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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工程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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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1.0.1 为适应我国城镇道路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路面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保证路面工程安全、可靠、耐久,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城镇道路的路面设计。 1.0.3 路面设计应符合国家环境和生态保护的规定,鼓励设计节能降耗型路面,积极应用路面材料再生技术。 1.0.4 路面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和代号 〔略〕 3 基本规定 规定了路面设计的基本要求及设计的一般原则;提出了路面设计基准期、设计轴载与交通分级;规定路面结构可靠度水平、参数确定方法;确定了路面设计环境参数与使用性能要求。 3.1 一般规定 3.1.1 道路路面的面层、基层与垫层等各结构层应符合以下 规定: 1 面层应具有足够的结构强度、稳定性和平整、抗滑、耐磨与低噪声等外表特性。 2 基层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扩散应力的能力。 3 垫层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和良好的水稳定性。 3.1.2 道路路面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根据道路的地理地质条件、路基土特性、路基水文及气候环境状况,考虑强度、刚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因素,进行路基路面整体结构综合设计; 2 因地制宜、合理选材、降低能耗,充分利用再生材料; 3 应便于施工,利于养护并减少对周边环境及生态的影响; 4 交叉口进口道和公交车停靠站路段应进行特殊设计; 5 应具有行车安全、舒适和与环境、生态及社会协调的综合效益。 3.1.3 道路路面可分为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和砌块路面 三大类,其面层类型及适用范围宜符合以下规定: 1 沥青路面面层类型包括沥青混合料、沥青贯入式和沥青外表处 治。沥青混合料适用于各交通等级道路;沥青贯入式与沥青表 面处治路面适用于中、轻交通道路。 2 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类型包括普通混凝土、钢筋混凝土、连续配筋混凝土 与钢纤维混凝土,适用于各交通等级道路。 3 砌块路面适用于支路、广场、停车场、人行道与步行街。 3.2 设计要素 3.2.1设计基准期应符合表3.2.1规定。 表3.2.1 路面设计基准期 路面类型 道路等级 沥青路面 快速路 15年 水泥混凝土路面 30年 砌块路面 -- 主干路 次干路 支 路 15年 15年 10年 30年 20年 -- 10年〔20年〕 20年 注:1 砌块路面采用混凝土预制块时,设计基准期为10年,采用石材为20年。 3.2.2标准轴载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路面设计应以双轮组单轴载100kN为标准轴载, 以BZZ-100表示。标准轴载的计算参数应符合表3.2.2-1的规定。 表 3.2.2-1 标准轴载计算参数 标 准 轴 载 标准轴载P〔kN〕 轮胎接地压强p〔MPa〕 单轮传压面当量圆直径d〔cm〕 两轮中心距〔cm〕 BZZ-100 100 d 2 设计交通量的计算应将不同轴载的各种车辆换算成BZZ-100标准轴载的当量轴次。大型公交车比例较高的道路或公交专用道的设计,可根据实际情况,经论证选用适当的轴载和计算参数。

车辆轴型

3.2.3 沥青路面轴载换算和设计交通量

1 沥青路面以设计弯沉值、沥青层剪应力和沥青层层底拉应变为设计指标时, 各种轴载换算成标准轴载P的当量作用次数Na

〔3.2.3-1〕

式中:Na——以设计弯沉值、沥青层剪应力和沥青层层底拉应变为设计指标时的当量 轴次〔次/d〕;

ni ——被换算车型的各级轴载作用次数〔次/d〕; P ——标准轴载〔kN〕; Pi ——被换算车型的各级轴载〔kN〕; C1——被换算车型的轴数系数; C2——被换算车型的轮组系数,单轮组为6.4,双轮组为1.0,四轮组为0.38; K ——被换算车型的轴载级别。 当轴间距大于或等于3m时, 应按一个单独的轴载计算;当轴间距小于3m时,双轴或多轴 的轴数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C1=1+1.2〔m-1〕 〔3.2.3-2〕 式中:m——轴数。 3.2.3 沥青路面轴载换算和设计交通量 2 沥青路面当以半刚性基层层底拉应力为设计指标时, 各种轴载换算成标准轴载P的当量作用次数Ns 〔3.2.3-3〕 式中: Ns——以半刚性基层层底拉应力为设计指标时的当量轴次〔次/d〕; ——被换算车型的轴数系数; ——被换算车型的轮组系数,单轮组为18.5,双轮组为1.0,四轮组为0.09。 以拉应力为设计指标时,双轴或多轴的轴数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1+2〔m-1〕 〔3.2.3-4〕 式中:m——轴数。 6 沥青路面设计基准期内一个车道上的累计当量轴次计算 〔3.2.3-5〕 式中: Ne ——设计基准期内一个车道上的累计当量轴次〔次/车道〕; t ——设计基准期〔年〕; N1 ——路面营运第一年单向日平均当量轴次〔次/d〕; y ——设计基准期内交通量的年平均年增长率〔%〕; ——设计车道分布系数。 表323-1设计车道分布系数, 车道特征 单向单车道 单向两车道 单向三车道 车道分布系数P 3.2.4 水泥混凝土路面轴载换算和设计交通量 单向四车道 1 不同轴-轮型和轴载的作用次数换算为标准轴载的当量轴次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或 或 〔3.2.4-l〕 〔3.2.4-2〕 〔3.2.4-3〕 〔3.2.4-4〕 式中:Nc一lOOkN的单轴-双轮组标准轴载的当量作用次数; ——单轴-单轮、单轴-双轮组或三轴-双轮组轴型i级轴载的总重〔kN〕; n——轴型和轴载级位数; Ni——各类轴型i级轴栽的作用次数, ——轴-轮型系数,单轴-双轮组吋,=1;单轴-单轮吋,按式〔3.2.4-2〕计 算;双轴-双轮组时,按式〔3.2.4-3〕计算;三轴-双轮组吋,按式〔3.2.4-4〕计算。 2 设计基准期内水泥混凝土面层临界荷位所承受的累计标准轴载当量作 用次数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 〔次〕: ——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基准期内临界荷位所承受的累计当量轴次 ——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车道使用初期的当量轴载日作用次数〔次/d> ; ——水泥混凝土路面临界荷位处的车辆轮迹横向分布系数,按表3.2.4选 用* 〕 纵缝边缘处 行车道宽>7m 次干路及以下道路 行车道宽≤7m 表3.2.4车辆轮迹横向分布系数〔道路等级 快速路、主干路 注:行车道较宽或者交通量较大时,取髙值;反之,取低值。 3.2.5交通等级可根据累计轴次 〔万次/车道〕,按表3.2.5的 规定划分为4个等级。 表3 交通等级 沥青路面 交通等级 累计当量轴次轻 中 重 特重 水泥混凝土路面 标准轴截累计作用次数<3 3-100 100-2000 >2000 〔万次〕 <400 400-1200 1200-2500 >2500 3.2.6 路面设计环境要素 1 沥青路面面层的使用性能气候分区应按本标准附录A确定。 2 水泥混凝土面层的最大温度梯度标准值〔Tg〕 ,根据道路所在地的道路 自然区划,可按表3.2.6-1 选用。 3 在冰冻地区,沥青路面总厚度不应小于表3.2.6-2规定的最小防冻厚度; 水泥混凝土路面总厚度不应小于表3.2.6-3规定的最小防冻厚度。 3.2.7 路面可靠度设计标准 表3.2.7 路面可靠度设计标准 道路等级 目标可靠度 变异水平等级 快速路 95% 低 主干路 90% 低~中 次干路、支路 85% 中~高 3.2.8 路面抗滑性能 1 快速路、主干路沥青路面在质量验收时抗滑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2.8-1的规定, 次干路、支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步行街可按表3.2.8-1执行。 表3.2.8-1 沥青路面抗滑性能指标 质 量 验 收 值 年平均降雨量〔mm〕 >1000 500~1000 250~500 横向力系数SFC60 ≥ ≥50 ≥45 构造深度TD〔mm〕 2 水泥混凝土路面抗滑性能在质量验收时,应符合表3.2.8-2的规定。 表3.2.8-2 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外表构造深度要求〔mm〕 道路等级 一般路段 特殊路段 快速路、主干路 次干路、支路 2 水泥混凝土路面抗滑性能在质量验收时,应符合表3.2.8-2的规定。 表3.2.8-2 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外表构造深度要求〔mm〕 道路等级 一般路段 特殊路段 快速路、主干路 次干路、支路 4 路基、垫层与基层

4. 1 路基

4.1.1 路基应稳定、密实、均质,具有足够的强度 、稳定性、抗变形能力和耐久性。

4.1.2 路基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在不利季节,路基顶面设计回弹模量值,对快速路和主干路应不小于30MPa;对次干路和支路不小于20MPa。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措施,提高路基的回弹模量。

2 路床应处于干燥或中湿状态。 4.1.3 岩石或填石路基顶面应铺设整平层,整平层可采用未筛分碎石和石屑或低剂量水泥稳定粒料,其厚度应根据路床顶面的不平整情况确定,宜为100mm-200mm。 4.2 垫层 4.2.1 在下述情况下,应在基层下设置垫层: 颗粒含量不宜大于5%。 4.2.3 排水垫层应与边缘排水系统相连接,厚度宜大于150mm 宽度不宜小于基层底面的宽度。 4.3 基层 4.3.1基层可采用刚性、半刚性或柔性材料。 4.3.2 基层类型宜根据交通等级按表4.3.2-1选用,各类基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4.3.2-2的规定。 表4.3.2-1 适宜各交通等级的基层类型 交通等级 基层类型 特重交通 重交通 中等或轻交通 贫混凝土、碾压混凝土、水泥稳定类、石灰粉煤灰稳定类 水泥粉煤灰稳定类 水泥稳定粒料、沥青稳定碎石基层、石灰粉煤灰稳定类、水泥粉煤灰稳定类 沥青稳定碎石基层、水泥稳定类、石灰稳定类、水泥粉煤灰稳定类、石灰粉煤灰稳定类或级配粒料基层 表4.3.2-2 各类基层最小厚度 基层类型 刚性基层 贫混凝土或碾压混凝土基层 最小厚度〔mm〕 150 多孔混凝土排水基层 水泥稳定类基层 石灰稳定类基层 半刚性基层 水泥粉煤灰稳定类基层 石灰粉煤灰稳定类基层 ATB-25 沥青稳定碎石基层〔ATB〕 ATB-30 ATB-40 AM-25 半开级配沥青碎石基层〔AM〕 AM-40 柔性基层 ATPB-25 沥青稳定碎石排水基层〔ATPB〕 ATPB-30 ATPB-40 级配碎石 级配砾石 150 150 150 150 150 70 90 120 80 120 80 90 120 80 80 4.3.3 半刚性基层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半刚性基层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较小的温缩和干缩变形和较强的抗冲刷能力,在冰冻地区应具有一定的抗冻性。 2 在冰冻、多雨潮湿地区,石灰粉煤灰稳定类材料宜用于特重交通、重交通的下基层。石灰稳定类材料宜用于各类交通等级的下基层以及中轻交通的基层。 3 用作上基层的半刚性材料宜选用骨架密实型级配,应具有一定的强度抗疲劳开裂性能与抗冲刷能力。 4 各类半刚性材料的压实度和7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代表值规定。 表4.3.3-1 水泥稳定类材料的压实度及7d龄期抗压强度 层位 稳定类特重交通 型 重、中交通 轻交通 压实度〔%〕 抗压强度〔MPa〕 压实度〔%〕 抗压强度〔MPa〕 压实度〔%〕 抗压强度〔MPa〕 — ≥98 — ≥97 ≥96 3~4 — ≥97 ≥96 ≥96 ≥95 上基集料 ≥98 层 细粒土 — 下基集料 ≥97 层 细料土 ≥96 4.3.4 刚性基层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刚性基层适用于重交通、特重交通及港区等的道路工程。 2 贫混凝土基层材料的强度要求应符合表4.3.4-1 的规定。 表4.3.4-1 贫混凝土基层材料的强度要求〔MPa〕 试验项目 7d龄期抗压强度 28d龄期抗压强度 28d龄期抗弯拉强度 特重、重交通 9~15 12~20 中交通 7~12 9~16 3 多孔混凝土基层材料的强度要求应符合表4.3.4-2的规定。 表4.3.4-2 多孔混凝土基层材料的强度要求〔MPa〕 试验项目 7d龄期抗压强度 28d龄期抗弯拉强度 特重 重 4 刚性基层应设置横缝和纵缝,并应灌入填缝料,其上应设置粘结层。 4.3.5 柔性基层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热拌沥青碎石宜用于重交通及其以下道路的基层;级配碎石可用于中交通及以下道路的下基层及轻交通道路的基层;级配砾石可用于轻交通道路的下基层。 2 密级配沥青稳定碎石〔ATB〕、半开级配沥青碎石〔AM〕和开级配沥青稳定碎石〔ATPB〕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3.5-1的规定。 试 验 项目 公称最大粒径 马歇尔试件尺寸 击实次数〔双面〕 空隙率 稳定度 流值 沥青饱和度 沥青膜厚度 谢伦堡沥青析漏试验的结合料损失 肯塔堡飞散试验的混合料损失或浸水飞散试验 ① 单密级配沥青稳定碎石半开级配沥青碎开级配沥青稳定碎石位 〔ATB〕 mm mm 112 石〔AM〕 112 12~18 ≥15 实测 - - - >12 〔ATPB〕 75 >18 - - - - - 次 75 % 3~6 kN mm 1.5~4 % 55~70 μm - % - ≤20 ATB-30 % - 设计空隙率〔%〕 ATB-40 - ATB-25 12 13 14 密级配基层ATB的矿料间隙4 率不小于〔%〕 5 6 11 12 13 4.3.6 旧路面再生混合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应在对旧路面材料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工程要求,道路等级、气候条件、交通情况,充分借鉴成功经验,进行再生混合料设计。 2 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热拌沥青混合料技术要求的规定

沥青路面再生技术

指对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沥青路面废料通过各种措施进行处理后重新利用的技术,包括对旧沥青路面进行翻挖、破碎、筛分,再和新集料、胶结料、再生剂重新混合,形成具有预期路用性能的混合料。

沥青路面材料的再生利用

厂拌热再生

厂拌热再生技术先将旧沥青路面破除后运回工厂,通过破碎、筛分分类,并根据旧料中沥青含量、沥青老化程度、碎石级配等指标,掺入一定数量的新集料、沥青和再生剂进行拌和,使混合料到达标准规定的各项指标。

现场热再生

现场热再生〔HIR〕也可称为就地热再生,主要用于矫正或处理路表病害而不移除原路面材料。目前,国内外应用较普遍的现场热再生技术有三类,即热翻松、重拌和处理和重铺处理。

厂拌冷再生

先将破除旧沥青路面材料运回搅拌厂,经过破碎作为稳定骨料,加入水泥或石灰、粉煤灰、乳化沥青、泡沫沥青等一种或多种稳定剂和新料进行搅拌,然后铺筑于基层。

现场冷再生技术

利用专用再生机械在现场铣刨、破碎、加入新料〔包括乳化沥青或其它再生剂、稳定剂和集料〕、拌和、摊铺和预压,再由压路机进一步压实。

4.3.6 旧路面再生混合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3 用作道路基层时,使用乳化沥青、泡沫沥青的冷再生混合料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3.6-1的规定;使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旧路面沥青混合料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3.6-2的规定。

表4.3.6-1乳化沥青、泡沫沥青冷再生混合料的技术要求 试验项目 15℃劈裂试验 干湿劈裂强度比〔%〕 马歇尔稳定度〔KN〕 40℃马歇尔试验 浸水马歇尔残留稳定度〔%〕 冻融劈裂强度比〔%〕 乳化沥青 空隙率〔%〕 劈裂强度〔MPa〕 9~14 ≥75 ≥75 ≥70 泡沫沥青 — ≥75 ≥75 ≥70 5 沥青路面 5.1 一般规定 5.1.1 沥青路面设计应包括交通量预测与分析,材料选择,混合料配合比设计,设计参数的测试和确定,路面结构组合设计与厚度计算,路面排水系统设计。 5.1.2 沥青路面在设计使用期内应具有足够的抗车辙、抗裂、抗疲劳的品质和良好的平整、抗滑、耐磨与低噪声性能等使用功能要求。 5.2 沥青面层类型与材料 5.2.1 应根据使用要求、气候特点、交通荷载与结构层功能要求等因素,结合沥青层厚度和当地经验,合理地选择各结构层的沥青混合料类型。 1 外表层宜选用SMA、AC-C和OGFC沥青混合料。 2 在各个沥青层中至少有一层应为密级配沥青混合料。 5.2.2 热拌沥青混合料宜根据级配范围或实践经验采用马歇尔试验法进行配合比设计,应选用实体工程的原材料。 在20世纪30年代末由美国密西西比州公路局 Bruce Marshall发明。 试验方法、试验设备较简单,是目前我国应用范围最广的混合料设计方法。 热拌沥青混合料性能技术要求: 1〕高温稳定性应采用车辙试验的动稳定度来评价。按交通等级、结构层位和温度分区的不同,应分别符合表5.2.2-3的要求。对交叉口路段和长大陡纵坡路段的沥青混合料,应提高一个交通等级进行设计。 热拌沥青混合料动稳定度技术要求〔次/mm〕 温度分区 交通等级 结构层位 1-1、1-2、1-3、1-4 上 轻、中 中、下 上、中 重 下 上、中 特重 下 ≥1500 ≥1000 ≥1500 ≥800 2〕水稳定性应符合表5.2.2-4的规定。 表5.2.2-4 热拌沥青混合料水稳定性技术要求 年降水量〔mm〕 冻融劈裂强度比〔%〕 浸水马歇尔残留稳定度〔%〕 ≥500 ≥75 ≥80 <500 ≥70 ≥75 ≥1200 ≥5000 ≥800 ≥800 ≥800 ≥2000 ≥3000 ≥4000 ≥1000 ≥3000 ≥800 ≥800 ≥800 ≥1500 ≥2000 ≥2500 ≥1500 2-1 ≥800 2-2、2-3、2-4 ≥1000 3-2 ≥800 3〕应根据气温条件检验密级配沥青混合料的低温抗裂性能,低温性能技术要求宜符合表5.2.2-5的规定。 表5.2.2-5 沥青混合料低温性能技术要求 气候条件及技术指标 极限破坏应变〔με〕 年极端最低气温〔℃〕 ≥2600 ≥2300 ≥2000 5.2.5 沥青面层用材料包括沥青材料、集料、填料、纤维和各类外加剂,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沥青材料品种与标号的选择应根据道路等级、气候条件、交通量及其组成、面层结构与层次、施工工艺等因素,结合当地使用经验确定,并应符合表5.2.5-1的规定: 表5.2.5-1 沥青材料的适用范围 沥青材料类型 道路石油沥青 改性沥青 适用范围 中等交通的外表层、重交通的中下面层以及特重交通的下面层 特重交通、重交通、交叉口进口道、公交车专用道与停靠站、长大纵坡、气候严酷地区的沥青路面 乳化沥青 透层、粘层、稀浆封层、冷拌沥青混合料与外表处治 改性乳化沥交通量较大或重要道路的粘层、稀浆封层、桥面铺装的粘层、外表处治、冷拌沥青青 液体石油沥青 混合料、微表处等 透层、外表处治或冷拌沥青混合料 泡沫沥青 厂拌冷再生混合料、就地冷再生混合料 2 粗集料可选用碎石或轧制的碎砾石,支路可选用经筛选的砾石,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粗集料规格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2〕各级道路沥青外表层所用粗集料的磨光值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5-2的规定 3〕对年平均降雨量在1000mm以上地区的快速路和主干路,外表层所用粗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应到达5级;其他情况粘附性不宜低于4级。 表5.2.5-2 石料磨光值〔PSV〕的技术要求 年降雨量〔mm〕 >1000 500~1000 快速路与主干路 >42 >40 次干路 >40 >38 支路 >38 >36 250~500 <250 >38 >36 >36 - - - 3 细集料可选用机制砂、天然砂、石屑,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细集料应洁净、无杂质、干燥、无风化,并应具有一定棱角性, 应符合附录B表B.5的规定。 2〕天然砂宜选用中砂、粗砂,天然河砂不宜超过细集料总质量的20%。 3〕在SMA混合料和OGFC混合料中不宜使用天然砂。 4 矿粉应采用石灰石等碱性石料磨细的石粉。 5 纤维稳定剂应根据混合料类型与使用要求合理选用。 5.3 沥青路面结构组合设计 5.3.1 沥青面层结构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双层式沥青面层结构分为外表层、下面层。 2 三层式沥青面层结构分为外表层、中面层、下面层。 3 单层式面层应加铺封层,或者铺筑微表处作为抗滑磨耗层。 5.3.2 面层各层的混合料类型应与交通荷载等级以及使用要求相适应。 1 外表层应选用优质混合料铺设,并根据道路交通等级选择。 1〕 轻交通道路,宜选用密级配AC-F型混合料。 2〕 中等交通道路,宜选用密级配粗型AC-C型混合料。 3〕 重交通和特重交通道路,应选用SMA混合料、密级配粗型AC-C混合料结合料应使用改性沥青。 4〕支路可选用沥青外表处治和沥青封层。 5〕交通量小的支路可选用冷拌沥青混合料。 2 中面层和下面层应采用密级配AC型混合料。在特重交通和重交通道路上宜使用SMA混合料或改性沥青密级配AC型混合料。 3 在年平均降雨量大于800mm的地区,快速路宜选用开级配沥青混合料OGFC作为沥青外表磨耗层或者排水路面的外表层。 5.3.3 各类沥青面层的厚度应与混合料最大公称粒径相匹配混合料一层的最小压实厚度宜符合以下规定: 1 AC混合料路面厚度不宜小于混合料公称最大粒径的3倍。 2 SMA混合料和OGFC混合料路面厚度不宜小于混合料公称最大粒径的 2.5倍。 3 沥青混合料的最小压实厚度与适宜厚度宜符合表5.3.3-1的规定,沥青碎石、沥青外表处治的压实厚度与适宜厚度宜符合表5.3.3-2的规定。 5.3.4 特重交通道路应适当加厚面层或采取措施提高沥青混合料的抗剪强度。 5.3.5 应减少半刚性基层沥青路面收缩开裂和反射裂缝,可选择采取以下措施: 1 适当增加沥青层的厚度。 2 在半刚性材料层上设置沥青稳定碎石或级配碎石等柔性基层。 3 在半刚性基层上设置应力吸收层或铺设经实践证明有效的土工合成材料等。 5.3.6 沥青路面各结构层之间应保持紧密结合,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各个沥青层之间应设粘层。 2 各类基层上应设透层。 3 快速路、主干路的半刚性基层上宜设下封层。 5.4.1 沥青路面结构设计应满足结构整体刚度、沥青层或半刚性基层抗疲劳开裂和沥青层抗变形的要求。应根据道路等级与类型选择路表弯沉值、柔性基层沥青层层底拉应变、半刚性材料基层层底拉应力和沥青层剪应力作为沥青路面结构设计指标,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采用路表弯沉值、半刚性材料基层层底拉应力、沥青层剪应力或柔性基层沥青层层底拉应变作为设计指标。 2 支路可仅采用路表弯沉值为设计指标。 3 可靠度系数可根据当地相关研究成果选择;当无资料时可按表5.4.1 取用。 5.4 新建路面结构设计指标与要求 表5.4.1 可靠度系数 目标可靠度〔%〕 变异水平等级 95 低 中 高 90 — 85 — — 5.4.2 沥青路面结构设计的各项设计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轮隙中心处路表计算的弯沉值应小于或等于路表的设计弯沉值,应满足下式要求: 〔5.4.2-1〕 式中:ya——沥青路面可靠度系数,可按本标准第5.4.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 ls——轮隙中心处路表计算的弯沉值〔0.01mm〕,可按本标准第5.5.2条的规定进行计算: ld——路表的设计弯沉值〔0.01mm〕,可按本标准第5.4.3条规定的方法确定。 2柔性基层沥青层层底计算的最大拉应变应小于或等于材料的容许拉 应变,应满足下式要求: 式中: 〔5.4.2-2〕 ——沥青层层底计算的最大拉应变,可按本标准第5.5.3条的规定进行计算: ——沥青层材料的容许拉应变,可按本标准第5.4.4条规定的方法确定。 3 半刚性材料基层层底计算的最大拉应力应小于或等于材料的容许抗拉强度,应满足下式要求: 式中:算: ——路面结构层半刚性材料的容许抗拉理度〔MPa〕,可按本标准第 5.4.5条规定的方法确定。 〔5.4.2-3〕 ——半刚性材料基层层底计算的最大拉应力〔MPa〕,可按本标准第 5.5.4条规定的方法计 4 沥青面层计算的最大剪应力应小于或等于材料的容许抗剪强度,应满足下式要求: 式中: 〔5.4.2-4〕 ——沥青面层计算的最大剪应力〔MPa〕,可按本标准第5.5.5条的规定进行计算: ——沥青面层的容许抗剪理度〔MPa〕.可按本标准第5.4.6条规定的方法确定。

5.4.3 沥青路面路表设计弯沉值应根据道路等级、设计基 准期内累计当量轴次、面层和基层类型按下式计算确定: 式中:

——

〔5.4.3-1〕

——面层类型系数,沥青混合料为1.0,热拌和温拌或冷拌沥青碎石、沥青外表处治为1.1; ——基层类型系数,无机结合料类〔半刚性〉基层1.0,沥青类基层和粒料基层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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