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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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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新思考

从鲜为人知到风头十足,再到泡沫破灭,中国电子商务走过了一段曲折的、不平静的历程。这段路究竟怎样走过来的,未来的路应该怎么走,确实值得我们重新进行一番思考。 中国电子商务始于1997年。如果说美国电子商务是“商务推动型”,那么中国电子商务则更多的是“技术拉动型”,这是在发展模式上中国电子商务与美国电子商务的最大不同。在美国,电子商务实践早于电子商务概念,企业的商务需求“推动”了网络和电子商务技术的进步,并促成电子商务概念的形成。当Internet时代到来的时候,美国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先进和发达的电子商务基础。在中国,电子商务概念先于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启蒙者”是IBM等IT厂商,网络和电子商务技术需要不断“拉动”企业的商务需求,进而引致中国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

了解这一不同点是很重要的,这是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特点,也是理解中国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的一把钥匙。

在1997年和1998年,中国电子商务的主体正是一些IT厂商和媒体,它们以各种方式进行电子商务的“启蒙教育”,激发和引导人们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兴趣和需求。经过这一阶段,在1999年和2000年,以网站为主要特征的电子商务服务商在风险资本的介入下成为中国电子商务最早的应用者,成为这一阶段中国电子商务的主体。随着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的深化,随着资本市场泡沫的破灭,网站电子商务开始跌入低谷,而企业特别是传统却开始大规模进入电子商务领域,中国电子商务从2001年开始进入第三个阶段,企业电子商务成为中国电子商务新的主体。 这一变化是深刻的,然而也引发了对中国电子商务形势的一些不正确看法。人们已经习惯以网站电子商务,特别是以一些“热点”网站电子商务作为了解和判断电子商务形势的重要甚至唯一的依据。因此,一些“热点”网站电子商务的衰落,导致不少媒体和专业人士作出了中国电子商务处于低谷、走向衰退或者干脆从此一蹶不振的判断,许多人因此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产生极大的怀疑,对电子商务的优越性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负面的、否定性的意见。

这是看法可以理解但并不正确。事实上,与表面情形相反,中国电子商务正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总的态势是健康的。电子商务的主体正在由IT厂商、媒体和电子商务服务商转换为企业,传统企业正在大规模进入电子商务领域,其特点是坚定、有效但不太吸引“注意力”。企业电子商务是今后观察和判断电子商务形势的主要视角。

在中国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的历程中,有不少很基本的问题需要重新思考,比如,究竟什么是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是E-Commerce还是E-Business,电子商务的范围有多大,政府采购算电子商务还是电子政务,网络广告是不是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包不包括ERP,电子商务交易额怎么计算,等等。

重新思考电子商务,不妨从思考商务活动开始。 商务活动的实质是资源的交易和整合。好比硬币的两个面,交易和整合也是商务活动的两个侧面。每一笔交易都伴随着一次新的资源整合,交易和整合的目标是价值提升或价值最大化。交易和整合——也就是商务活动——大致有三种形式,一是市场,二是企业,三是协同。市场是一种交易形式,企业也是一种交易形式(当然更加复杂),而介于市场和企业之间的“协同”性商务组织(如战略联盟、虚拟企业、外包等)则是一种正在蓬勃兴起的交易形式。

视具体应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将电子商务划分为市场应用、企业应用和协同应用三大类型。但是不应该将电子商务的应用局限于商务活动的局部领域(如网站电子商务或网络营销),因为商务活动的一体化必然要求电子商务的一体化。

纵观商务活动乃至整个人类活动发展,信息技术一直伴随其中。每一次商务活动的进步都伴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信息技术和商务模式在不断的进化中形成了有效融合的系统联系,一定的信息技术总是与一定的商务模式相匹配的,改变信息技术的同时却不改变商务模式,无异于让火车在马路上跑,只是徒然增加成本,断然带不来效率和效益。所以电子商务中的“商务”一定不再是原来的商务活动模式,而是与电子商务技术匹配的进化了的商务模式。

本质上,电子商务不仅是一种工具或者方法的应用,更是一种崭新的商务模式,而任何一种商务模式都是当时社会的技术条件和制度条件下的社会分工方式。一种好的商务模式必然促进社会分工,提高社会生产和转化效率,进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但是,在实际过程中存在着商务模式与社会分工之间的十分复杂的互动作用,这就使得任何一种成功的商务模式的设计都难以完全在人们的头脑中、书本上或书斋里完成,只能通过社会组织试验完成,通过不断的试验,加以肯定、改进或者否定,从而使新的商务模式得以进化。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各种商务模式——如百货商店、连锁店、批发市场、战略联盟等无一不是试验和进化的产物。

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当面对和处理一个包含许多互动作用的复杂系统——电子商务模式正是这样的系统——的时候,试验和进化是促进发展的唯一途径。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经常不按我们预想的方式发展,经常在我们以为必然成功的地方失败,却在我们不抱希望的地方给我们惊喜。我们应该以平常的、像理解人类进化过程那样的心态来看待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这样那样的挫折和失败。 这决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放弃理性,决不意味着一切都变得那么不可预料和控制。正好相反,我们能够以更加正确的方式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应该摒弃那种只对成熟的商务模式适用的刚性的组织和业务形式,而代之以柔性的组织和业务形式,将试验和进化功能“内置化”,以更快、更低成本地找到成功的电子商务模式。 在一些大的方向,电子商务的进化则是可以预见的: ——电子商务将从模仿走向创新,将出现越来越多的在传统商务中没有的商务模式,网络广告的发展即是例证。

——电子商务的模式将日趋多元化,并在与传统商务融合的过程中日趋复合和复杂。 ——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将从业务流程创新到管理创新,再到组织创新,渐次展开,渐次深入,这是一个相互作用、激荡、混沌和自组织的进化过程。 电子商务技术与商务模式将有效融合,电子商务模式将有质的创新和变革,一个基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电子商务时代将由此到来。

B2C的“雏形与后势”

众所周知,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以计算机为代表的网络信息系统也得到飞速的发展,数据的处理和信息的传递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借助互联网的传递,精明的商业机构发现一场商业的革命已经到来:当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原材料的采购和产品的销售等一系列比现实交易更为便捷的交易模式,这就是电子商务的雏形。

进入90年代,电子商务得到超常规的发展。据调查,1994年全球电子商务销售额为12亿美元,1997年达到26亿美元,增长了一倍多,1998年销售额达500亿美元,比1997年增长近20倍。联合国最近发表的一份报告表明,2000年全球电子商务的交易额将达到3770亿美元,2010年交易额可达1万亿美元,未来10年1/3的全球国际贸易将以网络贸易的形式来完成。专家预言,电子商务是21世纪经济增长的引擎。 追逐B2C的激情

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的正如火如荼,短时间内有如此之大之猛的发展,实在是让国人惊叹了一把。究竟是什么让电子商务如此发展,除了互联网这个外界因素外还有其它因素

作怪吗?

B2C自身的优越性

电子商务的发展空间是基于其能提供企业虚拟局部的或全球性的贸易环境,从而大大提高商务活动的水平和服务质量。为跨国或跨地区贸易提供了一个交易平台,使能够不只局限于现实生活中的交易环境,从而为交易主体提供了一个更为广阔的交易舞台,使全球的资源与信息在最短时间内最大程度的得到共享。具体地说其优越性包括:

(1) 大大提高了通信和信息获取的速度,尤其是国际范围内的通信与信息获取的速度,使客户能够很便捷的掌握全球资讯。

(2) 节省了潜在开支,如电子邮件节省了通信邮费,而电子数据交换则大大节省了管理和人员环节的开销。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今天,商家何乐而不为。

(3) 使客户和供货方的联系更为便捷充分。如电子商务系统网络站点使得客户和供货方均能了解对方的最新数据,从而使交易安全的系数增大。

(4) 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服务速度,能以一种快捷方便的方式提供企业及其产品的信息及客户所需的服务。

(5) 提供了交互式 的销售渠道。使商家能及时得到市场反馈,改进本身的工作。同时,也使商家能都看清市场,打下了市场供求平衡的基点。

(6) 提供全天候的服务,为客户提供了现实商务中所不能提供的服务,可以使你一天24小时随时随地无限沟通。

电子商务有如此之多的优越性,那么他能风靡全球就不足为怪了。 那么B2C该如何去应对未来呢? 世界是复杂多样的,同样电子商务这一新兴事物所带来的问题也是复杂多样的,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所带来的问题将进一步显露给我们,面对如此突如其来的问题我们该怎么去应对呢?

1、完善有关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用法律来规范行为。具体地说,要完善网上反欺诈法律。特别是,要针对网上的虚假广告、不正当引诱方式等欺诈行为,制定特殊的规则,及时纳入规范之列。其次,加强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在传统的消费市场中,隐私保护一般不属于消费者保护的突出问题。但在网上交易中,消费者隐私保护变得非常突出,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特别的规则,加强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用法律规范来规制不规范的东西。为了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还要进一步设定严格的处罚责任。严厉打击电子商务侵权问题,使电子商务能够在一个良性的运行轨道下运行。

2、加大电子商务安全系数。目前,电子商务的安全主要是通过使用加密手段来达到的。中国电信CA认证中心为每一位参与电子商务的用户签发一个CA证书,用来确保每一位参与电子商务的用户在网上传输信息的安全。CA证书相当于用户的“网络身份证”,它包含了用户的个人信息,当用户在网 络上进行商务活动时,就可以用CA证书来确认对方身份真实性和可靠性。此项方法应写进法律,作为电子商务的一项强制性规定,只要从事电子商务的用户就必须进行此登记,并且要对用户填报的信息严格审查,明确处罚力度,一经审查填报信息不实的,取消其电子商务用户的身份。

3、支付体系的建立。谈电子商务不能忽视网上的支付问题。支付解决不了电子商务不可能有更大的发展。老思路,支付问题不能离开银行的介入。各银行应建立一种可以通用的网上支付银行卡,使电子商务用户可以借助银行的系统网络来查询对方用户的支付能力。具体为银行掌握各个用户的资金状况,并且每一用户在银行拥有一个识别代码,当对方用户想要查询该用户的支付能力时,只要将该代码输入到银行的有关网站上,其支付能力就可一目了然了。

4、为了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的正常运行,同维护传统的商业运行模式一样,需要有一个

监督机构。象什么工商局,打假办,证监会,银监会一样,行使监督职能,规范相应的市场。该机构也是行业自律的性质,其职能包括:定期纰漏电子商务用户的不良记录,违规行为;对商家的信誉评定等级进行公布;受理电子商务的侵权纠纷并进行制裁,使电子商务在宏观上有个监管机构,以保证电子商务的服务环境。

在当今网络飞速发展的时代,电子商务是应运而生,其发展必将大有作为。中国已跨入了电子商务门槛,而电子商务的发展转变是: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模式结合。在这个转型过程中路是漫长的,我们现在面临的困难是前所未有的,但我们要认识到电子商务萌芽是→发展→整合→飞跃的过程。因此,我们要充满信心,克服一切困难,让我们笑对电子商务大声的说“来吧,来吧,来的更猛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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