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天津石化100万吨/年乙烯及配套项目建设封闭区域内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是指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二条 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第四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到项目分部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分项目部HSE管理人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分项目部HSE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
第五条 作业安全措施
1、分项目部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
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在设备外的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3、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当受限空间状态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
4.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
5、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如电气系统已安装并送电后,必须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 不大于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当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7.对于受限空间内进行喷涂、防腐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与作业人员相符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8、严禁受限空间内的喷涂、防腐作业和用火作业交叉进行。
9、受限空间内的用火作业必须保证和其他散发易燃易爆气体的作业进行有效隔离。
10.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11.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再进入设备作业。
第六条 作业监护人的资格与职责
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拒绝作业。
3、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4、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
5.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第七条 作业人员职责
1、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作业。
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3、“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
4、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5、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6、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第 许可证管理
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作业许可证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分项目部HSE管理人员留存备查,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
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应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
第九条 本规定由经理部HSE部负责解释。
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编号:
施工单位 设施名称 作业内容 作业人 监护人 开工时间 序号 1 2 3 4 年 月 日 时 分 主 要 安 全 措 施 作业前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受限空间内的喷涂、防腐作业和用火作业没有交叉进行 受限空间内的用火作业已和其他散发易燃易爆气体的作业进行有效隔离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但设备内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的方法补充氧。 带搅拌机的设备如电气系统已安装并送电,应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 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具备作业条件,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应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害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 )、救生绳( )、气防装备( ) 其他补充措施: 11 施工作业负责人 意见 年 月 日 完工验收
所属分项目部 主要危险因素 填写人 确认人签名 5 6 7 8 9 10 监理负责人 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时 分 分项目部HSE管理人员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签名: 分项目部领导审批 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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