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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教育网管理办法

来源:筏尚旅游网
丰城教育网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丰城教育网的信息传播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使丰城教育网更好的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在丰城教育网的门户网站(www.fcwhjy.com)以及各信息源单位自行建立的网站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音频、视频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三条 丰城教育网是丰城市教育系统通过互联网对内、外进行信息传播的重要媒体,是丰城市教育信息服务的枢纽,为局机关各股室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发布信息。

第四条 各学校网站作为丰城教育网门户网站的二级网站,各学校网站的信息由各单位依据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五条 丰城市教育局依据本办法对丰城教育网内的信息实施监管与维护。

第二章 信息采集

第六条 下述各种信息应及时上网: (一)教育系统重要新闻事件;

(二)教育系统重要活动,以教育局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教育局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等;

(三)各种公告、通知;

(四)各级教育法律法规和无密级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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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公众和师生关系密切的部门业务数据;

(六)各单位的有关人员、组织机构、职责、办事程序、办公场所、办公电话等信息。以及与本单位职能和服务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 教育网上发布的信息来自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学校,各单位应按门户网站上所设栏目要求和网站的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

第八条 各股室和各学校在门户网上发布信息须提供电子文档。

第九条 转载自其它网站、刊物的文章、资料,应能确认不构成侵权行为,并注明作者、出处等。

第三章 信息审核

第十条 教育网上发布的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十一条 教育网上发布的信息应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十二条 信息审核内容包括: (一)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

(二)上网信息有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无涉及敏感主题; (三)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四)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第四章 信息发布

第十三条 丰城教育网网站上的信息由教育局统一发布。学校网站的信息由各学校负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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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丰城教育网网站新增栏目和改版信息,需经教育局有关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 各股室和各学校如需利用丰城教育网网站发布栏目规划以外的公告类信息,须提前3天(紧急信息除外)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发布。

第五章 信息管理

第十六条 各股室和各学校应建立信息的登记、审核、监视、清除、备份和网络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加强对网上信息的监控和检测,防范有害信息网上传播。

第十七条 各股室和各学校都应该向教育网报送新闻信息,每周至少1-2条。一般的文字信息信息上报或新闻稿件投送前必须报科室负责同志和业务分管领导把关,签字同意后再上报。重大的新闻事例、新闻信息(含突发事件)发布前,必须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且不得迟报、漏报。各学校的信息上报原则上由分管校长把关审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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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局机关信息报送人员名单

办公室 熊剑峰 仪电站 桂 俊 人事股 熊西志 督导室 陈忍仁 中招办 李惠琴 高招办 刘小兰 普教股 黄国亮 教研室 黄 维 计财股 罗宏达 工 会 杨建平 监察室 何 阳 筹建办 王志萍 核算中心 陈 豹

(局办公室熊剑峰同志负责收集、整理信息,仪电站罗美林同志负责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各股室信息员将信息报送至熊剑峰处,再由罗美林发布至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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