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县网络评论员管理办法

县网络评论员管理办法

来源:筏尚旅游网
精心整理

长清区网络评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有关互联网宣传的工作要求,及时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积极引导,营造有利于全县工作和社会稳定的良好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区互联息办公室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在全区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设置网络评论员。每个单位设置1名网络评论员,确保通讯通畅。 第三条 区互联息办公室负责全区互联网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网络评论员开展工作,并对网络评论员进行考核。 第四条 网络评论员的基本职责是主动掌握网上动态,并在网上进行宣传、评论,积极引导网上。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尤其是对不良信息和恶意炒作、网评文章,要澄清事实,矫正视听、引导、维护形象。

第五条 网络评论员要提升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掌握及时发现不良信息的方法,提高辩驳不实报道和错误观点的能力,要注重结合网络语言特点,提高网络评论员文字撰写水平,掌握网络评论技巧。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网络信息巡查和引导工作情况,不得违反工作程序和纪律规定擅自在网上发布与维护稳定和法律工作相关的信息或接受新闻单位采访。

第六条 网络评论员的目标考核办法 1.网络评论员在“网络评论员应关注的重点网站”上每小时发布宣传本单位各项工作情况的主题帖2篇,每3篇记1分集中时间发帖的多余部分不计分。常规发帖应坚持天天发帖,避免突击发帖,重点网站发帖数量计入常规发帖数量,记75分。

精心整理

2.积极撰写网络评论文章,每月至少上报5篇,每篇记4分。网络发帖素材报送每月10篇,记5分。

3.对影响全区的不良信息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区互联息办公室,每次加1分。

4.应主动担任本地本单位吧主,能够及时封堵、删除网络上的不良信息的,视不良信息危害程度给予重点加分。

5.网络评论员不听从安排,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由区互

联息办公室向网络评论员所在单位提出建议,另换其他人员。 6.网络评论员对重大敏感信息迟报漏报或擅自行动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7.网络评论员违反保密和内部管理要求发生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条 本办法区互联息办公室指导各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