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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党内民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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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党内民主建设

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精辟阐述了党内民主建设的问题。指出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报告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内民主的创新实践,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指明了方向。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是中国党民主执政的重要内容。发展党内民主,建设执政党的政治文明,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战略目标的关键。党内民主建设得好,就会在人民群众中产生巨大的感召力、影响力和说服力,从而有力地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

一、党内民主发展的历史

自1921年我们党诞生以来,已经经历了87个春秋。回顾党的历史,我们看到党内民主建设在不断探索和发展。当党内民主得到较好发展时,党就兴旺发达;当党内民主受到破坏时,党的事业也会遭到挫折。

中国党是马列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马克思主义的建党学说,把工人阶级政党称为“先进阶级的民主政党”。发展党内民主,是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

在民主时期,同志就指出:“扩大党内民主,应看

作是巩固党和发展党的必要的步骤,是使党在伟大斗争中生动活跃,胜任愉快,生长新的力量,突破战争难关的一个重要的武器。”七大党章第一次规定了的权利和义务。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提出了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和反对,从到县一级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十二大规定了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十三大从健全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改革和完善党的选举制度等方面对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作了阐述。十四大和十五大提出要进一步疏通党内民主渠道,保障民主权利。十六大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并明确提出:“要以保障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机制人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 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的党在加快党内民主进程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第一,坚持集体领导。十六大闭幕以来。政治局会议已召开50次,大体上每月一次。政治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取得了相互勉励、共同提高的效果。政治局会议听取常委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第二,坚持政治局向委员会报告工作的制度和接受监督的制度。的决策在更大的范围内征求意见。第三。坚持政治局学习制度。现已进行了41次集体学习,向各方面专家学习,吸收和听取专家的宝贵意见。集体学习进一步推动了党内民主。第四,坚持下基层调研。深入农村、矿山、连队、社区,

向群众学习,关心群众生活,特别是关心贫苦群众的生活。第五,改进党代表选举制度。一是扩大差额选举,要求代表候选人一般应多于应选人15%,比十六大增加5%;二是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考察前实行考察预告,以便广泛听取意见:三是地县两级上报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由过去常委会讨论决定,改为提名、全委会讨论决定;四是省区市在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之前,要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并听取意见:五是提高生产和工作一线的比例,十七大比十六大提高5个百分点。第六,积极稳妥地进行党代会常任制的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第七,减少领导职数。改进干部考察办法。第八逐步扩大党务活动公开的范围,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第九,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4年多来,先后以和有关部门名义制定和修改的涉及党的建设的法规、制度已达上百件。特别注重保障民主权利、监督干部和反腐倡廉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中国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一系列发展党内民主的举措和机制,为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重要保证。 但是,回顾中国党的历史,党内民主建设的历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新民主主义时期党内民主一度遭到严重破坏。特别是王明路线的独断专行,严重窒息了党内民主,使党的事业遭到巨大挫折。新中国成立后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提到发展

党内民主生活,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但是在五十年代后期对社会主义进一步探索中犯了“左”倾错误,违背了的正确路线。“反冒进”、“反右倾”,使得党内民主逐渐削弱,一言堂、等现象不断滋长。最终导致“”的发生。党内民主也受到严重破坏。一系列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压制民主,破坏民主,中国党就会遭受严重挫折,和建设事业就会遭受损失。 80多年的历史告诉我们: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民主的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和各级党组织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不断发展党内民主,才能保持党的生机与活力,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

二、推进党内民主的意义

(一)发展党内民主是带动人民民主的前提基础。虽然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有着一定的区别,但是在广泛意义上党内民主仍是人民民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也是人民的一个组成部分。党内民主的实现意味着在中国最大的政治组织实现了民主。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中。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的前提和基础。同志曾经指出:“在我们党内和国家内,必须按照同志提出的,要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这种局面首先要从党内造成。我们国家也要造成这样一种局面。但是,如果党内不造成,国家也造不成。我们党一定要造成这样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我们党内一定要有充分的民主。”十七大报告提出:“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通过推动党内民主实现人民民主。就可以保持中国政治民主与秩序的平衡,使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在有序的政治轨道上运行。人民民主是党内民主的终极目标。党内民主只是实现人民民主的起点。最终的目标还是要实现人民民主。通过在中国党内部实现民主,进而推动其他的社会组织、政治组织完成民主转型,最终实现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

(二)发展党内民主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发展党内民主,可以个利。消除“一言堂”等不良风气,把群众公认的坚决执行党的路线、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这样,不仅能提高选任干部的质量,而且能促进干部树立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拒腐防变。坚持干部任用程序和集体决策制度,是实

现选任干部工作民主化、科学化的保证,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的关键。反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当前曲意逢迎的庸俗作风仍然存在,特别是某些领导干部不讲民主、个人专断,直接影响民主集中制贯彻和发展。因此,大力发展民主,恢复和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把干部的不良思想和作风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其发展成为严重违法违

纪行为,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三)发展党内民主是永葆党执政合法性的一条根本要求。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包含丰富的内容,其核心和精髓是人民民主。没有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来保证让人民自己依法管理国家大事,人民的各种权利就得不到保障,各种义务也无法履行,现代化建设也就无法顺利进行。只有广大模范地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把在党内生活中培养起来的民主意识、民主作风、民主习惯带到各级组织中去。才能有效地推进整个民主政治的建设。 三、推进党内民主的主要举措

党的十七大报告总结了十六大以来发展党内民主的实践经验,并对今后大力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做出了重要部署,为党内民主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目标和方向,对推动基层和地方党组织进行党内民主试点与改革创新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尊重主体地位,保障民主权利。一般认为,主体地位,是指是党的事业和建设的主体,应在党内生活和党的工作实践中居于重要地位,发挥积极作用。十七大报告将“尊重主体地位”作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对党建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和创新。只有尊重主体地位,才能充分发挥的主体作用,从而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建设。发展党内民主,必须要保障的民主权利,即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主体意识,发挥主体作用。中国党是政治体系的领导核心。

尊重主体地位,保障民主权利。使党内民主得到较好的发展。党内民主可以成为推动中国政治改革的切入点,它直接影响国家层面的政权建设,影响社会民主的发展状况。 (二)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前提。近年来。有关部门和地方党组织主动增强工作中的透明度和开放性,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基层和地方,党务公开的内容涉及党组织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有关部门和各地方党组织各种关于党务公开的举措和经验得到了党的肯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提出“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把“党务公开”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这必将对党内民主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三)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关于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人们最关心的就是实行“党代会常任制”。以前党代表往往是一种荣誉,因为党代会是5年召开一次。闭会之后,党代会和党代表基本就失去其本身的作用。有的地方还存在权利过分集中在常委会的现象。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在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后,仍然可以继续行使党的代表大会的职权。这期间党代表的资格继续有效,不再重新进行选举,这为党代表在大会闭幕期间行使履行代表职责提供了权威的依据。同时,先选择

在一些县(市、区)试行,也为以后全面实行党代会常任制提供经验和理论依据。

(四)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政治局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列为全会的第一项议程,此后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上政治局都向委员会报告工作。标志着政治局向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初步建立。十七大把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制度,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作出了规定。这说明以同志为总的党以身作则,为各级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作出了榜样。实行政治局向委员会、地方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对理顺党内权利关系、加强党内监督、保证正确行使权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五)推行地方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2002年7月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市(地)、县(市)、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上级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最初试点采用的票决制,主要应用在干部任用上。而在十七大报告中,票决制已经延伸到“重大问题”的表决上,相比最初的试点而言,这是一个扩展。票决制是一项制度创新。在地方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时,从原来的口头、举手形式改为投票表决,从形式上,这种制度更严谨科学。此外,票

决制使原来的“常委会决定”改为现在的“全委会投票”,参与人数多了,层次增加了,对推进党内民主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六)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如果说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那么选举制度就是党内民主的生命,因为它体现着选举人的意志。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党的十七大报告把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调。要求从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等方面推进,这为今后发展和深化党内民主指明了方向。

近几年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直接选举的试点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在不断改革和创新。2000年前后,作为最基层的党组织之一——农村党支部和支部委员在湖北、四川等许多省份实行开放式提名、差额选举和直接选举。不仅如此,党内竞争性选举还从村支部向乡镇班子选举蔓延和提升。这种体现党内民主创新的选举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机制,实现了党管干部原则和群众公认原则的结合,切实保障了的民主权利。增强了党的凝聚力,有利于防止,激发干部和广大参与农村各项事业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党内民主建设的论述对十六大以来党内民主发展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进行了新的概括和总结,体现

了党在党内民主建设上率先垂范。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路线,尊重基层和的创造。实行先试点再推广的战略,逐步形成在党的领导下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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