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住房补助
第一条 夫妻(以结婚证为准)两人在公司同一地区工作的普通员工,其中一方工作满半年以上并在外面租房的,西安片区、郑州片区(含焦作)人员,每月享受120元以内住房补助;四川片区人员,每月享受100元以内住房补助;北京片区、上海片区、天津片区人员每月可享受600元以内住房补助。经上级领导批准按实报销,超出部分及水电费、燃气费自理,费用由各部门负担,计入各部门的费用。
第二条 夫妻(以结婚证为准)两人在公司同一地区工作的大堂经理级别人员,其中一方工作满半年以上并在外面租房的,西安片区、郑州片区(含焦作)人员,每月享受300元以内住房补助;四川片区人员,每月享受200元以内住房补助;北京片区、上海片区、天津片区人员每月可享受1000元 以内住房补助。经上级领导批准按实报销,超出部分及水电费、燃气费自理,如遇女职工怀孕且申请休息后仍按照原住房补助予以补贴,费用由各部门负担,计入各部门的费用。
第三条 驻外在任的已婚店经理级别及以上级别人员(以结婚证为准),西安片区、郑州片区(含焦作)享受每月600元以内住房补助;四川片区人员,每月享受300元以内住房补助;北京片区、上海片区、天津片区享受每月2000元以内住房补助;经上级领导批准按实报销,超出部分及水电费、燃气费自理,如遇女职工怀孕且申请休息后仍按照原住房补助予以补贴,费用由各部门负担,计入各部门的费用。
第四条 已婚店经理级别及以上级别人员,员工父母和员工子女跟随其在工作地居住的,可享受以下待遇:1、郑州片区(含焦作)、西安片区享受每月1400元以内住房补助。2、上海片区、天津片区、南京片区、北京片区享受每月2800元以内住房补助。
第五条 公司为未婚店经理级别及以上级别人员提供单间宿舍及一台单开门小冰箱。
第六条 租房所产生的中介费由公司承担;需支付的住房押金先由公司垫付,退房时全额退还公司,如因某种原因扣除押金由员工自己承担。
第二章 产假劳保福利
第七条 店经理(含)以上级别女员工
店经理(含)及以上级别女员工怀孕后,可根据公司安排或自身情况申请休息或继续工作,能够继续工作的,由大区经理安排工作。怀孕期间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大区经理应当创造条件保证员工休息。工作期间按工作绩效由大区经理评定工资。如休息最长不超16个月,此期间按照员工最近12个月应发工资总额的50%按月支付。
第 大堂经理级别女员工
大堂经理级别女员工怀孕后,可根据公司安排或自身情况申请休息或继续工作,能够继续工作的,由小区经理安排工作。怀孕期间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小区经理应当创造条件保证员工休息。工作期间按工作绩效由小区经理评定工资。如休息最长不超过16个月,此期间按照2500元/月公司予以发放特殊生活补贴。
第九条 普通员工
(1)被评为先进、标兵\\领班、劳模、功勋的女员工怀孕后,产假期间,按2000元/月发放特殊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先进级别以下女员工怀孕,怀孕期间按员工所在岗位的岗位基本工资支付国家规定的3个月法定产假工资。
第十条 上述福利仅限第一胎生育享受。非第一胎生育的,凭准生证可享受3个月产假,其工作时间要求按照第一胎标准执行,公司支付岗位基本工资。不受婚姻法保护的,不享受任何待遇。
第三章 保育补贴
第十一条 小孩随父母在工作地生活的店经理级别及以上级别人员任职满半年享有保育补贴。
第十二条 店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任职满半年小孩在3岁以下(含3岁),每月享有300元保育补贴,按月支付。
特殊情况,大区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第四章 育婴保障
第十三条 大堂经理及以上级别的女员工任职满半年,生产后可享受公司规定的育婴保障金,期限为半年。每月生活补贴为:大堂经理级别600元/月,店经理级别及以上级别人员1200元/月,按月支付,产后可享受公司规定的育婴保障金,期限为半年。
第十四条 小孩未满一岁的大堂经理及以上级别女员工,每天上班时间为三小时(含开会),以保证有充分的时间恢复身体,保障小孩哺乳。
第十五条 小孩未满一岁的店经理及以上级别女员工,保证每周两天的休息时间,不得安排加班。
宿舍应安排在工作地点附近,并在宿舍内配置电脑,以保证家庭办公之需。 特殊情况,大区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第五章 父母津贴
第十六条 公司对在大堂经理级别及以上级别任职满半年的人员的父母发放生活补贴,具体发放办法为:
大区经理级别人员,父母津贴:2000元/月。 小区经理级别人员,父母津贴:1500元/月。 店经理级别人员,父母津贴:800元/月。 大堂经理级别人员,父母津贴:200元/月。
事假、病假不超过三个月、产假不超过一年,休假期间享受此福利。 第十七条 当月被评为功勋的员工,父母津贴:200元/月。
第六章 子女教育补贴
第十 在店经理及以上级别任职满半年,且子女(符合国家生育指标)入幼儿园、上学的人员享受子女教育补贴,补贴金额为12000元/年/人。该项补贴凭票据实报销,余款不退,当年有效,该金额每半年支付一次,记入该管理人员所在部门成本。
为与员工分享企业成长效益,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0年起,对在司工作时间满3年的员工其子女发放教育补贴,具体发放规定如下:
1、在司工作满3年的员工,不论岗位、职务、级别,均可享受;
2、享受此项制度的子女均为第一胎子女;若为公司双职工且夫妻双方均工龄满三年有两个以上小孩的,仍只享受一个名额。
3、教育补贴根据子女所处就学阶段确定,具体标准为: 幼儿园:2000元/年; 小学:3000元/年; 初高中:4000元/年; 大学:5000元/年。
4、该项补贴须用在子女教育上,包括学杂费、住宿费、培训费、补习班、兴趣爱好班、购买书籍、电脑等有关教育费用的支出;
5、该费用每半年发放一次,领款人须提供,没有的费用不予报销; 6、发放单位须对领取补贴人员的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做好记录; 7、店经理级别及以上人员,子女就读简阳通材的,须将免除的学费在补贴中扣除,店经理级别以下人员,子女就读于简阳通材学校的,不享受该教育补贴;
8、该教育补贴与原公司福利制度不冲突,符合条件的员工可同时享受。
第七章 工服费用
第十九条 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工服以片区为单位,统一购买,购买标准为500元/套,一年报销两次。任何个人不得以个人或单位的形式自行购买,如自行购买,公司一律不报销。
第八章 证件费用报销
第二十条 新进员工统一由人事部予以组织和办理健康证及乙肝相关检查事项,办理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工作满半年后公司予以报销。以个人名义办理的健康证及乙肝相关检查费用公司不予承担。
第二十一条 档案的建立
各片区人事部及时对办理健康证及乙肝检查、疫苗接种的员工进行相关信息的登记、录入、存档,并根据新员工所分配门店,统一下发本人健康证及乙肝项目检查人员信息至各门店文员处,由文员予以留存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员工本人必须签字确认健康证已留存门店。
第二十二条 信息审核
各片区门店文员根据所登记员工健康证办理及乙肝检查名单统计满半年员工名单,提交片区人事部审核无误后,由门店吧台予以报销。
第二十三条 费用报销 1、健康证费用报销:
开具统一总额的片区,由各片区门店文员提供相应报销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开具一人一张收据或的片区,除由文员提供相应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外,予以报销的员工本人必须提供防疫部门开具的收据或原件,如若丢失,不予报销。
2、乙肝检查接种费用报销:
进行乙肝检查和预防的员工凭相关防疫部门或医院开具化验单或正规票据,到所在门店吧台处予以报销。
第二十四条 老员工健康证更新及乙肝疫苗接种
公司老员工健康证更新及乙肝检查、疫苗接种由门店文员组织进行,费用由公司承担,个人不再先行垫付。
新入司员工进行乙肝疫苗接种的规定:因公司从事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卫生要求不能忽视,经总公司例会讨论研究,现对新招聘录用新员工实行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并对相关事项做如下规定:
一、经总公司调查,全国现针对乙肝疫苗的接种工作分为以下几步:首先打疫苗前查乙肝五项和肝功,确认是否具有抗体。乙肝五项全部为阴性的情况下,才能打乙肝疫苗;其次针对无抗体人员实施乙肝疫苗接种。
二、针对乙肝疫苗的接种注射统一为“0、1、6月注射法”,即检查结果出具当天注射一次,一个月后注射一次,半年后注射一次。
三、各片区人事部对本片区新招聘人员培训期间正式上岗前,办理健康证同时进行乙肝五项及肝功的检查、乙肝疫苗的接种。
四、员工疫苗接种档案建立
由各片区人事部负责,对本片区新进员工乙肝疫苗的接种情况建立详细档案,并定期提醒员工及时进行接种。
五、相关费用的核算:
进行乙肝疫苗注射前的检查费用各片区根据片区实际详细告知员工。乙肝疫苗针剂费用均价为12元/支,共计3支(此针剂为普通型针剂,临床检查结果出具后或有变);
新招聘员工针对乙肝抗体的检查费用,经相关检查后需进行乙肝疫苗接种的费用,与办理健康证费用核算一致,即由个人先自行承担,经公司考核合格上岗半年后,凭相关证明票据予以核销对
第二十五条 其他情况说明
工作未满半年的新员工健康证及乙肝相关项目检查费用不予报销,结算工资时健康证予以退还。
第二十六条 员工考取的各项证件(除专业资格证外)的费用,一律不报销。
第九章 股东及董事福利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东父母的津贴每家每月3100元。 第二十 董事按照以下规定享有年假: 1、董事长每年享有2次年休假,每次7天;
2、董事会成员每年享有1次年休假,每次7天。休假如果超假,必须报董事长批准,但休假的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10天;
3、每次休假期间,每位董事会成员享受8000元人民币的旅游费用,费用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个人;
4、休假外出旅游,可以带自己的亲属; 5、每次休假前,必须提前10天向董事长申请。
第十章 社会保险
第二十九条 公司为以下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1、大堂经理及以上级别任命满半年的员工; 2、在公司工作两年以上的员工;
3、特殊岗位、特殊贡献及总经理同意办理的员工。
第三十条 社会保险缴纳的基数和标准由总公司人事部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降职、撤职的人员,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降低保险基数或停止缴纳。
第三十二条 因辞退、离职、除名等原因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社会保险的转档手续。
第三十三条 员工社会保险费收取及停保 1、调动人员社会保险费的收取
公司代付员工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一律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员工调动则本月的社会保险费统一由调入单位承担,在调入单位造工资表时扣除。调动员工在原调出单位结工资时不预先将本月的社会保险从工资中扣除。
2、员工停保的确认
若员工有停保要求,必须在每月1号前(包括1号)提出停保申请,方可不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停保时在本单位出纳处填写《员工停保登记表》(见附件),签字确认即可,超过规定时间申请停保的,当月保险费仍将从工资中扣除。
附:
员工停保登记表 员工姓名 部门 停保时间 第十一章 购房补贴
第三十四条 小区经理级别以上员工购房实行以下补贴: 1、
任职期限满一年以上小区经理级别以上员工第一次购房实行一次性补贴,总金额为大区经理级别50万、小区经理级别20万;
2、
补贴方式:已购房的以购房合同(必须是本人或配偶名字)为依据,小区经理级别人员须将购房合同号、房产名称和房主姓名等相关信息提供给片区财务经理,片区财务经理将信息汇总发至总公司财务唐兰英处存档,并以此作为发放依据;准备购房的提交购房补贴申请,经财务核实后予以补贴;领到补贴款的人员必须在半年之内实施购房行为,并提供购房合同,逾期公司将予以收回补贴款;不准备购房的暂不补贴;
停保原因 员工签名 3、 4、
已享受补贴的员工,可领取相应级别的差额;
对于第一次购房的员工,在享受公司一次性补贴的基础上可向公司申请无息借款(须附上还款计划)。借款限额为大区级别100万至150万,小区限额为20至40万。具体金额由张总批准。
第十二章 员工家庭重大灾难资助
为解决员工后顾之忧,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现经公司研究决定,特设立“资助员工专项基金”,具体办法如下: 一、 使用范围
1、 全公司所有员工及其父母、子女
2、 在员工自身、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灾难,如急需重大手术、患重大疾病(不包括癌症)的可申请资助; 二、 审查程序
第一步:个人根据发生的具体事情主动向店经理申请,并填写“资助员工专项基金申请表”,如他人发现该情况可代为申请; 第二步:
1、店经理了解情况后填写“资助员工专项基金申请表”交由大区经理审核; 2、工会介入,对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并对了解到的情况及时与店经理、大区经理沟通;
第三步:情况属实,大区经理根据严重性将意见和需给予资助的金额报副总杨晓丽审核签字;
三、“资助员工专项基金”的管理
1、该项费用为每年100万人民币,由总公司财务总监管理; 2、杨晓丽负责对需资助员工名单进行审核; 3、关于费用的详细支出总公司财务部进行记录
4、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存档。
附: 资助员工专项基金申请表 申请人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所在门店 入司时间 支助人姓名 申请事由 店经理意见 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大区经理审核意见 支助金额: 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审批金额: 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副总审 批意见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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