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考勤处罚现行细则
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正确引导公司员工培养积极进取,努力奋斗的工作态度,鼓励员工自觉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员工的稳定性。现结合公司现行的规章制度,将关于公司员工考勤的处理细则公告如下:
一、 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打卡,除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特批人员及长期驻外业务员之外。
二、 员工在上班期间临时外出需要提前在前台签字登记,未经签字擅自外出的,如查询监控发现在外逗留时间超过3小时的,作旷工半天处理。
员工需要出差的,在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审批后交行政部留存。如特殊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在恢复正常上班后三天内完成补签手续。
员工需请假的,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交行政部留存,如遇特殊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在恢复正常上班后三天内完成补签手续。
上述出差申请或请假申请补签的截止日为每月底,如逢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下班前,逾期补签无效,根据实际上班天数按旷工处理。
三、 员工某天上班无任何考勤记录的,经查监控或前台手工记录发现有准时上班事实的,按迟到半小时内处理,并不再享受全勤奖。如经发现实际已迟到的,根据迟到时间加重一级处罚。
四、 员工整月无任何考勤记录的,经行政部与相关部门副总协商后,决议如下:自实行考勤后,首月按100元扣罚,第二个月按150元扣罚,第三个月按450元扣罚,次月如仍拒不改正的,则加倍处罚,并以此类推直至改正。
五、 员工迟到时间在半小时以内的,前两次按10元/次扣罚,迟到第三次的按20元扣罚,迟到第四次的按45元扣罚,以此类推累计直至450元。
六、 员工迟到时间超过半小时不足两个小时的,前两次按15元/次扣罚,迟到第三次的按30元扣罚,迟到第四次的按45元扣罚,以此类推直至450元。
七、 员工迟到超过两个小时且在上午下班前到的,按事假半天扣罚。员工早退超过两个小时的或者下班无任何记录的,按事假半天扣罚。
八、 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或转正当月迟到次数达5次及以上或旷工次数达2次的,经行政部与相关部门领导、员工沟通、协商一致后决定:暂延长其试用期一个月,如仍无改正则加重处罚。
九、 新入职员工的起薪日期以其第一次上班打卡的时间为准。
浙江XXX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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