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患皮肤病、眼结膜病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
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二、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
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
防止粉沫飞扬。
三、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气眼打开,用铁条串通
后,方准烘烤c并经常疏通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
接触。
四、熬沥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距建筑
物25米;锅与锅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距离应
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的距离大于70厘米。临时堆放沥青、
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5米。
五、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息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六、锅内沥青着火、当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
封闭炉门、息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
干砂,湿麻袋灭火。
七、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小量、缓慢,不停搅拌
不得超过锅容量的二分之一,温度不得超过80度,要在火源的上风头调配。
八、装运沥青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盛油时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肩挑或用手推车。
九、在无女儿墙的屋面上铺卷材,四周应设置12米高的围栏,靠近屋面四沿边应侧身操作。
十、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首先作好防毒防火的试验,并作好预防措施,定时轮换歇息,通风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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