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客观、公正的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各部门员工的工作质量、效率和积极性,结合公司现状的需要,修订了新的《绩效考核办法》,自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将具体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考核明细:见附件。
三、考核办法:分数高于(含)95分的发放100%绩效;分数低于95分且高于(含)85分的发放90%绩效;分数低于85分的按分数百分比发放绩效。(例:某员工基本工资占比70%,绩效工资占比30%,如果考评得分为80分,则该员工绩效=工资额 *30%*80%) 四、考评权限:
职务 项目 基层 中层 任务达成 工作汇报 审批沟通 突出表现 出勤情况 工位卫生 中层 人事专员 总经理 五、注意事项:每月5日前各部门将员工绩效考核表报送至综合管理办公室,以此作为工资核算依据。
特此通知
****************公司 2018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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