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第三十条 对违反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视其情节、性质、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宣布考核无效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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