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公司项目可行性报告年月日目录一、可行性报告——保险中介分析二、可行性报告——国内保险市场三、可行性报告——国内保险中介四、可行性报告——XX保险市场五、可行性报告——XX代理市场定位六、可行性报告——XX代理发展规划一、保险中介分析—131保险市场作为一个完整体系,其主体应有保险人、投保人和保险中介人三个方面构成。保险中介人作为保险市场的组成部分,包括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三者之间互相联系,互为依存,具有不同的作用,在保险市场中占有不同的地位,形成一个有机的保险中介运行机制,是保险市场不可缺少的主体之一。保险中介公司在保险市场的运作过程中,发挥了独特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专业技术服务、保险信息沟通、风险管理咨询等方面。简单地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1、为客户设计保险方案,选择资金雄厚、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安排保险;2、根据客户的风险情况,向客户提出风险管理的建议,将客户的潜在风险、自留风险通过风险回避、风险控制与风险防范、风险转移的方式解决;3、发生事故后代表客户进行事故查勘、风险评估、损失估算、损失索赔;4、向社会宣传保险、培训大中型企业的保险项目经理及风险管理人员;5、作为被保险人的投资理财顾问,使客户公司或个人的资产在一定范围内保值、增值。这种特殊性的专业技术优势,使保险中介公司在保险市场中处于不可替代的地位。我国国内保险业务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得以恢复,并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化的过程中才逐步得到发展,并形成目前的基本框架。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要加大各保险公司的改革力度,转变业务经营观念,逐步将那些应由保险中介公司承办的业务剥离出来,交由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去做,从而加快保险公司集约化经营的步伐,以适应专业化经营和社会化分工的经济发展趋势,为保险中介业的发展提供空间。其次要充分发挥保险中介公司的专业化优势,设身处地地为保险公司着想,加强对被保险人进行风险管理的培训,将风险发生的事故控制在最低程度,实现保险人、投保人和保险中介人三个方面的共赢。同时要加强宣传以提高保险中介公司社会形象,使广大投保人、被投保人、受益人和保险公司都能够意识到,只有保险中介公司才是保险当事人之间最好的桥梁,也是他们各自合法权益最有力的维护者之一。目前我国保险中介市场正处于发展期,但已初具规模,截止2006年6月30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总资产亿元,增长6%。全国共有保险代理专业公司已有—1321463多家,兼业代理公司约有133825家,保险经纪公司有284家,保险公估公司有233家,全国有保险营销员148万人。2006年上半年,保险中介共实现业务收入174亿元,同比增长27%。其中,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共实现业务收入15亿元,增长56%。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放开,保险中介行业的主体的不断增加。大力培育、扶持、引导、规范保险中介行业的发展,不但有利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而且也有利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二、国内保险市场(一)中国保险市场的现状自1980年以来,短短二十几年间,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中国保险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2004年,中国保险业在深化保险企业改革,探索保险经营方式上"跑步前进"。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成果得到巩固,国有保险公司的重组改制全面完成。同时,积极探索保险经营方式改革,着力解决束缚保险业发展的和机制性障碍。全国保费收入4318亿元,同比增长11%。保险深度3%,保险密度332元。截至2004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11853亿元,比年初增加2730亿元。2005年,随着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对外开放以及金融混业经营步伐的加快,我国保险经营主体进一步增加,市场竞争水平不断提高,呈现出多元化、多层面、多角度的竞争。2005年全国保费收入4927亿元,保险业银行存款达5241亿元,同比增长42%;各类投资合计84亿元,同比增长53%,资产总额15225亿元。2006年1-6月全国保费收入3080亿元,保险业银行存款达5667亿元,;各类投资合计10141亿元,资产总额17340亿元。保险的市场化程度和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市场一直处于高速发展状态,但是,无论是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保险业发展的水平相比,还是与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的内在需要相比,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仍显滞后。(二)中国保险业进入全新发展阶段常务会议5月31日讨论并原则通过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6月16日正式颁布。作为金融改革关键阶段特别是保险业发展关键时期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十条”无疑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对资本市场而言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重大利好。“国十—133条”紧密联系中国保险业的实际情况,拓展了中国保险业的外延触角。它描绘了下一阶段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蓝图,在发展、改革和监管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为保险业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好地实现与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对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毫无疑问,“国十条”的发布将极大地提升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国家已经明确规定要建立多层次的劳动保障体系,而社会保险是基本的保险。与此同时,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各自特点为劳动者建立企业补充保险,国家将来对如何鼓励群众参加个人保险也一定会有措施,“国十条”的出台就是一个强信号。三、国内保险中介(一)发展现状自1999年以来,我国逐步开始建立和发展保险专业中介市场。2002年之前,我国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定了较高要求。自2002年开始,逐渐以市场化需求为导向,积极发展保险专业中介市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大批涌现。与保险中介的审批大开绿灯相比,中国长时间内就一直对保险公司的审批严格把关,对于两类保险机构审批的截然不同的态度,除了对不同类型机构本身的要求不同外,可从看出,期望扩大现有保险公司规模的良苦用心。这一举措可以说是充分考虑了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为充分利用过渡期发展壮大中国保险业创造了有利的市场环境。相对于保险公司的严加审批,短期内大量保险中介机构的设立,就是希望利用中介的触角迅速扩大现有公司的规模,使之做大做强。因为如果市场上保险公司也相应的增多,必将会把由于中介机构产生带来的业务规模扩张效应稀释。从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看,许多顶级保险公司都是在集中精力做好自己的主业,即抓好承保、精算、险种开发、成本控制和资金运用等核心工作,而从理赔等与主业联系不紧密的领域逐步退出,从而有利于形成一个精简、高效的机构。保险中介正是架设在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交易的桥梁,从事与保险公司主业联系不紧密的工作。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保险公司是生产产品的工厂,代理公司则是销售保险产品的商家,大力批设中介机构,就是希望以此为契机,促进保险公司转换经营思想,集中精力生产好产品,努力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二)中介的优势—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