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我★单位管理工作,确保全★单位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遵循“突出重点,鼓励创新,加大奖惩”的原则,结合黔地矿办发„2011‟8号文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我★单位目标绩效管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增强地质实验测试的技术支撑能力、技术服务功能为目的,不断提高地质实验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三条 我★单位目标绩效管理,遵循创新与发展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过程管理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现场考评与平时督查相结合、领导评价与职工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我★单位目标绩效管理,实行分类指导和科学管理,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通过建立“目标制订、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约束激励”等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逐步推进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单位属各生产经营单位、机关管理科★单位。
第二章 目标构成和制订
第六条 我★单位目标设置是根据当年局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和★单位工作实际而提出的重要工作。由单位建
设目标和单位业务工作目标两大部分组成。
(一)单位建设目标:是指以提高★单位属各单位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规范单位管理,加强★单位基础建设为主旨的目标。包括党建思想政治及业务学习、和谐单位(科★单位)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基础管理、安全生产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等重要内容。
(二)单位业务工作目标:是指★单位、★单位行政下达给★单位属各单位(科★单位)的重要工作任务和★单位属各单位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的年度重要工作任务。
第七条 目标制订应遵循科学、合理、可行、有效和突出重点原则。既要突出全★单位的中心工作,又要反映和体现★单位属各单位的发展要求;既要明确目标任务要达到的绩效标准,又要体现实现目标需努力进取。
第 目标制订的程序。
(一)单位建设目标由★单位目标办根据局下达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拟订;
(二)单位业务工作目标由★单位目标办根据局下达的业务工作目标和分管★单位领导的工作安排拟订;
(三)目标拟订后,采取上下结合的办法,由★单位目标办征求★单位属各单位(科★单位)和分管★单位领导的意见后进行修订;
(四)修订的目标经★单位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后以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下达。
第九条 目标一经确定,必须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的,单位建设目标由★单位行文通知;单位业务工作目标,由需变动单位向目标管理办公★单位提出有充分理由说明的书面请示,★单位目标办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定(若其影响局下达给★单位单位业务工作目标的,应报局审批同意),由★单位行文批复。
第三章 目标的实施
第十条 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将实施目标绩效管理的★单位属各单位划分为两个类别:机关管理科★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各类别制定不同的考核指标,机关管理科★单位目标管理以管理及服务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以局、★单位重要工作项目、科研项目、成果质量、经济指标为重点;各单位均需考核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考核内容为★单位与各单位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的内容。
第十一条 ★单位属各单位(科★单位)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目标绩效工作,围绕本单位(科★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组织制定实现目标的措施;组织实施本单位(科★单位)目标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科★单位)目标实施情况,查找目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合理建议,每季度末的25号前向★单位目标办报告本单位(科★单位)目标管理工作和目标完成情况。
第十二条 ★单位属各单位(科★单位)要认真做好将
年度单位建设目标和业务工作目标落实,分清责任,明确任务,严格考评,兑现奖惩,实行全员目标绩效管理责任制,确保目标按时间要求和绩效标准完成。
第四章 目标的督查
第十三条 目标管理实行全过程管理。★单位目标办对★单位属各单位的目标完成情况实施中期督查和重点抽查,并协助各职能科★单位实施专项督查。各单位(科★单位)坚持定期自查和不定期督查。
第十四条 督查内容以单位(科★单位)年度建设目标、业务工作目标和★单位、行政交办的督办事项为主。
第十五条 ★单位目标办负责对各单位(科★单位)督查工作的指导、检查和协调。
第十六条 ★单位目标办开展督查工作的督查结果和相关职能科★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的督查结果计入单位年度考评成绩。
第五章 目标的考评
第十七条 目标考评坚持全面考评与重点工作考评相结合,既要对单位建设目标和单位工作目标进行全面考评,又要突出对局、★单位和职能科★单位部署的工作进行重点考评。
第十 目标考评采取平时督查、现场考评、职能科★单位考评、综合考评等方式进行,突出考评的综合性。
第十九条 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责任书确定的工作目标、目标任务、绩效标准、目标分值逐项考评打分,累计计算分值。综合考评总分=领导小组考核分(含平时督查)+★单位领导考核分+安全考核分+廉政建设考核分。
第六章 奖 惩
第二十条 根据考评结果,对实行目标管理单位进行年度绩效奖惩。
综合考评总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达标单位,综合考评达标的按生产经营单位和机关管理科★单位分别设立一、二、三等绩效奖,其中: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2名。获奖等次按综合考评分排序在先的原则确定。
第二十一条 各考评等次的绩效奖由两部分组成:★单位综合效益奖和本单位(科★单位)效益奖。
(一)★单位综合效益奖按以下标准确定:
(全★单位可分配总利润×15%/全★单位总系数)×本单位(科★单位)总系数。这里的系数是指按《贵州省地质矿产中心★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实施意见》确定的职工绩效工资系数,以下相同。
(二)本单位(科★单位)效益奖按以下标准确: 1、生产经营单位
一等奖:本单位年终考核利润×18%; 二等奖:本单位年终考核利润×15%; 三等奖:本单位考核利润×12% 。
生产经营单位效益奖的分配方案由各单位自行确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绩效奖按本单位职工人均效益奖的2倍进行分配;配备了两人以上的单位,其正、副职按本单位职工人均奖金的2:1.6进行分配。
2、机关管理科★单位 (党政办公★单位、人事教育科、财务资产科、安保科)
一等奖:(全★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效益奖总额/全★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总系数)×本科★单位总系数;
二等奖:(全★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效益奖总额/全★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总系数)×本科★单位总系数×90%;
三等奖:(全★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效益奖总额/全★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总系数)×本科★单位总系数×80%。
第二十二条 ★单位职工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者,只参与★单位综合效益奖分配,不参与本单位(科★单位)效益奖分配,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不参与★单位综合效益奖和本单位(科★单位)绩效奖分配。该单位(科★单位)绩效奖确定标准中的“系数”应扣除该职工不参与分配的系数。 第二十三条 ★单位领导班子的绩效奖等次和标准由局考核后,根据局的考核结果由局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单位属各单位(科★单位)班子成员所获奖金之和加上工资性收入不得超过本单位职工年平均收入的5倍。
第二十五条 完不成目标任务,或考核利润为零,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受一票否决的,综合考评总分低于90分的为不
达标单位。不达标单位不享受绩效奖。生产经营单位连续两年亏损、当年亏损严重、当年工作有重大失误的,视情节对单位主要责任人进行岗位调整或降职处理。
一票否决主要指单位在年度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确定的一票否决生产安全事故或损失,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违法违纪事件,重大经济损失、经营亏损等,由★单位目标办负责核实,报★单位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第二十六条 ★单位设目标创新奖。各单位在年度工作中,发展速度快、取得重大突破、取得符合局《地质找矿突破奖励办法》要求并获奖的成果、省部级以上评选表彰的单位设目标创新奖。获目标创新奖的单位每项可增加分值2分,其分值计入考评总分。
发展速度快是指发展速度高于20%的单位。
重大突破是指实现整装勘查项目、合作重大项目、矿业开发重大项目突破的单位。
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是指获得和省、国家部委以上的表彰。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对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单位设在★单位党政办公★单位,负责目标绩效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 目标管理年度综合考评绩效奖励资金由★单位在每年的年终决算后可分配考核利润中列支(不包含★
单位领导班子的绩效奖励资金)。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单位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的配套工作细则包括《贵州地质矿产中心★单位目标绩效管理目标制订及考评工作细则》《贵州省地质矿产中心★单位目标责任书》。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1 年1 月1 日起施行,原《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黔地矿★单位„2010‟39号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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