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 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培养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德育目标
1. 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生应具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和行动准则。
2. 培养爱国主义精神
通过德育工作,学生应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培养学生热爱祖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的意识。
3. 培养社会责任感
中小学德育工作应使学生具备明辨是非、识别媒体信息的能力,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参与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识。
三、德育内容 1. 课堂教育
中小学德育工作应贯穿于各门学科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注重课堂教育的德育引导,通过案例分析、话题讨论等方式,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
2. 校园文化建设
中小学要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创造积极向上、和谐友善的校园环境。各学校要加强对文化氛围的管理和引导,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3. 社团活动
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重引导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学校应提供多样化的社团选项,鼓励学生发挥个人特长,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和社交能力。
4. 美育教育
中小学德育工作要重视美育教育的开展。学校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在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和机会。
5. 心理健康教育
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应设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高情商和自我管理能力。
四、德育评价 1. 定期评价
中小学德育工作应建立定期的评价制度。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品德表现、参与公益活动情况、团结合作精神等方面。
2. 综合评价
德育评价应该与学科教学评价相结合,形成综合评价制度。学校可制定评价标准和量化指标,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
五、德育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 学校领导
学校领导应高度重视德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要树立榜样,引领师生,促进德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2. 教师队伍
教师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主体,学校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德育素养,做好德育工作。
3. 家庭协作
德育工作离不开家庭的支持和配合。学校要积极与家长沟通,形成家校合力,共同培养学生成长。
六、德育工作的监督与评估 1. 监督机制
学校应建立德育工作的监督机制,相关部门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通过听取师生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确保德育工作的质量。
2. 评估机制
学校可以定期开展德育工作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学生的发展情况、教师的德育水平等,评估结果可以作为改进德育工作的参考。
七、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德育工作方案,有关学校德育工作的具体操作细则另行制定。
八、结语
中小学德育工作是培养学生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各学校要充分重视,全面落实德育工作,确保学生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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