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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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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目 录

1、 安全纪律 2、 使项安全措施 3、 安全令 4、 施工现场十不准

5、 生产计划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技术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 机械动力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劳动劳务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 供应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 防保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纪律

一、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 进入施工区内,必须戴安全帽,机操工必须穿紧身工作服。 三、 操作前严禁喝酒。

四、 现场内不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短裤。 五、 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六、 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内。

七、 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架子设施及安全装置。 八、 不准带小孩及其它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九、 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 十、 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凡违反上述纪律,按规定给予处罚。

十项安全措施

一、 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器设备,及安全“三宝”。 二、 机械设备防护措施要齐全有效。

三、 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复合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四、 架设电线电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严格按三相五电线制接电,电器设备必须零线接地。

五、 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自动保护装置。 六、 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七、 各种揽风绳及防护网必须符合国家监督部门的规定要求。 八、 在建工程的楼梯口予制洞口、通风口、下水检查口等“四口”,必须用栏杆或盖板加以保护。

九、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等进入工地,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更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十、 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通道口、电表箱、预留洞口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工灯示警。

安全令

一、 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二、 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面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三、 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挂接、拆除电线、电器。

四、 严禁在操作现场(包括在车间、工场)玩耍、吵闹和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什物。

五、 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土及不按规定放坡或不加支撑的深基坑开挖施工。

六、 严禁在不设栏杆或其它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和单面墙、出砖线上面行走。

七、 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上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八、 严禁带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包括在车间、工场)作业。

九、 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磨水石作业,严禁用手直接提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十、 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施工现场十不准

一、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二、 酒后和带闲杂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三、 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四、 不准穿拖鞋不准穿硬底鞋进入施工现场。 五、 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

六、 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培训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七、 无防保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八、 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九、 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十、 施工现场各种材料不准 乱堆乱放,不标明品牌。

生产计划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2、 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同时,要检查安全实施项目的执行

情况,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保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如支拆脚手架、安全网)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3、 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4、 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

技术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 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设计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 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 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己、未遂事故中技术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

机械动力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

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2、 对设备的租平,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平设备的完好、安全可靠;

3、 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4、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设计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5、 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6、 参加因工伤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指定防范措施。

供应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2、 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3、 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作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

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防保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 指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 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4、 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照收人员许进行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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