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大人社发【2010】86号
关于开展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晋升(确定)技术等级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社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中属驻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对象、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各级机关事业单位2009年底在编的技术工人; (二)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1993年底前参加工作并在中级工岗位工作4年以上的工人,可申报高级工资格; 2、2003年底前参加工作并在初级工岗位工作4年以上的工人,可申报中级工资格; 3、已转正定级未考取技术等级资格的技术工人,可申报初级工资格。
(三)按有关规定,属于干部岗位调到技术工人岗位的人员、企业成建制划入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复员退伍安置的技术工人、普通工人岗位调到技术工人岗位的工人,均可按同期参加工作人员的申报条件申报相应的职业等级资格;
(四)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人,在此次技术等级考核中若改变工种,须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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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同一等级的考核,不能直接申报上一等级;
(五)2010年8月31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这次技术等级资格考核;
(六)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岗位上的临时人员可参加本次技术等级资格考核,申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资格条件参照大劳发﹝2006﹞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自2010年 7月1 日开始至7 月20 日结束。在本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按申报条件初审合格后,填写《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职业等级资格考核报名表》、《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和《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确定)职业等级资格考核报名汇总表》、《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汇总表》,由区、市、县和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大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定。各单位填表时须将相同工种人员按级别顺序填写。
三、理论与技能考核及时间安排
晋升工人技术等级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工作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鉴定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理论考试时间为 8 月28日,实际操作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
理论和技能考核鉴定收费按省、市物价部门批准标准执行,理论考试收费为60元∕人,技能鉴定收费按各职种(工种)等级标准收费。全部费用须在报名时一并缴齐。
五、相关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资格考核工作,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工人的切身利益,要严格管理,严格规范考核程序和方法,确保考核质量,严肃考风考纪,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按文件规定执行,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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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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