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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kV环网柜选型技术原则和检测技术规范

来源:筏尚旅游网


Q/GDW 02

北 京 市 电 力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GDW 02 1xxxx—2014

10kV环网柜选型技术原则和检测技术规范

Selection technology principle and detection specification for 10kV cable ring

main unit

2014-xx-xx发布 2014-xx-xx实施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目 次

前言 .................................................................................. 1 1 范围 ................................................................................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2 3 术语和定义 .......................................................................... 3 4 使用条件 ............................................................................ 3 5 技术参数及要求 ...................................................................... 3 6 选型原则 ............................................................................ 9 7 试验项目、方法及要求 ............................................................... 10 8 包装、运输及贮存 ................................................................... 15

前 言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六化、六统一”标准化建设工作整体部署,认真落实北京公司“突出配电网建设改造,提升电网发展水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公司10kV环网柜的选型和检测,在《国家电网公司10kV环网柜选型技术原则和检测技术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公司配电网的发展水平、运行经验和管理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和补充。

为便于标准的使用贯彻,在排版上采用了不同的字体、符号,标准中宋体字是《国家电网公司10kV环网柜选型技术原则和检测技术规范》的条款,楷体字是北京公司根据具体差异化情况补充的条款。补充条款分为1)新增补充;2)修订补充,对增加*标识的条款执行更为严格的要求。

本标准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运维检修部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运维检修部、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京电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本标准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科技信通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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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环网柜选型技术原则和检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10kV环网柜选型原则、技术参数、试验项目、方法及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统内额定电压为12kV,额定频率为50Hz的户内、户外环网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 780-1997,MOD )

GB 1094.11 电力变压器第11部分干式变压器(IEC 726-82,EQV) GB 1207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IEC 60044-2: 2003, MOD ) GB 1208 电流互感器 (IEC 60044-1.2001. MOD)

GB 1984 高压交流断路器(IEC 62271-100: 2001, MOD)

GB 1985 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IEC 62271-102: 2002, MOD) GB/T 11022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T 2900.1 电工术语基本术语

GB/T 2900.15 电工术语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和电抗器 GB/T 2900.19 电工术语高电压试验技术和绝缘配合 GB/T 2900.20 电工术语高压开关设备

GB 3804 3.6kV~40.5kV 高压交流负荷开关(IEC 60265-1-1998 ,MOD)

GB 3906 3.6kV~40.5kV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IEC 62271-200-2003,MOD )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2001,IDT)

GB/T 5465.2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第2部分:图形符号(IDT IEC 60417 DB:2007) GB/T 7354 局部放电测量(IEC 60270-2000,IDT) GB/T 10228 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GB/T 11022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 11032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IEC 60099-4-2006,MOD) GB/T 12022 工业六氟化硫(IEC 376,376A,376B.MOD)

GB/T 12706.4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试验要求(IEC 60502-4-2005,MOD) GB 15166.2 交流高压熔断器:限流式熔断器(IEC 60282-1-2005 ,MOD) GB 16926 高压交流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IEC 6227-105-2002 ,MOD)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DL/T 402 高压交流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IEC 62271-100-2001,MOD) DL/T 403 12~40.5kV高压真空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 404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IEC 62271一200-2003,MOD) DL/T 486 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IEC 62271-102-2002,MOD) DL 538 高压带电显示装置(IEC 61958- 2000-11,MOD )

DL/T 593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IEC 60694-2002,MOD) DL/T 62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 728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订货技术导则(IEC 815-1986,IEC 859-1986) DL/T 791 户内交流充气式开关柜选用导则

JB/T 8144.1 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技术要求 SD 318 高压开关柜闭锁装置技术条件

Q/GDW 730 10kV固体绝缘环网柜技术条件

Q/GDW 741 配电网技术改造设备选型和配置原则 Q/GDW 742 配电网施工检修工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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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1、GB/T 2900.15、GB/T 2900.19、GB/T 2900.20、Q/GDW 730及Q/GDW 741中确立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环网柜 cable ring main unit

也称环网单元或开闭器,用于中压电缆线路分段、联络及分接负荷。按使用场所可分为户内、户外环网柜,一般户内环网柜采用间隔式,称为环网柜;户外环网柜采用组合式,称为箱式开闭所或户外环网单元。 4 使用条件

4.1 正常使用条件

4.1.1本标准所规定的环网柜,应满足下列环境条件使用:

- 最高温度:+45℃;

- 最热月平均气温:+30℃;

- 最低气温:-25℃(适用于户外安装)、-5℃(适用于户内安装); - 最大日温差:30K; - 日照强度:0.1W/cm2。 4.1.2 海拔高度≤1000m。

4.1.3 环境相对湿度(在25℃时)

-日平均值:95%; -月平均值:90%。 4.1.4 地震烈度Ⅷ度

-地面水平加速度低于3.0m/s2; -地面垂直加速度低于1.5m/s2。 4.1.5 覆冰厚度≤10mm。

4.1.6 安装地点:户内/户外。

4.1.7 污秽等级:户内≥D级、户外E级。 4.2 特殊使用条件

4.2.1 凡是超出4.1条规定的正常环境条件之外的特殊使用条件,应由项目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 4.2.2特殊环境条件下,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对周围环境空气温度高于45℃处的设备,其外绝缘在干燥状态下的试验电压应按要求进行温度校正;

b)周围环境空气温度低于-25℃时,应提出防冻害措施;

c)应用于海拔≥1000m以上地区的设备,其外绝缘应按DL/T 593-2006 2.2.1要求进行修正。 4.3 系统条件

本标准所规定的环网柜,应适用于下列电力系统: a)系统额定频率:50Hz; b)系统标称电压:10kV; c)系统最高运行电压:12kV;

d)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不接地、经消弧线圈接地或经小电阻接地。 5 技术参数及要求

5.1.1 环网柜的设计应保证设备运维、检修试验、带电状态的确定、连接电缆的故障定位等操作能安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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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环网柜的设计应能在允许的基础误差和热胀冷缩的热效应下不致影响设备所保证的性能,并满足与其它设备连接的要求,与结构相同的所有可移开部件和元件在机械和电气上应有互换性。 5.1.3* 环网柜外形宜采用以下尺寸:

负荷开关柜和组合电器柜(宽×进深×高)为≤500mm×850mm×1850mm,断路器柜、PT柜(宽×进深×高)为≤750 mm×850mm×1850mm。

建议今后统一尺寸为:断路器柜、负荷开关柜和组合电器柜(宽×进深×高)450mm×800mm×1800mm,PT柜尺寸(宽×进深×高):700mm×800m×1800mm。 5.1.3 按以下规定执行:

户内负荷开关柜、断路器柜和组合电器柜(宽×进深×高)为≤500 mm×900mm×1850mm,PT柜(宽×进深×高)为≤700mm×900mm×1850mm。

5.1.4 环网柜应配置带电显示器(带二次核相孔、按回路配置),应能满足验电、核相的要求。高压带电显示装置的显示器接线端子对地和端子之间应能承受2000V/1min的工频耐压。传感器电压抽取端及引线对地应能承受2000V/1min的工频耐压。感应式带电显示装置,其传感器要求与带电部位保持125mm以上空气净距要求。感应式带电显示装置,其传感器要求与带电部位保持125mm以上空气净距要求。 5.1.5* 未实施配电自动化的环网柜内每路电缆宜配置具有电缆故障报警和电缆终端测温功能的“二遥”电缆故障指示器,并具有远传功能。 5.1.5 按以下规定执行: 北京地区不执行。

5.1.6* 采用正压SF6气体绝缘的环网单元每个独立的SF6气室应配置气体压力指示装置,采用气体灭弧的开关设备应具有低气压分合闸闭锁功能。 5.1.6 按以下规定执行:

采用正压SF6气体绝缘的环网单元每个独立的SF6气室宜配置气体压力指示装置。

5.1.7* 实施配电自动化的环网单元应具备手动和电动操作功能,操作电源可采用直流、48V、110V或交流110V、220V,进出线柜装设2只相电流互感器;1只零序电流互感器。 5.1.7 按以下规定执行:

实施配电自动化的环网单元应具备手动和电动操作功能,操作电源可采用DC 48V或AC 220V,进出线柜装设2只相电流互感器;1只零序电流互感器。

5.1.8 环网柜中各组件及其支持绝缘件爬电比距应满足瓷质材料不小于18mm/kV,有机材料不小于20 mm/kV。

5.1.9 环网柜设备的泄压通道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补充:

5.1.10 环网柜设备用于户外时,不采用扩展方式。 5.2 充气柜技术参数

应符合DL/T 728、DL/T791的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

5.2.1 采用SF6气体作为灭弧介质的环网单元应装设SF6气体监测设备(包括密度继电器,压力表),且该设备应设有阀门,以便在不拆卸的情况下进行校验。SF6气体压力监测装置应配置状态信号输出接点。 5.2.2 SF6气体质量应满足GB/T 12022标准的要求。充气柜应设置用来连接气体处理装置和其它设备的合适连接点(阀门),并可对环网单元进行补气。

5.2.3 气箱箱体应采用厚度≥2.0mm的S304不锈钢板或优质碳钢弯折后焊接而成,气箱防护等级应满足GB 4208规定的IP67要求。SF6气体作为灭弧介质的气箱应能耐受正常工作和瞬态故障的压力,而不破损。

5.2.4* 除二次小室外,在高压室、母线室和电缆室均应设有排气通道和泄压装置,当内部产生故障电弧时,泄压通道应自动打开,释放内部压力,释放的电弧或气体不得危及操作及巡视人员人身安全和其它环网单元设备安全。

5.2.4 按以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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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二次小室外,在气箱和电缆室均应设有排气通道和泄压装置,当内部产生故障电弧时,泄压通道应自动打开,释放内部压力,释放的电弧或气体不得危及操作及巡视人员人身安全和其它环网单元设备安全。

5.2.5 环网柜的柜体应采用≥2mm的敷铝锌钢板或S304不锈钢板弯折后拼接而成,柜门关闭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 4208中IP4X,柜门打开时防护等级不低于IP2X。 5.3 外箱体技术要求

5.3.1 外箱体应采用厚度≥2mm、性能不低于S304不锈钢或其它金属材质、GRC材料(玻璃纤维增强水泥)等材料,外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在起吊、运输和安装时不应变形或损伤。外箱体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43。

5.3.2 金属材质外箱体应采取防腐涂覆工艺处理,涂层均匀、厚度一致,涂层应有牢固的附着力,保证15年不可出现明显可见锈斑,箱体外壳具有防贴小广告功能。

5.3.3 外箱体颜色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宜选用国网绿,箱壳表面应有明显的反光警示标志,保证15年不褪色。

5.3.4 外箱体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如设备名称、有电危险等。标志和标识的制作应符合GDW 742的规定。 5.3.5 外箱体顶盖的倾斜度应不小于10°,并应装设防雨檐。门开启角度应大于105°,并设定位装置;装设暗锁,并设外挂锁孔。门锁具有防盗、防锈及防堵功能。 5.3.6 外箱体应设有足够的自然通风口和隔热措施,保证在4.1条规定的条件下运行时,所有电器设备的温升不超过其允许值,并且不得因此降低环网柜的外箱体防护等级。

5.3.7 外箱体底部应配备4根可伸缩式起吊销,起吊销应能承载整台设备的重量。 5.4 功能隔室技术要求

5.4.1* 环网柜应具有高压室和电缆室、控制仪表室与自动化单元等金属封闭的独立隔室。 5.4.1 按以下规定执行:

环网柜应具有高压室和电缆室、控制仪表室与自动化单元等金属封闭的独立隔室。二次仪表小室与配电终端采用二次控制电缆连接,开关与终端采用航空插头连接方式。

5.4.2 各隔室结构设计上应满足正常使用条件和限制隔室内部电弧影响的要求,并能防止因本身缺陷、异常使用条件或误操作导致的电弧伤及工作人员,能限制电弧的燃烧范围,环网柜应有防止人为造成内部故障的措施。

5.4.3 采用固体绝缘的环网柜,固体绝缘组件局放量应≤5pC(1.2Ur下测量值);断路器柜、负荷开关柜、组合电气柜整柜的局放量应≤20pC(1.2Ur下测量值);计量柜或PT柜的局放量应≤80pC(1.2Ur下测量值)。

5.4.4 环网柜相序按面对环网柜从左至右排列为A、B、C,从上到下排列为A、B、C,从后到前排列为A、B、C。

5.4.5* 环网柜应具有防污秽、防凝露功能,二次仪表小室内可安装温湿度控制器及加热装置。 5.4.5条按以下规定执行:

环网柜应具有防污秽、防凝露功能。

5.4.6* 环网柜电缆室、控制仪表室和自动化单元室宜设置照明设备。 5.4.6条按以下规定执行:

北京地区不执行。

5.4.7* 环网柜电缆室应设观察窗,便于对电缆终端进行红外测温。 5.4.7条按以下规定执行:

北京地区不执行。

5.4.8* 环网柜电缆室电缆连接头至柜体底部的高度为650mm,并应满足设计额定电流下的最大线径电缆的应力要求。

5.4.8条按以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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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网柜电缆室电缆连接头至柜体底部的高度至少为650mm,并应满足设计额定电流下的最大线径电缆的应力要求。

5.4.9* 柜内进出线处应设置电缆固定支架和抱箍。 5.4.9条按以下规定执行:

柜内进出线处应设置电缆固定支架、抱箍和密封圈。

5.4.10 预留独立的配电自动化单元安装空间,防护等级为IP4X,满足防污秽、防凝露要求。 5.5 开关设备技术要求

5.5.1 环网柜柜内开关设备可选用负荷开关、断路器、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及隔离开关等,各设备的功能和性能应满足GB 1984、GB 1985、GB 3804、GB 16926及GB/T 11022标准的规定。

5.5.2 负荷开关可二工位或三工位负荷开关,接地开关间应有可靠的机械防误联锁,负荷开关及接地开关操作孔应有挂锁装置,挂锁后可阻止操作把手插入操作孔。

5.5.3 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用撞击器分闸操作时,应能开断转移电流,由分励脱扣器分闸操作时,应能开断交接电流。熔断器撞击器与负荷开关脱扣器之间的联动装置应在任一相撞击器动作时,负荷开关应可靠动作,三相同时动作时,不应损坏脱扣器。

5.5.4 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回路,如用于变压器保护时可加装分励脱扣装置(如过温跳闸)。 5.5.5接地开关应具备两次关合短路电流的能力,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间不低于20kA/2s,额定短路关合电流不低于50kA。

5.5.6 环网负荷开关柜一般选用额定电流630A,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应不小于20kA/4s,额定峰值耐受电流应不小于50kA。

5.5.7 断路器柜一般选用额定电流630A,额定开断电流应不小于20kA,短时耐受电流应不小于20kA/4s,额定峰值耐受电流应不小于50kA。

5.5.8 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单元的负荷开关一般选用额定电流630A,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应不小于20kA/4s,额定峰值耐受电流应不小于50kA;熔断器一般选用额定电流不大于125A,额定开断电流不小于31.5kA,转移电流应符合相关标准。

5.5.9 开关应配置直动式分合闸机械指示,开关状态位置应有符号及中文标识。 5.6 操作机构技术要求

5.6.1 操作机构黑色金属零部件应采用防腐处理工艺,耐受96h及以上中性盐雾试验后无明显锈蚀。 5.6.2 开关设备采用手动操作配置时宜具备电动升级扩展功能;开关设备采用电动操作配置时应同时具备手动操作功能。

5.6.3* 断路器和负荷开关可配置弹簧或永磁操作机构,断路器操作机构具有防止跳跃功能,并配置计数器。

5.6.3条按以下规定执行:

断路器和负荷开关可配置弹簧或永磁操作机构,断路器操作机构具有防止跳跃功能。 5.6.4 并联合闸脱扣器

a) 当电源电压不大于额定电源电压的30%时,合闸脱扣器不应脱扣(用电容器储能的永磁操动机构除外)。并联合闸脱扣器在合闸装置的额定电源电压的85%-110%范围内,交流时在合闸装置的额定频率下,应可靠动作;

b) 当电源电压不大于额定电源电压的30%时,并联合闸脱扣器不应脱扣(当永磁操动机构的储能元件的电压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30%时,合闸脱扣器不应脱扣)。 5.6.5 并联分闸脱扣器

a)并联分闸脱扣器在分闸装置的额定电源电压的 65%-110% (直流)或 85%-110% (交流)范围内,交流时在分闸装置的额定电源频率下,开关装置达到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操作条件下,均应可靠动作; b)当电源电压不大于额定电源电压的30%时,并联分闸脱扣器不应脱扣(当永磁操动机构的储能元件的电压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30%时,分闸脱扣器不应脱扣)。 5.6.6* 弹簧操作机构应采用手动储能或电动机储能,可紧急跳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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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条按以下规定执行:

弹簧操作机构应采用手动储能或电动机储能,断路器可紧急跳闸。

5.6.7* 断路器在各位置时都应能对合闸弹簧储能。在正常情况下,合闸弹簧完成合闸操作后要立即自动开始再次储能,合闸弹簧应在20s内完成储能。在弹簧储能进行过程中不能合闸,并且弹簧在储能全部完成前不得释放。 5.6.7条按以下规定执行:

在正常情况下,合闸弹簧完成分闸操作后要立即自动开始再次储能,合闸弹簧应在10s内完成储能。在弹簧储能进行过程中不能合闸,并且弹簧在储能全部完成前不得释放。

5.6.8 合闸弹簧的储能状态有机械装置指示,指示采用中文表示,清晰可视并能实现远方监控。 5.6.9 永磁机构的储能电容充电时间应≤10s。 5.7 主母线技术要求

5.7.1*间隔式环网柜的主母线应采用绝缘母线,柜与柜间用金属隔板隔开,但不得产生涡流,两端母线应用绝缘封堵密封。 5.7.1条按以下规定执行:

可扩展式环网柜的主母线应采用绝缘母线,可扩展式环网柜与柜间用金属隔板隔开,但不得产生涡流,两端母线应用绝缘封堵密封。

5.7.2 主母线接合处应有防止电场集中和局部放电的措施。 5.8 接地技术要求

5.8.1 接地回路应能承受的短时耐受电流最大值应不小于主回路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的87%。 5.8.2 主回路的接地按 DL/T 404相关规定,并作如下补充:

a)主回路中凡规定或需要人可触及的所有部件都应可靠接地并符合DL/T 621中的规定;接地母线应分别设有不少于二处与接地系统相连的端子,并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b)主回路中均应设置可靠的适用于规定故障条件的接地端子,该端子应有一紧固螺钉或螺栓用来连接接地导体,紧固螺钉或螺栓的直径应不小于12mm;

c)接地连接点应标以GB/T 5465.2中规定的保护接地符号,与接地系统连接的金属外壳部分可以视为接地导体;

d)人可触及的电缆预制式电缆终端表面应涂覆半导电或导电屏蔽层,电缆终端半导电或导电屏蔽层连接后应与接地母线可靠连接;

e)人可触及固体绝缘模块其表面应涂覆导电或半导电屏蔽层,模块与模块间的导电或半导电屏蔽层连接后应与金属壳体可靠连接并接地;

f)接地导体应采用铜质导体,在规定的接地故障条件下,额定短路持续时间为2s时,其电流密度应不超过110A/mm2,但最小截面积应不小于30mm2。接地导体的末端应用铜质端子与设备的接地系统相连接,端子的电气接触面积应与接地导体的截面相适应,但最小电气接触面积应不小于160mm2; g)外壳应设置接地极(扁铁)引入孔。

5.8.3 外壳的接地按DL/T 404相关规定,并作如下补充:

a)各个功能单元的外壳均应连接到接地导体上,除主回路和辅助回路之外的所有要接地的金属部件应直接或通过金属构件与接地导体相连接;

b)金属部件和外壳到接地端子之间通过30A直流电流时压降不大于3V。功能单元内部的相互连接应保证电气连续性;

c)环网柜、箱变门的铰链应采用加强型,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连接;

d)二次控制仪表室应设有专用独立的接地导体;

e)如果接地导体不是铜质的,也应满足相同的热稳定和动稳定要求; f)当通过的电流引起热和机械应力时,应保障接地系统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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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考虑到接地故障电流的最大值与运行系统中性点接地的形式有关,应加以说明。 5.9 二次设备技术要求 5.9.1 电气接线

a)环网柜内控制、电源、通信、接地等所有的二次线均用阻燃型软管或金属软管或线槽进行全密封,应采用塑料扎带固定,不允许采用粘贴方式固定;

b)环网柜上的各电器元件应能单独拆装更换而不影响其它电器及导线束的固定。每件设备的装配和接线均应考虑在不中断相邻设备正常运行的条件下无阻碍地接触各机构器件并能完成拆卸、更换工作; c)环网柜内二次回路接线端子应具备防尘与阻燃功能;

d) 端子排应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正、负电源之间以及经常带电的正电源与合闸或跳闸回路之间,必须至少以一个端子隔开;每个接线端子最多允许接入两根线;

e) 环网柜、二次回路及端子的编号均使用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此编号均与所提供的文件、图纸相一致,接地端子应标示明确。电缆两端有标示牌、标明电缆编号及对端连接单元名称。二次接线芯线号头编号应用标签机打印,标识应齐全、统一,字迹清晰、不易脱落。 5.9.2 后备电源

a) 环网柜可选配后备电源,线路停电后,自动投入备用电源,实现环网单元的电动分合闸;

b) 后备电源在外部交流电源通电的情况下,蓄电池可自动进行浮充。在外部交流电源失电的情况下电池自动投入到系统中运行。后备电源应保证停电后能分合闸操作3次,维持终端及通信模块至少运行8小时。

5.10 环网柜的五防及联锁装置应满足DL 538、DL/T 593及SD 318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5.10.1 环网柜应具有可靠的“五防”功能: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插头);防止带电合接地开关;防止带接地开关送电;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5.10.2 进、出线柜应装有能反映进出线侧有无电压,并具有联锁信号输出功能的带电显示装置。当线路侧带电时,应有闭锁操作接地开关及电缆室门的装置。

5.10.3 电缆室门与接地开关应同时具备电气联锁和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应单独设置电源回路,且与其它回路独立。

5.10.4 采用两工位隔离开关时,隔离开关与负荷开关间应有可靠的机械防误联锁。 5.10.5 采用断路器时,应具有电气防跳装置。

5.11 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应满足GB 1207、GB 1208及GB 11032的相关规定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

5.11.1* 环网柜可配置全绝缘、全密封两只单相PT,组成V/V接线,额定电压比10/0.1/0.22(kV),额定容量不低于30/500(VA);一次侧采用屏蔽型可触摸电缆终端连接,PT设高压侧熔断器,通过负荷开关连接于母线。

5.11.1条按以下规定执行:

环网柜可配置全绝缘、全密封一只单相PT。

5.11.2* 环网柜配备的避雷器宜选用复合绝缘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5.11.2条按以下规定执行:

北京地区不执行。

5.11.3 环网柜内应有清晰明显的主接线示意图,柜顶设有横眉可装设间隔名称标识牌。环网单元前门表面应注明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标志和标识牌的制作应符合GDW 742的规定。 5.12 铭牌技术要求符合DL/T 404相关规定,并作以下补充:

5.12.1 操动机构应装设铭牌。铭牌应为S304不锈钢、铜材或丙烯酸树脂等不受气候影响和防腐蚀的材料制成,应采用中文印制。

5.12.2 设备零件及其附件上的指示牌、警告牌以及其它标记也应采用中文印制,其规格即要求按Q/GDW 742。

5.12.3 铭牌应标有在有关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必要信息。

8

5.12.4 铭牌中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 额定电压 Ur - 额定电流 Ir - 额定频率 fr - 额定工频耐受电压 Ud -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Up -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Ik -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Ip - 额定短路持续时间 tk - 额定操作电压 Ua - 额定辅助电压 Ua - 制造厂名称 - 制造年月 - 产品型号 - 出厂编号

5.13 电缆附件应按JB/T 8144.1及GB/T 12706.4的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

5.13.1 进出线电缆三相水平排列。采用10kV全屏蔽、全绝缘可触摸电缆终端,电缆应可靠固定,保证终端不受除重力以外的其它外力作用。

5.13.2* 电缆终端应采用硅橡胶、三元乙丙橡胶或其它性能更优的绝缘材料,电缆终端应采用内外层屏蔽、可触摸、预制式、可插拔、全绝缘及全密封结构。电缆附件应满足标称电压8.7/15kV(Um=17.5kV)电缆的配合使用要求,每一只电缆头外壳应可靠接地。暂时未接入电缆的电缆终端应装设绝缘封帽,绝缘封帽应可靠接地。

5.13.2条按以下规定执行:

电缆终端应采用硅橡胶、三元乙丙橡胶或其它性能更优的绝缘材料,电缆终端应采用内外层屏蔽、可触摸、预制式、全绝缘及全密封结构。电缆附件应满足标称电压8.7/15kV(Um=17.5kV)电缆的配合使用要求,每一只电缆头外屏蔽层应可靠接地。暂时未接入电缆的电缆终端应装设绝缘封帽,绝缘封帽应可靠接地。 6 选型原则

6.1* 环网柜中的断路器应采用真空开关,环网柜中的负荷开关可采用真空或气体灭弧开关,绝缘介质可采用空气、气体或固体材料。环网柜宜优先采用环保型开关设备。 6.1条按以下规定执行:

环网柜中的断路器应采用真空开关,环网柜中的负荷开关可采用真空或气体灭弧开关,绝缘介质可采用空气、气体或固体材料。环网柜宜选用密闭空气、密闭气体或固体绝缘材料的全绝缘型。 6.2* 环网柜宜优先选用可扩展型或共箱型。 6.2条按以下规定执行:

环网柜宜选用共箱型。

6.3* 开关类型可根据需求选用,环网单元宜采用负荷开关,在线路适当位置可采用断路器,馈线单元可采用负荷开关、断路器或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变压器单元保护一般采用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出线单元接入变压器总容量超过800kVA时宜配置断路器及继电保护。母联分段柜选用断路器,当无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要求时,也可选用三工位负荷开关。 6.3条按以下规定执行:

9

开关类型可根据需求选用负荷开关、断路器或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断路器柜一般用于与用户分界处。变压器单元保护一般采用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6.4 安装在由10kV电缆单环网或单射线接入的用户产权分界点处的环网单元,宜具有自动隔离用户内部相间及接地故障的功能。 6.4补充:

具备分界型馈线终端安装空间,当配置航空插头连接方式的终端时要求安装空间不小于400mm*240mm*150mm(宽*深*高);当配置密封端子连接方式的终端时要求安装空间不小于300mm*240mm*200mm(宽*深*高),采用面板座式安装。 6.5 环网柜应具有“五防”功能。

6.6 环网柜处于高潮湿场所时,应加大元件的爬电比距,在箱内加装温湿度自动控制器,应用全绝缘、全封闭、防凝露等技术。

6.7 配套提供相应规格10kV预制式电缆终端,配套提供操作工具。 7 试验项目、方法及要求

7.1 环网柜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抽检试验和现场交接试验项目。 7.2 型式试验

7.2.1 环网柜应进行第三方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的目在于验证环网单元、控制回路、控制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各种性能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试验应在典型的同一环网单元上完成,应由具备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执行。

7.2.2 型式试验项目及要求,按GB 3906、DL/T 404及DL/T 593及的规定执行,并应有主要元件的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报告。

7.2.3 在进行型式试验前,环网单元中的断路器应按GB 1984和DL/T 402、负荷开关应按GB 3804、组合电器应按GB 16926、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应按GB 1985中规定的项目通过型式试验,组合电器中的熔断器应按GB/T 15166.2中的规定通过型式试验。 7.2.4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 新试制的产品应进行完整的型式试验; b) 转厂试制的产品应进行完整的型式试验;

c) 当环网单元中的断路器、负荷开关及组合电器中配用的负荷开关、熔断器、操动机构或辅助设备的型号或规格变更时,应进行相应项目的型式试验;

d) 当产品在设计、工艺或使用的材料等做重大改变时,应进行相应项目的型式试验;

e) 批量生产的产品每隔8年或不经常生产的产品(指停止生产间隔1年及以上者)再次生产时,应进行全部项目的型式试验;

f) 型式试验结果应出具在正式的型式试验报告中。型式试验报告应包括足够证明试品符合本标准及有关标准的资料,也应包括试品应符合的技术文件及图纸资料。型式试验报告还应包括有关试品的主要元件,操动机构或辅助设备的技术性能,结构状况及安装方式的有关资料。 7.2.5 型式试验项目见表1

表1 型式试验项目

功能单元的类别

断路器用

1 2 3 4

绝缘试验 温升试验 主回路电阻测量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和短时耐受电流试验

10

ᇞ ᇞ ᇞ ᇞ

负荷开关用

ᇞ ᇞ ᇞ ᇞ

组合电器用

ᇞ ᇞ ᇞ ᇞ

序号 型式试验项目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额定短路关合能力试验 额定短路开断能力试验 防护等级试验 内部燃弧试验 机械特性试验 机械强度试验 异相接地故障试验 额定容性电流开合试验

电缆充电电流 架空线路充电电流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 ᇞ ᇞ ᇞ

额定有功负载电流开合试验 转移电流开断试验 交接电流开断试验 闭环电流开合试验 电寿命试验 环境试验 凝露试验 电磁兼容试验

ᇞ *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严酷气候条件下的试验 * * * 注:“ᇞ”为必试项目;“*”为需要时进行的试验项目

7.3 出厂试验

7.3.1 一般要求

a) 出厂试验不应给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带来损害; b) 每台产品必须经出厂试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c) 出厂产品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有关出厂试验报告等相应的技术文件。如有协议要求,任一项出厂试验项目可作为对产品的验收内容;

d) 出厂试验应符合GB 3906、DL/T 404及DL/T 593中的规定.还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及本标准的规定。

7.3.2 出厂试验项目见表2

表2 出厂试验项目

功能单元的类别

断路器用

1 2 3 4 5 6 7 8

绝缘试验

主回路1min工频耐压试验 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绝缘试验 机械特性试验 机械强度试验

防误操作装置或电气、机械联锁装置功能的试验 局部放电测量 功能检查试验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11

负荷开关用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组合电器用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序号 出厂试验项目

9 X射线检查 10

气箱密封试验(仅限充气柜)

序号

注:“ᇞ”为必试项目

出厂试验项目

断路器用

功能单元的类别 负荷开关用

组合电器用

7.4 抽检试验

7.4.1 10kV环网单元应按比例进行抽检试验。抽检试验工作以招标批次为单位,每批的抽检比例宜为招标总数的2%~5%,前10批宜按5%比例抽取,如产品质量性能稳定且一次抽检合格率在95%以上,可以将抽检比例降低到2%,当一次抽检合格率降低到90%以下时应及时将抽检比例提高到5%。 7.4.2 抽检试验应提供抽检试验报告等相应的技术文件。如环网单元和配电自动化终端为不同生产厂家,应进行联调试验。

7.4.3 抽检试验应符合GB 3906、DL/T 404及DL/T 593中的规定.还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及本标准的规定。

7.4.4 抽检试验项目见表3

表3 抽检试验项目

功能单元的类别

断路器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设计和外观检查 主回路绝缘试验

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绝缘试验 温升试验 主回路电阻测量 额定短路关合能力试验 额定短路开断能力试验

主回路和接地回路的短时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 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试验 容性电流开断和关合能力试验

防误操作装置或电气、机械联锁装置功能的试验 防护等级试验 内部故障电弧试验 气箱密封试验

一次设备与配电自动化终端配合调试

ᇞ ᇞ ᇞ ᇞ ᇞ

负荷开关用

ᇞ ᇞ ᇞ ᇞ ᇞ

组合电器用

ᇞ ᇞ ᇞ ᇞ ᇞ

序号 型式试验项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ᇞ”为必试项目;“*”为需要时进行的试验项目

7.5 交接试验 7.5.1 一般要求

a) 现场交接试验应按GB 50150和 DL/T 404的要求进行;

b) 每台产品必须经交接试验,所有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合格后方能投运。 7.5.2 交接试验项目见表4。

表4 交接试验项目

序号

型式试验项目

12

功能单元的类别

断路器用

1 2 3 4 5 6 7 8

资料和外观检查

主回路1min工频耐压试验 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绝缘试验 主回路电阻测量 机械操作试验 功能检查试验

防误操作装置或电气、机械联锁装置功能的试验 环网单元中CT、PT及避雷器等元件按标准所应进行的交接试验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负荷开关用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组合电器用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ᇞ

注:“ᇞ”为必试项目

7.6 试验方法及要求

7.6.1 绝缘试验

a) 试验要求按DL/T 593的规定。凝露下的耐压试验,试验方法按DL/T 404的规定进行;

b) 绝缘试验时,应在元件的布置能提供最不利的绝缘条件的组合方式上进行,如无法证明,应在各种可能的布置方案下进行试验。 7.6.2 局部放电试验

a) 试验要求按GB/T 7354中的规定;

b) 试验结果判定:1.2Ur下,局部放电量绝缘组件≤5pC,断路器柜、负荷开关柜、组合电气柜≤20pC,计量柜、PT柜≤80pC。 7.6.3 温升试验

a) 试验要求按DL/T 593的规定,对环网单元通入1.1倍的额定电流进行试验。对组合电器单元(或含有熔断器)的环网单元进行试验时,组合电器应按GB 16926的规定通入1.0倍额定电流进行试验; b) 温升试验应按正常使用条件安装,包括所有外壳、隔板等,并且在试验时应将盖板和门关闭; c) 对某一单元的环网单元进行温升试验时,主母线及两边相邻的环网单元应通以电流,该电流所产生的功率损耗应与额定情况下相同。如果无法做到与实际工作条件一致,则允许以加热或隔热的方法来模拟其等价条件;

d) 对于断路器、负荷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三种单元的温升试验应分别进行,不可互相替代;

e) 试验结果判定:按DL/T 593的规定,熔断器的温升应符合GB/T 15166.2中的规定,温升试验后主回路的电阻变化不得大于温升试验前的20%。 7.6.4 主回路电阻测量

a) 试验要求按DL/T 593的规定进行,其电阻值由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短路实验前后电阻变化不得大于20%;

b) 为了排除熔断器固有电阻分散性对回路电阻的表征产生影响时,可用阻抗可以忽略不计的导电棒代替熔断器后,进行直流电阻测量,此时应对导电棒的直流电阻进行记录; c ) 当额定电流等于或大于100A时,应以电流、电压法测量。 7.6.5 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

a) 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适用于断路器、负荷开关,对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不适用。但考虑到组合电器的其它功能单元或支路(如接地开关、接地回路等),要求进行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时,按DL/T 593规定进行;

b) 环网单元应进行铭牌所规定的峰值耐受电流及短时耐受电流的试验,试验方法应符合DL/T 593中的规定,在三相回路上进行。在同一产品中有两种以上短时耐受电流及峰值耐受电流值时,如果结构及其所有组件和导体截面(如为设计最小截面)规格均相同,若已按规定的最大值进行,并通过了试验,对规定的较低值可以不进行试验;

13

c) 在同一系列产品中(包括电压互感器单元在内),在进行出线柜试验时,应采用方案中最小额定电流配置的试品进行试验。在试验中,除为限制短路电流值和短路持续时间而装设的保护装置外,应保证其它的保护设施不动作。试验后,试品内的组件和导体不应产生有损于主回路正常工作的变形和损坏; d) 接地回路的试验按DL/T 404的规定进行。试验后,接地导体与接地网连接的汇流排等允许有一定程度的局部变形,但必须维持接地回路能继续正常工作。 7.6.6 关合开断与电寿命试验

a) 断路器的短路关合和开断试验、容性电流开合试验按DL/T 402规定进行,电寿命试验按DL/T 403规定进行;

b) 负荷开关试验按GB 3804规定进行;

c) 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试验按GB 16926规定进行;

d) 无论装何种开关设备的环网单元,进行开断试验前、后,均应进行主绝缘对地、相间及断口间的工频和冲击耐压试验。

7.6.7 防护等级试验按DL/T 593的规定进行。

7.6.8 内部燃弧试验的技术条件、方法及判据,按DL/T 404的规定进行,燃弧持续时间应≥0.5s。 7.6.9 机械特性试验

a) 除另有规定,试验应在试验现场周围空气温度下进行;

b) 环网单元内主回路所装的断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的机械性能试验,在规定的操作电压范围内进行,应符合各自技术条件的要求;

c) 断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应操作50次,可插拔部件应插入、抽出各25次,以检验其操作是否良好;

d) 环网单元中各组件均应按各自要求进行机械稳定性的考核。断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分别按DL/T 402、GB 3804、DL/T 486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接地开关如果与隔离开关组合成一个整体,在进行隔离开关试验时,同时也进行接地开关的试验;如分别为两个组件,应按DL/T 486中的规定进行机械稳定性考核;

e) 机械联锁部件的机械稳定性考核,按DL/T 593中的规定进行;

f) 进行机械稳定性试验前后的高压电器组件、部件,均应测量它的主回路电阻,其值应符合各自技术条件的要求,并应按本标准7.6.3的规定进行温升试验,其二次回路应保证性能良好;

g) 绝缘外壳的机械强度应当用冲击试验来考核,其冲击力应加在外壳最薄弱的地点(如观察窗)。 7.6.10 绝缘组件的动、静出线端或两端按各自所能承受的机械力,进行相应的抗弯或抗拉试验,试验参数应符合相关产品的技术条件及设计图样的规定。 7.6.11 操作振动试验按DL/T 593的规定进行。 7.6.12 联锁试验

a) 机械联锁和电气闭锁应符合“五防”规定;

b) 连锁装置的机械操作试验,按DL/T 593的规定进行。

7.6.13 固体绝缘环网柜中断路器、负荷开关、熔断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及避雷器等元件均应按各自的标准进行试验。 7.6.14一次设备与终端联调试验

a) 对于配备二次终端的环网单元还需要进行一次设备与终端的配合调试;

b) 指示功能,终端指示状态与一次环网单元的状态应当一致,包括电源指示、位置指示、储能指示、相间过流指示、零序过流指示等;

c) 控制功能,将环网单元设置为“远方”状态,通过终端进行合分操作不少于5次,环网单元均应当可靠动作;

d) 电气连锁功能,当环网单元处于分闸接地状态时,终端遥控环网单元合闸时,环网单元应当不动作;

e) 零序保护动作试验,该项试验适用于分界环网单元。要求该项试验最少分别在3个档位上进行,且环网单元均能够可靠分闸,终端能正确显示零序过流信号;

14

f) 相间保护动作试验,该项试验适用于分界环网单元。要求该项试验最少分别在3个档位上进行,且最少在2相上进行重复测试,环网单元均能够可靠分闸,终端能正确显示相间过流信号;

g) 电流闭锁功能,在环网单元上施加大电流至终端上“过流”及“闭锁”指示灯亮时,投入零序保护,环网单元应当闭锁不动作。

7.6.15 电磁兼容测试按GB/T 11022中的规定进行。 8 包装、运输及贮存

8.1 环网柜的包装应符合GB/T 191规定。所需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单独装箱并装在包装箱内,在箱上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以与本体相区别;并标明“防尘”、“防潮”、“防止损坏”、“易碎”、“向上”、“勿倒”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8.2 环网柜的随机文件应至少包括: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土建基础图纸、出厂试验报告、操作指南、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它仪表的使用说明书及备品备件等清单(如有)。

8.3 环网柜应有接线端子、运输及起吊部位、中心线、连接部位、接地部位等标记,标志,标志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8.4 环网柜应有能承受整体总重量的起吊装置,应在运输文件中附上尺寸图和重量,并提供起吊图纸和说明,包装箱上应有起吊标志。

8.5 环网柜内部结构应在经过正常铁路、公路及水路运输后相互位置不变,紧固件不得松动。变压器运输时,应保护环网单元的所有组、部件以及出厂资料不损坏和不受潮,批量运输时,应使用防撞装置。 8.6 环网柜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气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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