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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教师职评评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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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教师职评评分说明

一、1.凭师德考核表(近五年),一次优秀加一分。 二、2.凭学历原件记分。

3.凭人事辅导员的证明,计算工作时间,参加工作后读师范的减两年。(未脱产只扣一年)

4.凭证据实记分。 5.凭证据实记分。 6.凭证据实记分。

7.申报中级教师职务的凭教育部门中级记分,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凭人社部门中级记2分。教育部门中级不计分。

8.凭合格(结业)证书和优秀学员证书分别记分。 9.凭证记分。

三、10.凭学校出具的证明记分。

11.担任班主任凭学校证明,优秀班主任凭证件或通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有学校方案,个人计划和活动记载。

12.凭证记分。

13.发表凭实物按级别记分,获奖凭证书记分,素质教育论坛属于市级。

14.凭立项通知,见本人姓名记分,有课题、有计划、有活动、有成果,各记一分。与本人参与课题有关的成果分别记分,国家、省记一分,市记0.5分。

15.凭证记分。

16.凭年度考核表记分,一次优秀加一分。 17.凭测评结果记分。 18.凭证记分。

19.凭有指导教师姓名的证书按级别记分;辅导学生发表论文的有指导教师姓名。 20.学校承办市区教育教研现场会,教师参与活动的凭学校证明记三分,课件等凭证记分。

21.(综合表彰)党政部门,教育和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综合类先进,凭证按级别记分。教育局和镇级的先进记一分(指个人综合表彰)。

说明:若有分数并列,按18+14+15+13等项相加,总分在前的加0.1分排序。

牌楼镇教育总支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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