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纺织服装2008.2 综合论述 3 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第十三条 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 地。围绕地方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 和“三农”建设,重点建立一批各具特色的科 第九条拓展产学研对外交流渠道。依 托“环渤海技术转移联盟”,支持企业与国 内外高水平科研院所、高等学校、高科技孵 化机构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支持国内 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新品种繁育基地,有 效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我省联建科技园 第十四条建立产学研合作洽谈制度。 区;支持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来我省设立 研发机构、中试基地、产业化基地。有关职 能部门优先办理各类审批手续,并倾斜配置 相关资源。 第十条 加强产学研合作研发平台建 设。构筑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合 作或共建项目为载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公共 研发平台。以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或大型企 业为依托,创办行业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支持企业在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建立技术开 发实验室,支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在企业建 立研发和成果转化基地。在重点领域建设一 批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实验室,开展行业前 沿应用技术研究。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 行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要向全省开放,实行资 源共享。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平台,营 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 第十一条组建产学研合作联盟。围绕 新型能源与工业基地建设,尽快在煤炭、焦 炭、冶金、电力、煤化工、装备制造、新材 料和旅游等支柱产业领域组建产学研合 作联盟。 第十二条加快中试基地建设步伐。支 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围绕行业发展 中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共同组建产学研 相结合的中试基地,实行开放式运营,给 予适当补助。 定期举办各种类型的产学研合作洽谈会、科 技成果信息发布会,沟通供需信息。 第十五条 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 台。建立科技成果供需信息网和基础数据 库,按照“一站式”服务模式,提供信息发布、 技术交易、成果孵化和咨询等全方位的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第十六条充分发挥“山西省科技成果 转化专项资金”的作用。重点支持优势产业 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优先扶持高新技术成 果转化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转化 项目和“三大方阵”企业的技术开发项目。 加大专利申请、维护、转化和相关管理的资 助力度。 第十七条 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专家论证制度。对以资助为主的重大科技 成果转化项目和技术弓}进项目,要组织技术、经 济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进行评估和论证。 第十保护产学研合作各方权益。 支持科技成果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合作各方应以合同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 务。建立内部权益分配制度,鼓励采用技术 入股和技术期权等方式,保障科技成果所有 益。 第十九条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重大 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山西省科技创新领 导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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