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许昌市地税局餐厅 交底部位 基槽开挖 工程编号 交底内容: 日期 人工挖土 1 主要机具: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或20号铅丝等。 2 开挖条件: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 → 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 → 分层开挖 → 修整槽边 → 清底 3.2 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 3.3 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以60cm为宜,从开挖端都逆向倒退按踏步型挖掘。碎石类土先用镐翻松,正向挖掘,每层深度,视翻土厚度而定,每层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 3.4 标高按龙门板上平往下返出基槽底尺寸,再从两端龙门板下面的沟底标高上返50cm为基准点, 自每条槽端部20cm处每隔2~3m,在槽帮上钉水平标高小木橛。在挖至接近槽底标高时,用尺或事先量好的50cm标准尺杆,随时以小木橛上平,校核槽底标高。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据此修整槽帮,最后清除槽底土方,修底铲平,严禁超挖。 3.5 在开挖槽边弃土时,为保证边坡和直立帮的稳定。抛于槽边的土方(或材料)应距槽(沟)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l.5m,不得堆土过高。 3.6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 3.7 雨季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土堤等的检查。 3.8 如基坑(槽)开挖完毕后,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地基不得受冻。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用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4 质量标准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下表。 基坑、管沟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值 表1-2 项次 1 2 3 项 目 标高 长度、宽度 边坡偏陡 允许偏差 (mm) +0 -50 -0 不允许 检 验 方 法 用水准仪检查 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表C1-3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许昌市地税局餐厅 交底部位 基槽开挖 工程编号 日期 5 成品保护 5.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是否正确。 5.2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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