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范围:市属、市管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或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专业实务考试等未达到申报要求,但工作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的。已有文件明确规定破格条件的系列(专业)按文件规定执行。
2、受理时限:自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公布之日起,至规定的各评委会现场接受职称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止。
3、工作程序:职称破格申报推荐应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并推荐,经主管单位或所在区县的人力社保局复审并同意后,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推荐申请。提交《北京市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时,须携带申报人学历、职称、获奖证书和相关业绩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市人力社保局复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反馈主管单位或所在区县的人力社保局。
4、使用时效:职称破格申报推荐当年有效,当年参评未通过人员,若未取得新的突出业绩,次年申请不予受理。
北京市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现从事 专 业 学 历 现 原 毕业时间 性 别 部门 出生年月 行政 职务 从事本专业 技术工作年限 所学专业 学位 参加工作时间 毕 业 院 校 现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需破格项目 任职资格取得时间 工 作 简 历 起止年月
在何单位何部门 从事何专业工作 任何职 破格申报理由(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突出业绩) 专业获奖、取得专利、制定标准、发表论文、出版论著、译著情况 专业获奖、取得专授予(颁布)单排名或撰利、制定标准、发表时间 项目内容 位、刊物名称、写情况(独论文、出版论著、译期号、出版单位 立、合作) 著名称 其他突出工作业绩 所在单位审核及推荐意见 负责人: (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委、办、局、总公司或区县人 力社保局复审及推荐意见 负责人: (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市人力社保局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填报一式二份,一律由人事部门填写,双面打印并加盖印章;
2、“破格申报理由”项可根据申报人实际情况调整栏目篇幅或另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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