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2 二、见证程序……………………………………………………………….3 三、见证人员……………………………………………………………….3 四、见证内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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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及取样监理细则
为严格控制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充分体现现场监理组织机构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作用,从根本上保证实体质量,制定本程序。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法》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9、《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10、《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1、《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
1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16、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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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见证程序
1、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备齐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在货、证核对无误的基础上,填写报审表(报审表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基本表式》A9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附相关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2、见证人员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现场材料料牌或发货单进行核对,确认后监督施工人员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取样。
3、见证人员经核对无误后鉴认送样单。必要时封存样品,与施工单位人员一起送样。 三、见证人员
常驻现场且熟悉见证取样程序且取得见证取样上岗证监理人员均可被指定为见证人员,由项目总监指定,并报业主同意。本工程见证取样人员为:黄泰铭,见证号: 四、见证内容 1、砌体工程
原材料抽检数量:同一厂家砖进场后,按烧结普普通通砖15万块、烧结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各为一检验批,抽检数量为1 组/1 批。
试块抽检数量及地点:(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抽检一次。(地点)现场搅拌机出料口。 2、混凝土工程
钢筋原材料抽检数量(热轧):(直条钢筋:4 根/型号/规格,圆盘钢筋:3根/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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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原材料:同一厂家钢筋进场后,按同一牌号、炉号、等级、品牌、尺寸、交货状态进行抽检。
(1)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几个检验批执行。
(2)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 个检验批执行。
(3)对连续进场的同批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4)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不足60t也为一批。
冷轧带肋钢筋:抗拉:按原材逐盘取样,由多少盘轧成就取多少根抗拉, 1根/盘;抗弯:每一规格型号各取2根。
● 钢筋焊接
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1)、电渣压力焊:按(各种规格、型号)
A、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 个同级别、同型号的钢筋焊接为一批,不足300个仍作为一批。
B、按各检验批分别检验。 C、抽检数量:3 根/型号。
水泥:按同一生产地、同一标号、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进行抽检,散装水泥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不足500t也为一批;袋装水泥一批总量不得超过200t,不足200t也作为一批(第一批至少12公斤)。
砂:按同一生产地、同一品种。(以600 吨或400 立方为一检验批) 石:按同一生产地、同一品种。(以600 吨或400 立方为一检验批) 外加剂:检查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成份含量应符合《混凝土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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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设计规范》GB50010 和设计要求。
●混凝土试块
(1)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100 m3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 组;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不足100 m3 时,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 m3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 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现拌(商品)混凝土按同一配合比、同一搅拌机按100 m3/一组,不足时也应为一检验批;
(5)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每一次取样应至少留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组数根据同条件试块留置方案确定。
地下室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块试验结果评定,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 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样,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取样地点:
(1)现场拌制的混凝土在浇捣地点。 (2)现拌(商品)混凝土在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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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屋面工程
原材料:
(1)水泥、砂、石、外加剂按混凝土工程见证要求执行。 (2)防水材料
A、防水卷材:按500 卷为一批,不足时也按一批抽检。取样部位:距端头1M 以外处截取1.5M。
B、防水涂料:
(1)每10 吨为一批,不足10 吨按一批抽检。 (2)双组份聚胺脂中甲组份5 吨为一批。 取样方法:同一规格、品种、牌号。
取样数量:2 kg 为一批。(双组份则取双份)
钢筋(按同一牌号、炉号、等级、品牌、尺寸、交货状态,以为一检验批进行抽检)。
屋面瓦:按每一检验批且考虑出厂、进场时间分批抽检。 4、地下防水工程
原材料:
(1)水泥、砂、石、外加剂按混凝土工程见证要求执行。(2)防水材料按屋面工程要求执行。 5、地面工程
原材料:
(1)水泥、砂、石、外加剂按混凝土工程见证要求执行。6、装饰装修工程
原材料及半成品:
(1)水泥、砂、石、外加剂按混凝土工程见证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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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吨
(2)门窗:同一厂家材料进场后,按不同型号、不同尺寸、各单位分别抽检。
(3)外墙门窗:
①同一单位工程,属高层建筑20层以上的,须抽取不同类型(推拉、平开)主规格窗各两组送检;属多层建筑外墙窗户面积大于3000或高层建筑20层以下的,须抽取不同类型(推拉、平开)主规格窗各一组送检;属多层建筑外墙窗户面积不大于3000 m2的,抽取用量最大的一组主规格窗送检。
②同一单位工程,外墙窗户由不同厂家生产的,须分别抽检。 ③同一单位工程,外墙窗户面积小于150 m2的,以建设单位同意并报质监站备案,可不进行抽样检验。
(4)内外墙涂料:不同规格、不同品种、不同颜色各取一批,每批为2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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