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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使用电磁炉通知

来源:筏尚旅游网
关于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的通知

各施工班组:

冬季天干物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近期公司重点对员工宿舍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有少数员工使用电磁炉、电火锅等大功率电器。为切实加强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苏州市消防管理条例》、《职工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通知如下:

1) 严禁使用煤饼炉、煤油炉、酒精炉、电炉、电磁炉、电炒锅、电暖锅、电水壶、热得快、烫发器、电热水袋、电热台板、电热褥、取暖器等电器和炊具(通称“违章电器和炊具”); 2) 严禁存放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 3) 严禁使用花线、破损的电线及接线装置; 4) 严禁使用劣质电器(指无3C认证的电器产品);

5) 严禁擅自更换保险丝、更换公共用电装置、更改公共用电装置功能等; 6) 烟头、火柴梗不得随意乱扔,禁止躺在床上吸烟;

7) 外出或睡觉前,必须要检查所用电器具是否断电,做到外出随手断电,拔下电源插头。

请项目部督促各班组,各班组督促本班组员工务必遵守以上安全规定,避免发生火灾安全事故;请施工队相关班组长加强对员工宿舍的消防安全自检工作。

如再发现各宿舍使用上述所说电器用具,一律没收,并加以罚款,罚款200元/次。如个人原因引起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将从所在工种的工程款中扣除。

安 全 生 产 重 在 预 防

昆山圣康建设

2016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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