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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章习题附答案定稿

来源:筏尚旅游网


第1章 税收筹划导论

3.据《华盛顿邮报》报道,2008年美国经济学保守派试图在伊拉克率先推行所得税单一税,同时还要废除房地产、汽车销售、汽油和一流豪华宾馆饭店税以外的所有税收项目。这对该国的企业税收筹划有什么影响?如果伊拉克对个人和企业所得统一征收15%的所得税,你有什么税收筹划方法?伊拉克会不会成为新的国际避税地?

答:实行单一税制,不仅会减少伊拉克纳税人在本国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能和空间,而且,还会影响伊拉克对本国经济的宏观。因此,从长远来看,是不利于伊拉克国民经济的发展的。伊拉克如果仅对个人和企业所得统一征收15%的所得税,将会吸引国外众多公司在其境内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将全球收入大量地转移至该子公司。从而,伊拉克将成为一个新的国际避税地。

4.假设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在广州为33%,在深圳为15%。广州的A公司(内资企业)销售一批产品给惠州的C公司,有以下两种方案:一是直接销售,总销售额为1000万元,成本费用为800万元,利润为200万元;二是将产品以850万卖给深圳的关联企业B公司,B公司再将产品以1000万元卖给C公司。请问A公司应采用哪种方案?这一筹划方法是基于什么原因?

答:方案一.应纳税款=200×33%=66(万元)

方案二. 应纳税款=(850-800)×33%+(1000-850)×15%=39(万元) 采用方案二可以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27万元。

这一筹划方法是利用地方税收差别待遇引致的税率差异来进行的。

第2章 税收筹划的类型与范畴

练习题

5.某投资开发公司2006年有两个投资项目,一是5年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14%;二是五年期的铁路建设债券,年利率为3.65%。从税后收益来考虑,应该投资哪个项目?

答:我国国债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而铁路建设债券的利息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即税后年利率为3.65%×(1-33%)=2.45%。虽然铁路建设债券的名义年利率高于国债,但实际税后利率要低于国债利息0.69%(3.14%-2.45%)。当铁路建设债券的年利率达到3.14%÷(1-33%)=4.69%时,才能与国债的税后收益相等。

2008年,我国已实行新的企业所得税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在2008年以后,当其他债券的年利率达到3.14÷(1-25%)=4.19%时,才能与国债的税后收益相等。

6.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有一单独地下建筑,造价约600万元。2005年初,该公司就其用途有三种考虑:一是作为生产车间,每年可生产产品50万元,需要支付员工工资6万元;二是当仓库,替另一公司存放货物,每年可收保管费46万元,同时支付员工

工资2万元;三是出租给另一公司,每年可收取租金44万元,不需要支付任何工资费用。请计算该公司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前收益。

在2005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对地下建筑应纳房产税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请上网查找并认真阅读该规定,假设基本情况同上,房产税的扣除比例为30%,讨论此时哪种情况公司收益最高。

答:在2005年时: 方案一:应纳50÷(1+6%)×6%=2.83(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83×(7%+3%)=0.28(万元),合计纳税3.11万元,税后收入为46.万元。 方案二:应纳营业税46×5%=2.3(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3×(7%+3%)=0.23(万元),合计纳税2.53万元,税后收入为43.47万元。 方案三:应纳营业税44×5%=2.2(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2×(7%+3%)=0.22(万元),合计纳税2.42万元,税后收入为41.58万元。

方案三税负最低,而方案一税后收益最高。但考虑到方案一要支付员工工资6万元,方案二要支付员工工资2万元,而方案三不必投入任何人力物力,则实际上方案三最优。公司应该执行方案三。

根据我国有关税法的规定,地下建筑依用途不同而缴纳不同的房产税(财税〔2005〕181号)。即地下建筑出租“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地下建筑自用,则要看地下建筑是否与地上房屋相连,如果相连,则“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即使不相连,也要区分是工业用途还是商业和其他用途,依房屋原价运用不同的比例折算成应税房产原值,工业用途房屋原价折算成应税房产原值的比例为50%~60%,商业和其他用途折算比例为70%~80%。因此,该公司在进行税负与税收收益测算时,必须计算房产税。三个方案的税负和税后收入分别如下:

方案一:应税房产原值为600×50%=300(万元),应缴纳的房产税为300×(1-30%)×1.2%=2.52(万元);合计纳税5.82万元;税后收入为44.18万元。 方案二:应税房产原值为600×70%=420(万元),应缴纳的房产税为420×(1-30%)×1.2%=3.528(万元);合计纳税6.058万元;税后收入为39.942万元。 方案三:应缴纳房产税44×12%=5.28(万元),合计纳税7.7万元,税后收入为36.3万元。

可以看出,由于地下建筑缴纳房产税,该公司税负发生了变化:出租最高,仓储次之,车间最低。方案三与方案一的税后收益差距拉大,即使支付员工工资后,方案一收益仍最高,因此公司决定用于生产车间。

这说明新的税收出台,往往意味着新的筹划契机。纳税人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切实情况结合税负大小来决定地下建筑的使用情况,账算清楚了,才可以获得最大收益。

第3章 税收筹划的基本策略

练习题

1.某企业在市区有一幢原值为200万元的房产,如果将其出租,每年可获租金收入50万元,在不考虑企业所得税情况下,其承担的其他各种税收负担是多少?请设计一个税收筹划方案,降低该企业税负,并指出使用的是什么税收筹划策略?

答:筹划前房产税=5012%=6(万元) 营业税及附加=505.5%=2.75(万元)

筹划方法:将该房产作为其一个营业部,并和承租人签订合同,招聘承租人为营业部经理,每年向企业缴纳50万元的管理费,其余盈亏由营业部经理承担。将出租房产变成自营房产。

应纳房产税=200130%1.2%=1.68(万元)

筹划策略为规避纳税义务。

5.近年来,个体工商户中出现了由夫妻二人共同经营管理的夫妻店,武汉汉正街的刘家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刘老板开了一家空调专售的店铺,由其妻负责经营管理。2006年刘家获得空调销售净所得48000元,上门安装净所得28000元。考虑到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应该怎么样进行税收筹划,筹划依据的税制要素有哪些?税收筹划前后税负相差多少?

答:筹划前个人所得税=480002800035%-6750=19850(元)

由于个体工商户、承包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的是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所以可以考虑将店铺分别登记为销售空调与上门安装服务两个店铺,分别注明负责人是刘某和其妻。进行税收筹划后,刘家的税负为:

经营销售空调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4800030%-4250=10150(元) 经营上门安装服务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2800020%-1250=4350(元)

进行税收筹划后,刘家的税收负担减轻5350﹙19850-10150-4350﹚元。在本案例中,所使用的税收策略为适用低税率策略,依据的税制要素为税率。

第4章 的税基税率筹划

练习题

1.某电梯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电梯并负责安装及保养和维修,属于混合经营行为,某年发生如下购销业务:全年取得含税收入1170万元,其中安装费占总收入的30%,保养费、维修费约占收入总额的10%,本年度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80万元。请计算该企业当年度应纳的额。针对该企业的情况,你有什么税收筹划的建议呢?

答案:

应纳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170/(1+17%)×17%-80=170-80=90(万元)

筹划:企业投资设立一个核算的安装公司,由工厂生产并销售电梯,安装公司专门负责电梯的安装、保养和维修,那么工厂和安装公司分别就取得销售电梯收入开具专用、取得建安收入开具普通。对购货方而言作为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入帐,均不存在进项抵扣问题,并不产生任何影响。按照这个思路,该电梯生产企业设立电梯安装公司后,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电梯生产企业应纳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170×(1-40%)/(1+17%)×17%-80=102-80=22(万元)

安装公司应纳营业税额=1170×30%×3%+1170×10%×5%=10.53+5.85=16.38(万元)

筹划后,节省和营业税合计90-(22+16.38)=51.62(万元) 节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1.62×(7%+3%)=5.16(万元) 共计少纳税51.62+5.16= 56.78(万元)

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设立安装公司所增加的支出纳税筹划的代理费用应小于节税收益;二是不能一味地为降低税负任意抬高安装费降低货物销售额,因为生产企业与安装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交易价格与销售给其他非关联企业交易价格应具可比性,否则税务机关有权合理调整加以核定。

2.某石油公司为促进销售,在加油站推行按购油金额的多少分别送毛巾、手套、电饭锅等赠品的活动。以天龙加油站为例,其某月油品销售收入100万元,赠送的毛巾、手套、电饭锅等赠品按市场价计算价值为2.5万元,按购买价计算不含税成本为2万元。请以天龙加油站为例分析石油公司这种促销行为的税收负担,并提出税收筹划建议。

答案:税收负担在于以下几方面:

赠送的产品视同销售,按规定应缴纳:

2.5×17%=0.36(万元)

117%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为:0.36×(7%+3%)=0.036(万元) 赠送的产品成本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则补缴企业所得税2×25%=0.5(万元)

2.5赔缴个人所得税:120%×20%=0.625(万元)

此次活动中促销行为应纳税总额为:0.36+0.036+0.5+0.625=1.521(万元)

筹划建议:该石油公司可考虑将赠送的物品的成本变为广告宣传费用,可在毛巾,手套,电饭锅上面印上公司标识、广告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额度为当年销售收入的15%,那么该项促销活动可以少缴企业所得税0.5万元,另外该部分宣传费用不缴纳0.36万元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0.036万元,不需赔缴个人所得税0.625万元。 3.节假日期间,亲朋好友外出聚餐逐渐成为时尚,有的饭店推出“用餐抽奖”活动以促进销售,增加人气。如某饭店推出的抽奖活动包括三个奖项:一等奖一名,奖价值600元的微波炉一台;二等奖二名,奖价值400元的厨宝一台;三等奖5名,奖价值100元的电风扇一台。活动规则为:凡参加当日用餐,每桌消费满800元的,均有一次抽奖机会,中奖者既可以领取奖品,也可以按奖品同样的价值抵减当晚的用餐费用。中奖者的税款按规定由饭店代扣代缴。微波炉进价500元/台,厨宝进价340元/台,电风扇进价85元/台。

某日,王先生在饭店和家人用餐,消费900元,幸运地中了一等奖。那么,王先生应该选择领取微波炉,还是选择抵减600元餐费呢?两种选择对王先生和饭店在税收负担方面各有什么影响?

答案:王先生应该选择抵减600元餐费。 分析如下:(1)王先生选择领取微波炉:

那么对于王先生而言:中奖属于“偶然所得”,要依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需缴纳600×20%=120元

对于饭店而言:需要对王先生消费的900元依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需缴900×5%=45元;

600赠送这台微波炉应视同销售,需缴纳:117%×17%=87.18元;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45+87.18)×(7%+3%)=13.22元; 赠送该项产品,其成本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则多缴纳所得税500×25%=125元 饭店共计缴税45+87.18+13.22+125=270.4元 (2)王先生选择抵减600元餐费

则,对于王先生而言:只需花费300元就餐费用,不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饭店而言:可按照按实际收取的金额给王先生开具了饮食业,并作营业收入处理。

饭店所纳营业税为(900-600)×5%=15元,城市建设维护费及教育费附加15×(7%+3%)=1.5元

饭店共计纳税15+1.5=16.5元

饭店在正常营业过程中,按照折扣后的金额收取并开具(上注明折扣数量),并可以按折扣后的金额计征营业税,因为消费者与饭店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而且餐费也无可比的市场价格。

由上可知,王先生应该选择抵减600元餐费更为划算,这样无论是王先生还是饭店的税收负担都大大降低。

4.清馨服饰店是销售服装饰品的一般纳税人。临近换季,该服饰店推出了“买一赠一”的促销方式:顾客只要买一件价值588元的外套,便可获赠价值59元的丝巾一条; 买一套价值1688元的西服,可获赠价值170元的公文包一个。活动当月,清馨服饰店销售外套700件,销售西服600套。请分析清馨服饰店这种促销行为的税收负担,并提出税收筹划建议。

答:清馨服饰店的应纳税如下: 对外销售外套的销项税额为: 700×

588×17%=59805.13元

117%59赠送丝巾的销项税额为: 700×117%×17%=6000.85元

应赔缴个人所得税:59×700÷(1-20%)×20%=10325元

1688对外销售西服产生的销项税额为:600×117%×17%=147158.97元 170赠送公文包的销项税额为:600×17%×117%=14820.51元

应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170×600÷(1-20%)×20%=25500元

赠送的物品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需要根据赠送的丝巾和公文包的购进成本补缴企业所得税。

则本月服饰店促销商品产生的销项税为: 59805.13+6000.85+147158.97+14820.51=227785.46元

随缴纳的城建税及附加费:227785.46×(7%+3%)=22778.55元

赔缴个人所得税为:10325+25500=35825元

筹划建议:清馨服饰店可以将实物赠送的促销方式改变为降低产品价格,使外套加上丝巾的价格合计为588元,西服加上公文包的价格为1688元,这样,对于服饰店来说,总盈利水平没有发生变化,税收负担为:

588销售外套和丝巾的销项税额为:700×117%×17%=59805.13元 1688西服和公文包的销项税额为:600×117%×17%=147158.97元

则由此产生的销项税额为:59805.13+147158.97=2069.1元 另外,服饰店不用赔缴个人所得税,且节省相应的赠品的城建税及附加费。

在这种销售方式下,税收负担减少了:6000.85+14820.51+10325+25500=566.36元 6.宏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面粉加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为开拓新的销售市场,宏伟公司决定到农村送货上门进行以货易货的贸易:用面粉从农民手中兑换小麦。公司将小麦按市场价格每公斤2元计算,面粉和麸皮按销售价格每公斤2.5元和1.5元计算,1.15公斤小麦兑换0.8公斤面粉和0.2公斤麸皮。当月宏伟公司以800000公斤面粉(入帐价值2000000元)、200000公斤麸皮(入帐价值300000元)兑换小麦1150000公斤(入帐价值2300000元)。宏伟公司财务人员认为该项业务是以货易货的贸易,反映为库存面粉产品和麸皮产品减少、原材料小麦增加,并且小麦和面粉都属于农产品范围,所适用的税率相同,在购销金额相等的情况下,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相减后,无应纳额。

请对宏伟公司上述税务处理进行评述,并提出你的处理方法。

答案:以物易物应按照正常的销售和购进做账务处理,该公司如此做账是错误的。在该公司如上的会计处理方法下,如果国税机关进行检查,将对未分别核算的应税货物、免税货物一并补缴2601.77元[(2000000+300000)÷(1+13%)×13%].,且公司还损失了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如果按照正常的购销程序进行账务处理,该公司销售项目中仅面粉的销售须计提销项税额,麸皮的销售免征;小麦的购进可以依13%的比例计提进项税额。由于享受到这些税收优惠,其实际承担的负担会低于国税机关计算的负担。

正确的会计及税务处理应该为:

(1)将销售的面粉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金额:2000000÷(1+13%)=1769911.5(元) 销项税额:2000000÷(1+13%)×13%=230088.5(元)

(2)麸皮属于免税货物,其销售应单独记账,分别核算销售收入,并且无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为300000元。

(3)小麦购进应计算进项税额。

采购成本:2300000×(1-13%)=2001000(元) 进项税额:2300000×13%=299000(元)

另外根据免税货物(麸皮)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转出进项税额:

299000÷(1769911.5+300000)×300000=43335.2(上课的时候的计算结果有误) 299000÷(200+30)×30=39000(元)(原答案)

则此项业务应纳额:230088.5-(299000-43335.2)=-25576.3

在这样的处理下,公司可以少缴:2601.8-(-25576.3)=290178.1 则此项业务应纳额:230088.5-(299000-39000)=-29911.5(原答案)

在这样的处理下,公司可以少缴:2601.77-(-29911.5)=294513.27(原答案)

评析:此案例中,宏伟公司原来的会计及税务处理漏计了,如果按照全额计算,这意味着丧失了销售麸皮免征、购进小麦依13%计算进项税额的优惠。故宏伟公司按照正常的购销程序处理这些以物易物交易,就可以享受相关优惠,从而规避额外税收负担。

第5章 的其他筹划策略

练习题

3.近年来,天然五彩棉花织品在市场上很受消费者欢迎,但是以五彩棉花为原料生产布料的卓美纺织实业公司效益却不尽如人意。该企业2005年实现彩棉坯布销售3000万元,由于新品研究开发费用和市场开拓费用比较大,全年利润比较低。

经了解,为保证产品质量,该公司内部设有农场和纺纱织布分厂。纺纱织布分厂的原料棉花主要由农场提供,不足部分向当地供销社定点采购。2005年该公司自产棉花的生产成本为350万元,通过供销社定点采购棉花金额为450万元,取得专用注明进项税额为58.5万元,其他辅助材料可抵扣进项税金为45万元。请分析卓美纺织实业公司当年纳税情况,分析有无税收筹划空间,并提出可行的税收筹划方案。

答案:卓美纺织实业公司当年应纳=3000×17%—58.5—45=406.5(万元) 的税收负担率=406.5÷3000=13.55%

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该公司的问题是没有充分利用国家对农产品的税收鼓励。如果公司将农场和纺织厂分为两个法人,将产生较好的节税效果。

根据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卓美公司因其农场设立在公司内部属于工业企业而无法享受到该项税收优惠。

筹划方案:卓美纺织实业公司可以将农场和纺织厂分为两个法人,此时,农场向纺织厂销售棉花时可以享受免税待遇,而纺织厂购买棉花则可以依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样公司整体的销项税额没有增加,而进项税额加大,负担相应减轻。假定农场生产出的棉花以1300万元的价格直接销售给纺织厂,会有以下效果。

(1)农场销售给纺织厂的棉花价格按正常的成本利润率核定。当年实现棉花销售1300万元,由于其自产自销未经加工的棉花符合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农业产品的条件,因而可享受免税待遇,税负为零。

(2)纺织厂购进农场的棉花作为农产品购进处理,可按收购额计提13%的进项税额,假如其他辅助材料都是在生产坯布过程中发生的,则:

纺织厂当年应缴=3000×17%-1300×13%-58.5-45=237.5(万元) 的税收负担率=237.5÷3000=7.92%

从公司整体利益的角度看,经过筹划以后,企业少缴169万元,以及相应的附加税费也会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率下降到7.92%,比筹划前下降5.63个百分点。

第8章 企业所得税的缩小税基策略

练习题

1.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已享受完企业所得税的定期减免税,无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2008年度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0000万元。企业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90万元,广告费400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发放工资200万元,无职工教育经费及工会经费发生额。另外当年还直接向社区游泳馆捐赠10万元,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雪灾地区捐赠50万元,支付交通违规罚款1万元。年底经董事会决议,从已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中拿出20万元用于奖励在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方面取得成就的员工,其中对作出突出贡献的1名科研人员奖励价值15万元的汽车l辆;对其他5名有功人员每人奖励价值l万元的笔记本电脑1台。企业发放时,借记“盈余公积”,贷记“银行存款”。年终决算,企业税前会计利润总额为500万元。请计算其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并对企业上述处理提出税收筹划建议。

【参】:(1)业务招待费在允许的限额内按照60%据实扣除:90×60%=万,最高限额为销售收入的5‰即10000×5‰=50万,因此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90-50=40万。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400+80=480万,最高限额为销售收入的15%即10000×15%=1500万,实际发生额低于税法规定的限额,据实扣除。

(3)直接捐赠不允许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

(4)公益性捐赠限额为年度利润的12%即500×12%=60万,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限额可据实扣除。 (5)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万。

(6)20万元的奖励基金在税后列支,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为:500+40+10+1=551万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551×25%=137.75万。 筹划建议:

⑴业务招待费超支,而广告费业务宣传费还没有达到扣除限额,企业可以利用此空间进行筹划。 ⑵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14%部分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可以足额提取职工福利费,并用于部分福利和奖励开支。奖励人员拥有使用权。这样这笔开支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逐年提取折旧,逐年发挥抵税

⑶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可以税前扣除,但企业未提取,建议企业将这部分费用也足额提取。

⑷直接向社区游泳馆捐款不能税前扣除,但企业可以通过业务宣传费的方式支出,业务宣传尚余一定的开支空间。

⑸企业发生的20万元奖励支出是在税后列支的,没有起到抵税效果。可以考虑转化奖励支出方式,以企业的名义购入汽车、笔记本电脑等固定资产,受奖励人员拥有使用权。这样这笔开支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逐年提取折旧,逐年发挥抵税作用。

2.滨海市是一个国际化水电旅游城市,单位较多,有大量的军人家属和军转干部,也有大量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当地也鼓励聘用残疾人员。该市某投资人拟利用当地一栋约3000平方米的闲置楼房创办一家集餐饮、住宿、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旅行社。该旅行社2008年初开业,据测算,从业人数需要80人,人均工资1万元/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00元/人/年,预计前三年每年营业收入可以达到800万元,会计利润预计每年100万元。请为该旅行社设计几套聘用人员结构的方案,对其税负和可操作性进行比较分析,并给出你推荐的方案。

答:方案一,聘用军转干部,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聘用随军家属军转干部超过企业总人数的60%(含),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这家新创办的旅社按照要求聘用军转干部即可获得免税三年的免税优惠,又可获得“拥军”的美名,可谓一举两得。

预计前三年企业每年营业收入800万元,营业税为800×5%=40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为40×10%=4万元。会计利润每年100万,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所以企业聘用军转干部48人或48人以上,每年可节省所得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

教育费附加共计69万,三年共207万元。以后年度没有优惠。

在操作中,招聘人员时应该注意: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规定享受一次免税;税务部门还要对企业的免税资格进行相应的审查认定工作,并且要按现行规定进行严格的年度检查。凡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取消其免税优惠。因此,这就要求企业在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时,最好委托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帮助其严格把关,以免得不偿失。

方案二:聘用残疾人员,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聘用残疾人员, 每年可减征营业税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企业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企业减征营业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享受税收优惠,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应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

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使用的经省级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该企业按照以上条件,聘用残疾人员达到20人,即可享受税收优惠。 营业税方面:3.5×20=70万>(800×5%=40万)每年可减征营业税40万 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40×10%=4万元 企业所得税方面:残疾人员工资可以加计扣除1×20×100%=20万,每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20×25%=5万元。

企业每年可减少税收开支40+4+5=49万,三年可减少147万,以后年度也可继续享受该优惠。

推荐选择方案一。从企业的经营范围看,残疾人员不适合从事餐饮旅游等服务业;从优惠力度看,聘用军转干部可以在短期内享受到较高的优惠力度,这对开拓市场是有利的;而且在税收筹划中,考虑到税收的变化性,企业更应该关注和利用眼前马上见效的优惠。

第9章 企业所得税的其他筹划策略

练习题

3.广菱公司成立于2000年,刚成立当年发生亏损37万元,从成立开始7年时间公司盈利情况如表1所示(设获利情况为会计利润经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表1 广菱公司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请计算该公司各年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并分析其税收处理有无筹划空间?

答:2000,2001年亏损,应纳税额为0;

2002年开始盈利,利润首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所以第2002,2003,2004,2005年利

年度 利润 2000 -37 2001 -2.5 2002 4 2003 6 2004 3.5 2005 7 2006 47 润弥补2000年亏损,应纳税额为均0;

到2005年,2000年的亏损没有弥补完,但是期限已过。 2006年的利润弥补2001年亏损之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额=(47-2.5)×33%=14.685万元。

分析本题的情况,该企业2000年产生的亏损37万,到2005年共弥补20.5万,剩余的16.5万没有弥补完,且失去的弥补权,就是说,企业应该享受的亏损弥补优惠没有用足,企业可以功过合理安排收入、费用的实现、摊提,将2006年的利润提前一两年实现,就能充分享受亏损弥补优惠,减轻税负。假设将2006年的利润在2004年实现10万,在2005年实现10万,剩下的27万元仍在2006年实现: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年度 2000 4 6 13.5 17 27 利润 -37 -2.5

在这种情况下:2000,2001年亏损,应纳税额为0;2002年开始盈利,利润首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所以第2002,2003,2004,2005年利润弥补2000,2001年亏损,

2002,2003,2004年应纳税额为均0; 2005年应纳税额:(17-13.5-2.5)×33%=0.33万元 2006年应纳税额:27×33%=8.91万元

7年共纳税8.91+0.33=9.24万元,较原来少缴纳14.685-9.24=5.445万元。

注:如果把06年的利润调减的部分全部放到05年,则05年利润相比04年过高,有可能引起税务机关的稽查,另外只是调整相应的成本费用折旧的方法来调整利润则不太可行,主要是会计上提前使收入实现

第10章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练习题

1.刘先生是国内某品牌电器销售公司总经理,按照2006年的销售业绩公司决定在支付其年薪35万元的基础上再奖励其20万元,但刘先生发现自己也需因此缴纳高额的个人所得税,请问,你能为他提供一个较好的税收筹划方案吗,你的筹划方案能节税多少呢?

答:由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企业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刘先生筹划前应纳税额计算如下(实际根据总收入全年应缴纳的):

(350000+200000-2000×12)/12=43833.3元,适用30%税率,3375元的扣除数。 应纳税额=[(350000+200000-2000×12)/12*30%-3375] ×12=117300元。

筹划方案:采用非年薪制,按月发放工资,年底再发放奖金共计55万元,33万元作为工资平均为12个月发放,每月27500元。24万元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 则每月的工资应纳税额为:(27500-2000)*25%-1375=5000元。 全年工资共计缴纳个税6万元 边际税率为6/33=18.18%

年终奖金应纳税计算: 220000/12=18333.3元 适用20%税率(已经是临界点.),375元的扣除数,应纳税额=220000*20%-375=43625元。边际税率为47625/24=19 84% 全年总税额=43625+60000=93625元

筹划的节税效果=117300-93625=23675元。 上面奖金的实际边际税率还稍微高些,可能不是最优方案,可以调整使得二者的边际税率更为接近,但是要注意,奖金超过24万元时奖金税负占比例加大,总税负会变大(97625

元),年度双薪很多时候也是我们的筹划计策之一,但是上题中,当奖金在临界值发放时,年底双薪总计为31*2/12=5.17万,最后一个月的税率达到了30%,不划算

注:年薪制企业:年薪制计税依据采取收付实现制,按年计算,按月预扣,年终清算。具体实行办法如下:1.预扣时:(1)将一次性奖金(数月奖金)进行分摊,归集到所属月份,与所属月份正常的工资、薪金所得汇总后确定适用税率。(2)一次性奖金(数月奖金)与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做为应税收入,按确定适用税率计算税款。2.清算时:按以下方法对全年总收入进行清算:[(全年总收入-实际交纳的四金-费用扣除标准*12)/12*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平时已纳税款=年终应补税款。年薪制企业清算时间为:2006年1月1日――2006年3月31日。

答:由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企业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刘先生筹划前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350000+200000-1600)/12=45700元,适用30%税率,3375元的扣除数。 应纳税额=(35000+200000-1600)*30%-3375=161145元。

筹划方案:55万元中,39万元作为工资平均为12个月发放,每月32500元。16万元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

则每月的工资应纳税额为:(32500-1600)*25%-1375=6350元。

年终奖金应纳税计算: 160000/12=13333.3元 适用20%税率,375元的扣除数 应纳税额=160000*20%-375=31625元。 全年总税额=6350*12+31625=107825元

筹划的节税效果=161145-107825=53320元。

此方案可能不是最优方案,月工资与年终奖的不同的分配方案可以得到不同的节税效果。

2.2007年王先生的每月工资为4500元,该年王先生的奖金预计共有36000元。现有奖金按月发放、年中和年末两次发放及年终一次性发放三种不同方式,哪一种更优一些呢? 答:①按月发放时,视同每月工资7500元。每月应纳税额=(7500-2000)*20%-375=725元 全年应纳税额=725*12=8700元

②年中和年末平均两次发放。每月的工资应纳税额=(4500-2000)*15%-125=250元。 年中发放奖金时与当月工资合并,(4500+18000-2000)*25%-1375=3750元。

年末发奖金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18000*12=1500元,适用10%税率,25元的扣除数。应纳税额=18000*10%-25=1775元。

全年应纳税额=250*11+3750+1775=8275元。

③年终一次发放的时候,每月工资应纳税额=250元。

年终发放奖金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36000/12=3000,适用15%税率,125元的扣除数。 应纳税额=36000*0.15-125=5275元。 全年纳税合计=250*12+5275=8275元。

综上比较可得,方案②③有异曲同工之效,也可以说是一种巧合,在扣除计生费1600元的情况下,方案①为最优方案,可见随着税收的调整,税收筹划的方案也应随之调整。

4.2007年小张毕业后在上海某单位工作,每月从单位获得工资、薪金所得为4000元,但不提供住房,小张不得不每月花1000元在外面租房居住,同时要花费交通费200元,电话费300元。请问小张的收入可以进行税收筹划吗?

答:可以进行筹划。方案:让公司“承担”小张的住宿、交通和通讯费用。同时降低小张的工资,公司的总支出仍为4000元。方法为以公司名义统一租房,然后免费让小张住宿,同时公司提供班车,或者将小张的交通费用凭票报销,通讯费也凭票报销,实发工资为2500元。

筹划前纳税(4000-1600)*15%-125=235元 筹划后纳税(2500-1600)*10%-25=65元 每月节税170元。

5.张某为某企业职工,2006年通过业余自学,考试后获得了注册会计师资格,和某会计师事务所商定每年年终到该事务所兼职三个月,可能会得到12000元劳务报酬。你认为对于这笔收入,可行的税收筹划方案是怎样的?

答:原答案:12000元分3个月平均支付,每月支付4000元,依照劳务报酬征税。

应纳税额=4000*(1-20%)*20%*3=1920元,12000未到畸高收入,作为三个月或者一个月的劳务收入,对最终税负无影响

筹划思路一:劳务收入还是按三个月计算,不筹划时相当于每月扣除800元,扣除率为20%,如果有两个月的收入接近800,如1000,则实际扣除率远超20%;

筹划方案二:将张某变为该事务所的临时职工,若按税法的规定,该收入需与第一职业收入合并缴税,未必能降低税负(但现实中合并缴税的操作几乎不可行)

筹划思路三:在双方协商可行的情况下,将劳务收入分按12个月发放,税负更低。 7.南京医师杭先生从上个月的劳务报酬收入中拿出5000元捐赠给溧水县一名失学女童。其上个月劳务报酬收入为20000元,同时取得工资、薪金收入8000元。请问杭先生应如何捐赠?

答:若5000元的捐赠支出全部出自劳务报酬,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捐赠的30%扣除比例限额。杭先生的捐赠扣除限额=20000*(1-20%)*30%=4800<5000元。则有200元的捐赠没有起到抵税的效果。

此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劳务报酬部分:(20000-4800)*(1-20%)*20%=2432元 工资部分:(8000-2000) *20%-375=825元 共需纳税2432+825=3257元

筹划:捐赠支出5000元,其中4800元来自劳务报酬,200元来自工资。这样可以充分的利用扣除限额,起到抵税的效果。

劳务报酬部分:(20000-4800)*(1-20%)*20%=2432元 工资部分:[(8000-2000)-200] *20%-375=785元 共需纳税2432+785=3217元,减少个人所得税40元。

可以通过比较边际税率进一步筹划,劳务报酬的平均税率和边际税率均为16%(80%*20%)。工资每月为8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元,超过5000元的部分有1000元适用20%税率,因而其边际税率为20%。所以,如果将捐赠中的1000元指定来源于工资项目,可以产生更好的税收筹划效果。同时需要考虑工资项目的捐赠扣除限额,其限额=(8000-2000)*30%=1800元,因此可以将1000元指定来源于工资项目,而其余4000元指定来源于劳务报酬所得。

此时,杭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劳务报酬部分:(20000-4000)*(1-20%)*20%=2560元

工资部分:[(8000-2000)-1000] *15%-125=625元(15%税率的临界点) 共需纳税:2560+625=3185元,再次减少个人所得税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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