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评估与控制。 3.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安全风险评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建立、更新危险源档案,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更新。
3.2公司各部门应参与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工作。 4.工作程序
4.1风险评估活动的实施步骤
4.1.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主持风险评估活动,成立评估组织。 4.1.2收集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员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容。
4.1.3全员以部门为单位参与对作业活动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 4.1.4以岗位为单位收集整理危害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及控制措施,逐级进行审核签字后,提交本公司评估组织。
4.1.5评估组织成员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估,确定评估目标的风险等级。 4.1.6辨识出的危险源,评估组织成员应进行现场勘察,明确危险有害因素。
4.1.7评估组织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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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各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分析风险控制管理等级,分级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实施和管理。
5.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
5.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
5.2控制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装备,实现本质安全;2)管理措施,学习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培训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目的;
4)个体防护措施,根据岗位需要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
6.风险等级的分级管理
6.1确定为重大风险等级的,由公司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公司主管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重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6.2确定为中等风险等级的,由各部门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导最终签字确认。
6.3各部门应定期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6.3确定为可接受风险等级的,由班组进行管理。班组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7.风险评估时机及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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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各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风险评估工作,识别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安全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降低风险等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季度至少对风险控制结果检查、评审一次,确认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7.2全公司的风险评估一般每年3至4月份由公司组织一次,当下列情形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要求; 2)经营储存设备或分装设备发生变化; 3)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非正常进行时; 4)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或安全管理方法时;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8.风险管理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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