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分级规定
1隐患等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可能导致一般事故发生的隐患定义为一般事故隐患;可能导致较大或重大事故发生的隐患构成重大隐患。
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的指标: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事故隐患等级划分: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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