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水保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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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0八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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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月***日
目 录
目 录………………………………………………………………………1 第一章 环保工作的原则………………………………………………3 第二章 环保监理组织管理制度……………………………+……………3 一、环保监理组织机构………………………………………………3 二、环保监理保证体系………………………………………………6 三、环保监理岗位职责………………………………………………7 第三章 适用法律、法规、规范及管理办法 …………………………16 第四章 环保监理对策…………………………………………………17 第五章 环保水保监控措施……………………………………………18 一、组织措施…………………………………………………………18 二、技术措施…………………………………………………………19 三、经济措施…………………………………………………………20 四、合同措施…………………………………………………………20 第六章 环保监理工作内容、要点、程序和重点………………………20 一、制定环境保护措施………………………………………………20 二、防止和减少对大气的污染………………………………………21 三、减轻噪音及震动…………………………………………………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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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取土、弃土(渣)废水及垃圾的处理……………………………21 五、环保监理工作要点及监控的主要内容……………………………22 (一)环保监理工作要点………………………………………………22 (二)施工阶段环保、水保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24 (三)环保监控的主要内容……………………………………………24 六、环保监理程序………………………………………………………36 七、本标段环保、水保监理工作重点…………………………………38 八、重点工程保护措施…………………………………………………39 九、重点工程管理办法…………………………………………………42 第七章培训制度…………………………………………………………44 附件:本标段工程统计表………………………………………………45 附表1桥梁表 附表2路基表 附表3拌合站表 附表4梁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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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环保监理工作原则
一、监理工作依据
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相关规章制度;《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本项目的有关环保设计文件;总指挥部制定的《建设期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
二、监理工作方针
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三同时”制度,采用国际先进的高速铁路环保技术和严格的施工期环保水保管理措施,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及相关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三、监理工作目标
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水保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高速铁路。
四、监理工作范围
主体工程、临时工程(主体工程中的沧德特大桥、德禹特大桥、禹济特大桥、德州站和黄河大桥;本标段有十六个拌合站、八个制梁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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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板场,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德州站取弃土场)及其临近受影响的区域。
第二章 环保监理组织管理制度
一、环保监理组织机构
监理项目部进场后,立即成立环保监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组织机构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监理项目部环保室主任全面负责,开展好环保监理的控制,使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始终处在可控状态。监理项目部、监理组配备专职环保监理人员,共同做好环保监理工作。环保专业监理人员上场后,均要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专项培训。
以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为活动纲领和行为准则,全面履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严格监理,提供顾客超值服务;预防污染,贯彻法律法规要求。以人为本,保证职工健康安全;持续改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监理项目部环保组织机构见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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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手机号码 备注
组环保监理工程师 保环方 案措施 审批 环保室主任 环保监理工程师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水气垃圾污染控制 环境检测专业施工环保 现场巡视专项检内业管理 图1-1 环保监理保证体系
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监理二标项目部环保监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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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保监理保证体系
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和保护并重”的指导思想、“质量环保双优”的工作方针,把环境保护与工程质量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考核、评优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环保监理保证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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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
组织保证 1建立组织领导
机构
2.总监负责、全员参与
3.与地方环保部门建立密切联系
4.宣传教育、专项培训
制度保证 1. 环保措施审查制度
2. 环保监理检查制度
3.临时工程核对优化制度 4.环保工作记录制度
5.环保奖惩制度
技术保证 1.建立环保监测点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3.结合施工生产和监理工作、开展技术攻关活动
物资保证 1.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 2.备齐污染物处理用品、用具、设施、设备 3.保证环保监理监测、检查、巡视用车
图2-2 环保监理保证体系
三、环保监理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审查环保、水保运行体系、保护目标、保护措施,发生环保、水保事故的应急机制,环保、水保责任制度及事故报告制度等。如不达标不得批准开工。定期检查监理部环保工作的执行情况。
2.环保副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审查有关环保、水保规章制度,定期检查监理部环保室工作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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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保室主任岗位职责
(1)组织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环保、水保保证体系。 (2)组织编制环保、水保监理实施细则,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组织督促施工单位依照环保、水保的法规,规定,标准及监理合 同的要求,分析可能发生的环保水保隐患,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
(4)组织督促并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环保、水保台帐,并定期进 行检查
(5)组织对环保、水保情况进行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发现违规行 为予以纠正
(6)组织检查并督促施工 单位做好水土保持或改进工程、污水治理工程、化粪池、毛发聚集井、隔油池、中和池、降温池系统完整、质量合格。
(7)组织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垃圾、收包装废弃物、弃土、渣土洒 落、泥浆废水流溢、粉尘飞扬的施工措施。
(8)组织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施工噪声,进行动态测试,并 将测试数据列入月报中。
(9)组织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卫生包干责任 制,搞好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
(10)组织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汛、防涝、防火、防污染等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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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督促施工单位执行。
(11)定期组织检查各监理组环保水保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4、专职环保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环保、水保保证体系。
(2)编制监理项目组环保、水保监理实施细则,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现场监理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3)督促施工单位依照环保、水保的法规、规定、标准及监理合同的要求,分析不同的施工阶段和不同的施工工序可能发生的环保、水保隐患,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
(4)督促并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完整的环保、水保台帐,并定期进行检查。
(5)工程施工前,必须对工程参与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国务院、铁道部、京沪高速铁路筹备组颁发的关于环保水保的相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人员的变化、施工工法和施工工况的变化等实际情况,对环保水保情况进行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发现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6)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水土保持或改进工程、污水治理工程、化粪池、毛发聚集井、隔油池、中和池、降温池系统完整、质量合格。
(7)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定点设置垃圾桶,对垃圾要进行必要的处 理,严禁随意堆放、焚烧;及时回收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污染周边环境,定期清理运往垃圾填埋场;监控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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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安排取弃土作业,制止乱取乱弃,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粉尘飞扬的施工措施,工程结束及时平整取弃土场地。
(8)检查并审核施工单位对公用管线的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9)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保持施工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整洁,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要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防止事故发生。
(10)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各类材料及土方的堆放,做到整齐有序,不侵占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
(11)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粉尘飞扬的施工措施,减少施工对市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12)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施工噪声,进行动态测试,并将测试数据列入监理月报中。
(13)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落实“五小”设施,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卫生包干责任制,搞好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
(14)工程竣工后,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的清场工作。
(15)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汛、防涝、防火、防污染等措施。 (16)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监理项目部汇报。
(17)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律、法规和标准,并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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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施工单位执行。
5、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兼管施工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的监理工作,并接受环保主任、专职环保监理工程师的指导,及时处理并报告环保监理工作中的问题。 四、工地环保监理例会制度
一、环保会议主要包括环保工作会议、环保例会、环保专题工作会议等。
二、环保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总结项目环保工作或通报环保情况,综合分析环保形势,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环保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提出环保目标和部署环保工作。
三、项目环保工作会议
1. 项目环保工作会议根据工程项目环保状况不定时召开,会议由项目环保管理小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主持,项目环保管理小组成员参加。项目召开环保工作会议时,施工单位项目领导班子及环保职能部门成员应参加。
2.会议内容和主要议题:
a.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和要求,指导所属各施工单位的环保管理工作;
b.安排本项目的环保工作;
c.分析当前的环保形势,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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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讨论环保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事故处理意见; e. 环保管理小组提议研究的其他环保管理事项。
3、项目部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环保管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签发。
四、环保专题工作会议
根据环保工作的实际需要,项目组织召开环保专题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解决环保有关的重大事项。如环保重大事项的分析、研究、部署会、环保检查考核总结会和环保事故处理分析会等。
五、项目环保例会制度
1.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由项目部、监理组及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的环保例会。会议由项目部副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2.会议主要内容:
a.研究、协调、解决项目环保管理实施方面的具体问题; b.检查项目环保管理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c.通报本月环保存在的主要问题; d.提出下一个月的环保管理工作要求;
e、组织学习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传达业主对环保具体要求的文件、通知。
六、会议应建立和完善资料管理:由办公室负责配合整理归档。 五、环保监理专用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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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速铁路建设环境保护措施报审单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标段: (京沪环施监—01) 单位工程名称 我单位已经按设计文件和有关环保要求,完成了 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计划(措施),现上报请予审批。 附:① 临时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编号 致 监理组: 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 注:本表一式二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监理二标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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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速铁路建设环境保护监理通知单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标段: (京沪环施监—02) 单位工程名称 致 事由: 内容: 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 (签发) 年 月 日 编号 施工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监理二标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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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速铁路建设环境保护整改验收单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标段: (京沪环施监—03) 单位工程名称 致 监理组: 根据环境监理通知书(编号 )的要求,我单位已按期完成整改内容。请予以现场检查验收。 施工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 施工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编号 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监理二标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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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适用法律、法规、规范及管理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定法》;(2003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1997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91年)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1998年)
14、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 1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1994年) 17、《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国务院,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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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土地复垦规定》;(国务院,1989年)
19、建设部令第27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993年) 20、国务院环保局等五部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
21、铁道部、水利部铁计[1999]号文《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改造规定》;
22、国土资源部、铁道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改造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
23、铁道部建工[2007]号文《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管理改造的通知》;
24、国务院环保总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
25、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第四章 环保监理对策
环境保护监理的对策是: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以防保治,以治促防。 一、防治结合
监理工作同时兼顾列入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防护措施和未列入工程量清单的污染物、污染源治理以及临时过渡工程环保措施;
二、预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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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预防人为活动对自然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放在环保监理工作的首位;
三、以防保治
质好量足地完成环保防护工程,保证工程竣工后实现环境保护预期治理效果;
四、以治促防
采取监理措施治理污染源、污染物,降低或避免施工给环境带来的次生污染,促进施工全过程的环保工作。
第五章 环保、水保监控措施
一、组织措施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环保工作,选派经环保部门培训的专业工程师负责环保监理工作。
2、制定环保监理规划,明确监理范围及工作标准,验收时向业主提交环境监理总结。
3、要求承包人确定环保工作责任人,会同政府、业主、监理人建立环保工作联动监控体系,落实各方联系人员、联系方式。
4、监理工程师将督促承包人在施工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做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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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措施
1、认真审查施工设计文件,检查有无遗落差错,协助设计单位提交满足环保法规要求的设计文件;
2、审查承包人的环境管理体系情况,审定承包人识别的《环境因素清单》,以此为依据进行检查;
3、防护工程监理:监理坡面防护工程、挡土墙工程、冲刷防护工程等数量、质量、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及质量标准;
4、植被工程监理:水土保持或改进工程、污水治理工程、化粪池、毛发聚集井、隔油池、中和池、降温池系统完整、质量合格
5、大气环境监理:通过文明工地建设及硬化、遮挡、苫盖、洒水等措施尽大限度控制扬尘污染,同时监控好锅炉除尘设施的施工;
6、噪声治理:监控承包人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调整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扰民。重点监控承包人对噪声的密闭、隔声措施及沿线敏感点采取的拆迁和隔声墙措施,以求降低或避免噪声污染;
7、固体废物:监理各施工营地定点设置垃圾桶,对垃圾要进行必要的处理,严禁随意堆放、焚烧;及时回收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污染周边环境,定期清理运往垃圾填埋场;监控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合理安排取弃土作业,制止乱取乱弃,检查并督促承包商采取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粉尘飞扬的施工措施,工程结束及时平整取弃土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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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电磁污染监理:审核承包人,使用产生电磁波的各种工业和家用电器设备、产品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产品合格证、技术说明书,对有电磁污染的设备要采用主动屏蔽和被动屏蔽的技术方法,将电磁波的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将屏蔽体在电磁波作用下感应生成的射频电流导入大地(射频接地),以避免屏蔽本身成为射频电磁波的二次污染源。利用某些物质构成电磁波的吸收部件,进行吸收防护。监控承包人加强对产生电磁波的应用设备的技术管理和治理。
9、会同委托人、设计人、承包人针对水保、环保重大问题制订处置预案。
三、经济措施
要求承包人制定提交环保考核经济责任状、作为环保不达标的处置依据。
四、合同措施
依据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业主的有关规定,在分包、劳务等合同中必须约定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内容,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必须严格执行。
第六章 环保监理工作内容、要点、、程序和重点控制
一、制定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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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减少施工期间的噪声和空气污染、防止污水冲刷农田、淤塞灌溉渠道及河流,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详细而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检查落实。
二、防止和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1、减轻施工车辆行驶中的灰尘,要求施工单位定时在车辆行驶的道路上洒水;
2、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避免泥土污染道路;
3、运渣土的车辆在运输行驶途中,不得发生洒漏,否则应采取措施,如在车箱缝隙处铺设塑料布,渣土面上加盖蓬布等。
三、减轻噪声及振动
1、凡靠近居民区施工,噪声较大的施工工序,晚上十点钟以后应停止施工,若因施工工艺要求确实不能中断施工的,应事前向有关部门申报以获得批准;
2、软基加固中的强夯施工,应充分考虑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靠近居民区时,晚间应停止强夯作业,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好作业时间,做到既不影响施工进度,又不影响工程施工质量。
四、取土、弃土(碴)、废水及垃圾的处理
1、取土处取土时,应考虑复耕的可能,避免施工结束后出现地面坑坑洼洼,破坏周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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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弃土应弃于指定地点,先防护后弃土场应压实,避免雨水冲刷、流失而造成污染。
3、取土时应避免到处乱挖乱掘,使周围的植被遭受破坏。 4、生活废水应排入沉淀池、化粪池进行处理,不得污染水源及影响居民生活环境,沉淀池及化粪池应加盖,防止蝇蚊滋生。
5、生活区及工地周围应保持整洁,生活垃圾不得到处乱扔,应集中收集处理。
6、临时租用或借用范围内的临时建筑,施工结束后应予拆除,恢复原貌。
五、环保监理工作要点及监控的主要内容 (一)环保监理工作要点
环保监理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监理,控制施工阶段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监理工程师的重要职责。
监理工程师将督促承包商在施工阶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做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工作。
1、监理工程师要将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纳入工程监理细则。竣工验收时向业主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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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核对设计单位对工程的环保设计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和敦促设计单位补充、完善和修改环保设计方案和措施。
3、审查承包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认真审查环保体系是否建立健全,环保措施是否到位,存在问题要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并监督形成实施。
4、督促承包人建立水环境监测制度,监督其对附近居民的水井、泉水出露点进行长期观测,防止隧道施工造成地表水干涸。
5、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以堵为主,限量排放”的防排水原则,避免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
6、防止乱挖乱弃,弃渣场、施工便道、生产生活场地等均要求先挡后弃。
7、督促承包人弃渣后渣顶予以复耕,造地还田,避免水土流失。 8、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承包人做好环保工作。生产、生活垃圾要进行必要的处理,严禁随意堆放、随意焚烧。
9、及时回收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污染周边环境。 10、工程取土应尽可能选在非耕地,确实需要在农田取土时,应优先考虑复耕。
11、砂、石等散装材料、生产垃圾运输时,要有遮盖,防止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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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经常检查承包人建立健全环水保体系运转情况,认真履行环保工程措施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
13、监理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测试、督促和奖罚。 14、监督承包人的废水、弃渣、水泥以及各种工程垃圾等的排放和植被的恢复工作。
15、特别要重视临时工程的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本标段环境和水土得到保护或保持。
(二)施工阶段环保、水保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审查承包单位现场环保、水保相关制度的建立,人员设置,环保、水保措施及应急预案是否满足相关规定。
2、检查承包单位落实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3、对施工场所进行巡查、巡检,掌握环保、水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4、对承包单位违反设计文件中环保、水保要求的,专业工程师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的结果复查。
(三)环保监控的主要内容 1、路基工程
(1)施工前应对周围的地形作出勘察,了解工程周围的汇水面积、走 向,对由于施工可能造成改变汇水面积、水流作出预测,采取提前疏导、改向、加固等措施保护自然条件不被破坏。减少降水漫流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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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施工之前,首先完善施工段两侧的截排水系统,并与附近既有 排水系统顺接。
(3)施工组织时,宜将路基工程安排在旱季。
(4)路基施工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实,依次连续进行,尽量不 留松土。
(5)路基工程挖方应弃至设计指定的弃土场或利用路段。
(6)路基工程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重点在边坡防护,施工应按照 工程设计的要求完成路基边坡防护措施,施工一段防护一段,开挖一片防护一片,避免长时间裸露土质边坡。
(7)路料拌合场应该设置在取土场附近,取土直接改良,然后运至工 地,减少倒运,减少污染。
(8)改良土为移挖做填的,其拌合场站应该设置在挖土段附近。 (9)拌合场及水泥、石灰、土料场要有挡风措施,作业人员要规范操 作,文明施工,不得乱抛乱撒,避免水泥、石灰、尘土飞扬。水泥等包装袋子要集中存放。
(10)在居民区集中居住和靠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应该严格 控制噪声大的施工作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必要时可采取隔声罩、声屏障等临时降噪措施,将建筑施工场地的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32-1990)要求的百年准之内。
(11)应对人口稠密地区的施工场地、施工道路进行硬化或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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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松散料运输或堆放必须遮盖或适当洒水 湿润,运输时可采用帆布、盖套或类似遮盖物覆盖。
(13)路基地基处理施工强夯施工前应对周围构筑物进行调查,合理 确定夯能和作业时间,避免振动过大硬性周围构筑物的安全。
2、站场工程
(1)站场所在地的地形地貌、站场土石方的挖填数量决定着站场工程 环境影响和水土流失的轻重,土石方工程应及时平整、硬化、绿化,不得大面积、长时间预留裸露松散土面。
(2)及时按照设计要求,实施站场路基边坡的工程和植物防护,消除 站场边坡可能的水土流失。
(3)按照设计要求,全面、及时实施站场范围内的排水系统,尽早构 建站场范围内的完善的排水系统,有利于降水的合理疏导,减轻降水冲刷的不良影响。
(4)对打桩机类的强振动施工机械的施工要加强控制和管理,同时施 工中各种振动性作业尽量安排在昼夜进行,避免夜间施工扰民。在建筑结构较差、等级较低的陈旧房屋附近施工,应尽量使用低振动设备,或避免振动性作业,减少工程施工对地表结构的影响。
(5)应确保使用的运输、装卸、挖掘等施工机械良好的工作状态,并 使用清洁燃料,保证其尾气达标排放。
(6)站场施工应按照平整一块,压实一块,当天平整,当天压实的原 则,避免长时间暴露松散土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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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桥涵工程
(1)采用钻孔灌注桩的桥梁基础,钻孔施工过程将产生大量的泥浆 和钻渣,钻孔施工前应修建泥浆池及沉淀池,泥浆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剩余泥浆和钻渣需采用泥浆车集中外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遗弃或倾倒入河流、水体。
(2)河床、河道中所有的临时防护工程,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 时拆除。
(3)合理安排桥梁基础的施工时间,宜安排在旱季施工。 (4)桥梁钻孔桩基础在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 用旋挖钻施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5)随时清运桥梁基坑的弃土,确保基坑弃土不被雨水及地面表径 冲刷,保证河道泄洪畅通。
(6)筑岛施工或修建临时丁坝,必须得到当地水利部门的批准,并 需采用编织砂袋或干码片石等措施对筑岛和丁坝护面。
(7)对不可避免的河道及河岸的开挖工程,要明确并严格控制开挖 界限,不得随意扩大开挖范围。
(8)水上作业时应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严禁向水体随意丢 弃。
(9)排水涵洞施工前应先修建临时性排水渠,使既有排水系统保持 通畅,涵洞施工结束,再将既有排水系统与涵洞连通。
(10)施工中及时按照设计要求对锥体填方进行防护(一般为浆砌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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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防止雨水冲刷。 4、绿化及景观工程
(1)及时实施设计提供的路基两侧、站段范围内的乔木、灌木、花 草等绿化工程,提出并落实保证绿化树种、草种成活率的措施。
(2)对弃土场、取土场的保护除按照设计要求作好挡墙等回固设施 外,弃土完毕后还应平整场地,覆盖熟土,种植树木,撒播草籽。绿化应考虑当地的风景特点,注意结合周围环境,征求当地村民和政府意见,做到协调一致。既保护了水土又能与当地的人文环境相协调。
(3)为保持工程沿线较好的景观效果,工程设置的取、弃土等破坏 地表地形、植被的场地、工程尽可能位于乘客的可视范围之外。
5、临时工程 (1)施工场地
a、施工场地包括铺轨基地、制梁场、材料场、拌合站及其他施工 临时占用的场地。
b、材料场、拌合站等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场地应选择在远离人口 密集区(直线距离应大于300米),并最好位于人口密集区的下风向。
c、铺轨基地、制梁场、拌合站等产生较大噪声污染的施工场地 应尽量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施工场界距敏感区的距离应大于200米,并将噪声级较高的施工机械布置在远离噪声敏感区的一侧。
d、施工场地的修建应避免长时间、大面积地暴露松散土面,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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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开挖或填筑后,应及时压实、硬化,暂时不宜硬化的闲置场地应撒草籽绿化。
e、对修建施工场而地形成的土质边坡,应对边坡进行必要的防 护,可以采取浆切片石、干砌片石等工程措施,也可以采取撒草籽、铺草皮等植物措施。
f、修建施工场地应对场地内的排水系统进行规划设计,根据地形等 条件合理将降水引流至天然排水沟渠,避免降水漫流、汇集对场地周围产生冲刷。
g、施工场地可能因工艺原因会产生部分生产污水,这些污水主要紧机械、模具冲洗产生的高悬浮物污水,这部分污水排放前应设沉淀池进行处理,经沉淀后也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节约用水量。
h、对于砂、石和石灰等散装建筑材料装、卸时尽量降低落差,并提前进行洒水湿润,避免扬尘。
i、废弃的建筑弃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出现场,防止引起扬尘和影响环境卫生。
j、对于水泥、粉煤灰、石灰、矿渣等细颗粒散体材料的运输、储存要遮盖或封闭,防止和减少飞扬。
k、进出场地的运输车辆经常清洁,装料量要适宜,基本做到不带泥进入场地、不洒料、不扬尘。
l、场内锅炉采用消烟节能性能好的锅炉,使烟尘降至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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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工程完成后进行拆除场内设施时,应适当洒水,且严禁凌空随意抛洒拆除的建筑垃圾,防止扬尘。
n、存放油料的库房地面采用混凝土地面进行防渗处理,机械车辆和设备维修地点采用铺油毡进行防渗处理。
o、场内临时食堂的污水排放时,设置简易的隔油池,定期清理, 防止污染。
p、场内临时厕所,设置化粪池,化粪池采取防渗漏措施。 q、场地清理所剥离的表层土,对需要复耕的应予以保存,对不 需复耕的及时清运出场。
r、对于发电机等噪音较大的机械,进行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程, 以降低噪音污染。
s、在施工场地禁止焚烧废弃物品,防止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 臭气体。
t、混凝土外加剂妥善保管,库内存放,防止污染环境。
u、混凝土运输车等车辆应在指定地点清洗,清洗产生的污水经沉 淀后,排入排水系统。
(2)施工营地
a、施工营地的修建要做好场地平整、地面硬化、环境绿化等工作台,保持营地内排水系统的畅通,并与既有排水系统相连接,避免裸露大面积的松散土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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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施工营地内临时食堂产生的污水,应设置简易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c、营地内设置的临时厕所,应设置化粪池,并对化粪池采取防渗漏措施。
d、营地内设置的临时锅炉、炉灶等产生大气污染的设施应选用高效低耗的环保型设备,排烟设施应具有一定的高度,以利用污染物扩散。
e、营地内应设置生活垃收集装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统一交同城市环卫部门处理或直接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严禁 随意乱丢乱弃生活垃圾。
(3)施工便道
临时施工道路对周围环境的潜在影响主要是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和噪 声、水土流失及扬尘等污染。
a、严格规划临时施工道路的路线走向,以节约用地,少占农田, 有利用环境保护,不破坏文物古迹,减少植被、林地破坏为首要原则,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若无现成道可利用,则应严格控制施工道路修筑边界。
b、施工便道的修建应尽量绕避水源、文物遗址、旅游区、村庄、 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无法绕避时应采取道路硬化、洒水等措施,以控制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c、施工便道土石方工程本着移挖作填、充分利用的原则进行合理 调配,以节约用地,减少弃土(渣)和地表植被破坏,避免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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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施工中避免形成高陡边坡,弃土(渣)场选择低洼地、不易受 河流、沟渠等地表流经冲刷的荒地。
e、对于不再使用的便道,占用农田的在施工结束后要复垦,恢复 其使用功能;对于占用荒地的要通过植物措施恢复其植被。
f、在易产生水土流失的特殊地质路段,尽量避免雨季施工;路基 开挖后及时进行支挡防护,以防止边坡坍塌、水土流失。
g、施工便道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专职人员,即 时洒水清洁保持运行状态良好,减少扬尘污染。
h、运输车辆经过村庄、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时,应降低速度, 控制鸣笛,以减少噪声污染。夜间在居民区附近禁止施工便道的作业,无法避免时应找当地政府或居委会、村委会协调,出安民告示,求得群众谅解。
i、新建或改建施工便道时,均应修筑路侧排水系统,保证地面径流的畅通,减少边坡冲刷,防止水土流失。
j、对新建或改建施工便道两侧裸露的土质路在边坡应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进行防护。
便道施工时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90)。
(4)取土场选择及防护原则
a)贯彻集中、就近取土原则,优先利用既有取土场及其它企业的可利用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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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取土场应选取荒地或低产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毁坏。
c)取土场位置的选择应取得当地政府、水土保护主管部门的配合,在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下,结合当地水利、农田建设规划、环境建设规划,通过协商确定。
d)荒地段的取土场,取土后应进行开挖区坡面规整、底面整平清理及种草、植树等绿化治理。
e)规划复耕的取土场,取土前应先将表层熟土推置一旁,熟土堆应采取围挡、覆盖措施加以保护,取土后再推回摊平。并应根据临时堆放处的地形等条件,合理设置诸如土袋围堰等临时防护措施。
(5)取土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a)取土时如农田灌溉系统被损坏,应进行补偿修复,对地表径流产生扰动时,应对其堤岸采取防冲刷措施,并应及时清理水道,防止淤积。
b)取土前应对取土场树木、苗木进行考察,对国家明令禁止砍伐的苗木要上报当地园林部门,经园林部门审批同意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
c)按设计位置取土,取土坑要求坑底平顺,边坡整齐,完工后边坡植草绿化,坑底复耕或植树绿化;运土过程中要求车箱(料斗)完好且装料适当,防止运料沿途散落;主要运输道路要求定时洒水并加强养护,防止扬尘污染路边农作物和居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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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平地取土场的环境保护措施 a)荒地
工程取土后会形成深度不等的取土坑,不会造成水土流失,可以结合当地需要改造为蓄水池、养鱼池等加于利用。
b)耕地
该类取土场建议取土后尽量复耕。取土前应先将表层约30-60cm的熟土推置一旁,取土后再推回摊平进行复耕。
(8)弃土场选址及防护原则
a)弃土场选址应避免占用耕地、良田,宜选择荒地等植被稀疏的场所,以减少对植被的毁坏。
b)弃土场选址应非常重视场地的地形地貌条件,尽量选择地形低洼、汇水面积较小、不会有较大流量径流汇集冲刷的地区。
c)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有关地方法规,严禁将工程弃土(碴)弃于河道管理范围之内,确因工程需要,在河滩附近设置弃土场或用弃碴加固河堤的,其工程设计必须满足GB50201-94《防洪标准》的规定和技术要求。
d)对于上游或周围汇水面积较大的弃土场,应在其上游或周围设置适宜的截水沟槽,防治径流对弃土场的冲刷。
e)弃土场的工程防护措施应先于弃土实施,以充分发挥防护措施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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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弃土场弃土结束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场地进行平整修复,或复耕为耕地,或植树、种草绿化,以期尽快恢复其水土保持功能。
(9)弃土场环境保护措施
a)选择、规划弃碴场地,应按国家土地利用的基本政策,尽可能少的改变原有的自然环境。
b)弃碴场的确定,虽然大部分弃碴场设计已作规定,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实地踏勘,选定地点并经当地环保部门同意,以免引起纠纷和发生意外的费用。
c)严禁向河谷倾倒弃碴,对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水、弃碴,应经严格测定后,依据含量工浓度确定处理措施。施工过程中杜绝向设计的专用弃碴地以外地点倾倒弃碴。
d)弃碴时要有专人指挥,分层堆放,加固弃碴堆放坡脚以确保弃碴体的确定,同时做好弃土场周围的遮拦防护,防止村民取土或人员靠近时发生人为的灾害。
(10)典型弃土场环境保护措施 a)占用冲沟荒地的弃碴场
该类弃渣场应在弃渣前将表层不小于30-40cm的可耕作土(有耕作土时)清除,找一临时空地堆放,弃碴完毕,防护好后将表层土回填。荒地由于受土质、地形条件的限制,其植物防护措施应结合当地的有关水土保持规划和林业规划,种植紫穗槐、花椒等适于当地生长的木本植物或撒草籽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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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弃碴过程中,应坚持“先挡后弃”的原则,弃碴场采用分阶挡护,各阶挡墙高度不要超过1.0m,各阶挡墙顶连线坡度要小于1:1,根据堆碴高度的不同,并分别设排水孔。其中弃碴挡墙应高出弃渣0.3m,避免上部松动土石在挡墙顶部淤积高度超挡墙,滚落到挡墙以外。
弃渣场顶部铺砌排水侧沟,收集渣场上方的雨水集中排放,避免形成雨水对渣场的冲刷。
弃碴场斜坡采用种草或植树形式进行植物防护。绿化防护形式可以参考“弃渣场绿化防治措施断面典型设计示意图”。
b)占用荒地、旱地的弃碴场
此类弃碴场一般地形相对平坦,荒地由于受地形、土质条件的限制,地表土层较薄,一般很难开垦利用。对于地表有耕作土部分,应在弃渣前将表层不小于30-60cm的可耕作土清除,找一临时空地堆放,弃碴完毕,将表层土回填覆盖整个弃土场,并作好防护,培肥地力,2-3年后再植树或种植农作物。地表无耕作土的,可酌情利用其他地段路基挖方产生的表土或其他土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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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环保监理程序
随时检查措施执行情况 (监理单位) 良好 否 环保部门审批 按生态环保规定编写措施 (施工单位) 开 工 准 备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监督是否落实 是 批准开工 (监理单位) 生态环境监测检查 (环保监理工程师) 否 不足 按原措施施工 (施工单位) 查原因订措施(施工单位) 调 整 计 划 (施工、监理单位) 按修正计划施工 (施工单位) 旁站监理
环 保 验 收
图3-3 环保与水保工程控制程序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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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标段环保、水保重点控制工程及要求
1、黄河济南段的黄河主河道、引黄干渠、徒骇河、马颊河、漳卫新河等河流是国家重点或省级水土保持河流,水文地质资料显示近来由于人为活动频繁,以上河流水土破坏严重,河流所经过的地区是国家重点水土流失严重地区。本标段内有以下工程要经过以上河流,沧德特大桥、德禹特大桥、禹济特大桥、黄河大桥还有德州东站路基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中监理项目部将把以上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作为本标段内环保监控的重点。
2、首先在选择取、弃土场时应该首相考虑土地的综合利用,尽量减少临时用地的使用,尽量使用废弃的荒地来作为临时用地,施工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将倾倒于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的指定弃渣场,施工污水施工单位必须进行妥善处理,严禁就地排放,施工便道定时洒水防止粉尘对沿线空气环境污染。
3、现场环保监理还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以上工地进行环保检查评估,实行动态控制,进场的施工机械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排放不达标的机械一律不准进场。
4、施工后期桩基围堰将全部移除,并将施工期的废弃垃圾进行妥善处理,疏通因工程施工而改变的河道,对在施工活动中被破坏的沿线植被将全部复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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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施工单位对以上工程制定出详细的土地复垦方案,做到谁使用谁复耕。
八、重点工程保护措施 1、植物、植被保护措施
在有植物、植被的地区施工时,工地小搬运选择原有便道或无植被的线路,植物、植被茂盛地区尽量采用人力施工方式,避免机械对植物、植被的碾压;施工车辆和机械严格按规定线路行驶,不得碾压线路外植被;不得砍伐灌木、割草、挖树根作为取暖材料,施工人员尽量减少活动范围;加强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防火责任制,制定防火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防火期,在防火期内严格管理。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教育施工单位树立动物保护意识;不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3、人文、自然景观保护措施
加强对环保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人员的教育,取弃土场、砂石料场、机械摆放等严格按设计及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设置,避开一级景观保护区;施工驻地及施工场地布局合理、有序,避开特殊景观区;施工驻地、施工场地、取弃土场及砂石料场等场地使用结束后,应迅速撤离,对场地进行及时清理,清除油渍和垃圾,平整地面,按指挥部或地方政府要求进行景观恢复;施工人员严禁在沿线地区采药开荒,严禁采集有观赏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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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的野花野草;施工临时设施布局紧凑,材料堆放整齐、场地整洁,道路平整,与所处环境(风景区、城市)景观尽可能协调;严禁在景观区内设置取、弃土场,严禁随意铲除地表植被和林木,施工临时弃碴堆放应做好水土保持措施。
4、噪音控制措施
施工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机动车辆允许噪音》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电钻、发电机、切割机、搅拌机、振捣器、运输车辆等高噪音施工作业,要合理安排时间,尽量减少噪音污染;加强对设备的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噪音等级。
5、水环境保护措施
开工前认真调查水源、河流及地下水分布情况,认真研究由于施工驻地设置、施工场地及工程主体对地表水、地下水活动的影响,按国家有关规定保护水环境,做好施工驻地及施工现场排水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保证生活、生产排污不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源,禁止向水体倾倒建筑垃圾和其他有毒物质。
6、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杂草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施工所用汽车、发电机等机械设备保持性能良好,减少废气的排放量。施工运土加盖防尘盖布,防止灰尘散扬。
7、水土保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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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禁止沟坑开挖作业,防止降雨冲泡沟坑造成松散土体的流失。在土层不稳定地域施工,要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塌方、泥石流发生。在植被覆盖地区施工时,施工后原样恢复。弃土严禁丢弃至河流、冲沟、涵洞、桥下、排水沟渠内。地形平坦地区,基坑的开挖土按规范要求就近堆放,特别要防止土、石顺坡滑落。施工征地范围内林木的砍伐要遵循审批制度,严禁乱砍乱伐。临时工程的修建不得切割或阻拦地表径流。 路基挖方、桥梁钻孔泥浆及基坑挖方要及时清运弃置,尽量减少在现场的临时堆放数量和时间。临时堆放时要做好临时防护措施,做好地表截排水措施,严禁乱弃乱堆,防止工程施工中开挖的土石方材料对河流、水道、灌渠等排水系统产生淤积或堵塞。
8、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营地设置应远离水体边缘;含有害物质的施工物料不得堆放在河流、沟渠等水体附近。生活污水要设置污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降尘或绿化。桥梁施工应采取措施防止石油污染物排入水体;桩基桩孔施工产生的泥浆,经沉淀分离后,沉渣外运弃至当地环保部门制定地点,废水重复利用或用于场地、道路的降尘和绿化;跨越南水北调干线及支线的桥梁,要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开输水期;黄河及其它较大的河流桥梁施工中须制定严格的施工环保组织方案。
9、生产垃圾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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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余土、弃渣,及时运至规定的弃土场。弃土场应
设置排水沟与片(块)石挡墙,防止冲刷和滑塌,并做好绿化和植被施工。也要加强废旧料、报废材料的回收和管理,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执行《施工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的规定。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机具、配件、包装物及各类固态浸油废物等,应集中收集、封装,运至垃圾场进行处理或回收利用。
九、重点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京沪高速铁路 公司水保、环保管理办法及国家铁路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有关水保、环保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是沿线的水体功能、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土石方工程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噪声、振动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高速铁路设施、建筑与沿线城市环境、自然景观和谐相容,努力建设一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高速铁路。
第三条
项目环境保护方针是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国家、地方的环保法规、标准,贯彻“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并重”原则,采取国际先进的高速铁路环保技术和严格的施工期环保管理措施,切实落实《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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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第四条 第四条 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是沿线噪声、振动、电磁污
染控制,地表水环境保护,耕地、植被及农业环境保护,水土流失防治,城乡生活环境保护,自然、人文景观保护。
第五条 建设期环境保护范围为工程的设计范围,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材料储存场、制梁厂、板厂、拌合站等及其临近受影响的区域。
第六条 各分部是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者和责任者,负责项目建设中环保措施和设施的落实。 全面贯彻落实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关于施工单位季度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确保管区内的水保、环保一次达标。
第七条 项目部成立“水保、环保领导小组”,由总监理工程师,分管环保副总监理工程师,项目部工程部长,项目部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全面领导管区内的水保、环保管理工作。
第八条 项目部及各组分别设1名水保、环保专职监理工程师。 第九条 开工前认真组织全体参战人员学习《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和《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当地有关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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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等条例规定的知识,执行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环保、水保等方面规定,经常进行宣传教育工作,认识环保、水土保持的意义及重性,提高全员的环保和水保意识。教育培训率100%。督促全体职工自觉作好水土保持工作。贯彻执行率和覆盖率达100%。
第十条 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水保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深入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条文,根据“因地制宜、变害为利”,“重点治理与一般防治兼顾”的原则,布设各项环保水保措施,做到工程措施、植树种草的生物措施以及复垦利用措施相结合;治沟与治坡、防护治理与利用相结合。
第十一条 充分发挥监理项目部环保、水保领导小组的作用,安排专人负责与地方相关环保部门联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环境监测,调查和掌握环境状态,督促全体监理人员自觉做好环保工作,并无条件接受济南指挥部和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十二条 适时进行环保、水保知识教育,并做好记录,各监理组的环保宣传必须醒目、到位。
第十三条 各监理组应按照监理项目部确定的环保重点部位、敏感地段,切实做好监控工作。
第十四条 各组每一单位工程应做好施工前(后)各项措施实施记录(附影像资料),并备份一份上报监理项目部工程部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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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监理项目部与各监理组之间应签订《水保、环保、责任状》,划分责任区,并且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 监理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水保、环保、检查。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监理二标项目部环保监理室负责解释。
第七章环保培训计划和要求
1.在环保室的组织下对环保监理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合格上岗。 2.参加指挥部举办的所有专业上岗培训训练班,做到全员培训。 3.每周六下午,环保监理人员学习业务,主要学习内容为监理工作程序、工程施工方法、各种建筑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文件、京沪高铁相关文件、管理办法、细则等,学习可采用学习、讲课、讨论、考试等多种形式。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
4.三月初我部根据京沪高速铁路总指挥部有关要求和华铁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组考核办法,办法下发后,各单位组织监理认真学习,使大家感觉到干好干坏不一样,优者奖、劣者罚,严重者清场辞退,同时也深感京沪线真是高标准、严要求。 5.每季度对监理组和监理人员进行考核,把监理组的业绩和存在问题记录在信誉档案中,同时评出先进监理组和落后监理组。对监理人员考核后,把个人业绩和存在的问题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作为奖罚的依据。每季度考核一次,结果作为月奖和年终奖的依据。同时按公司奖惩办法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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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5.鼓励职工和外聘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取得建设部及有关部委(省、市)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含注册)者,除发给集中培训期间工资外,并给予报销培训费及注册费。
附件:本标段工程统计表
监理二标桥梁工点统计表
标段 序号 工程名称 中心里程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理二标路基工程统计表
标段 序号 工程名称 起讫里程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京沪高速铁路二标拌合
序号 名称 里程 位置 占地面积 (亩) 设备 备注 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监理二标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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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里程 位置 占地面积 (亩) 设备 备注 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监理二标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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