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经销商权益,让公司能规范化管理特制订以下条例 一:市场保证金及管理制度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认可,乙方在签订经销商合同7日之内交纳万代理保证金,逾期本合同自动失效。
2.市场保证金主要用于协议区域代理权的确认和市场规范运作的保障 3.如乙方有窜货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代理保证金”,并取消其代理资格
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完成代理合同并无违规行为,甲方必须全额退还乙方代理保证金,但不计利息。
5.乙方在地理期间如发现所代理产品区域以外的区域窜货(以箱号为准),甲方有权做相应的处罚或没收全部代理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可取消其代理资格。
二:双方义务和责任制度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和相应的质检报告。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地经销商的分布情况,不得向乙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同等或高于乙方让利范围的支持,不得向乙方所在区域的单位或个人直接提供产品,若直供销售额划归协议乙方销售业绩。
3.乙方根据市场实情,在全国统一零售价的前提下,积极维护甲方的价格体制,不得乱改售价影响全盘市场。
4.合同其满后,乙方在完成经销合同的情况下优先享有续约权。
5.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开票价格进行批发和销售,如有违背取消代理经销资格相关优惠政策,并可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带来另一方带来的全部间接或直接的经济损失。 四:免责条款
1.因产品品质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若经检验非品质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质量问题造成需退货,乙方必须保证包装完好才能退。
五:其它补充
1.本合同属双方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
2.本合同一式两份均为正本,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章后即刻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
4.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并达成共识,如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单位(签章)乙方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区经理/业务代表(签字)业务经理(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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