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技术岗位职称比例

技术岗位职称比例

来源:筏尚旅游网


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比例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其中:

⑴ 市属事业单位原则上为3:4:3;

⑵ 区县属事业单位原则上为1:4:5;

⑶ 乡镇事业单位原则上为0.5:2.5:7。

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如下(附件1):

⑴ 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

⑵ 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

⑶ 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

⑷ 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二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调控;八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由区县(自治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调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