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开工报审表
工程名称:泗阳县临河镇2016年区域供水通村达户工程二标段 编号:B.0.2- 致: 泗阳县临河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 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机构) 我方承担的 泗阳县临河镇2016年区域供水通村达户工程二标段 工程,已完成下列所述的工程/分包工程相关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申请于 年 月 日开工,请予以审核,批准。□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B.0.1 — )□ 施工进度计划(B.3.1 — )□ 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B.0.3 — )□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临设等□ 施工单位(章): 项目经理(签字、执业印章):: 年 月 日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施工单位签收 人姓名及时间 审核意见: □ 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已满足开工要求 □ 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尚不具备开工条件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 年 月 日建设单位签收人 项目监理机构 姓名及时间签收人姓名及时间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建设单位(章): 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年 月 日注:1、施工单位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提出本报审表。2、施工单位未取得《工程开工令》不得擅自开工。 3、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第五版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
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